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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建筑工程整体水平的持续进步,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本文从阐述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问题;完善措施
引言:
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招投标始终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进行需要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优化能够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资金的应用动态和去向,进而以最小的成本,提升建筑工程整体规划质量。
一、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主要是指我国现今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规章和具体的管理办法仍旧有非常大的完善空间。招投标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完善的管理体制作保障,但是由于招投标本身法律体系不健全,且市场监督与制约机制难以发挥其本身的作用,进而导致招投标管理质量低下。另外,法律体系有待完善还突出的体现在了许多法律法规体系上看仍然有缺失和漏洞并且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体系。除此之外,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了其监督工作不能成体系化的进行,很难形成一股合力。
2过程缺乏透明性
过程缺乏透明性主要是指我国部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其整个招投标体系都显得非常的封闭,这集中的表现在了招投标过程不对外并且对于整个社会基本处于半封闭的状态中。在进行招标时,招标的内容不能倾向于既定的投标人,对其他的投标人进行排斥,这样就会造成招标中缺乏竞争力度,对招标的质量产生影响,进一步导致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另外,过程缺乏透明性还体现在了甚至招投标法本身也没有能够很好地贯彻“公开透明”这一原则,而是较大程度上的贯彻了保密原则这导致了具体的招投标工作许多环节和过程往往是秘密进行的。加之,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存在,使招投标内部环境混乱,没有将招标工作落到实处,不能够为资质绝佳的投标单位提供机会。
3 招投标机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的实现离不开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作用。由于各个代理机构之间工作人员的水平良莠不齐,而且代理机构的人员流动性大并且缺乏必要的培训,专业水平不到位使得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难以进行。当前,由于管控措施的缺乏,使建筑市场环境比较混乱,很多招投标机构因自身资质不达标影响建筑工程招投标效果。比如,招标代理人专业技能缺失,使其不能够结合具体招投标情况,对相关状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完善,进而使招投标过程中的价格不具说服力。
二、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措施
1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健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是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的基础和前提。在建筑市场中,政府部门可以运用行政管理的职权对其监督职能进行强化,保障能够有效合理的实施,以必须坚持法律法规依据为首要原则。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投标管理时,可以制定严格的法律管理规定,对招标投标的程序进行监督,保障其环节的合法性、真实性,避免出现幕后交易、影响公平竞争的现象。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注重招投标制度中的不合理的内容,进行持续的完善,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水平的有效提升。代理机构要注重法律辐射,在其范围内执行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中的纯洁性,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投机行为予以处罚或者取消代理资格,使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更加合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另外,在增强整体惩治力度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注重一旦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和追究,此种追究责任制度要更具有严厉性,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精确性的日益提升。
2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建筑市场
在建筑市场中,应该遵守统一建设、管理和制度的原则,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中主动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下进行各类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与市场开放原则相违背的市场体系出现,清除具有地方保护性质的“土规定、土政策”,完善统一的、开放性的、有序的、竞争性的当代市场体系。行政部门加强政策的公开透明,使政策能落到实处,使招标投标能够有效的开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保障投标招标活动在社会的视野下进行。这样在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交易规则统一下,能够形成一种开放、竞争、真实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对其进行专业的素质培养工作,并对市场的环境加以监督管理,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市场氛围,并改善当前市场混乱的现状,从而方便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优化招投标监督体制
优化招投标监督体制是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完善招投标制度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深刻的理解到诸多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之所以出现问题,这与招投标制度本身制度设计的缺陷有着非常大的联系。在优化招投标监督体制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注重合理的区分不同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监督权限,注重将监督贯穿于招投标的整个过程,让监督活动做到在各个环节的无缝连接。在进行招标时,加强招标前期的审查工作,明确详细的对细则进行公布,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实时监督,增加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实行信息公开化,制定相关的细则和规定。加强招标方式的完善力度,对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实施合理的综合评标,严格的遵守市场规则,保障竞争的公平性。并将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单位或企业的信用及资历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彻底消除信用度低的企业的干扰,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从而筛选出资历强、信誉度搞得企业作为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建立起符合当下要求的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最终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问题完善可靠性的不断提升。
4规范评标行为
当前,评标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薄弱环节,其受市场环境影响比较严重。在评标过程中,考虑拟建筑工程整体性价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以确保从整体把握招投标脉络,将工程造价控制落实到位。应当保证评标方法以及标准合理性,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定评标标准以及方法,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中适当地完善调整标准及方法。在评标中应该增加投标企业综合能力分析、人员业绩、技术方案等内容,适量减少报价的权重。专家评标中的行为监督可以使用现场录像或者现场监督的方式,严格实施凭证上岗制度,同时通过大数据的运用,进行电子评标,打破评标专家区域性的限制。在开展投标方管理的评价时,为了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和合理,可以根据企业以往的雇主和合作方对其的评价进行,多途径的保证审查的科学和真实性。整个评标应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对评标结果应在指定的网址上进行公示。同时在招投标中也不能随意更改已公开的评价标准及评价方式。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整体水平的持续进步和建筑工程发展速度的持续加快,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清晰的了解,制定健全招投标管理体系,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招标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从而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吴旭东.对预防建设工程招投标职务犯罪的思考[J].政治与法律,2015(4)
[2]王建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问题分析[J].山西建筑,2015,(24)
论文作者:权鑫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第0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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