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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业革命以来,我们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三个传播的发展阶段: 前Web:“机器网络”; Web1.0:“内容网络”; Web2.0:“关系网络”…… 一、该如何看待互联网 10年内,我们将进入“智能一切”的时代,人们不需手机了。那时将逼近Web3.0,即物物相连的“终端网络”时代。现在的广告正在大力推行4G,我们的很多研究文章也是4G如何。学术研究需要超前,但目前我只看到一篇媒体副刊文章谈到5G对生活的革命性影响,以及理工科的文章在讨论相关的技术问题。 前不久联合国下属的国际电信联盟(ITU)在圣迭戈举行的工作会议上公布了5G技术标准化的时间表,5G技术正式名称为IMT-2020,标准将在2020年制定完成,未来5G网络将至少有20Gbps的速度,这比坊间预测的10Gbps整整快了一倍。ITU称:“5G网络同时具备在1平方公里范围内向超过100万台物联网设备提供每秒100MB的平均传输速度。” 5G会满足多样化场景和及时的新闻挑战,5G将渗透到物联网等领域,与工业设施、医疗器械、医疗仪器、交通工具等深度融合。 从时间坐标看,每隔10年,移动通信领域就会发生巨大变化;每隔10年,新的移动通信技术就会普及:上世纪80年代末第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诞生,然后是90年末的GSM网络,随后到新世纪的3G网络,紧接着是2010年的LTE 4G网络。 当然,传播技术不会朝着单一追求速度的方向无限迈进。在一个拥有相对极值的阶段将保持一定时间的稳定。 新传播形态正在呈现的对社会结构影响的趋势在于: 1.空间极度压缩,交往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身体的存在位置已经不是决定群体是否有共同经历的前提。新媒体将身处不同物理空间的人整合进共同的虚拟场景,人们的交往向即时在线转变。低头族现象说明,只有当“注意力在场”时,身体在场才变得对时空、交往和传播具有意义。 2.人的真实社会角色与身份被剥离。在各种新的传播形态中,每个参与者都可以成为不依附于社会现实地位的存在,扮演想扮演的角色,承担与现实生活中截然不同的作用,表现出多重人格,甚至借助于网络的匿名表现出极端的、反常的人格特质。但同时,虚拟社会网络越来越成为现实世界的延伸,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相互交叠。 3.传统的传播顺序与格局改变。新传播形态下的信息,呈现非线性、圈层、超链接的连接方式,改变了以往的线性顺序。在新传播形态的传导和转译下,人们头脑中的社会图景被肢解,“强力浏览”和秒杀式的跳跃阅读,替代了逻辑化、有条理的信息接受。各种新信息中介商的经验策略,则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格局,在随时变动的传者和受者之间,加入了智能化的信息过滤系统,大大方便并控制了使用者。 4.人的记忆方式和内容偏向发生变化。更多的选择性记忆在于重要的信息点和信息的获取路径。并非记忆力不重要了,但记忆的侧重点发生变化。在信息搜索极为便捷和快速的条件下,基于知识积累的理解力显得更为重要。(面对丰富的材料和精确的数据堆而没有思想的白痴多起来) 5.传统构词法被解构。其实,新网络语言的形成仍然是在语言学的范畴内:语言符号形成的任意、语言符号形成的约定。网络新词的传播和发展依赖使用者的约定俗成,内涵丰富独特,表达方式十分贴合网络语境的氛围,在社会心理需求作用下进行有规律地自我更新。 语文专家们以传统的认识将部分他们认可的网络纳入“正统”。教育部曾经持续数年发布新词语以示某种程度的承认。一旦汇入正统的词汇,由于它们脱离了已有的网络环境,多数反而会被原来的使用者摒弃。而令教育部尴尬的是,其发布的网络新词有90%绝大多数人看不懂,更不会使用。网络新词是一种来自草根网民的语言文化形态,专家们对于网络新词的处置,显露出权威标准的精英心态与草根文化的矛盾。 建议关注与新闻传播紧密相关的三个年度报告:国际电信联盟(ITU)2014年11月发布《衡量信息社会报告》、皮尤(Pew Research Center)(每年春季)发布的《2015新闻媒体现状》和玛丽·梅克尔(Mary Meeker)(每年春季)发布的《2015年互联网趋势报告》。 我们现在关于互联网说得很多,但多以传统媒体作为参照系,因而有“新兴媒体”“自媒体”等说法,这样的认识是有误的。在多数人,甚至宣传界的领导人都在使用“××媒体”来叙说互联网的各种传播形态时,为了便于沟通我也不得不这样说。其实,互联网完全不是传统媒体意义上的“媒体”。我们习惯于从自身的逻辑出发,把互联网视为延伸价值观和影响力的平台或工具。事实上,互联网更是一种重新构造世界的结构性力量,它正在重新聚合社会资源、市场资源(包括整个社会的传播形态和路径)。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之下,我们的社会不知不觉中呈现着与传统社会不同的局面。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本质差异如喻国明所说:“传统媒介一直是作为少数人的传播工具而存在于社会里,而很少能够被社会大众所用并自由地进行分享。而互联网恰恰激活了比机构更为基本的社会基本单位——个人,使每个个人都成为这个传播系统当中的一个元素、一个基本单位。”[1] 互联网仅仅是一类渠道、手段,它发现、激活了分散在每个人身上的各种有价值的资源,认知资源、体验资源、掌握的时间、做事的能力等等,重新配置和加以整合。在互联网环境中,可以看到三维、四维(立体+时间)甚至五维(再加时空隧道)的交流与展示,若以传统媒体的思维方式来观察互联网,以平面和线性的方式对后者来实行控制,实际效果甚微。从这个角度思考习近平提出的“互联网思维”要求,其长远的意义不是很清楚吗? 二、互联网研究不宜停留在描叙现象上 我国新闻传播学关于互联网的“研究”,基本停留在以下几方面: 1.不断紧跟传播科技发展的脚步描述各种新传播科技的“特征”。 2.提供大量传统媒体如何摆脱眼下困境的措施建议。 3.遵循各级行政权力关于控制网络信息的指令,提供丰富而翔实的各方面“舆情”(一定程度视为“敌情”)和各种立竿见影遏制舆情或扭转舆情的措施。 4.紧跟西方媒体各种实验性措施加以研究和介绍。 蓦然回首,这些“成果”大多成为过眼云烟。并非完全不能做,问题在于现在是一窝蜂地“研究”这些,而且大多数为描述,以及一些拍拍脑袋想出来的所谓“对策建议”。 传播科技不断发展情形下的新闻传播研究,不宜停留在介绍各种数据上,不宜停留在介绍西方各种实验性经验上,需要有高一些的研究视角,不要陷进去出不来。所有的新经验和年度报告,都是我们研究的素材,但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呈现。学术研究要尽可能从非功利的、客观理性的角度思考各类新传播现象,才可能真正给社会留下些微思考。只有新闻传播学界有相对超脱的条件,以非功利的、客观的视角观察网络传播现象,不宜把这样的有限资源消耗到为领导机关服务上来,这是领导机关自身的研究部门应该承担起的主要责任。 三、建议新闻传播学界研究的话题 新闻传播学界应把重心放到相对宏观的研究方面,建议研究以下的问题: 1.互联网对社会传播结构造成了怎样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该如何看待;这些影响可能带来的种种悖论以及对悖论的解读。就如媒介环境学派曾经所做的那样,理论上对现象加以理性阐释,并向社会提出各方面的劝告、忠告、警告。 2.各种新型的传播形态对人们生活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发展趋向,这些趋向的正面应对,也应是新闻传播学界承担的研究义务。 3.互联网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以及各方面的应对,也应是新闻传播学界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关注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面对很多新经验和新数据报告,没有思想,不能提出问题和论证问题,只会正面介绍。其实,网络发展的任何一种趋势都是双刃剑,指出可能的负面影响比点赞正面影响更重要,纠正不科学的偏见认识更为可贵。 例如,大数据对新闻报道的影响,其可能的负面问题比带来的正面影响更重要,但现在谈的不多。2015年2月《新闻记者》的公共账号在处理我关于大数据的文章时是有眼光的,凸显的是我谈的可能带来的问题方面。我的文章前半部分谈的是大数据对新闻报道带来的正面影响,后半部分是关于使用大数据报道新闻可能带来问题的部分,其公共账号对后半部分做了文字处理,改标题、配图片、句子标红、重新分段。我说了一句话:“照相术刚发明之时,人们普遍认为它能够担当起真实再现客观世界的任务。但后来人们发现,照片说谎的技巧比文字更加高超。如今对大数据的期待,类似于当初对照相术的期待。”(后一句被描红)编辑由此设计了大标题“陈力丹:大数据如同照相术,说谎的本事比文字更高超”,所配插图为手捧接着向流水般下泄的“大数据”,漏掉的比接住的还多。我本来没想对这个喻证做更多张扬,看到他们重新编排的文章片段,我都感到陌生了,因为他们把我的一二句话所表达的意思通过标题和插图,做了生动的演示,让文章的生命得到了延续。 凸显观点,特别是预警观点,应该是学界的责任。希望研究理论的同行们把精力更多地放到提供新认识、新观点上,将所分析的具体问题上升到理论层面,不要就事论事。 此前我看到南京大学王辰瑶的论文《未来新闻的知识形态》[2]一文,感觉眼前一亮。她提出了目前我们每天司空见惯却没有深虑的问题:互联网使得“关于事实知识的知识”将超越简单的“发生了什么事”的新闻知识类型。未来新闻可能超越对线性时间的追逐,更从容地提供这个时代所需要的事实性知识;未来新闻可能超越简单的事实性知识形态,有能力通过处理更多的事实,提供关于事实的全新理解……仅以时间性为“新”,不能再满足未来新闻的需要;其次,受众的接受行为不再受制于线性时间。对于受众来说,新闻从河流变成了海洋。…… 她的另一篇文章《记者为什么成了不可爱的人》,[3]根据2015年初的7个记者与社会冲突事件,论证了网络时代新闻生产者和使用者(还有同行与同行之间)的冲突,以及为什么网络化会呈现如此的冲突。不是停留在具体事件的描叙上,而是回答互联网的环境如何会造成这类冲突不断发生。现在普遍的问题是:描叙情况很生动,一到分析就无语或变成了套话。 再如“新闻价值”研究。各类新闻聚合网站的出现,对传统“新闻价值”的运作路径提供了新的思路。纽约时报公司的新闻聚合网站嗡嗡喂(Buzzfeed)运行软件,每天对上千个合作的新闻博客的数据进行扫描,包括“赫芬顿邮报”和AOL,找出受欢迎度可能性高的文章(根据网民分享文章的次数来判断),然后再精选出最具发展希望的样本。通过搜索、发送信息链接,为用户浏览当天网上的最热门事件提供方便。这类运行不就是建立在别人基础上的新型新闻选择吗?远比根据记者的经验判断选择新闻要精准得多。而在这个问题上,尚无人从践行“新闻价值”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 谈到广告,我们的传统认识是:广告多以生硬地打断观看的线性秩序为前提,因为广告传播的本质即“展示”。然而互联网的原生[自然]广告(Native Advertising),打破了广告传播“展示”的特征,实现了有价值的内容与广告的无缝融合。如果未来的媒体广告和广告学理论不能跟进这样的变化,媒体无法生存,广告学很难成其为“学”。 再如我们常说的“新闻真实是一个过程”,在网络传播环境中更需要强调,否则任何初始的新闻就可能因与“谣言”为伍而受到打击。2015年8月天津大爆炸事件之初对300多各种网络账号一股脑的封闭,反映了控制者对网络新闻传播比传统媒体传播更为鲜明的特征——“新闻真实是一个过程”缺乏理性认识。别看我们天天说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其实有几个宣传官员知道并懂得马克思关于“有机的报刊运动”(其核心观点便是“新闻真实是一个过程”)的思想? 新闻真实是一个过程,这种情形在8月20日比-法火车发生恐怖袭击的网络新闻传播中同样获得了表现。最初的新闻如下: 法国当地时间20日下午6点左右,这两名海军陆战队员在火车上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形迹可疑,后来还在男子如厕时听到厕所里发出枪支上膛的声音。可疑男子走出厕所时,手里真的握有一把AK47,开枪向乘客扫射。两名海军陆战队员迅速行动,将其制伏;其中一名队员脖子中枪,但没有生命危险。 后续的新闻证实,这条新闻的细节几乎全是错的。然而在不断跟帖中,普通人对此却很理解,有一条帖子的标题是:“公众事件出来,有不准确的传闻很正常”。作者接着写道:“如昨天三个美国人勇斗恐怖分子的事件。开始传是恐怖分子在厕所上弹被听到。后来的新闻修正为他在12车厢上厕所上弹遇到一个法国人,开枪打伤乘客后冲出,三名在13车厢的美国人看到逃跑人流逆行冲上搏斗制伏歹徒。看了开始的传闻就大骂说逆行的是谣言,这尼玛是病,得电。”网络新闻传播肯定有很多误传,如果就此判断最初的新闻是谣言,那就如跟帖的作者所说,“这尼玛是病,得电”。互联网传播具有自净功能,互联网不是谣言的存身之处,但是其必然的过路之径。 这时,也我们更需要关于“新闻误读”在网络传播条件下的研究。然而,我除了看到陈秀云的学术论著《新闻误解:论新闻文本间距》[4]外,只有几篇关于新闻误读的一般文章,新闻理论的研究,在这方面尚没有跟踪互联网传播条件下的进一步研究了。建议读一读马少华关于此书的评论,我们需要开发新闻理论的研究话题。“更多地融入新闻实践信息,更多地关注那些具体的实践过程、传播过程和传播环节。这个研究倾向,可能在一点点地改变和拓展着由新闻定义、新闻价值、传媒职能、新闻政策、新闻法和职业道德等等所构成的‘规范性’的传统新闻理论图景。”[5] 新闻传播学界的任务其实很重,需要在复杂而陌生的网络传播环境中多向公众和官员们提供关于新闻传播的比较科学、理性的认识,少说套话空话。再说一遍,只有新闻传播学界有相对超脱的条件,以非功利的、客观的视角观察网络传播现象,如果都跟着为现实行为做注释和帮闲,那学科的发展就真没指望了。 (以上所说,原是2015年9月1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传播业的变革:历史与现实”会议上的发言内容,因为不知道发言时间只有12分钟,仅简单讲了开头部分。现在根据原来的框架做了适当词句扩充。)从网络思维看网络与网络研究_大数据论文
从网络思维看网络与网络研究_大数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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