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电量直接交易、交易平台构建和跨省(区)交易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关键环节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存在着阻碍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问题。本文浅析电力市场改革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
关键词:电力市场;改革;体制;营销
引言
电力市场的竞争局面,应让其在生产资料的交易过程中形成。其基本特征是:开放性、竞争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建立电力市场最根本的原则是公平。通过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为社会各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1我国电力市场现状
1.1电力消费总量平稳、增速放缓
2011年~201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总量增速呈现逐步放缓的趋势。2010年用电增长速度为11.94%,至2015年增速回落至0.48%。从一、二、三产和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长速度看,第一产业增速最低;第二产业用电增速下降速度最快,其增速不仅远低于三产用电的增速,还低于全社会用电的增速,2011年第二产业增速为12.35%,2015年为-1.48%;第三产业用电增速最快,高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全社会用电总量增速(见图1)。全社会用电总量与工业用电增速与新常态下经济速度总体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随着2015年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启动及2016年经济形势转好,2016年我国全社会用电总量保持平稳增长,达到5.9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其中,二产、三产、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分别为2.9%、11.2%、10.8%。
1.2电力消费结构优化
从用电占比的结构看,用电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占比逐年下降,从2010年的74.7%下降至2016年的71.1%;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占比逐年上升,三产用电占比从2010年的10.7%增至2016年的13.4%;城乡居民用电占比2010年为12.2%,2016年增加为13.6%。
我国第三产业用电占比逐年提高且增速高于第二产业,表明产业结构转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占比提高表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电器用电增多,居民用电量逐年提高。当前,我国用电量还是集中在第二产业,占比保持在70%以上,主要是工业企业用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推动电力改革对企业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1.3总装机容量上升、结构优化
我国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稳步上升。2011年~2016年,总装机容量年均增速在9%以上,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发电容量已经显现出产能过剩的端倪。其相应构成中的水电、核电和风电等均逐年增加,风电装机容量增长速度最快,年增速达到30%以上,水电和核电年均增速分别为7.7%和21.4%(见图2)。从装机容量占比看,电源结构在逐年优化,火电占比逐年下降,水电、核电、风险和太阳能等非石化电源占比逐年提高;但2016年火电占比64%,占比依然偏高,风电、水电、光电和核电占比分别为9%、20.2%、4.7%、2%。总装机容量的主要组成部分还是火电,风电、水电、光电占比依然较低,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有待进一步优化。
2提高电力市场改革的建议
2.1加快核定输配电价
电力体制改革后核准输配电价成为电力市场改革的关键,需要制定科学的输配电价体系,厘清电网企业的功能边界和职能边界,完善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对输配电网和独立配电网进行统一监管,为推进电力市场改革奠定基础。同时,没有成熟的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方案输配电价难以独立,必须妥善推进解决交叉补贴问题,减轻电网企业的政策性负担;统筹投资与改革之间的矛盾,化解电网企业与电价矛盾。探索不同输配电价改革方法,对存量和增量输配电成本进行区分核定价格,对资产和成本进行严格审核。加强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输配电成本监审和输配电价的测算,核定地区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并将电网企业通过销售电力取得的电费收入与对其核定的准许收入差额计入“平衡账户”。对于目前各地输配电网因体制、成本和管理水平不同等原因造成输配电价改革中出现的各地区核定输配电价明显差异的问题,首先要实现输配电价独立,允许地区输配电价差异的存在,为售电侧改革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双边交易创造条件;其次,加快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电网建设,平衡电网投资规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电网效率;最后,要加强政府监管,力求各地输配电价格公开透明,电网企业通过改革最终实现输配电价格的统一。进一步开展跨省与跨区输配电价的核定,为跨省跨区电力输送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进行研究,形成规范的价格形成机制。对试点地区输配电价进行科学评估,逐渐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的输配电监管制度。
2.2建设和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促进电力双边交易,需要有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才能够保证电力市场稳定运营。目前,我国电力改革试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为国家-省两级市场模式;需要进一步构建省-区域-国家三级电力市场体系模式,发展区域电力市场,通过省级、区域电力市场的双边及集中交易,并与国家电力市场相配合,形成协调运行机制,保证整体运作效率。加快跨省区电力交易平台建设、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和加快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吸纳可再生清洁能源的能力。理顺新能源与石化能源
之间利益关系、消除体制障碍;制定政策扩大清洁能源消纳范围,促进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提高消纳清洁能源的能力。大力培育多元购售电主体,扩大不同电力发电主体上网销售,逐渐加大市场开放程度,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有效的需求侧响应机制,增加市场弹性空间,激励需求侧用户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引导需求侧放开,使之与发电侧相匹配。完善电力市场信息公布机制,引导各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规范交易;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营提供法律保障。
2.3加快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
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就是旨在“打破省间壁垒,优化电力资源配置”,随着各电厂竞价电量的逐步扩大,各省之间将可以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电力市场竞争主要限于发电侧并且局限在各个省内进行,不利于市场的有效竞争和长远发展。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后,区域调度中心接受该地区所有发电商和购电商的报价,统一上网竞价交易,缺电省份与电量富余地区能够实现互通有无。区域电力市场的组建不仅能让电价进一步走向市场化,最重要的就是能解决各省份的电量紧张问题。
2.4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丰富交易品种
电力市场化交易目的在于提高电力交易的效率,前提是保证电价稳定、供电系统稳定。电力交易市场中参与主体包括发电厂商、电网公司和用户。需要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保障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在电力合同签订后,电力用户和发电厂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够执行合同,产生交易计划偏差问题,需要在具体规则之中体现。随着交易产品的丰富,要保证竞价交易的公平、合理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制定完善的交易规则避免市场操控、保持电价稳定。完善跨省(区)电能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富余水电跨省消纳补偿机制。进一步丰富电力交易品种,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试点电力现货交易,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起中长期交易为主,以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交易市场;在条件具备时,开发电力期货和期权等电力衍生品产品,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的有效工具,提高市场流动性,平缓市场波动。
结语
组织和建设规范的电力市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立法部门、政府机构、电力企业等多方的协调合作。培育市场主体,建立适应新的电力市场结构的现代监管体系,需要做细致的调查研究,进行严谨的理论分析和论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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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风云,苏烨琴,李啸虎.电力体制改革下核定输配电价难点与对策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11):62-65.
论文作者:康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标签:电力论文; 市场论文; 输配电论文; 电网论文; 全社会论文; 用电量论文; 跨省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