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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说领域而言,“顿悟”(epiphany)一词源于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之手,但是该词最早为基督教术语, 意思是初生的耶稣在东方三贤(the three Magi)面前的突然显现。乔伊斯把该术语移入小说领域,并且在《艺术家青年时代画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a Young Man,1916)的初稿中首次对该词作了如下界定:
“所谓顿悟,指的是突然的精神感悟。不管是通俗的言词,还是平常的手势,或是一种值得记忆的心境,都可以引发顿悟。他〔1〕认为文人应该极其小心地记录下这些顿悟现象,并且意识到这些现象虽然微妙,但是却稍纵即逝。他告诉克兰利,仓库办公室里的那座钟就有可能引发顿悟。”〔2〕
以上定义强调了两点:一是突发性的精神感悟,二是经由作者的生花妙笔的点缀,再普通的事物也能焕发出永恒之美的光辉。这正如斯蒂芬在另一处所说的那样,“最寻常的事物似乎辐射出了灵光。”〔3〕在乔伊斯之后,人们相继给“顿悟”一词下过不少定义,其中如《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说法:“指在文学里对一个人或情景的潜在真义的突然揭示。”另一个较为典型的定义出自著名英国小说家兼批评家戴维·洛奇:“顿悟这一术语适用于任何描写充满着超验性意义的外部现实的段落。”〔4〕以上定义虽然大致勾勒了顿悟这一概念, 但是笔者以为,对其含义的真正理解还有待于深入探讨如下两个问题:1)顿悟有哪些表现形式?2)实现顿悟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概括地说,顿悟表现为低层次的顿悟和高层次的顿悟两种。低层次的顿悟是对个体经验或局部人生的一种突然领悟,而高层次的顿悟则是对整个人生真谛的领悟——是对真善美的纯粹观照。
低层次的顿悟至少还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某段人生经历的猛然醒悟——包括对人物的生活方式、先前 追求的生活目标等突然有了新的认识。以《艺术家青年时代画像》为例:斯蒂芬有一次看到写字台上乱涂着“胚胎”一词,平常人很可能会对此不屑一顾,可是斯蒂芬却突然从中看到了自己“怪胎般的生活方式”。这方面的例子在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Dubliners,1914)中尤为集中。事实上,乔伊斯后来干脆把该书中所有十五个短篇都称为“顿悟篇”(Epiphanies)。这十五个短篇都以顿悟的方式反映了本世纪初都柏林市民生活的不同侧面——每一个短篇都是对某个生活片断的精神感悟。例如,在《阿拉比》(Araby)中, 街市上“各种各样的喧嚣声”突然在主人公的想象中“汇聚成一种对生活的感觉:我想象着自己正捧着圣餐杯在一群敌人中穿行”。〔5〕又如, 在《死者》(TheDead)中,一首名叫《奥格里姆姑娘》的普通民歌引发了一连串的精神感悟,不仅使男主人公加布里埃尔和女主人公格丽塔悟到了他俩所谓爱情生活的肤浅和苍白,而且还使加布里埃尔意识到“自己的灵魂已接近那个住着大批死者的领域”。〔6〕再以《路遇》(An Encounter)为例:两个小孩儿在都柏林港口附近寻找一个“绿眼睛”的外国水手,以满足他们对一种新奇生活的向往,然而他们唯一找到的是一个眼睛绿得像酒瓶玻璃的性变态者。这就像侯维瑞先生分析的那样:“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经历了精神感悟的时刻。他们一心想在都柏林沉寂的生活之外寻求新奇而令人振奋的经历,到头来找到的却是乖戾、变态和堕落;一时间‘绿眼睛’成了他们幻想破灭和探索破产的标志。”〔7〕需要在此一提的是,经历顿悟的并非一定是人物本身,而是可以单独由读者来感受作品所要揭示的生活真义。例如,《都柏林人》的第一篇《姐妹》(The Sister)主要描写一个孩子对一位神父去世的反应;一般评论者都把注意力集中于小孩儿在见过神父遗体后得到的所谓“启示”,即“牧师的圣职使他不堪忍受”。然而,那个小孩儿涉世未深,意识尚未成熟,因此不可能对神父之死有很深刻的认识。笔者以为,如果我们把注意力移向神父临死前打破圣餐杯这一幕,我们就会达到豁然开朗的境界:破碎的圣餐杯正好表明他那惨淡经营的宗教事业的破产——他苦心建筑的上帝与众生之间的桥梁已经断裂。
2.对某个人物性格的突然领悟——人物的一举手、一投足、一种姿势或一种生理特点于一瞬间把人物性格的深处暴露在另一人物或读者面前。这方面的例子可以在许多小说中找到,而且可以在一部小说中就找到许多。例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尤利亚·希普那扭动的身躯使人一下子就想起他那毒蛇般的品格;《远大前程》中赫微香小姐瘫伏在拐杖上凝视那块腐烂的婚礼蛋糕的姿态、贾格斯先生挥舞白手帕并且咬自己食指的动作、威密克先生那张象邮筒投信口的嘴巴以及乔太太围裙上插满的针都分别使匹普和读者猛然领悟到他们各自的性格,即赫微香小姐的腐朽、贾格斯先生的愚蠢和邪恶、威密克先生的呆板和冷漠以及乔太太的泼辣。再以乔伊斯的《艺术家青年时代画像》中对科律根沐浴时的描写为例:“他的肤色跟灰碳似的泥水一模一样……当他沿着浴池边往前走时,他的脚重重地拍打着潮湿的瓷砖;每前进一步,他那大腿上的肥肉就要抖动一番。”通过科律根那臃肿异常的体态,读者一下子就能领悟到他那愚钝拙劣的性格。
3.对某传统价值观的顿悟——这方面的顿悟往往采用“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的表现方式。 仅以夏洛特·勃朗蒂的小说《维列特》(Villette,1853)为例。女主人公露西有一次在艺术馆里参观画展,忽然有一幅题为“克娄巴特拉”的画吸引了她的注意力:“画中表现的是一个女人。我想她的体积比现实中的人要大得多。……我们把她放在通常用来衡量重型货物的巨秤上过一过秤,就能够证明这一点。她确实饱食终日:她一定消费了不少从肉铺老板那儿买来的肉——至于面包、蔬菜和饮料,那就更不在话下了,要不然她根本不可能长到那样的宽度和高度,不可能长那么多的肌肉,也不可能长那么多的肥肉。她半倚半躺地靠在躺椅上……她看上去身体非常健康,完全能够胜任两个普通厨娘的工作——她没有理由躺在沙发上消磨掉整个中午。她还应该穿上得体的衣服;应该有一件袍裙合适地为她遮羞,可是画中明明画着一大堆衣料——足足有二十七码长,她却只用其中的一丁点儿来遮掩自己的身体……”〔8〕这段精采的描写是对传统审美观中荒谬之处的突然曝光——“克娄巴特拉”是一幅典型的传统绘画:近乎全裸的美女斜躺在那儿,身边拖着呈波浪形的衣服,或许还有随意搁置的酒杯、花瓶等。常人往往不假思索地把这类画称为“高雅艺术”,可是作者却用“陌生化”的处理方法——即一反常规地描写这类画的内容及其表现手法——使露西连同读者一起突然领悟到所谓“高雅艺术”的低劣之处:藏匿于“艺术”光环中的原来是一个能吃会睡、无所事事、寡廉鲜耻的寄生虫!
与低层次的顿悟相比,高层次的顿悟的特点在于超越个体经验和局部人生,进而上升到对整个人生真谛的领悟。事实上,高层次的顿悟跟朱光潜先生所说的“诗的境界”极为相似:“每首诗都自成一种境界。无论是作者或是读者,在心领神会一首好诗时,都必有一幅画境或是一幕戏景,很新鲜生动地突现于眼前,使他神魂为之钩摄,若惊若喜,霎时无暇旁顾,仿佛这小天地中有独立自足之乐,此外偌大乾坤宇宙,以及个人生活中一切憎爱悲喜,都象在这霎时间烟消云散了。纯粹的诗的心境是凝神注视,纯粹的心所观境是独立绝缘。心与其所观境如鱼戏水,忻合无间……诗的境界在刹那中见终古,在微尘中显大千,在有限中寓无限。”〔9〕虽然朱光潜先生这里谈的是诗的境界, 可是小说的境界又何尝不是如此!一部好的小说应该能够把人导入孤立绝缘的心所观境,应该使人有豁然贯通的时刻,应该让人以一霎时的直觉突然看到普涵普盖的真善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层次顿悟。当然,小说和诗歌毕竟不同。诗的篇幅一般较小,因此容易形成朱光潜先生所说的那种有独立自足之乐的小天地,而小说的篇幅较长,因此要使整个结构的含义突现于读者面前就相对难些。尽管如此,达到“境界”——即实现高层次顿悟——的小说还是不少。下面仅举三例。
先以《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1891)为例。该书快结尾处有关苔丝安睡于悬石坛的那一段描写就形成了高层次的顿悟:冉冉东升的旭日将其首束光辉仅仅献于苔丝一人,而那些石柱连同包围苔丝的警察仍然为黑夜所笼罩;这一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使读者的心为之震慑——悬石坛代表着人世间所有的苦难,那些包围者象征着人世间的所有不公正,而苔丝在饱经人世间的磨难以后,又即将面对刑场的时刻却显得那样安详,那样泰然,那样美丽。顿时,我们不仅感受到了苔丝的人格力量,而且感受到了整个人类超越苦难的力量;我们对书中具体画面的观照霎时间变成了对绝对美的观照。可以说,这种具有高层次顿悟意味的画面必然是小说的总结性画面:小说的全部含义——即苔丝与苦难抗争的全部含义都浓缩在了这一画面之中,并且迸发出了足以使读者凝神观照的灵光。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可以在伍尔夫的《到灯塔去》(To the Lighth-ouse,1972)中找到。书中布丽思科·莉莉临海作画的细节不可忽视。莉莉一共作了两幅画:第一幅在第一部分“窗口”中作成,第二幅在第三部分“灯塔”中作成;由于第一幅画不甚理想,所以莉莉力图通过第二幅画来获得成功。当她一边目送拉姆齐先生带领子女乘船驶向灯塔,一边苦心经营画境时,她眼前浮现出了拉姆齐太太的形象(这位集坚强、慈爱等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女主人此时已经去世,但是她却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牵动着书中所有人物的心)。后者的精神之光与灯塔的光芒互相辉映的情状倾刻间使莉莉来了灵感,帮助她捕捉到了新的意境:“她眼前骤然一亮,心中一阵冲动,于是一笔画就了一条直线,正好落在画的中央。画好了,大功告成了。她疲乏地放下画笔,心里想:是的,我终于达到了我观察中的境界。”〔10〕随着那一条直线的画就,莉莉经历了一次顿悟,读者也随之悟到了全书的精髓:这不是一条普通的直线,而是整部小说艺术结构和思想内容的脊梁。就其艺术结构而言,这条直线暗指小说的中间部分,即“时光飘逝”那一章——就像直线处在莉莉那幅画的中央那样,“时光飘逝”也处于小说叙事结构的中央(处于“窗口”和“灯塔”两章的中间),两者正好相映成趣。换言之,直线是莉莉那幅画成为整体的关键,而“时光飘逝”则是使小说连成一体的中枢。就小说的思想内容而言,直线象征着灯塔及其带来的光明和温暖,象征着拉姆齐太太那挺拔的精神,象征着一条精神航线——当拉姆齐先生携子女开始了去灯塔的航程时,他们也开始了一次精神上的航程,即追求拉姆齐太太毕生都在追求的理想: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信任——这也是整个人类都应追求的理想,因而包含着整个人生的真谛。可见,莉莉那一条貌似普通的直线起到了使全书意义豁然贯通的作用。它妙不可言,令人回味无穷。
最后再以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跑吧》(Rabbit Run,1960)为例。小说主人公哈利(绰号为“兔子”)不甘忍受死水一潭的婚姻生活,于是就离家出走,并且投入了一个名叫露丝的女人的怀抱。当地牧师埃克里斯邀请他一起打高尔夫球,并借此机会劝他回到妻子身边去。下面是他俩的一段对话:
“你为什么要离开她?很明显,你对她的感情很深。”
“告诉过你了。就是那种东西,那里没有。”
“什么东西?你见过啦?你敢肯定这东西存在?”〔11〕
接着,埃克里斯甚至嘲弄起哈利来了:“是什么?什么?硬的还是软的?哈利,蓝色的?红色的?有圆点儿花纹没有?”面对埃克里斯的追问和挖苦,哈利显得十分困窘和尴尬,可是又一时说不清自己的婚姻生活里究竟缺少了什么,于是就干脆抡起了高尔夫球棒——想趁早收场脱身,没料到就在他击球后的一刹那,他找到了答案:
他十分利索地把球棒挥过肩膀,然后朝球打下去。撞击的声音空灵,超凡脱俗。他还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声音。由于他双臂用力较猛,他的头也顺势抬得很高。只见那只球悬在老远的地方,其宛若月光的银灰色背后衬着一片片美丽的雨云,蓝幽幽的。那是他外祖父的颜色,浓浓地抹在东方的天际。球沿着一条笔直的线渐渐远去。一下打去,这球恰如流星赶月,眨眼间变成一个小白点。球迟疑了一下,“兔子”以为它要消失了,但是他上了当。那一迟疑只是一种依托,球在此基础上又作了最后一跳。就在它落下消失之前,那球分明是带着啜泣最后咬了太空一口。“就是这个!”他大叫起来,然后喜笑颜开地转过身来,对埃克里斯重复了一句:“就是这个。”〔12〕
打高尔夫球原本是一桩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就在那平平常常的一挥、一击、一看之间,哈利经历了一次顿悟:他生活中所缺少的正是那种流星赶月般的激情和壮美。读者也随之感悟到了小说的基本含义:“兔子”之所以要跑,要离家出走,是因为他想逃离人世间的平庸。高尔夫球虽小,但是它运行时的姿态、声响、色彩以及它与太空融为一体的情景却蔚为壮观。此时,哈利的心灵已经得到了升华——他的胸襟气韵分明已经贯注于天地万物之间。可以说,此时的哈利暂时超越了个体生命,而读者亦可通过对这一境界的观照而忘却小我,进入人和万物一体同仁的状态,形成物我的回响交流。
以上我们讨论了顿悟的表现形式。那么,实现顿悟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依笔者所见,实现顿悟须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形象的妙用,二是情感的积累。下面分别加以探讨。
顿悟的产生需要有一个“助产婆”,即巧妙运用的形象。如前文已经暗示的那样,顿悟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用尽可能简洁的语言来表达尽可能丰富的含义,而这一任务非由经过精心选择的形象来承担不可。事实上,上举所有例子都是通过某个形象来实现顿悟的:无论是哈利一棒打出去的高尔夫球,还是莉莉一笔画就的直线,或是苔丝安然躺在悬石坛上的睡姿,都分别构成了有关顿悟现象的前提。这里再以《艺术家青年时代画像》为例。主人公斯蒂芬一生中曾经历过许多精神感悟的时刻,其中有两次最为重要:一次是他对“爱尔兰之魂”的顿悟,另一次是他对自己艺术家使命的顿悟,而这两次顿悟都以“鸟”的形象为依托。第一次他把整个爱尔兰的灵魂比作了蝙蝠:“一个蝙蝠似的灵魂开始意识到自己正处于无人知晓的黑暗和孤独之中。”〔13〕其后不久,斯蒂芬又感到“他所在种族的思想和欲望像蝙蝠那样掠过这一国家的黑暗胡同……”〔14〕有关艺术家使命的顿悟则以“海鸟”、“鸽子”和“雄鹰”等形象为依托:在第四章中,斯蒂芬从一位涉水少女的形象中受到了启示,决心投身于艺术事业;在他的眼中,这位少女“好像被魔术点化成了一只美丽非凡的海鸟……”〔15〕就连她的胸脯也“宛若黑色羽毛的鸽子”。〔16〕在此之前,斯蒂芬其实已经从另一幅与鸟有关的景象中听到了艺术家使命的召唤:“他似乎听到了海浪轻微的喧闹声,看见了一个长着翅膀的身影飞翔于海浪之上,并渐渐飞向天空……一位雄鹰般的男子跃出了水面,朝着太阳飞去。这不啻是一个启示:他生来就应该致力于这样的目标;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虽然云遮雾障,可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其实就是这样一个目标。眼前的景象又是一种象征:艺术家把地球上呆滞的物质锻造一新,创造出了一种能够展翅高飞的生物——它来去无踪,却永不陨灭……”〔17〕
顿悟的另一个基本条件是情感的积累。一般来说,顿悟的产生总是伴随着情感的迸发,而情感的迸发则须有情感的逐渐积累。上面一段中的最后一个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从雄鹰般的鸟人到美丽的海鸟,斯蒂芬其实经历了一个感情递增的过程。随着情感活动的不断加剧,斯蒂芬对自己的使命感也不断加深。正是因为有了前面的情感积累和加剧,所以才有了后面斯蒂芬欣喜若狂的场面:斯蒂芬突然“两颊容光焕发,浑身火热如焚,四肢颤抖不已。他大步向前迈进,迈进,远远越过沙滩,向着大海引吭高歌。生活已经对他发出了召唤。斯蒂芬呼喊着迎接生活的到来。”〔18〕同样,前文所举《兔子,跑吧》中哈利打球一例也极能说明我们这里的观点:作者在描写哈利击球之前小心地作了许多铺垫工作,以暗示哈利此时复杂的情感活动——不美满的婚姻造成的积郁、因埃克里斯的挖苦而产生的恼怒、由于无法回答埃克里斯的追问而感到的窘迫、竭力想摆脱困境的焦急、对一种新生活的向往,所有这些情感都聚焦在了一起。事实上,前文引用的哈利击球那一段之前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哈利和埃克里斯“走到发球座跟前,这是一座草皮垒成的平台,旁边一株弓腰驼背的果树,上面簇聚着一团团绷得很紧的浅色叶芽”。〔19〕这里,“绷得很紧”一词恰如其分地渲染了当时的情感气氛,表现了哈利心头浓缩的情感急待迸发的情状,因此也为而后的顿悟作了有力的铺垫。
小说中的顿悟现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这方面值得研究的问题还有许多,如顿悟与叙事结构的关系、顿悟常用的修辞手段等。此外,顿悟的表现形式与基本条件很可能远远不只本文中提到的那么几种。本文只是想抛砖引玉,借此引发出更多的讨论而已。
注释:
〔1〕指斯蒂芬。
〔2〕J.A.Cuddon,A Dictionary of Literary Terms,André De-utsch Limited,1979,P.237.
〔3〕见The Portable James Joyce,edited by Harry Levin,Pe-nguin Books,1979,P.321.
〔4〕David Lodge,The Art of Fiction,Secker and Warburg,1992,PP.146—147.
〔5〕James Joyce,Araby,载The Portable James,Joyce,Peng-uin Books,1979,P.41.
〔6〕James Joyce,The Dead,出处同上,P.241.
〔7〕侯维瑞,《现代英国小说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85年版,第249页。
〔8〕Charlotte Bronté,Villette,Bantam Books,1986,P.191.
〔9〕《朱光潜美学文集》第2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49—50页。
〔10〕Virginia Woolf,To the Lighthouse,New York:HarcourtBrace,1927,P.310.
〔11〕参考李力、李欣译本,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第185页。
〔12〕同上,第186—187页。
〔13〕James Joyce,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载The Portable James Joyce,Penguin Books,1979,P.446.
〔14〕同上,P.494.
〔15〕同上,P.433.
〔16〕同上。
〔17〕同上,P.430—431。
〔18〕同上,P.434。
〔19〕李力、李欣译本,第1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