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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农村的“短腿”:公用设施建设严重落后
被调查的村庄公用设施普遍没有达到《村镇规划标准》的要求; 年久失修的公用设施、缺乏村庄规划指导的公用设施布局不仅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增收和生活改善,而且甚至于危及到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些村暴露出来的公用设施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城市郊区农村发展中普遍存在的6大隐患:
1.供水隐患:
老化和严重老化的自来水供应系统面临崩溃。
2.排水隐患:
大城市郊区农村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日益被生活污水、 农业生产污水和工业化的生活垃圾所污染。
3.交通安全隐患:
村庄路段交通管理措施和路政设施标志严重缺乏;农村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加, 也给那里的交通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
4.火灾隐患:
日用家电增加,户内电线长期超负荷运行致使电线严重老化。
5.环境安全隐患:
6.经济社会隐患:
农村需要乡村规则与设计
全面开展乡村规划与设计是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乡村的第一步。
全面开展乡村规划与设计是协调解决农民问题的手段。
全面开展乡村规划是在农村贯彻各项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 严格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如果每个村庄有一个乡村规划,政府行政部门、村民委员会严格依乡村规划行政,所有的公民严格按乡村规划办事的话,农民的切身利益将受到全面的保护。
乡村规划的规律不同于城市
为什么不能把城市规划简单地套用到乡村规划与设计上? 因为城市规划与乡村规划的背景和设计要素不同。如果注意到乡村的9大形体特征, 我们也许会发现这个差异。
乡村的9大形体特征:
1.非农业使用的土地叠加在至少10倍于它的自然开放空间上;
2.人的尺度与乡村自然尺度的巨大反差;
3.乡村空间基本保存着原有自然地理形态和多样性的相互联系;
4.土地和空间的非农业化会对生态循环链发生影响;
5.乡村生活与生产在土地与空间使用上的混合;
6.开放空间与其它使用在土地分配上的比例和在空间布局上的存在特殊规律;
7.乡村居民点所在区域对乡村居民的资源供应能力和废物吸收能力是确定的;
8.农业用地的保护与对农业用地调整的生态约束;
9.乡村居民点自然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征的混合。
城市规划的对象并不涉及这9大特征,而这9 大特征是我们在作乡村规划和设计时不能不考虑的。当然,我们可以忽略它们,而按城市规划去作,那么,乡村便“城市化”了。后果是什么呢?我们失去了农业生产空间,失去了自然的开放空间,失去了良性的生态循环链,失去了人类不可或缺的朋友,失去了乡村居民点的各种自然特征,失去了乡村社区的地方文化特征;城市是以巨大的和多样性的乡村自然空间为依托而存在的,最终,我们会失去城市本身,什么也没有给后人留下。
乡村规划与设计的核心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它的价值取向和主要特征可以做个简单概括。
乡村规划与设计的5大价值取向:
1.维持自然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和持续性。
服从和不割断自然生态过程;
保持原始的自然地貌;
保持自然物种的多样性。
2.保证大自然可以完全吸收我们产出的废料。
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
把我们的消耗变为其它物种的营养,被其它的生物物种消化;
使我们的消耗在物理或化学上被自然吸收。
3.阻止人为的灾难。
4.满足人的社会需求。
5.村民参与。
建议:求真务实地“补桶”
京郊农村的旧村改造。木桶最短的一块板在哪?首先是“安全隐患”, 其次则是“致富困难”。
以下是我们的12条建议:
1.迅速制定《郊区乡村规划条例》,并开展乡村规划工作。
2.分期分批在五年中逐步地更换郊区村庄自来水供水管道已经崩溃的、 严重老化的和老化的供水管道。
3.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2)提出的要求,为村庄配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消毒设施和除砂、防浑浊设施。
4.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3)提出的要求,为村庄配备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和标示牌,严格执行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标准。
5.按照《村镇规划标准》,确认所有村庄水源地的安全。
6.对以民俗旅游为主业的村庄,强制建设集中下水系统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7.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强制建设集中的下水系统和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8.为确保城市用水安全,应尽快制定水库周边村庄, 主要流域沿岸村庄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村庄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理的补偿政策。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 在穿村道路上配置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如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设施、路面缓冲设施。
10.落实五部办《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11.为民俗旅游村的全体村民注射传染病疫苗,如乙肝疫苗;对游客粪便进行无害化药物处理;对游客垃圾集中管理、消毒和处理。
12.尽快制定一部“城市居民乡村居住条例”,赋予镇政府和村委会对属地所有居民进行社会管理,征收公用设施使用费的权力,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摘自《经济参考报》(京),2004.10.13.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