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讨论现阶段地铁车辆维保模式现状及优劣分析,结合参考深圳地铁四号线的车辆维保模式,分析了其形式和特点,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和维保公司构成情况,提出了适合呼和浩特地铁车辆维保模式的可行性方案和建议,以及对未来车辆维保模式设想。
关键词:轨道交通;地铁车辆;维保模式;市场风险
1 项目概况及检修模式背景
1号线是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中东西向的主骨架线。全线西起金海路金川公交公司,东至东把栅,全线长约34.1公里,共设车站26座。初期建设一期工程(1号线1期工程),为金海工业园至白塔段,长21.97km,主要为地下线,3座高架站,16座地下站。
一期配车数为24列/144辆,编组方式为4动2拖6辆编组。车型为铝合金B型车、受电弓形式受电、额定电压DC1500V。首五列车的交货日期为2019年3月,交货地点为呼和浩特市三间房车辆段。预计2019年12月试运营。
运营维修委外模式的确定,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管理、运营成本。随着城轨交通的快速发展,地铁运营管理市场化维保模式的发展已经成熟。在国内传统的地铁运营管理模式中引入市场机制,以社会化手段进行运营设施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追求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和最佳的配置模式,实现运营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2 现阶段维保模式讨论及优劣分析
运营车辆维修模式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运营管理方式及运营成本。呼和浩特地铁运营公司成立之初,应尽快确定运营车辆维修模式。明确运营车辆维保原则,尽快完善维修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一要完成维保方案的选择,确定自主修与委外修的范围;二要完成各专业配员架构表,年维修成本核算;三要完成班组架构设置建议、班组排班方案、班组建设方案;四要完成委外招标、技术文本以及班组试运作。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便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
传统的车辆维保模式需要运营公司增加大量企业定员,成本较高,因此轨道交通系统维保的市场化运作越来越被重视,外包范围也越来越大,并逐步成为一种趋势。根据维保工作承担主体的不同,车辆维保模式主要分为独立维保、联合维保、完全委外维保三种模式。
①独立维保。独立维保模式可分为运营商完全独立维保和外部技术支持下的运营商独立维保两种。运营商完全独立维保模式市场风险小、成本易于控制,但对运营商维保队伍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不适合新成立的运营公司;而外部技术支持下的独立维保市场风险较小,质量、安全性高,两者经济性相差不大。该模式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维保责任界定等问题,但容易造成运营公司机构臃肿,以及人力资源、设备、备品备件与材料等的大量投入,经济性较差。
②联合维保。联合维保分为运营商负责日常维保,维保商负责定期集中维护、维修和运营商负责日常维保,同维保商联合进行定期集中维护、维修两种模式。运营商日常维保,维保商定期维护、维修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济性方面优势明显;而运营商日常维保并联合维保商定期维护,由于运营商参与全部维保程序,市场风险小,且支出费用更少,两者维保质量、安全性较高,但可能存在责任认定的问题。
③完全委外维保。完全委外维保是指将车辆所有日常维保和维修委托给维保商完成,在此模式下,运营商与维保商之间责任关系明确,但由于运营商在技术上完全依赖于委外方,不利于自身技术队伍的培养和发展。完全委外维保可分为维保商全权负责维保和运营商提供维保环境,维保商承担维保业务两种模式。两种完全委外维保模式在质量、安全性方面,均具有专业性技术能力强,能保证安全及权责明确的特点;经济性方面与维保市场是否垄断有很大关联。但在运营商提供维保环境,维保商承担维保业务的模式中,因运营商掌握了维保物资,市场风险相对较小。
3 建议呼和浩特市地铁车辆采取的维保模式
呼和浩特地铁运营公司作为一家新成立的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现阶段存在运营经验不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工期紧张等问题,为保证按时、高质量开通运营,将车辆维保委托给一家有经验有技术的维保公司去做,对运营成本和运营安全都有利,也是现阶段比较适合的方式。但考虑到长远问题,后期运营公司车辆技术的掌握和维修保养的掌握,完全委外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存在较大市场风险,一旦维保商退出,运营公司必须具备维保替代的能力,包括维保商的替代、自身维保队伍的建立、外部环境的有力支持等,否则将直接影响地铁系统的正常运行。目前国内只有部分地铁公司对车辆系统采用委外维保的模式,而采用此种模式的都是自身具备维保能力的公司,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而将车辆维保委托于车辆供应商去做。在地铁车辆维保市场大量空缺的情况下,提供维保业务的委外方则只有地铁车辆供应商。
以深圳地铁四号线为例,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作为维保方,为深圳地铁四号线的运营商提供一种新型的联合维保方式,在经过长期合作后,双方均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维保管理体系。采用了一种新型的联合维保方式,即运营商和维保方共同进行日常维保、定期集中维护和维修。在此模式中运营商为维保方提供维保环境,如办公区域、维保所需的关健及大型设备等,为方便工作,维保场地在运营商车辆段。运营商从其企业定员中划分出一部分人员成立维保小组,负责维保工作的管理并配合维保工作的实施。维保方提供维保服务的同时对运营商维保小组进行培训,使其最终具备独立进行日常维保工作的能力。此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维保方和运营商各自的优势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由于运营商全程参与维保过程并接受维保方提供的培训,使得维保方具有可替代性,市场风险小。对维保方来说简化了自身维保队伍的人力资源配置,节省了部分设备、环境投入且维保业务随地铁车辆配合出售的需求前景广泛运用此种维保模式,使得双方协同工作信任度加强,有利于更多、更长久的维保业务的开展,远期收益空间大。
积极参考深圳四号线的新型联合维保方式,结合呼市地铁实际情况,采用一种全新的联合维保模式。呼市轨道公司与中车长客合资成立内蒙古长客公司,负责部分电动客车的新造和所有车辆的维保工作。
论文作者:菅晓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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