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新议论文_周丽勤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速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当下较为关注的热点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新议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存在主要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为日后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招投标体系

前言: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流程存在较大问题弊端。通过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结合我国招投标流程现状,将创新招投标改革创新定位发展思路,采用科学、合理的优化对策,对我国现有招投标体系的完善巩固提供相关参考。

一、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存在具体问题

(一)低价中标问题严重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逐渐普及,建筑工程企业最为其施工的重要核心组织,具有相对的额重要性及作用性,而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低价中标已经成为当下较为严重的影响问题。通过笔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建筑企业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对其进行投标过程中由于商务标在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后,很多建筑施工都会以低价中标形式进行体现。而低价中标的弊端性、问题性又较为突显。具体如下:第一、由于低价中标必然会低于正常建筑施工投入成本,这就造成了中标企业单位自身利益获取受到相对压缩,部分不良建筑施工企业就会采取更为极端性方式进行应对,例如:偷工减料、以好充次等,甚至在施工材料、施工流程及施工技术方面打动手脚,造成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急速下降,即缺乏相应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同时,在安全保障及风险规避方面也起到波及影响,导致施工施工频出等现象。第二、在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缺乏保障的同时,由于低价中标的影响性,对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也会造成实质影响,质量与安全的缺失必然会对其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阻碍,造成停工、怠工情况发生,影响了建筑工程的顺利竣工。

(二)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无法入围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逐渐开展,但其体系性及制度性缺乏一直使招投标流程备受困挠,招投标流程不是单一片面的简单行为,而是更为科学、公正、合理的保障体系。通过笔者对现阶段我国招投标数据及相关资料调查发现,“公平、公正、公开”体系原则虽然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制度理念,但部分地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的舞弊现象,暗箱操作、利益获取、违法乱纪肆意发生。部分不良施工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获得,通常不择手段以极为卑劣的方式行径开展违规投标,这样就对优秀企业成功入围参选造成阻碍,导致日后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的风险性产生[1]。

(三)资质与招投标业务范围设定问题

现阶段,我国对招投标资质的管理缺乏相对的统一性。各地区机构无法形成一体化的资质管理体系与机构。在实际资质发放中,经常存在多方机构的介入与干预。甚至一些地域的资质管理与发放并不是国家规定的主管机构。具体问题存在如下:

第一、地区门槛的差异性。部分区域招投标管理机构存在较大的“对待差异化”,是指往往只关照自身管辖区以内的企业单位,在批准招投标代理资格时对不是所管辖内的企业存在冷落、拖延等态度,导致了招投标工作的兼顾性造成了极大影响;第二、业主自行招标趋势明显。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个别企业出现了自行招标的现象,通过绕过相关招投标实施方法将定标权掌握到自己手中;第三、规范招标的范围日益递减。我国商业部在2008年《关于落实机电产品国际采购相关问题通知》中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具备资金自有、产品自用,可以不进行招标,业主可以自行选择采购方式”[2]。

(二)不正当竞争现象存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工程建筑的迅速发展与规模扩大,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也随之增多。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不并具备相应的规范流程,在招投标过程中经常扮演“和事老、走形式”等角色,极大妨碍了招投标流程的公正性与规范性。具体存在问题如下:第一、部分招投标代理单位只是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对业务听命是从,并没有履行自身的职责与作用。第二、招投标代理单位之间经常存在恶性竞争与恶意打击,基于不良目的而产生进一步激化。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稳定性。第三、部分招投标代理企业进行灰色收入,通过钱权交易进行不正当违规操作[3]。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优化措施

(一)提高招投标代理业务能力

首先,招投标代理应该明确自身职责与义务,并开展相关的增值服务,不能单一片面的固守常态。将市场需求与自身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树立“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创新理念。通过综合服务的开展,为业主提供招投标信息咨询、招投标信息代理、招投标增值服务等,切合实际的将自身作用充分发挥出去。其次,应该培养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招投标工作不是简单的办理、咨询工作,而是具有科学性、效率性、专业性的系统工作。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引用的方式,实现了综合人才的应用与培养。最后,应该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市场规范,通过政府监管的方式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格处理,并集中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整顿,严格保证该体系市场的纯净环境,进而避免了恶性竞争的产生[4]。

(二)构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

首先,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实质是为招标企业与投标单位进行对接服务,并为其周边市场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通过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实现了相关服务的效率化与体系化,并对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辅助作用。其次,交易平台是为招投标双方实现交易对接、服务平台是为招投标市场提供相对服务、监督平台是对招投标市场进行监督保障,三者有其相辅相成的支撑关系。最后,应该建立相关平台支撑体系,将三大平台进行资源共享与信息统一,即交易平台可以获取相关的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为交易数据进行保存、监督平台可以通过数据信息与交易信息对二者进行合理监测。图-1为电子招投标三大系统平台:

图1电子招投标三大系统平台

从图-1中可以看出,监督平台是服务平台与交易平台的连接主体,因此,可以对整体系统平台运行起到保障管理作用[4]。

(三)、对现行政策法规进行科学完善

建立长期及稳定的政府相关研究部门及社会第三方研究机构,在行政权限方面一定要保证该研究机构的独立运行,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及研究机构评估监督制度,并对其招投标相关涉问题及信息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保证该调查研究的真实性与精准性,其工作保障方面主要以创新理念、深入研究、严谨调查为基础,对其现行政策法规进行细则完善,具体如下:第一、对政府及相关管理机构地位进行重新定位;第二、对其招标人及投标人进行更为严谨的行为规范;对其低价中标招标模式进行取替;第四、对招投标流程及施工企业信息进行介入监督与深入调查,保障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5]。

结论:综上所述,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前景空间巨大,招投标工作及管理作为项目工程施工重要流程,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起到极为重要的影响作用。本通过对其通招投标环节中的问题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提出方法措施,为其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叶枫.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新议[J].建筑施工,2017,12(8):1007-1008.

[2]刘勇,黄士勇.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J].招标与投标,2018,25(6):33-35.

[3]胡煜文.招标文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J].财经界(学术版),2017,1(15):143—144.

[4]张如强.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相矛盾的问题[J].四川水泥,2018,14(8):1-2.

[5]黄文巧.关于工程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书主要条款相矛盾问题分析[J].工程造价管理,2018,22(5):38-39.

作者简介:周丽勤(1980.09-),女,专科,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经理。

论文作者:周丽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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