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组织结构论文,国有企业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原
有的企业组织结构暴露出许多不适应生产发展及市场要求的缺陷。因此,优化企
业组织结构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管理体制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国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的组织结构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之处,严重制约着企业经济效益乃至
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
⒈企业规模不适合规模效益的要求,生产的集中程度低。
企业规模是指生产要素和产品产量集中度的大小。生产要素及产品的相对集
中,可以使产品的生产成本及流通费用降低,使企业获得规模效益。我国的汽车
、石化、钢铁等产业,存在着企业规模过小、数量过多问题。如我国现拥有汽车
制造厂125家,年总产量仅为140万辆,企业年产量最多的只有18万辆,
而一般公认的最佳规模为40万辆/年。钢铁企业最佳经济规模为年产钢铁80
0万吨以上。我国县以上钢铁企业大约1500多个,占世界钢铁企业数量的2
/3,其中60%年产钢在20万吨以下。100万吨以上的有20家,只有4
家在400~1000万吨之间。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人们往往用生产的集
中度来说明企业的规模结构问题。集中度即是指某产业中最大的几个企业产量之
和占该产业总产量的比重,一般用CR[,n]来表示,其中n是某产业中最大
企业的数量。一般理论上认为,CR[,4]≤40%为低集中度,40%<C
R[,4]≤60%为中集中度,60%<CR[,4]≤80%为较高集中度
,CR[,4]>80%为高集中度。按此标准来衡量,我国工业产业集中度相
当低。从1990年的统计指标来看,包括煤炭采选业、石油天然气采选业、有
色金属矿制造业、有色金属加工业、机械工业等行业在内的18个主要产业部门
中,属于高集中度的一个没有;属于较高集中度的只有一个部门——石油天然气
采选业;属于中集中度的仅有电力生产与供应业一个部门,其余16个产业部门
均属于低集中度部门。企业规模过小、生产集中度低导致行业内部企业竞争过度
,竞争的白热化导致企业相互残杀,一损俱损,造成社会投资分散及资源的严重
⒉专业化程度低、协作能力差
企业组织结构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在众多的企业之间未形成以各自专业化水平
为基础的分工协作,而是搞“大而全”、“小而全”。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1
2万个机械工业企业中,实行专业化协作的企业只占20%,80%属于全能企
业,许多机电厂的零部件大都由本厂生产。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企业自身技术水
平的提高和整个产业技术的升级。而在一些发达工业国家,由于协作规模庞大,
协作程度细密,所以大企业的外协比率很高。如日本汽车厂家零件外协比率高达
⒊企业内部组织臃肿、效率低下
从企业内部来看,组织结构也很不合理。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不分
导致企业组织机构与政府趋同化,致使企业内部非生产部门多,非生产人员多,
信息传递慢、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虽经过十几年的改革,但这些问题仍未
得到根本解决。另外,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已越来越成为企业沉重的包袱,制约企
业的发展。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生产经营的实体,就必须加快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
调整与革新。
企业组织结构长期存在的种种重大缺陷使我们认识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确
实是当务之急,它是国有经济摆脱困境的重大战略选择。
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对策
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是一个牵涉面较广的复杂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从目前
来看,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⒈打破条块分割,规范产权市场
尽管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已经有了很大突破,但“条条”、“块块”管
理对企业仍然有相当大的制约。一方面,地区、部门封锁使企业无法按照经济技
术的客观要求自主发展;另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又从各自的局部利益出发,
急功近利地发展那些在较短时期内可以带来收益的企业,而不考虑规模效益;同
时传统的投资管理体制使得各部门、各地方确实难以统筹安排企业建设,因而导
致重复投资、分散投资。市场的分割与不完善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那些低效企
业,因而企业资产难以流动,生产集中难以形成。对此,应首先从转变政府职能
着眼,减少和消除对企业组织变动的行政干预。其次,通过建立和健全企业产权
市场打破地区分割和部门封锁,实现产权的合理流动,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供
良好的市场环境。产权市场的建立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在很大程度
上制约了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但我们不能等到完善的健全的
产权市场出现后再去做这一工作。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产权市场的培
育中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在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中建立健全产权市场。产权市场的
建立又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问题交织在一起,集中地
反映了现存体制的矛盾。因此产权市场的培育进程也将对其他诸多问题产生一定
的触动和推进。目前亟待解决的是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的确立与完善、产
权交易中介组织的规范化等问题。随着这些方面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必将极大地
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发挥规模效益
我国目前处于由原材料工业为中心的工业结构向高加工度产业为主的工业结
构转变的过程,因而对生产的专业化和集中程度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国目前的
市场发育程度较低,资金、资源的配置机制难以承担这种要求,其它市场经济的
工业化国家,在这一阶段,也不是单纯依靠市场的功能来完成的,而是依靠政府
的指导、协调和扶持。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充分利用现有的资产存量,组建大
型企业集团,通过企业间的优势互补,发挥生产协作的组合效应和资金运用的整
体效应,这是发挥规模效益、促进技术创新,从而实现工业结构转变的有效途径
。这也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所迫切需要的。在这一点上,
韩国的经验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韩国的大企业集团是在政府的扶持和保护下在
六、七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当时的韩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在资本和资源极其有
限的情况下,为了尽快振兴经济,必须对有限的资金和资源做“倾斜式分配”,
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并以此带动产业结构的国际化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
此,韩国政府不惜采用信贷、税收、财政补贴等多种优惠手段,优先重点扶持起
了一批大企业集团。这些大企业集团为韩国经济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韩
国经济起飞的“火车头”。目前我国所建立的企业集团有许多是属于靠行政联系
组建起来的松散型联合体。即使有一些是靠资产的组合建立起来的,但大多采用
的是“强并弱”的方式,即“小马拉大车”的组合。这样的企业集团很难发挥整
体功能,甚至会拖累核心企业。因此,组建企业集团应切实以优化结构、提高效
益为基本目标,而不应成为“扶贫济困”的权宜之计,应大力提倡“强强兼并”
。因为只有“强并强”才能真正形成优势互补,产生规模经济收益,带来产品、
产业上的重点突破,进而带动相关企业、产业的发展壮大。
⒊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积极促进其与大企业的分工协作。
规模经济效益使人们看到了扩大企业规模,进行大规模生产的必要性。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中、小企业必然处于劣势。大企业的确在现代经济中起着骨干作用
,但是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中小企业与之配合,那么整个经济和体制也无法正常
运转。即使是在当代发达的工业化国家里,仍广泛存在着中小企业,尤其在第二
产业中,中小企业的比重近年来有增大的趋向。这也向人们表明,大中小企业并
存与结合是现代社会企业组织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由于社会需求构成的多样化
必然要求供给结构的多样化,而大规模生产所能提供的品种十分有限,这就为中
小规模的生产带来了与其分庭抗礼的机会,使中小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取得一席之
地。同时,中小企业也可以以大型企业为依托,建立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的分
工协作体系。如在大企业、大集团为主导的日本经济中,中小企业就是主要靠加
入大企业的系列化生产体系来发展自身的。所谓系列化生产体系,就是以大企业
(母企业)为顶点,以中型企业(子企业)为骨干,以广大中小企业为基础形成
的“垂直型”协作方式。在日本,中小企业参与生产系列化的比重是相当高的,
尤其在纤维、服装、电机、汽车、机械加工等行业,一般达80%左右。这样,
中小企业不仅能为生产的社会化发挥作用,而且由于它在资金、技术、人才、信
息和管理等方面得到了大企业的支持和扶植而促进了自身的稳定发展。我国的中
小企业从总体上而言技术水平低,管理混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要改
变这一局面,首先必须确立“小而精”、“小而生”的企业战略目标,形成自身
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才能以此为基础寻求广泛的合作与联合,在市场上站稳
脚跟。有关研究表明。中小企业灵活、多变的指导方针对于促进技术革新有极大
的推动作用。自本世纪初至70年代,美国科技发明的一半以上是由小企业完成
的。80年代后,大约70%的创新来自小企业,而且小企业发展新技术、新产
品的效率也高于大企业。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统统受到资金、技术力量的
约束,正因为如此,才更有必要开展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协作,取长补短,共同开
发,形成良性互补。
⒋强化企业的生产经营职能,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政企不分造成的。一方面,企业代
替政府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能,如医疗、住房、子女就业等问题;另一方面,政
府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多干预,使企业的自主能力差,难以迅速及时地对外界
环境做出有效的反应。因此,只有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职能
,才能推动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向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向调整。为此,必须建立健
全社会保障体系,剥离企业内部非生产部门,为企业减轻负担,解除后顾之忧,
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目前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规范“法人治
理结构”,即解决好企业中由谁决策、管理、监督的问题。在部分试行现代企业
制度的企业中,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即“新三会”,但运行
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关系需进一步理顺。另外,“新三合”与“老三会”的
关系也需进一步协调。比如,可以借鉴瑞典、德国的“联合决定制度”;在公司
的董事会、监事会中给职工代表留有一定比例的席位;企业内部设立职工委员会
,职工委员会有权过问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有权参与决定职工的聘
用与解雇。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
健全一套衔接紧密、注重实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企业内部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是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适应这种要求而对企业内部与
外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与创新,将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我国的国有企
业摆脱困境,在总体经济效益、经济规模上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单位:中共鞍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