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保护论文_缪月

浅谈乡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保护论文_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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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丽乡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

关键词:乡土文化;“美丽乡村”;保护

1 “美丽乡村”概述

“美丽乡村”之“美丽”不光体现在外表上,更体现在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上。我们要建设的美丽乡村,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种国家政策表明乡村问题已经成为未来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仅在民生建设更重要的是在精神文化文明的建设层面。因此美丽乡村也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美丽乡村”既有自然层面的美,也有社会层面的美,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环境优美。通过村庄整治,使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与提升、人居环境得到功能化改造,实现乡村整体环境的美化。

第二,经济富美。建设“美丽乡村”,必须以发展乡村经济为中心,坚持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通过乡村自然资源的整合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生态、文化等特色经济,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多渠道拓宽村民的收入来源,使村民的生活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

第三,社会和美。乡村的美还体现在它的和谐上,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在良好的人居环境和高品质生活保证下,做到家庭和睦、民风淳朴、文化繁荣、底蕴深厚、民主法制、城乡社会统筹发展等,实现乡村精神文明的长期繁荣。

第四,服务完美。通过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完善基层组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等,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繁荣乡村社会事业,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医疗、文化设施一体化。

第五,生活甜美。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人居环境优美、村民生活富裕、公共服务完善和人际关系和谐的基础上,通过培育乡村特色文化和提升农民现代素质来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提升农民的幸福感,为农民提供一个丰富充实的人文环境,让农民的生活甜甜美美。

2 乡土文化属性、特征

乡土文化是客观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文化形态,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即担负着对中华乡土文化的继承与传播,又维系着乡村、宗族,社会经济与文化道德等诸多方面的发展。它具有鲜明地域特色,能够充分反映某一地区百姓的日常生产活动方式以及生活习惯,是人类在特定区域内历史、人文、生产劳动力、意识形态的见证,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其主要涵盖两种不同属性的文化形式,即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形态。

3 美丽乡村建设中乡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路径选择

3.1 提高文化保护意识,优化文化生存环境

文化建设作为党的十八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一方面,政府应通过编制规划、健全机制、展开宣传、加强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渠道,让美丽乡村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政策保障,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千篇一律,尽最大限度保留乡村原始风貌,还居民一个天蓝、地绿、水净、人美的美好家园;另一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作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文化自觉和文化素质,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转变其对乡村乡土文化的旁观和漠视态度,并使其积极参与到乡村乡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来,真正成为乡村乡土文化保护的主要力量,保障他们在乡村事务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争取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最大贡献。最近两年一直投身于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期间发现各个村的村民基本对于文化传承的没有保护意识,我们的团队走访各个村落,希望寻找其中的历史文化传说故事,基本都是在老一辈的口中得到,还有更多的都是仅仅只剩余一个名称代号,内容已经没有人能记得。至于文字记载,更是寥寥无几。我们更希望看到的完整的村落文化记载,老一辈的口口相传,新一代的记载在册,这样村庄的根,村庄的魂能留下来, 能区别于别的村庄。

3.2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1)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加快相关立法进程。目前国内尚没有一部能完整涵盖中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的法律,为了遏制传统村落频遭破坏现象的蔓延,制止对传统村落的无序开发,立法保护传统村落文化势在必行。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条令,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责任,保护地域文化不受破坏。

(2)组织专家对所属区域内村落进行全面普查,甄选级别、划分保护区域。要发挥相关传统村落保护专家的作用,在专家指导下对传统村落进行评估,对所属区域内的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普查。首先,做好对辖区内有保护价值的村落、民居、庙宇、宗祠及单个树、桥、塔、墓、特殊构件的普查登记,对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民俗、历史名人、故事传说等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其次,根据专家意见制定相关保护规划,做好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最后,政府加强对有称号的传统村落的验收、复查和重新评估力度,做到持之以恒、可持续发展。如具有称号的传统村落后期破坏严重,则取消其传统村落、文化名村等称号,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以增强当地群众对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视。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传统村落进行分级监管和规划指导。可根据传统建筑年份或保存的完整性,依次划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环境协调区三种区域,在不同区域范围内实施保留、修缮、拆除、再建等应对措施,保持建筑的整体风貌。。

3.3 加强政府引导,多元筹措资金

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保护与传承是一项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投入大量资金。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根本不可能开展好文化遗产保护。第一,政府应加大对文化发展事业的投入,设立乡村文化保护专项基金,以用于老化建筑的修缮维护、文化遗产的普查建档、文化传承人的培养、优秀文化人才的奖励与补助和文化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等工作,同时要加强行政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和专款配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费用真正用于文化事业。第二,除政府投入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外,还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模式,可以适当通过市场竞争和股份参与的形式来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的投入与赞助,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乡村乡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来;第三,应对那些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乡村文化产业给予金融机构的支持,把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信贷范围之内,在银行现有年度信贷计划外,适当增加对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贷款的指标,实行低息、无息、贴息等优惠政策,使我国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得资本市场的支持。

4 结语

总的来说,“美丽乡村”建设关系到广大乡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也关乎到对乡土文化的继承和延续。为避免盲目追求速度以及经济效益所造成的乡村建设性破坏,以乡土文化与传统村落环境的共生性发展关系为切入点,运用建筑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景观生态学、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学科理论,探索乡土文化在当代乡村建设中所承载的重要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韩喜平,孙贺.美丽乡村建设的定位、误区及推进思路[J].经济纵横.2016(01)

[2]张梦洁,黎昕.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文化保护与传承[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

论文作者:缪月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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