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垄断及其作用的再认识--对后发国家定位的几点思考_完全竞争论文

对垄断及其作用的再认识--对后发国家定位的几点思考_完全竞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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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垄断的作用问题,人们往往把它放在与经济效率相对立的角度去分析,而很少把它作为一种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去分析。因此往往看不到垄断也会提供较高的经济效率这一事实。此外,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垄断的作用显然有所不同,因而得出的结论也往往不相同。特别是作为后发国或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如何看待垄断在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中的作用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一、理论的合理性和非现实性

人们不难发现,在竞争激烈的世界里,企业总是力图低价地生产和销售产品。其结果是在竞争市场中可望取得较高的经济绩效;另一方面,人们也常常可以看到,那些拥有不受进入威胁的垄断供给权的企业享受着“稳定的地位”而忽视不断进取的情形。所有这些情况表明,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和完全垄断市场模型均有其理论上的合理性。

然而,在理论模式中被描述的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有几个假定和现实是不一致的。

(1)在完全竞争市场模式中,消费者、 生产者都具有“完整的知识”。然而这一假定是非现实的。实际的情况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只具有不完整的知识。消费者在特定的市场上不可能了解全部产品的情况,如价格、品质等。从生产者方面看,对其市场上现实地位及围绕市场环境的因素,也不可能获得完整的信息,并且对将来的动向也不可能具有完整的知识。这往往成为阻碍形成完全竞争均衡的重要因素,伴随而来的将是进入和退出壁垒的产生。

(2)再从完全垄断市场来看, 模式中有关完全限制进入的假说是非现实的。例如,在电力、煤气、自来水等产业中,尽管在自然垄断的条件下取得了垄断权,但其产品仍具有某种相互替代性,没有自来水可用井水来替代等。即使由于规模的经济性和资源的稀缺性而形成的完全垄断,技术进步却拥有打破这种垄断的可能性。最近,电子通讯技术的发展,可作为把通讯产业从垄断变为竞争结构的很好事例。由于存在着替代要素,再加上技术进步,因此,完全垄断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3)上述两种模型都假定企业追求的是短期利润的最大化, 但对现实的企业行为的研究表明,并非总是追求短期利润的最大化,企业的行为目标由于企业行为参与者的增加而变得极其复杂,除了利润目标最大化之外,企业也可能追求长期利润最大化、销售额最大化、成长最大化以及经营者效用函数最大化等。

在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模式中,尽管存在如上所述的不符合现实的假定,但是作为理论,为解释清楚所分析对象的本质,经常舍掉现实诸条件,从而构成纯粹的模式并一定程度脱离现实,这是可以理解的,这当然不如理论符合现实为好,因而更重要的是尽可能地努力弥补理论和现实的差距。既然在现实的经济中严格的完全垄断和完全竞争即便条件存在也是很少见的,因此,垄断和竞争的完全形式最好被看成是在一个系列中的两个极端,而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并且更具有现实性的将是寡头垄断的垄断竞争。其中,前者更多地保留着完全垄断的特征,而后者则具有更多的竞争性。市场机制和经济人属性的结合产生了竞争,而竞争导致的规模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垄断因素,它反映的是市场经济制度发展的客观过程。资源配置的效率也是两种因素相互补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在提倡竞争的同时,也应该客观地分析垄断的作用,其关键在于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均衡点。

二、垄断形态与效率

在按照理论逻辑把市场结构划分的四种具体形态中,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是两种极端形式,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市场结构的现实形态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垄断竞争或寡头垄断。其中寡头垄断是更为现实的一种市场形态。实际上寡头垄断也是一种垄断竞争,特别是在差别寡头的场合下更是如此。

从市场结构的实际过程来看,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并不是最具有竞争性从而最富于效率的市场结构。因为性质相同的、为数众多的买者之间和卖者之间以及买者、卖者之间,都不存在直接的对抗性和可以察觉得出的相互作用,即不构成竞争之势。既然完全竞争市场实际是缺乏竞争的市场,因而也就不会有得自竞争的效率。就动态而言,完全竞争是不常见的均衡时的静态效率,同时也没有一种机制将它转变为动态效率。就经济规模而言,完全竞争同样是一种缺乏效率的市场结构。

既然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缺乏竞争性的而非最有效率的市场结构,而完全垄断由于它完全消除了竞争因素也自然是非效率的,那么最有效率的市场结构应该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两者之间的某种状态,即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而从垄断程度来看,后者较高,因而表现出竞争程度会超过前者,因而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一般会带来较高的效率。因为除了完全垄断的极端情况外,在一定范围内,竞争程度总是同垄断大体一致的,即较高的垄断会带来较高程度的竞争;适度的垄断也会对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手段的竞争起到保护作用;在规模经济和研究开发方面的优势,也可以说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的高效率。

三、对垄断经济效用的分析

现代资本主义大规模生产,导致了企业组织的大型化,当个别企业占有了某个产业领域中很大部分产量份额时,它便能够行使一定程度的垄断权力。垄断权力导致企业产量少于它们处于竞争性市场中所生产的产量,并且可保持比在竞争性市场中更高的价格,从而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还有人发现具有垄断能力的企业还能够经常限制新的投资和新的企业进入它们所在的企业领域,其结果是抑制了资源从不大有价值的利用向有价值的利用之运动。最后,人们还看到大企业往往从事非价格竞争,并且其结果总是造成一些经济资源的大量浪费。针对大企业所产生的这些消极后果,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政府管制对垄断加以限制。但是也有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坚持认为,大垄断并非全然都是坏的,19世纪托拉斯形式的企业组织实际上是生机勃勃的竞争和节约成本的结果。垄断在带来某些弊病的同时,也带来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因此,对垄断的正确态度应是既要承认垄断在客观上的合理性和不可避免性,又要限制垄断权力行使过度,而这意味着国家管制的必要。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察垄断的负效用:首先,垄断会带来低效率。亚当·斯密曾举出三个理由来说明垄断为什么是坏的:垄断将导致产量的减少,从而导致福利的下降;资源将被用于获取、维持和扩大垄断,从而造成资源使用的浪费;垄断在技术上是低效率的,给定相同的投入量,垄断的产出将少于竞争者的产出。此外,垄断还存在X ——无效率。根据雷本斯坦的观点,X ——无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资源所有者的动机低效率所引起的产出损失而造成的(注:X ——无效率对垄断者和竞争者都有影响,但一般说来,垄断由于不受竞争的约束,故其X——无效率将更大。因此,一个产业的竞争度越大,受X——无效率影响的厂商就少,反之则相反。)。如果说亚当·斯密所分析的是垄断所引起的资源配置的损失,那么,雷本斯坦在这时提出的实际上是垄断造成的成本损失,即存在于垄断企业内部的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法则。经研究表明,垄断还会产生另一种额外的成本——寻租。即垄断企业为从政府获取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在疏通游说活动中投入资源,利益受损企业亦可以采取同样行动。这两项在某种程度上彼此抵销的开支,从社会的角度看都是一种浪费,因为它们力图阻止福利的正常转移,而不是增加财富。

其次,垄断造成福利损失。有关垄断造成的福利损失,通常是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来衡量的。所谓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为消费某种数量既定的商品实际支付的价格和它本来愿意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由于“消费者所支付的每一单位物品的代价只值该物品最后一个单位的价值,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前面的单位要比最后的单位具有更多的价值,因此,消费者在每一个前面的单位中都得到了剩余。”(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5页。)所谓生产者剩余,是指生产者在生产给定量产品时,从有利的市场价格中所获取的价格总量超过同期生产同一给定量产品所必须资源量的成本中得到的收益。在任何市场出清的价格上,都有消费者享有的消费剩余和生产者享有的生产者剩余。这时,垄断厂商把产量限制在某一较小的数量上,使价格在较高点均衡,那么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转移,所以生产者剩余可能增加,净损失的只是消费者剩余。

垄断虽然产生低效率,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垄断同时也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效率。垄断的效率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观察:

(1)垄断可以带来规模经济。 如果垄断企业确实存在很大的规模经济,即巨大的成本优势,那么可以想象,比起卖同样产品的一大批竞争者来说,垄断企业可以按较低的价格出卖更多的产品。这意味着垄断将导致福利的增加而不是损失,这种福利的增加实际上就是垄断的社会收益,它来源于规模经济的实现。

(2)免除利用市场的成本。垄断, 尤其是通过纵向一体化而形成的垄断,能够使一定的外部性转为内部化,从而降低和节省市场上发生的交易费用。因为它不必针对外部事件而不断地修订合同,也不必花很多费用去实现生产前后的信息交换,节省大量促销费用,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由此可见,垄断在相当程度上是对市场机制不确定性的一种抑制。

(3)垄断有利于技术创新。熊彼特认为, 技术创新需要大的厂商存在,在这方面完全竞争企业的效率通常是不高的,这是因为,小厂商通常是不可能为技术开发与研究支付大量费用的。加尔布雷斯认为,大厂商是引致技术进步的最完整工具,它的理由是,研究与开发支出对于小厂商来说是太昂贵了,以致它们不适于从事研究与开发工作,因为研究与开发的过程是一个消耗时间的过程,而小企业由于它没有足够的财力,以致不能等待一种被推迟的报酬。尽管有许多经济学家至今仍然坚持竞争企业由于受到市场压力而比垄断具有更加强烈的创新动机,而垄断企业由于拥有市场力量而具有创新惰性的观点,但从大量的经济证据来看,垄断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确实要比竞争企业发挥更大作用。

四、反垄断的实质

由于垄断功能具有双重性,因而使人们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去看待垄断。并对其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讲,反垄断并不是为了消除垄断。发达国家试图通过抑制垄断负效用来最大限度地利用垄断去获取经济利益,并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而后发国也急需建立一种规模经济,以迅速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因而更倾向于对垄断的培植,而不是限制。

由此可见,反垄断并非是无条件的,它也必须符合成本收益原则,并有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从这一点看,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反垄断都存在一定的前提。当一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经济规模相对较小时,就有必要加速企业的规模化和垄断化过程,国家必然要大力扶植垄断的形成和发展;当科学技术发展对企业规模提出更高要求时,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都必然要通过规模经济的扩张,甚至推进垄断来适应这种客观要求;当规模经济或垄断的发展有利于消除过度竞争,同时又能使竞争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上展开时,也会维持一种适度的垄断而不过多地限制它;当企业试图参与国际竞争时,它必须首先巩固其在国内的垄断地位,然后通过规模经济去参与国际竞争。

总之,反垄断是有条件的,其本质是在限制垄断负效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垄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以带动经济的增长。

不可否认,垄断有一种倾向于垄断一切的趋势,但在现实中这种极端的垄断从未出现过,因为与垄断发展相伴随,同时产生了许多阻碍或纠正垄断发展出现偏移的因素。

(1)国家通过制度供给限制过度垄断。 它主要通过对反垄断法及有关禁止垄断政策的颁布实施,来限制垄断的弊端。反垄断法就是通过规范垄断和反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法律。而禁止垄断政策指的是为了有效地发挥市场经济制度中企业竞争性机制的作用,限制阻碍这一机制行为的政策。反垄断法和反垄断政策不仅保护了竞争,同时还把竞争从自由放任提高到了“有效竞争”的高度。(注:有效竞争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在1939年提出的。如果一种竞争在经济上是有益的,而且根据市场现实条件又是可以实现的,那么这种竞争是有效竞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通过制度供给管制的目的无非是扬垄断之长,避垄断之短,而不是杜绝或从根本上消除垄断。

(2)竞争因素对垄断的抑制。在垄断存在的条件下, 不仅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由竞争,而且还产生了新的竞争组织形式,即垄断竞争,其中主要包括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垄断组织和非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以及垄断组织内部的竞争。虽然上述竞争比自由放任的竞争更为激烈,但竞争方式和范围越来越受到来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约束。这种竞争方式不仅消除了企业试图通过竞争追求更大范围垄断的可能性,同时还使垄断在一定规模上保持能动性,使竞争和垄断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

(3)科学技术发展的动态对垄断的抑制。 垄断是伴随机器大工业形成发展而出现的,而机器大工业则是众多科技成果的凝结物,垄断也为科技发展提供了某种组织上的可能性,因而可以认为,垄断的形成、发展和科技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从垄断的本性看,它追求垄断领域和范围的相对稳定性,以便稳步提高其垄断程度。而科技发展会时常打破这种稳定性,新科技的诞生必然导致新领域和新产品的出现,同时淘汰了部分旧领域和旧产品,并使产品间的可替代性增强。科技越是具有加速发展的趋势,对科技成果的垄断就会变得越困难,企业企图借助垄断科技成果来垄断产品和市场的可能性就越小。科技发展本身会不断地动摇原有企业已确立的垄断地位,使之均衡在一定限度内。

(4)垄断对自身偏移的纠正。在国家反垄断法和政策的限制下, 以及在竞争和科技等外在因素的压力下,垄断组织本身不会单纯被动地追求垄断程度,它时常需要在成本收益的度量下发挥自身的能动性。“由垄断者进行的价格和产出的强大趋势仍然是追求高效率,或者接近高效的,这样就可以减缓由市场带来的冲击”(注:〔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版,第21—23页。)竞争者或科技发展的动态性,“也许给垄断者很大的威胁,强迫其保持一个高水平的发展与研究,并且维持快速的革新从而保护其当前对市场的垄断。”(注:〔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版,第21—23页。)这也正是垄断仍然存在和发展,并且在一国经济发展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的内在原因。

五、如何认识垄断的作用

垄断大大改变了企业经营规模和形式,因而也改变了竞争规模和形式,但它并没有完全成为竞争的对立物,而是表现为一种新的竞争形式。只要垄断没有消除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即市场机制的作用,垄断就不会从根本上成为竞争的对立物,进而取代竞争。

(1)竞争和垄断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对立统一的过程。一方面, 垄断带来了低效率和福利损失;另一方面,垄断又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带来了科技进步和福利增加,即垄断产生了正负两种效果。从垄断的形成、确立和发展的客观过程来看,可以认为垄断的正面效果在发挥着主要作用,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也正是垄断不断发展,时至今日仍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如果把垄断从市场制度中排除掉,就很难指望经济和技术能有如此迅猛的发展。

(2)自由竞争向垄断发展的过程本身就是经济增长过程。 而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过程,也是在企业走向大规模化、垄断化的过程中实现的。垄断发展和经济增长相互并不完全排斥,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的比例关系,因为企业走向大规模后,便会出现许多完全竞争条件下不可想象的创新,使得进入垄断时期的市场经济制度不仅没有倒退,反而获得了发展生机。也就是说,从经济发展整体看,垄断化和企业规模大型化只会提高生产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反。必须注意的是,与完全竞争一样,完全垄断也是非现实的,市场经济制度进入垄断时期的现象是少数人进行竞争,它形成了使创新不断出现的最大基因。(注:〔日〕金指基:《熊皮特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2 页, 第134页。)

(3)站在不同的基点上去看待垄断,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列宁的垄断理论是面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垄断化进程加速这一大背景展开的。他站在制度替代的基点上认为,从竞争、生产和资本积聚、集中直至垄断,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过程。从私人垄断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也是一个客观过程。这一过程将加速资本主义腐朽化进程,最终被更高的社会形态所代替。因而在列宁垄断理论中,并不过多涉及垄断在市场经济制度中具体经济效用的分析。关于国家与私人垄断的关系,也只是认为国家是从属于私人垄断,并为私人垄断服务的,因而也不涉及国家在抑制垄断负效用过程中的具体作用问题。

在发达国家中,垄断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制度高度发展的结果。垄断所产生的消极一面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竞争,这是垄断形成发展过程的一般表现。它表明,市场机制本身不能驾驭垄断这种产生于市场经济制度的新的组织形式,或者说促使垄断产生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不能同时承担起约束垄断组织产生消极作用的使命。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参与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过程。国家不是从根本上限制垄断,甚至在一定时期其自身还会成为从属于垄断追求利益的工具。但国家毕竟不能从单个垄断利益出发,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限制垄断负效用上,以充分发挥垄断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在这类国家中,由于垄断的自发性,在垄断的高度发展与国家相关制度供给滞后之间产生矛盾,再加上长期受古典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完全竞争模式的影响,对垄断负效用的认识往往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垄断的发展,以及国家通过制度手段对垄断负效用的限制,使垄断逐渐成为一种在相对均衡水平上发挥促进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因素。时至今日,垄断不仅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发达国家经济中,而且垄断企业往往构成一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企业。

对于后发国家来说,在市场经济制度发展初期,面对的是来自先进国家垄断资本的巨大竞争压力,肩负的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而实现赶超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追求经济规模和加快垄断化进程就成为一个必然的过程。垄断的发展程度不仅决定其国内外市场的控制力和技术开发力,同时也代表着一国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单纯地抑制垄断发展,就等于抑制经济发展进程本身。因而必须充分认识到垄断在经济发展和赶超发达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在这里,国家与垄断关系的主要方面是培植而不是限制。如何通过国家的制度供给来加速本国的垄断化进程,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赶超发达国家的进程。因而作为后发国应该站在充分利用垄断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基点上去看待垄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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