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创新动力的生成与衍化机制:产业技术轨道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轨道论文,产业集群论文,机制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7)01-0069-08
大量实地观测和深入调查表明,我国多数地方产业集群内创新行为普遍呈现出一种低端化、模仿化、个体化、偶然化共性特征。从产业创新动态角度来看,显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分离过程,呈现典型模仿→过度进入→再模仿循环特征;从创新活动动机来看,无论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或市场创新,多聚焦于成本降低型能力和同质性生产规模扩张能力的获取,产品差异化创新能力缺失;从创新合作角度来看,追求“小而全”的单打独斗式创新活动,集群内创新分工合作网络缺乏;从创新战略角度来看,普遍采取市场前景明确或风险锁定状态下的跟随和模仿战略,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原创性或突破性创新远远不足,而且缺乏高效创新流程管理和整合能力,不能构建企业内专业研发部门而导致常规性创新能力的缺失。然而,推本求源来看,所有创新活动都必须借助于企业的连续或部分活动来实现,微观企业是创新活动的真正主体。产业集群层面的创新动力实质上可转化为集群内微观企业层面的创新动力问题,转化为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机制问题。基于该思路,本文试图构建产业技术轨道的相关分析框架,从影响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机制的激励或抑制因素分析入手,为理解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自主创新动力获得、产业技术轨道升级以及集群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提供若干基于中国实践的独特视角。
一、产业技术轨道:相关特性与基本类型
产业技术轨道,即在产业集群范畴内,以微观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过程中,基于共性产业链或价值链企业普遍采用的技术选择方法、技术解决方法(包括技术路线、设计模式、技术整合方式、技术标准)、专利策略、技术研发联盟以及与此相应的装备设备与工艺流程,既包括共有技术解决方法和技术标准所形成的产业或产品标准,更包含技术创新、知识整合的联系规则和协作模块界面的兼容规则。在产业集群从价值链低端到高端升级进程中,由劳动密集型要素依赖跃迁到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路径中,产业技术轨道不仅引致了集群组织创新、管理创新与市场创新的协同过程,更主要直接导致了产业经济秩序、技术秩序乃至创新秩序的形成,而且呈现生产技术标准→产业或产品标准→模块界面兼容标准的动态转移过程。在模块化网络条件下,一个重要现象是,集群竞争优势由单个企业技术垄断和单纯技术创新能力的争夺转化为对产业技术轨道主导权和控制权的争夺,转化为对主导或控制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核心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争夺。
1.产业链、产业技术轨道与自主创新动力三者的互动关系
产业集群内的技术发展路径是与产业技术轨道紧密联系的,产业链建筑于产业技术轨道之上。技术链中的产业技术轨道既是产业链衍化与升级的基础,也是集群内自主创新动力形成的必要载体。集群产业链单个环节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必须纳入到产业技术轨道的技术秩序与经济秩序中去,成为产业技术轨道创新网络的一分子,才可能获得技术创新成本补偿乃至创新垄断租金创造。
从产业链的技术衍化路径与产业链结构体系来看,技术既是任何企业组织存在的基础,同时也是任何产业集群持续存在与发展的核心基础。产业链的模块分化和纵向非一体化趋势并未改变技术创新对集群生产组织体系结构和技术发展路径的根本作用机制;相反,在产业模块化和纵向非一体化条件下,成为创新竞争、组织竞争和市场竞争的源泉,成为联结集群产业链、价值体系和技术体系的主导力量。在大规模生产方式下,技术创新的垄断形成了单个规模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单独规模企业内的技术创新、技术整合和技术标准,以及相对应的工艺流程方式具有在企业边界内技术发展路径“内部化”特征。因此,产业技术轨道的衍化路径多表现于在企业间的转移、断层和迭代;而在集群生产体系和产业链分工网络条件下,技术创新的垄断性体现在对产业技术轨道的主导设计和控制能力上。产业链和价值链通常具有内在的不一致性,但价值链与技术链通常具有内在一致性,只有掌握产业价值链中高附加值核心环节的核心企业才能获取产业链技术创新的“垄断利润”,进而掌控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主导设计权和控制权。但这种掌控权随着技术创新性质发生着变化,当集群技术创新是确定性的,产业技术链内部和外部需求环境变动较为缓慢,集群系统内核心企业对产业技术轨道的主导权和控制权就相对集中;当集群技术创新面临高不确定性且产业技术链与外部需求环境变动剧烈,产业技术轨道的主导权和控制权就相对分散,此时,核心企业主要起着网络中间联络者、协调者、规制者作用。
从自主创新的主体与动力角度来看,产业技术轨道的承担主体并不是单一企业,而是具有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或技术商业化能力的核心企业、供应商、多层外包协作企业群与专业化研发或交易中介、政府公共部门、大学和研发中心甚至竞争者的合作网络。因而,作为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的自主创新能力行为主体也应该是产业链协作生产体系以及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共同行为,但这并不排斥核心企业对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主导作用。产业技术轨道一方面推动集群内企业单纯由规模与成本的竞争转向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的竞争,另一方面规制着集群内企业的技术竞争方向、创新溢出效应与技术转移的渠道和利益分配机制。一个明显趋势是,技术创新和知识整合已由企业内部扩展到企业组织之间,技术和知识的创新和共享开始在产业链和价值链层面上广泛发生,资产关联日益服从技术创新与知识整合的关联,而作为产业链内外技术创新和知识整合集中体现的产业技术轨道也成为了柔性生产体系和模块界面兼容规则二者融合的必要平台。
2.自有式产业技术轨道与外来式产业技术轨道
产业技术轨道一般有两种基本形式:自有式产业技术轨道与外来式产业技术轨道。前者是指产业技术轨道能力来源于产业链内企业的自我抉择、自我投入和自我创造,后者是指产业技术轨道能力来自于全球产业链或价值链分工,以跨国公司为主要核心的要素资源垂直分工体系和价值链网络体系。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对产业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轨道的设计权、控制权主体要求有所不同。自有式产业技术轨道内在地要求产业内核主导企业具有技术路线、设计模式、技术整合方式、技术标准以及与此相应的工艺流程方面的自我研发能力和产业主导权控制能力,一方面能够对产业集群内外其他核心企业产生竞争效应、示范效应以及合作效应,同时也能对产业集群内其他非核心企业或上下游协作企业形成技术溢出和技术转移扩散效应;另一方面能够掌控产业价值链中的关键技术高端环节和价值收益高端环节,实现技术创新投入和收益补偿有效循环机制,进而构建产业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提升能力,最终实现创新成果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全面转移扩散、提高产业整体技术层次,缩短产业创新周期,完成创新——转移扩散——再创新的良性螺旋产业技术轨道。相反,外来式产业技术轨道的形成是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格局视野下,将基于不同要素禀赋的全球各国或地区的企业纳入到自己技术轨道,从产业链或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接入跨国资本的国际循环,吸附低端国家的特定要素或资源禀赋来完成全球产业竞争格局的布置。然而,外来式产业技术轨道对企业的自我技术创新能力极容易形成低端化“锁定”状态。产业集群内企业如果简单接受跨国公司的技术轨道,在自我技术研发能力上处于相对弱势的本土企业只能凭借非技术研发能力低端接入,按照跨国公司的技术方式和技术标准加工组装。这样,既无法构建自有技术创新能力,也无法获取技术创新租金,还会形成产业技术轨道的“路径依赖”,丧失原有技术积累能力,破坏原有产业技术轨道,最终固化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工体系中高新技术产业低端化、传统产业低技术化的“双低”产业路径。一旦形成了这种“双低”产业锁定路径,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我国地方产业集群中处于全球产业链分工的企业或产业不能自主进行技术选择,不能主导设计模式、技术整合方式、技术标准,更不可能进行自我研发活动或产业结构调整与转换。即使是对产品或工艺细微创新改进空间都在跨国公司技术轨道的控制与限制之下,只能依赖于引进国外生产设备——淘汰——再引进的路径来完成与跨国公司产业布局匹配。需要说明的是,自有式产业技术轨道与外来式产业技术轨道并不是完全隔离或对立的两种状态,自有式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的过程必须有来自外部合作者或竞争者(如跨国公司)的模仿再创新效应、学习效应和创新联盟效应的协同。
二、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动因
1.“3力”模型与主因素分解
实践规律揭示,地方产业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路径既与产业结构内的一般因素有关,也与其所根植于的地域特定因素相关。因此,为了锲合我国转型时期的现实背景,我们构建如图1的“3力”模型,力求提炼出影响我国多数地方产业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机制中不失一般性的关键因素,同时又具有中国实践视角的独特因素。一般来看,激励或抑制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的驱动力可归纳为三种:拉动力、推动力与催化力。拉动力和推动力是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的原动力,源自技术变革频率,技术选择的多样性、企业能力差异化是最主要的推动力量;而产业持续竞争优势、产业结构优化和价值链的梯度转移则是最直接的拉动力;同时,竞争结构、制度激励相容条件、技术交易条件是产业技术轨道演变重要的催化力。而这三种驱动力必须通过集群内相互依存、相互竞合状态微观企业内的具体行为决策和创新活动传导、实施、作用。
图1 集群条件下产业技术轨道形成动力系统的“3力”模型
产业技术轨道作为产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有机载体形式,其实质是通过构建网络模块系统下经济秩序与技术秩序的形成,实现包含技术、组织、市场创新知识整合与模块协作界面和内隐规则的协调。产业集群内竞争优势的关键方面不仅仅取决于关联资产专业化网络所内涵的柔性生产体系所带来的生产成本低端化效率方面,更主要体现在包容于网络价值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产业技术轨道所体现出的高端创新能力方面,而作为产业结构优化转移(低端产业→高端产业)与价值链的梯度转移(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产业链升级)的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也就内在体现于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路径。由此可见,体现于产业集群生存与升级能力的产业持续竞争优势、产业结构优化与价值链的梯度转移三方面因素是决定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机制的主要拉动力。
产业集群所面临产业或产品技术路径的不确定性与风险系数对于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的形成和衍化路径具有不可忽略的复杂作用力。在高变化频率、多变动路径的产业或产品技术环境中,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可能呈现“跳跃式”非平稳增长衍化路径;在变化频率可预测、变动路径明确产业或产品技术环境中,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呈现平稳连续增长路径;而在变化路径固化的产业或产品技术环境中,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面临整体缺失或呈现循环锁定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在不同技术环境下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多样衍化路径形式,究其原因在于:技术变化频率与变动路径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形成了集群内对产业技术轨道主导权与掌控权“创造性毁灭”的竞争风险和在不同企业间的动态转移,进而造成了产业技术轨道衍化路径的动态不确定性。特别要指出的是,企业能力差异化对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和衍化有着独特影响。企业能力的同质化会阻碍集群内产业集群轨道的生成与衍化,相反,企业能力的多层次差别化有利于主导企业对产业技术轨道的建构与协调作用发挥。
在技术增长和可转移扩散成为经济增长源泉情形下,常规性、专业化的创新能力取代价格机制成为市场竞争的“原动力”,而这种常规性专业化的创新能力更直接体现于处于垄断竞争或寡头竞争市场结构内的规模企业(Baumol,2002)[1],不可消除的竞争压力驱使相互依存的企业将创新过程常规化、系统化、模块化,成为企业内一种“惯例性”和“可预测”的正反馈性基本生产活动。同时,其又能通过对关键技术的研发,对产业技术轨道的设计与掌控,形成极为重要的产品差异化定价能力,进而产生进行持续创新投入有效补偿的良性循环机制。在企业集群化、网络化与模块化条件下,这种常规性专业化创新能力转变为具有垄断竞争或寡头竞争结构的产业链体系之间与企业网络群落之间的竞争手段,转变为掌握产业链产业技术轨道的核心企业之间的主要竞争方式。在企业网络模块化形态下,垄断竞争结构与产业技术轨道的这种内在互动机制并未得到削弱;相反,在以企业网络群落或生产链体系为基本竞争单元的新产业表达形式下得到了强化[2]。
转型背景下,制度设计与实施不完全性对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机制产生广泛影响。技术变化路径是容纳于制度变化所蕴含的交易成本变化中,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也就与制度结构中的激励因素具有内在一致性。集群条件下,嵌入于制度层面内的网络协作因素、外溢效应错配与损益因素、相互“状态依存”状态差异对创新投入的补偿机制产生交互影响,企业创新动力出现多种状态。而这些制度层面因素在我国现阶段集中体现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利制度和非生产性寻利行为的制度空间两方面[3]。
综上所述,集群内外影响产业技术轨道的拉动力、推动力与催化力并不是孤立发挥自身作用,而是交互地对产业技术轨道生成和衍化产生多维效应。同时,这些因素皆必须通过影响微观企业内企业家的决策动机和行为选择来发挥其作用。因此,解读我国地方产业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机制,必然要从各主因素实施于集群内不同企业规模、生命周期、价值偏好、能力差异、企业家决策动机和行为选择的激励或抑制作用机制入手,从企业持续创新投入和创新收益的权衡视角入手。
2.自有式产业技术轨道的两种可能状态:循环锁定或螺旋上升
从系统动力学角度来看,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生成和运行状态的关键影响因素以控制参数类型可分为:外部控制参数(如技术、制度与技术交易条件因素);系统中行为主体的关联程度(如竞争结构)和行为主体模式内部的差异水平(企业差别能力)。随着这些关键控制参数的变化、消涨、转移,表现为系统动力的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会呈现复杂生成机制与衍化状态。
在技术创新变化路径相对较为缓慢,技术创新变化所带来不确定性能够通过集群生产链的纵向变动来缓解的情况下,制度结构中所蕴含的不确定性就成为影响微观企业创新动机和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机制的关键因素。而在现阶段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这种制度层面的不确定性首要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制度、非生产性寻利行为的制度空间两方面。微观企业能够进行创新投入的首要动机是创新投入的预期补偿或收回。在创新的跨期预期收益大于持续投入的形态下,企业才存在持续创新行为的动力机制,进而才能促使产生集群产业技术轨道主体和载体形成的可能。然而,基于无介质的技术溢出;以产品为介质的技术溢出(反向工程);以人力资本流动为介质的知识或技术诀窍溢出渠道的集群“外溢效应”,使得单个企业的创新信息很快就会在集群内传播,技术诀窍迅速就会被其他企业低成本地获知,单个企业创新效益很快也就在集群内均匀分散。虽然存在集群创新收益大于单个企业创新收益的社会福利增进情形,但是,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制度情形下,单个企业的创新投入极有可能就会小于其创新收益。因此,对单个微观企业来说其最理性行为就是不首先进行创新行为,而是采取跟随或模仿战略。这就在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产生了微观创新动力和宏观外溢效应的普遍两难冲突。特别对于集群中产业链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决定产业技术轨道的基础创新活动,这种两难冲突所引起的矛盾更为显著。这就从根本上揭示了我国多数地方产业集群内,特别对于产业技术轨道内辐射范围大、上下游关联度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的缺位,对整体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轨道升级能力产生的“低端循环锁定”负面效应。
从非生产性寻利的制度空间角度来看,其对现阶段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微观企业创新动力和产业技术轨道生成衍化机制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对经营权和所有权合二为一的多数地方产业集群内企业来说,企业主的关系网络能力和个人多重目标的成本利益决策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或创新能力。如果社会经济空间中广泛存在非生产性寻利或关系型寻租的制度空间,如房地产投机泡沫、股市泡沫、矿产开发等,出于多数地方企业家对关系性独特能力依赖和对技术创新制度风险的理性规避,削弱了企业家创新投入的动机,进而限制了企业通过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和建构产业技术轨道来获得成长发展机会的内在动力,这既解释了多数企业主把企业盈余资金首先用于购置房地产的普遍现象,又一定程度真实揭示了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普遍企业规模偏小、企业能力趋同、产业过度进入、缺乏技术创新主导企业和产业技术轨道核心控制企业的基本特征,极容易形成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低端化“循环锁定”状态。
在技术创新路径发生重大变化情形下,创新速度加快,且技术不确定性显著增大,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大规模、低成本的信息交换成为可能。快速的技术创新与变化既增大了产业技术轨道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促使企业以外包、虚拟组织、战略联盟等非一体化中间组织来应对技术高度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在高制度不确定性环境中,集群内微观企业既面临技术高速变化对企业内部创新体系的分解冲击,同时也面临集群内普遍模仿行为所带来的创新投入有效补偿问题。此时,基于创新分工网络和专业模块化创新行为就成为可能的集群内微观企业“共赢”理性行为。但是,这种模块化创新网络不能是基于简单“均匀化”或“同质化”的创新分工模式,而是必须要有主导核心创新能力的控制型企业存在,使得各分工模块的集成创新在集群宏观层面收益的相当部分能够又聚集到主企业手中,从而为其积累“熊彼特式”的持续垄断创新利润,形成集群层面与微观企业层面创新投入和收益补偿的协同稳定博弈均衡,进而集群可能进入持续创新和产业技术轨道螺旋式升级的良性循环轨道。
三、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三种基本企业网络形态产业技术轨道的形成差异
上文一系列分析只是对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的生成与衍化机制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实践表明,我们提炼出影响我国地方产业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的关键因素和控制参数,在不同价值链与技术链状态依存、分工架构的地方产业集群类型中呈现差别化、非一致性的激励或抑制作用机制,由此形成了产业技术轨道螺旋上升或循环锁定分化状态。借鉴对我国地方产业集群“蜂窝型”、“专业市场依托型”与“主企业领导型”三种基本形态划分思路(张杰等,2006)[4],可深入探析出我国地方产业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的一般内在特征。
1.分工网络架构视角下产业技术轨道特性比较:三种基本形态
在蜂窝型分工网络内各企业或生产单元皆处于产业、产品生产链或价值链分工协作网络的一个专业化生产环节,嵌入且依附于关系型契约网络内的各企业必须相互衔接、紧密合作、相互依存才能维持生产系统运转。关系型网络治理机制管制着技术链和价值链的协调,技术链环节上的创新收益能够被网络内所有分工模块企业近乎均匀共享,这种创新收益的共享机制决定于蜂窝型分工网络的相互依赖状态与相互“连环质押”性质组织架构。因此,一方面,创新就被这种紧密衔接、相互依赖的分工网络所锁定,产品或工艺创新转化为企业网络的集体行动;另一方面,突破性创新因需要所有或关键模块企业的“颠覆性”共同行动而成为不可能,相反,渐进性创新在外部需求推动和内部模块间竞争拉动下,通过网络中模块的局部更新或价值链单元环节的利益微调成为一种在锁定风险和预期收益状态下的可行行为。但是,技术链和价值链中的内在冲突只是在关系型网络治理机制作用下得到了特定范围内的缓解,并未得到根本协调。因此,在技术链变化较为稳定,价值链收益不是来源于技术链升级,而是来源于特定要素禀赋优势(如低成本劳动力)和专业化经济下规模收益递增的结合,这种情形下只要仍然存在产业或产品的增长空间,蜂窝型地方产业集群的发展空间就继续存在。由此观之,蜂窝型形态企业网络因其资产关联和技术关联的“连锁质押”性质,造成网络内具有控制能力的核心企业缺失和技术创新动力普遍缺失,存在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动力机制障碍效应,容易形成产业技术轨道锁定状态。
从实践来看,专业化贸易市场的出现对我国多数地方产业集群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拉拨效应”。贸易机会和贸易网络的存在不仅对缓解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稀缺要素累积效应的不足起到弥补作用,而且对集群形成起到“孵化器”作用。在贸易收益激发生产收益状态下,依附于专业化销售市场或销售网络的生产网络体系得以建立。与纵向分工的蜂窝型地方产业集群所不同的是,专业市场依托型地方产业集群的产业链组织架构偏向于横向分工结构,即以生产同类型或同质产品为主的生产体系。在该类型生产体系中,技术链和价值链处于不相容非对称状态,产业技术轨道生成与衍化机制呈现复杂状态。首先,单个企业有着追逐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内在动力。一方面,通过工艺创新来达到成本领先型战略。因为专业化市场所辐射的市场范围局限于同类型或相关产品,成本降低能力对单个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优势至关重要,但是,工艺创新投入的补偿一般必须通过产量扩大所形成的规模经济来实现,而不能通过产品价格的提高来补偿;另一方面,同类产品扎堆式过度竞争又激发了单个企业采取产品差异化创新战略动机。适度产品创新和产品差异化行为可短暂避开集群内的过度低成本竞争,从而为自己赢得适度创新利润空间和发展机会。然而,集群内快速外溢效应很快使这种单个企业的产品创新收益分散化,使得单个企业产品创新投入无法得到补偿,削弱单个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型战略的行动动机,使得模仿和跟随战略成为共同理性抉择,甚至陷入创新“集体无效率”博弈均衡稳态。产品创新风险越高,对集群整体收益越大,单个企业进行产品创新的动机越弱。而且,集群内企业的规模越接近、越均匀,集群整体创新“集体行动陷阱”锁定效应越强,集群产业技术轨道就越难生成。但是,如果此时集群中已出现不同规模企业的分层化结构,则技术链与价值链不相容状态会发生一定程度转化。规模大的企业可以通过工艺创新与产品创新的收益匹配组合,通过产量规模所蕴含的工艺创新成本优势来弥补产品创新投入的回收,进而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因此,进行适度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是其理性选择行为;规模小的企业由于对工艺创新的投入相对不存在产量规模成本优势,从而无法实行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收益的匹配组合(Cohen and Klepper,1996)[5],因而模仿和跟随战略就不再有效,进而才有可能形成集群创新分工网络的良性互动格局,从而改变专业市场依托型地方产业集群内技术链和价值链不相容所引起的创新动力缺失问题,进而产生产业技术轨道的内在动力可能。
产业创新体系中技术链和价值链的不对称性在主企业领导型企业网络内得到了完全意义上的解决,技术外溢边界和创新动力边界得以在成本收益内实现了充分叠合。主企业领导型企业网络本质上是以在专利、标准、研发、品牌或营销渠道等方面具有控制能力的核心企业作为分工协作生产体系的中心,作为各种供应商小企业以多层外包,分包协作体系构成的具有柔性能力的模块化生产体系。在技术链上投入最多、具有核心研发能力或商业化能力的主企业在企业网络价值链中占据着高端环节,能够利用其在企业网络中的控制地位来实现创新投入和沉没成本的充分补偿。一方面,主核心企业能够利用其控制地位获取创新活动所创造整体集群收益中的最大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对外包、下包供应商的等级评估淘汰赛竞争制度和提供设计、制造技术的“指导”型支持协作,来尽可能地要求供应商持续地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侵占其多层外包商的部分生产利润,最大限度地为可持续高投入创新活动投入进行补偿,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产业创新体系中源于技术链和价值链的内在不对称所引发的创新动力缺失两难冲突。在需求因素快速动态变化和技术变化路径不确定复杂化趋势条件下,追求技术持续领先地位的企业面临着内部组织复杂化、规模化所带来的创新行为“惰性”和外部竞争压力所要求的创新灵活化与商业化行动优势之间的两难抉择,企业内部的规模化一方面降低了对引导产品开发的外界技术和市场因素的敏感和反应能力;另一方面多层级官僚型内部组织结构的僵化也阻碍了跨部门的合作和技术融合,而这些对于建构产业技术轨道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主企业领导型企业网络较好地解决了这个两难冲突,一方面,主企业将非关键生产环节外包给多层供应商体系,解决了企业内部规模化对核心创新活动过程的负面影响效应,使得主企业得以集中所有有效资源,集中用于捕捉外部创新机会进行研发和建构产业技术轨道的活动。当然,产业技术轨道的建构很多情形下必须有协作外包供应商、顾客、公共部门、大学研发机构乃至竞争者的共同参与,而主核心企业则聚焦于标准的掌控和界面连接规则的制定;另一方面,非关键创新活动可通过外包供应商的“黑箱设计”方式来合作分担完成。主企业只需提出功能接口指标,其余的研发、设计、制造环节皆由外包供应商独立完成。这种模式极大减轻了主核心企业的创新成本和创新时间,使得主企业主导下的产业技术轨道更具有柔性和效率,更能适应外部竞争环境的急剧变化。
2.我国地方产业集群产业技术轨道的可行路径
主企业领导型企业网络对地方产业集群内创新动力机制和产业技术轨道的建构具有在高度不确定环境下特定优势。一方面,主企业所控制的技术链和价值链体系协同解决了集群内创新投入和补偿的根本性两难冲突,构建了相匹配的创新分工协作网络,解决了创新动力内生问题;另一方面,主企业领导型分工网络较为完善地解决了集群内技术外溢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两难困境。在制度缺位所造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失效集群环境中,只要模仿收益大于模仿成本(通常集群外溢效应使得模仿成本极低),所有微观企业的最优理性行为都是采取模仿和跟随战略,这在我国多数专业化市场依托型和蜂窝型地方产业集群内表现得更为显著。而在主核心企业领导型企业网络内,处于价值链和技术链控制地位的主核心企业实质上也处于制度设计、“竞合”规则和利益分配机制制定和维护的中心地位。表面上看,主企业领导型企业网络内并不存在层级式产权内涵上的权威治理机制,但从深层次来看,价值链或技术链上协作网络效应和合作预期利益的存在形成了基于超市场契约的柔性关系型网络治理机制,使得外在缺失的知识产权制度转化为企业网络内部的知识共享和知识共创制度,集群内原先单纯的创新模仿或追随战略就转变为创新的优势互补协同战略。主核心企业的创新知识成为其多层的外包、下包协作体系企业的公共知识和共同创新行为,产生的整体创新收益是由主核心企业控制,而且多数情形下通过主核心企业活动来最终实现,同时也就赋予了主核心企业对整体创新收益进行分配的掌控权,通过各创新模块在技术链和价值链环节的分工地位进行创新收益分配,实现了创新外溢效应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网络内利益边界的充分叠合和协调,同时也就实现了网络外强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和网络内弱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协调统一。
四、构建面向我国传统产业型地方产业集群的产业技术轨道
从我国产业技术轨道及产业创新动力形成机制来看,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是,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间的技术转移扩散通道机制处于一个“分离”状态,而且存在显著的“木桶效应”。现实情形是,一方面,高端产业本身不“高”,陷于加工贴牌境地,无力惠及低端;另一方面,我国多数高端技术产业部门皆参与国际资本的全球循环链条,与地方产业集群传统产业部门基本上不发生衔接和循环,直接导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对传统产业部门的技术溢出效应和技术转移扩散渠道缺失。而我国地方产业集群传统产业部门中中小企业由于规模、人力资本积累、融资能力限制,无法建立企业内常规性、专业化创新部门,建立独立技术研发能力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又不容易受到高新技术产业部门的技术溢出和转移扩散,再加上技术低下所带来的“低门槛”效应与“拥挤”效应,导致产业同构和过度竞争势态,形成产业技术轨道的低端“路径锁定”或多数情形下产业技术轨道的缺失状态。对应于我们上文分析地方产业集群的三种基本企业网络类型,建立与传统产业结构特征相匹配的技术扩散体系有如下三种可行平台模式(郭铁成,2006)[6]。
(1)雁阵式转移扩散平台。这是指在产业集群内分工网络的企业之间或技术相关联产业链之间,具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领导企业或产业,借助产业技术轨道所内涵的技术标准、产业标准的辐射力以及集群内社会网络、产业网络与技术网络的三大联结纽带,进行各种有偿或无偿的技术转移扩散,进而带动集群内其他企业技术进步的平台。这种模式技术转移平台的关键因素在于必须有具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主导能力的核心企业的存在,而且,产业集群内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间的多层式技术转移扩散是雁阵式转移扩散平台基本形态。一个基本事实是,以产业集群为载体的技术转移扩散效率和技术升级能力最高,原因在于:集群内基于产业链或技术链分工协作的企业网络间技术、设备关联度高,标准、工艺兼容性强,技术溢出与转移扩散路径中技术阻抗小;产业集群内人才关联程度高,内隐技术经验与技术诀窍及各种隐性知识、信息具有相似性,技术转移扩散和技术溢出不存在消化吸收阻抗,不仅可通过设计图纸、数据资料、生产设备、产品装配等进行技术转移扩散,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派遣、交流技术研发人员,开展各种技术培训或展示会来达到技术转移扩散效应。此外,产业集群内技术梯度、产业梯度、市场梯度吻合性好,产业技术轨道、产业链、交易配套网络配套性强,创新领先者、产业配套者及跟进使用者衔接顺畅,技术转移扩散路径没有市场阻抗。
(2)辐射式转移扩散平台。上述雁行式转移扩散平台模式要求产业集群内必须有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和掌控产业主导权的核心企业存在为前提条件,但是,在我国大多数地方传统产业集群内缺乏的正是具有这些核心能力的核心企业,即使存在也属于单打独斗型,很少能够承担产业集群内产业技术轨道中的技术转移和扩散网络中的来源功能。我国多数地方产业集群的现实情形是(以内生型地方产业集群的原发地浙江省为例):占浙江企业绝对多数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其产品主要依靠模仿。全省80%的中小企业没有进行新产品开发,也没有专门的研发部门。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产品模仿国内外大企业,来料加工业务比重高达50%以上。由此可看出,依赖这些小规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或进行技术转移扩散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形。因此,建立由国家或区域政府主导、推动、扶持,根据企业、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技术创新研发和转移扩散为目的的公共研发平台,就成为在我国现实经济环境下必须且有效的技术转移扩散模式。辐射式转移扩散平台的核心功能是,根据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及产业提升中的普遍共性技术短板缺口,集中研发企业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以补偿成本方式,形成与企业或产业现实需求相匹配的技术转移扩散源。可提供的服务范畴既包括研发、中试及产业化,也包含技术咨询、评估、市场预测、技术培训、甚至投融资和国内外市场开拓。具体来说就是,平台机构根据具体服务对象的研发需求,充分考虑国家技术战略,制定技术路线图,形成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成果,开展能够补偿成本的技术经营,进行一对多的技术服务,形成点辐射状的技术转移扩散路径。
(3)中介式转移扩散平台。辐射式转移扩散平台针对产业集群内某些辐射范围广泛,对具有公共品性质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转移扩散具有一定推动作用。然而,对于多数作为商品的技术来说,由政府力主推动的辐射式转移扩散平台在激励机制、动力机制与分配机制上存在内在缺陷,建立市场主体间进行的多边、交互转移扩散的市场交易平台就显得极为必要。在我国现阶段的技术结构中,短缺与过剩共存。一方面技术短缺,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技术存量、专利存量过剩,无法转移扩散,形成有效的现实科技生产力。而且,这些沉没技术专利中相当一部分是先进适用技术,通过中介式平台向传统产业进行转移扩散先进适用技术,是我国当前技术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轨道建构的重要方面。特别要指出的是,中介式平台转移扩散方式不仅是文本意义上的技术转移,更为重要的是嵌套于专利技术中的生产流程、技术诀窍及隐性知识的传递,因此,建立综合性全方位中介式转移扩散平台是必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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