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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声字由形符和声符组成,人们一般认为,形符表义,声符表音,但在很多时候,声符也有表义功能。蒋绍愚说过:“在某些意义相关的词之间,语音也有联系,这一点,古人早就注意到了。反应古人这种认识的,就是所谓的‘声训’。”[1]声训是研究词源的最早的方法。宋代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声符示源”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右文说”比声训更进了一步,它考察的是一组词之间音义的关系,其在语源学的研究中有一定价值,而本文讨论源义素与声符词的关系大体属于右文说,下面我们举例说明这几种关系。
一、源义素为声符词的本义
此类形声字本义具有其声符本义的一般特点,即源义素为声符词的本义,下面一系列形声字基本是在声符词的基础上加上形符来明确它的本义。
“丩”,《说文·丩部》:“相纠缭也。一曰瓜瓠结丩起。”按:丩、纠为古今字。段玉裁注:“谓瓜瓠之藤,缘物缠结而上。”《六书故·植物四》:“丩,瓜瓠之类,蔓间有丩,遇物则缠绕之,其蔓乃得上引。”是以“纠缭、弯曲”为“丩”之本义。从丩得声的形声字如朻、㽱、纠、觓等字有缠绕、弯曲共同义素。
“朻”,《说文·木部》:“朻,高木也。从木,丩声。”段玉裁注:“丩者,相纠缭也。凡高木下句,垂枝必相纠缭,故曰从木、丩,丩亦声。”《尔雅·释木》:“下句曰朻,上句曰乔。”《集韵·尤韵》:“朻,曲木。或作樛。”《诗·周南·樛木》:“南有樛木。”唐陆德明释文:“木下句曰樛。马融、《韩诗》本并作朻,音同。”丩声示缠绕、弯曲义素。
“纠”,《说文·丩部》:“纠,绳三合也。从糸、丩。”王筠句读:“《字林》:‘纠,两合绳;纆,三合绳。’《汉书音义》:‘二股谓之纠,三股谓之纆。’《易·坎卦》释文:‘刘云:三股曰徽,两股曰纆。’案:此类往往各书不一,不可以律《说文》。”《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夫祸之与福兮,何异纠纆。”源义素“缠绕、弯曲”为声符词“纠”的本义。
“觓”,《说文》:“觓,角皃。从角,丩声。《诗》曰‘兕觵其觓。’”按:今本《诗·小雅·桑扈》作“兕觥其觩”。《集韵·幽韵》:“觓,角曲皃。”《谷梁传·成公七年》:“郊牛日,展觓角而知伤。”范甯注:“觓,球球然角皃。”源义素“缠绕、弯曲”为声符词“觓”的本义。
“句”,《说文·句部》:“句,曲也。从口,丩声。”段玉裁注:“古音总如钩。后人句曲音钩,章句音屦。又改句曲字为勾。”丩声示缠绕、弯曲义素。
二、源义素为声符词的引申义
声符词通过链条式引申、辐射式引申或综合式引申,不断产生新的意义,通过加上形符产生的一系列形声字也具有声符词引申义的一般特点。
“卬”,《说文·匕部》:“卬,望欲有所庶及也。《诗》曰:‘高山卬止。’”徐灏注笺:“卬,古仰字。”《玉篇·匕部》:“卬,待也。”《荀子·议兵》:“上足卬则下可用也,上不卬则下不可用也。”杨倞注:“卬,古仰字。不卬,不足仰也。下托上曰仰。”由此本义引申出“高”义,《广韵·唐韵》:“卬,高也。”《汉书·沟洫志》:“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傍高卬之田。”源义素“高”为声符词的引申义。
“䭹”,《说文》:“䭹,马怒皃。”桂馥义证:“䭹䭹,马怒皃者,《广韵》:‘䭹,马怒惊驡䭹也。’或借昂字。”《古今韵会举要·养韵》:“䭹,马惊谓之䭹。”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九十六引《楚辞》:“䭹䭹若千里之驹。”按:今本《楚辞·卜居》作“昂昂”。马受惊发怒之时一般会抬高前蹄嘶鸣。䭹与高义通。
“枊”,《说文·木部》:“枊,马柱。”段玉裁注:“谓系马之柱也。”《广韵·唐韵》:“枊,系马柱也。”《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解绶系其颈,着马枊。” 清周济《晋略·桓玄传》:“(刘)裕负刁逵搏进,不时输,逵缚之马枊,谧见而责逵释裕,代偿其负。”古时拴马之柱有一人之高,卬声含高义。
“昂”,《说文新附·日部》:“昂,举也。”《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吴声歌曲·读曲歌·柳树得风春》:“柳树得春风,一低复一昂。”《正字通·日部》:“昂,高也。”清朱彝尊《日下旧闻·顺义县志》:“城纵横四里,南昂北俯。”卬声寓高义。
“䩕”,《说文》:“䩕,䩕角。”䩕角,木屐。也单用作“䩕”。《方言》卷四:“东北朝鲜冽水之间谓之䩕角……徐土邳圻之间,大麤谓之䩕角。”郭璞注:“䩕角,今漆履有齿者。”《说文·革部》:“䩕角,鞮属。”桂馥义证:“䩕角鞮属者,《广韵》:‘䩕,履头。’《广雅·释器》:‘䩕角,履也。’”朱骏声通训定声:“按苏俗谓之木屐。”古时木屐一般为厚底鞋,底座高,䩕与高义通。
三、源义素为声符词的语源义
与前两类不同,源义素为声符词的语源义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源义素仅是声符词的特征,与源义素为声符词的引申义不同,语源义不存在于声符词的义项中,如以“月”为声符的形声字中,“残缺”爲其特征,但非本义、引申义;第二,源义素在声符词的义项中不存在,也不是声符词的特征,但在声韵分析中能找到与声符词音近义通之词,如形声字以“支”为声符,通过声韵分析,找到与其具有双声叠韵关系的“斜”字。
“䎳”,《说文·耳部》:“䎳 ,耳也。”王筠句读:“盖谓因病而堕也。”《方言》卷六:“吴楚之外郊凡无耳者亦谓之聧。其言聧者,若秦晋中土谓堕耳者䎳也。”月声表残缺义。
“枂”,《广韵·末韵》:“枂,去树皮。”去树皮从而使树残缺,枂与残缺义通。月声表残缺义。
“刖”,《说文·刀部》:“刖,绝也。从刀,月声。”《玉篇·刀部》:“刖,断足也。”《左传·庄公十六年》:“杀公子阏,刖强鉏。”杜预注:“断足为刖。”唐元稹《出门行》:“其兄因献璞,再刖不履地。”《易林·艮之需》:“根刖残树,花叶落去。”月声含残缺义。
“抈”,《说文·手部》:“抈,折也。从手,月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王筠释例:“吾乡谓两手执艹木拗而折之曰抈。”章炳麟《新方言·释言》:“今人谓以手折物曰抈。”《太玄·羡》:“车轴折,其衡抈。” 月声示残缺义。
按,《说文·月部》:“月,阙也,大阴之精,象形。”徐灏注笺:“古文、钟鼎文象上下弦之形,日象圆形,故月象其阙也。小篆相承取字形茂美耳。”“月”义取自日残缺之形。《逸周书·小开武》:“月以纪刑。”朱右曾集训校释:“月,阴宗,有盈有阙。”《白虎通义·日月》:“月之为言阙也,有满有阙也。”残缺乃是月之特点。从月得声的形声字如刖、䎳、枂、抈,其源义素均以残缺义暗示该字所记录词的语源。
“支”声字为第二种情况。
“支”,《说文·支部》:“支,去竹之支也。从手持半竹。”桂馥义证:“疑作去枝之竹也。”从“支”得声之字有倾斜义,但“支”的本义、引申义均无此义。我们把“支”拿出来做声韵分析,发现“斜”之音与“支”相近:支,支部章纽平声,斜,鱼部邪纽平声,鱼支旁转,章邪双声。朱振家曾说过:“不但同声母的字可能构成双声关系,声母近似的、同一发音部位的声母也可以构成双声关系,由于喉、牙音,舌、齿音的发音部位接近,有时也能构成双声关系。”[2]因此,虽然章母是舌音,邪母是齿音,但在这里它们也构成双声关系。《玉篇·斗部》:“斜,不正也。”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枝牚杈枒而斜据。”故支仍可提示“枝、㩻、跂、、歧、汥”的语源。
“㩻”,崎岖,倾斜不正。《说文·危部》:“㩻,㩻䧢也。从危,支声。”段玉裁注:“宥坐之器曰㩻器,虚则㩻,中则正,满则覆也。”《广韵·支韵》:“㩻,不正也。”北周虞信《小园赋》:“㩻䧢兮狭室,穿漏兮茅茨。”唐刘商《袁德师求尽松》:“柏偃松㩻势自分,森梢古意出浮云。”㩻与倾斜义通。
“跂”,不正。《诗·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毛传:“跂,隅貌。”孔颖达疏:“孙疏云:‘织女三星,跂然如隅。’然则三星鼎足而成三角,望之跂然,故云隅貌。”按:《说文·匕部》引作“”。,倾斜。《说文·匕部》:“,顷也,从匕,支声。匕,头顷也。”段玉裁注:“顷者,头不正也。《小雅·大东》:‘跂彼织女。’《传》曰:“跂,隅皃。”按:隅者,陬隅不正而角,织女三星成三角,言不正也。许所据作‘’。”《广韵·寘韵》:“,倾也。”支声寓倾斜义。
此外,如“枝”,《说文·木部》:“枝,木别生条也。从木,支声。”段玉裁注:“榦与茎为艹木之主,而别生条谓之枝。”“歧”,歧路,岔道。《玉篇·止部》:“歧,歧路也。”《尔雅·释宫》:“一达谓之道路,二达谓之歧旁。”郝懿行义疏:“歧,犹枝也,物别生曰枝,道别出曰歧。”郭璞注:“歧,道旁出也。”“汥”,水分流。《玉篇·水部》:“汥,水流。”《字汇·水部》:“汥,水派流皃。”此三词分别有由主干、主道、主流斜分出去之义。“技”,伎俩,不正派的手段。《集韵·支韵》:“技,不端也。”支声含倾斜义。
四、源义素爲声符词的假借义
声符假借,在这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甲声有分借乙声的本义、引申义、语源义。
甲声借乙声的本义
“肣”,《玉篇·肉部》:“肣,舌也。”严复《原强》:“扼腕奋肣。”“今”,《说文》:“今,是时也。”今义与肣义两不相涉。按《说文·部》:“,嘾也,草木之华未发圅然。”徐锴系传:“嘾者,含也,草木花未吐,若人之含物也。”“肣”之甲、金文象铃有钮有舌之形,加肉旁作肣,正是舌头的会意字。今、古音相近,“”匣纽侵部,“今”见纽侵部。侵部叠韵,匣纽见纽同属牙音,构成双声。故“”声为“今”声之借。从“”声如圅,即函也,《说文》:“圅,舌也。”《正字通·口部》:“圅,函本字。”与今均是本义互借。
甲声借乙声的引申义
“织”原写作“织”,“织”的本义是用经纬线交叉的方法,将纱或线制成布、绸、呢绒等织物。《说文·糸部》:“织,作布帛之总名也。”段玉裁注:“经与纬相成曰织。”《诗·大雅·瞻卬》:“妇无公事,休其蚕织。”唐孟郊《织妇辞》:“如何织纨素,自着蓝缕衣。”“戠”,《广韵·职韵》:“戠,职识字从此。”林义光《文源》:“戠,即题识本字。”由此本义引申出聚合之义,《字汇·戈部》:“戠,敛也。”《易·豫》:“勿疑朋盍簪。”唐陆德明释文:“簪,虞作戠。戠,丛合也。”“只”,《说文·只部》:“只,语已词也。”章炳麟《文始》:“此合体指事也。”《广雅·释诂四》:“只,词也。”“只”的本义是作为语气词。织布就是把所有的丝、线聚合在一起制成布匹。因此,“织”的声符既表音又表意,“只”这个声符不表义,“只”声实际上是借的“戠”声,“只”声提示的是借来的“戠”的引申义“聚合”。
甲声借乙声的语源义。
王力曾说:“同源字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语音相同或相近,而且必须以先秦古音为依据,因为同源字的形成,绝大多数是上古时代的事了。”[3]而在“源义素为声符词的假借义”中,甲声下面的一系列形声字的共同义素是从乙声借来。
如旱、完古音同为匣纽元部,它们之间存在假借关系。《说文·日部》:“旱,不雨也。”《说文·宀部》:“完,全也。”完整、完好之物比破损之物大。故从完声者均有大义,如:鲩(鲩鱼,长可达一米余)、睆(大目)、皖(明星)、晥(明星)、莞(蒲草,植株较高大),等等。“睆”,《说文·目部》:“睅,大目也,从目旱声。,睅或从完。”旱借为完。“䛞”,《集韵·旱韵》:“䛞,多言。”《广韵·旱韵》:“䛞,大言。”旱借为完。“駻”,《切韵·翰韵》:“駻,马高六尺。”《说文·马部》:“骄,马高六尺为骄。”马高六尺,高大健壮。旱借为完。“旱”本义为不雨,“完”本义为全,“大”乃是“全”之特征,不是“完”之本义、引申义,而是语源义。“旱”声借了“完”声的语源义。
形声字既能表音,又能提示这个字大致的意义范围,在汉字里的比重不断上升。以形声字为对象,源义素与声符词之间的关系有四种,分别是:源义素为声符词的本义、引申义、语源义、假借义。而声符的示源功能对于促进语源学发展是大有裨益的,但是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以相关文献典籍为依据,不可空言同源关系。
参考文献:
[1]蒋绍愚. 古汉语词汇纲要[M].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5. P156
[2]朱振家. 古代汉语(下册)[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P287
[3]王力. 同源字典[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2. P11
[4]宗福邦、陈世铙、肖海波主编. 故训汇纂[Z].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3
[5]罗竹风.汉语大词典[Z].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1987-1993年
[6]许慎撰,徐铉校订. 说文解字[M]. 北京:中华书局. 2013. 7(2014. 1重印)
[7]黄巽斋.“声符有通假”申说[J].《古汉语研究》1996年第3期
作者简介:张林华(1994.07),女,汉族,江西赣州人,暨南大学文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史。
论文作者:张林华
论文发表刊物:《语言文字学》2017年4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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