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语言哲学隐喻研究及其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美论文,哲学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英美语言哲学一直致力于提供一种严格字面陈述的理论和语言认识论,但是,隐喻不仅在诗性语言中而且在日常语言的陈述句中都居于核心位置。如果分析哲学不是逃避这个问题,而是直面隐喻的存在,那么就会引发“深刻的认识论的和本体论的问题,并向英美哲学的许多传统假设提出挑战”。[1](P4)面对隐喻在日常言说中的广泛存在及其挑战,从马克斯·布莱克的《隐喻》一文开始,英美许多哲学家、语言学家和认知心理学家,如保罗·亨勒、门罗·比厄斯利、约翰·塞尔、唐纳德·戴维森、莱考夫等都加入到对隐喻的讨论中。到20世纪70年代末,隐喻问题几乎成了分析哲学之日常语言分析的重要主题,形成可被称作为语言哲学的隐喻学转向的趋势。本文主要分析英美语言哲学关于隐喻的运作、隐喻与认知以及概念隐喻等经典隐喻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一、语言哲学隐喻研究的理论背景
语言哲学的隐喻研究是以亚里士多德对隐喻的经典定义以及以后长达两千年的研究为理论背景的。亚里士多德对隐喻下了一个经典定义:隐喻是将一个属于甲事物的名称用于乙事物。而隐喻得以运作的原则是基于两个事物之间的相似。这个理论因此被称为相似性理论。这种相似性理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描述:(1)将一个事物的名字(名词)用于另外一个事物;(2)在两种事物的名词之间转换:或者从“种”到“属”,或者从“属”到“种”,或者从“属”到“属”,或者从“种”到“种”;(3)这种转换是以两个事物之间的相似为基础的;(4)比喻(simile,明喻)也是一种隐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5)词语意指某物,会在使用过程中创造知识,因此是令人愉悦的。[2](P72-74)
在亚氏的相似性原则之下,西方的修辞学形成了两种看法:一是替换理论(substitution view)。该理论认为,“A是B”的隐喻表达式不过是意欲表达的“A是C”之字面表达的一种非直接表达的替换而已,或者是基于两者之间的意味的相似或类比而用一个词替换了另一个词。例如:“人是狼”只是“人是凶残的”的替代表达。二是比较理论(comparison view)。该理论认为,“A是B”的隐喻表达式是一种间接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能够抓住言说者意欲表达的字面含义“A像C”。“人是狼”就是将“狼”与“人”进行比较并暗示它们之间的相似。这样,所有的隐喻都是在A和B之间进行比较并可以转换成明喻。这两种理论主要是在亚氏相似性原理的基础上阐明读者是如何理解隐喻的。[3](P24-25)
亚里士多德对隐喻的界定在西方传统修辞学中一直占据着权威地位,但它存在如下问题:第一,亚氏把词语与事物混在了一起。隐喻到底是在词语之间还是在事物之间建立?亚氏的理论是不明确的。第二,相似性理论会导致这样的结论:所有隐喻不过是一种相似性的断言。这种相似性在隐喻陈述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而非隐喻陈述创造了这种相似。第三,如果隐喻仅仅建立在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基础上,那么,相似性何以形成一种与直说不同的意义表达呢?也就是说,隐喻的意义如何能够在相似的两个事物之间建立起来呢?说“人是狼”与说“人是凶残的”或“人像一匹狼”,总存在着某种语义差异。这种差异就是隐喻陈述的意义。很明显,亚氏的相似性理论无法圆满阐述隐喻陈述中隐喻意义的产生。
但是,语言哲学家们在隐喻问题上面临的不仅是修辞学传统,而且涉及哲学对待隐喻的传统。“对隐喻的研究有漫长的历史,贯穿其历史,隐喻与哲学之间有着一种既狂热、有时又轻薄但牢固的关系。哲学时而拒绝、时而拥抱隐喻。柏拉图自己就是一个隐喻大师,但他蔑视雄辩的华丽辞藻。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平淡的作者,但他在论诗学和修辞学的著作中,却赋予隐喻以正当性。亚里士多德对隐喻的论述奠定了古典的和文艺复兴讨论修辞学的文本的基本路径。柏拉图的反对则盛行于更为严格的哲学文本中。洛克对形象语言的公开指责则为哲学中蔑视隐喻确定了腔调——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联合起来的姿态。只有那些与浪漫传统有关联的哲学家们关注隐喻的重要性。”[4](P1)爱娃·吉泰的这段话呈现了西方哲学对待隐喻的两种态度:(1)理性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的态度。它首先出现在柏拉图哲学中,尽管柏拉图本人就是一个隐喻大师,但他为了知识而反对诗的论述表明,他的哲学存在着潜在的反隐喻的思想。这种态度在英国经验主义者霍布斯和洛克那里变得尖锐。霍布斯认为,语言的主要功用是将思想序列转换成语言序列,以获得学术知识。而隐喻属于对语言的滥用,“在隐喻的意义下运用语词——也就是不按规定的意义运用,因而欺骗了别人”。[5](P20)洛克认为,人类唯一应该关心的是真理和知识,而隐喻和形象言说等其他修辞术的使用,不是为了真实的信息和知识,而是为了愉快和装饰。用这些修辞术来言说,就是欺骗和被欺骗。[6](P532-537)这是用知识的正当性来压制诗性语言或形象语言的哲学态度,这种态度为后来英美逻辑实证主义对待语言中的形象言说奠定了基础。(2)浪漫主义的态度,它主要为欧洲大陆的德法哲学家所坚持。因为浪漫主义哲学把艺术置于表达无限这个基点上,隐喻也就成为这种表达的基本言说方式。对此,弗·施勒格尔说:“一切美都是隐喻,那最高者正因为是不可言传的,所以只能隐喻地说出来。”而“语言究其起源而言,与隐喻本为一体,乃是魔术最重要的直接工具”。[7](P197、216)这种把语言从本源上看做是隐喻的,从赫尔德起到德国浪漫派再到尼采,是浪漫主义语言观的一个核心观点。
从逻辑实证主义发展而来的语言哲学,承续的正是从英国经验主义对待隐喻的态度和在亚氏修辞学传统基础上形成的隐喻理论。但随着语言哲学转向日常语言分析,他们就必然发现,隐喻渗透于语言活动的全部领域并具有丰富的思想历程,这就使它必然从传统的话语修饰的边缘地位过渡到对人类的理解本身进行理解的中心地位。马克斯·布莱克以后语言哲学对隐喻的研究反映了这一转换的历史,它涉及隐喻之认知状态的两个核心事项:隐喻是否为一种认知性的真实断言/陈述?如果是,那么,一个隐喻式断言/陈述的句子是否可以被简化为字面解释而不丧失其认知性内容?[8](P35、38)这是语言哲学带给隐喻研究的认知语言学转向。
二、交互作用理论和词语对抗理论
20世纪50年代之后,语言哲学的隐喻研究摆脱了传统修辞学的相似性理论和比较理论,注重阐述隐喻的意义创造功能,其中的主要代表是布莱克的交互作用理论和比厄兹利的词语对抗理论。
布莱克1955年发表的《隐喻》一文之所以具有里程碑的地位,在于布莱克认为,隐喻问题至少部分地是一个语义问题,而不仅仅是个修辞问题;同时,他认为,许多隐喻并不能被认知性地简化为对等的字面表达,隐喻更多的是在创造相似性,而不是表达此前已经存在的相似性。布莱克认为,建立在相似性原理之上的比较理论,并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对任何给定的隐喻的意义进行推解,因为比较理论并没有解释我们如何可能在事物中选择相关切的相似性。更为重要的是,相似性理论否认了隐喻中差异和不可类比性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在隐喻中获得的洞察很少是隐喻中拟想的相似性的产物,而更多的是不相似的结果,这种不相似迫使我们重构理解事物的方式。[9](P26)
基于对传统修辞学解释的不满,布莱克提出了交互作用理论(interaction theory):“在最简单的形式中,当我们使用一个隐喻时,我们就有不同事物的两种思想相互作用,并得到一个单个词语或短语的支持,该词语或短语的含义是它们交互作用必然产生的结果。”[10](P72)与标准的比较理论相反,布莱克认为,理解一个隐喻并非仅仅在事物间做比较,以决定在某种相似的意义上适应于一个事物的可分离品质或关系也可以适用于另一个事物。实际情况是,我们使用一个整体的常规系统(如狼)来“筛选”或组织另外一个系统(如人)的概念。这种“交互作用”就像是一个常规系统通过另外一个系统而得到映射(screening),并因此而以新的视角生成关于某事物的新的概念。如在“人是狼”这个例句中,核心词“人”就获得了新的意义,这个意义并非字面使用的意义,也不是任何字面替换所能具有的意义。这个新的语境把意义的扩展强加给了核心词。因此,隐喻要起作用,读者就必须保持对意义扩展的清醒——必须同时对老的和新的意义保持关注。[11](P72)在此,对于隐喻的有效性来说,重要的并非常规系统必须为真,而在于它们必须被稳定地和自由地激活。这样,两个方面相互激活并强化了读者作出回应的能动方面。
布莱克的交互作用理论认为隐喻包括如下七个方面:(1)一个隐喻陈述有两个不同的主词,即主级主词和次级主词。(2)这些主词常常最好被看做是“事物的系统”而非仅仅是“事物”。(3)隐喻的运作是将主级主词运用于次级主词的“关联性暗示”特征的系统中。(4)这些暗示通常构成了关于次级主词的“常规”,但在适当的情况下,则可构成由作者建构的异常暗示。(5)隐喻通过把通常适用于次级主词的东西暗指给陈述来选择、强化、压制和组织主级主词。(6)这涉及作为词语的意义转迁,这些词语隶属于作为隐喻表达的相同家族或系统,其虽然不能被完全意义转迁,但可以被隐喻地转换。(7)一般来说,不存在必然的意义转迁的简单“土壤”,也不存在为什么有些隐喻有效而有些失败的隐秘原因。[12](P78)
根据上述描述,布莱克认为,最好是把隐喻分为替换型隐喻、比较型隐喻和交互作用型隐喻三种类型,只有第三种对于哲学来说是重要的。替换型隐喻和比较型隐喻可以被字面翻译所取代,代价是牺牲原隐喻陈述的明快、活泼和机智,但不会丢失认知含义。而交互作用型隐喻是不可字面翻译的。“(交互作用型)隐喻的运作模式要求读者去使用一个暗示的系统作为在差异领域中选择、强化和组织关联的手段。这种把一个‘次级主词’运用来孕育对一个‘主级主词’的洞察,就是一种独特的理智运作,这种理智运作要求对两个主词的同时意识,而非简化为两者之间的任何比较。”[13](P79)如果尝试将交互作用型隐喻进行字面翻译,那么丢失的不仅仅是认知含义,更重要的是隐喻所孕育的洞察。尽管字面解释是有价值的,但却是对强有力的隐喻的损害。据此,布莱克认为,隐喻无疑是危险的,特别是在哲学中,但禁止使用隐喻对哲学探索是一种有害的限制。
在布莱克之后,如何摆脱传统修辞学的相似性理论、解释隐喻中的创造性洞见的产生成为隐喻研究的主要问题。对此,比厄兹利认为对隐喻的分析存在着两种取向:一是事物研究,一是词语研究。传统的替换理论和比较理论都属于事物研究,可称之为关于隐喻的“对象比较理论”。关于隐喻的词语研究则形成与前一种竞争的理论,即“词语对抗理论”。在词语对抗理论中,“不再有输入和比较的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技艺或词语游戏,涉及塑造隐喻的意义的两个层面。当一种谓词隐喻地被邻接于一个主词时,谓词就失去了它的常规外延,因为它要求一种新的内涵——或许该新内涵不在其他语境中出现。这种意义跳转在隐喻自身被内在的张力或对抗所强制产生”。[14](P106)
因此,要理解隐喻中词语自身的隐喻性意味,我们必须探究隐喻的隐喻性,即隐喻表达中存在的某种矛盾,这种矛盾在字面表达中是不存在的。但是,探究这种矛盾不能从该表达的意义与言说者心灵中的观念之间的对立这个方向进行。[15](P111)因为那致使一个表达成为隐喻表达的对抗,是在意义结构自身内部建立的。隐喻的运作或机会依赖于一个普通术语在内涵或意味上的两组不同的属性(特性)所存在的差异。首先,这些属性在一个给定的语境中被作为适应于在一个特殊的意义上加以正确使用的必要条件。其次,这些隶属于该术语的边缘含义(marginal meaning)的属性或者含义,言说者可以归之于另外一个事物,而不考虑后者事实上是否有这个属性。“一个术语被以此方式结合于另一个之上,那么就会在它的中心含义(central meaning)与另一个术语之间形成一种逻辑对抗。这样,就出现了从中心含义向边缘含义的转迁,这种转迁向我们显示了该词语是被以隐喻的方式使用的。这里的‘逻辑对抗’既包含了被意指的属性的直接的不匹配,也包含了术语的预设之间的间接的不匹配……这种逻辑对抗就是赋予其隐喻性跳转的铸造者。”[16](P112)据此,一个隐喻的达成涉及两种混合:一个是意义的两个层次之间的语义差异;一个是在同一层次上的逻辑对抗。
因此,隐喻表达的隐喻性的形成依赖于词语的核心意指和边缘意指之间的筛选和转换。比厄兹利认为隐喻中的词语的意义会经历三个阶段的变形:(1)我们拥有一个词语和属性,它们在定义上不是另外一个词语的内涵的构成部分,但有资格成为另一个词语内涵的构成部分,并融合到其意指含义的范围内。这就要求不得不适度地是常规的属性或典型的属性——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而是通过该词语的意指而被正规地和从性质上呈现于该事物。(2)当这个词语被隐喻地用于某种确定的语境中,那么所产生的就是一个属性被临时地赋予它以含义。与这个隐喻相伴随的广泛扩展的相似性或相似方面,可以以一种已经建构起来的含义的构成部分而黏附在该属性上。如笑属于动物,但我们可以通过词语而把笑指派给非动物,说“微笑的太阳”。这样,笑的新的意指范围就被扩展了。(3)当一种意指含义对于某种语境类型来说变得如此常规化时,那它就转迁到了一个新的状态,在该语境中,它成为在那个语境中使用该词语的一个必要条件,从而构成了一种新的标准含义。这种状况就是“死隐喻”,如把“尾巴”一词关联于车灯,就创造出了“尾灯”这个词。尽管并非所有的隐喻词都会走向第三阶段成为死隐喻,但某些却总会如此。[17](P116-117)
交互作用理论和词语对抗理论能更好地从语义学维度揭示隐喻的创造性和由此造成的词语语义的扩展,更能够解释隐喻超越字面语言的来源而扩张我们词语的版图。“它允许新颖性、意义变迁甚至极端的变迁。它承认隐喻的不可预料性甚至词语的偶然并置所冒出来的令人吃惊的观念。它表明,一个隐喻可以为了事物的属性而得到客观的解释,而词语的意指含义是可公开显露的,它们的不一致在原则上是可解决的。”[18](P117)这种语义学研究也就把隐喻归在了可理知的范围内。
三、隐喻与认知
隐喻言说的运作和理解是否有某种认知规则可循呢?对此,塞尔和戴维森提供了阐释。
塞尔认为,所有的隐喻都有这样的状况,即说的是“S是P”,但意味的却是“S是R”。因此,一种隐喻理论必须能够解释说者说的是“S是P”但意味的却是“S是R”是如何可能的,以及听者是如何从所听到的“S是P”转到“S是R”的。塞尔认为这才是隐喻问题的核心。就后一个问题而言,它涉及三个具体问题:(1)听者如何在第一时间就知道要寻找隐喻的解释呢?(2)什么样的策略或原理允许听者去推测出R的可能值呢?(3)是什么原理引导了对R、S的可能范围的限制,从而得到该隐喻的精确意义?[19](P255-256)
塞尔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首先揭示出隐喻得以运作的基本原理,即说出的是“S是P”而实际上意味着“S是R”在说者和听者双方那里得以共同实现的原理。这就意味着,说者与听者在同一语言或文化中,共享着同一原理来使用和理解隐喻,否则隐喻就不可能建立起有效的交流。但塞尔认为,寻找这个原理不应该在语义学上来进行,而是要在说出的词语或句子的意义与说者所意味的意义的差异上来进行。不是在“S是P”中来寻找,而是在“S是P”在说者那里意味着“S是R”中来寻找。“为了理解(隐喻)的意味,听者不需要他的语言规则知识、他对隐喻意味的条件的意识以及一组共享的背景假设之外的任何额外知识。但是,在隐喻意味的情况中,断言的真值条件并不由句子的真值条件和它的一般术语所决定。为了理解隐喻的意味,听者需要比他的语言知识、他的对隐喻意味的条件的意识以及与说者共享的背景假设更多的东西。他必须有某种另外的原理,或某种另外的事实信息,或某种原理与信息的结合,正是这些使他能够推断出‘S是P’意味着‘S是R’。”[20](P256)那么,什么是这些额外的因素呢?
塞尔尝试梳理出使隐喻得以有效运作的八个原理:原理1:“是P的事物被R所界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该隐喻起作用,那么R是P的一个突出的限定性特征。”例句:“山姆是个巨人。”原理2:“是P的事物偶然地是R。如果该隐喻起作用,那么属性R应该是P事物的一个突出的或熟知的特性。”例句:“山姆是头猪。”原理3:“是P的事物常常被说成或被相信是R,即使说者和听者双方或许都知道对P来说R是假的。”例句:“理查德是只大猩猩。”原理4:“是P的事物不是R,它们既不像是R事物,也不被相信是R,然而我们关于我们的可感知性有这样的一个事实,由文化的或自然的决定,我们恰恰确实觉察到一种关联,这样P在我们心中被联想而关联于R属性。”例句:“萨莉是个大冰块。”原理5:“P事物不像是R事物,也不被相信是像R事物,不过,成为P的条件像是成为R的条件。”例句:“你已经成为一个贵族。”原理6:“存在这样一些情况,在此情况下P和R在意义上是相同的或相似的,但其中之一,通常是P,在其应用方面受限制,并不能从字面上应用于S。”例句:“国会腐烂了。”原理7:“这不是一个独立的原理,而是把原理1—6运用于简单情况的一种方式,这些简单情况并不是‘S是P’的形式,而是关系的隐喻或其他句法形式的隐喻,如那些涉及动词和谓词的形容词的隐喻。”例句:“船耕耘着大海。”原理8:“根据我对隐喻的考量,我们是把转喻(metonymy)和提喻(synecdoche)确立为隐喻的特殊情况还是当做独立的比喻,就纯粹是个术语问题。如果一个人说‘S是P’而意味着‘S是R’,那么P和R就可以按照部分—整体关系、包含者—被包含者关系、甚至衣服与穿戴者关系来加以联想。在每一种情况中,就像在真正的隐喻中,P术语的语义内容通过某种联想原理传达出R术语的语义内容。因为隐喻的原理毕竟是多种多样的,我倾向于把转喻和提喻作为隐喻的特殊情况,并把它们的原理增补到我的隐喻原理的清单中。”[21](P276-280)例句:“对此白宫保持沉默。”
这八个原理显然是描述性的,分析的主要是隐喻的不同类型。塞尔在上述描述后做的三点总结,却具有真正的原理的性质:“第一,必须有某种共享的策略,在此基础上听者能够识认出所说出的意味并非字面上所意指的。最通常的但并非仅仅策略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所说出的如果从字面上对待那么是有明显缺陷的。”“第二,必须有某些共享的原理,这些原理能够把P词项(无论是意义、真值条件或者任何指谓)与一组R的可能值联想起来。隐喻的核心问题就是陈述这些原理。”“第三,假如说者和听者了解S词项(无论是表达式的意义,还是指涉对象的性质,或者两者都是),就必须有某些共享的策略,这些策略能够使说者和听者把R的可能值的范围限定在R的实际值的范围内。这一步骤的基本原理是那确定S词项的可能性质的R的可能值是R的实际值。”[22](P281)
塞尔的上述分析显示出了语言哲学对待隐喻的基本方法,即寻找使得说者和听者能够进行有效交流的共享规则和共享知识。这样,塞尔就把隐喻的规则完全归于一种语言和文化的范围内习得的语用学规则上。他的理论中有两点不足:其一,他讲到从“S是P”转到“S是R”以及确定R与S关联的实际值是要通过联想,那么,联想本身的规则是如何与语言的规则结合的呢?我们能否把这种联想完全归之于一个文化体中的共享策略呢?其二,显然,塞尔认为隐喻的交流是基于语言和文化的共享策略,并且这些共享策略是一种已经存在的东西。这样一来,我们又如何能够解释隐喻的创新呢?因为毕竟有许多新颖隐喻不仅在创造新的隐喻陈述,而且也在创造新的共享策略,并非仅仅沿用已经存在的共享策略。
比塞尔对待隐喻的态度更为极端的认知主义倾向是戴维森的观点。戴维森在《隐喻意味着什么》一文中坦率地说:“隐喻所意谓的就是词句在其最字面解释的意义上的意思,没有更多。”[23](P201)因此,他认为“隐喻在其字面意思或含义之上,有另外的意思或含义”是一种“核心错误观点”。“我同意隐喻不能够被释义,但这并不是因为隐喻说着比字面意思更新鲜的东西,而是因为那里根本就不需要释义。释义,无论可能或不可能适合于所说出的,我们都是在试图用另外一种方式说出它来。但是,如果我是正确的,那么隐喻并没有说出超出字面意思之外的任何东西。”[24](P201)
戴维森认为,应该把词语的意义与词语被用来做什么区别开来。隐喻绝对属于语用的范围,是词语和句子的富于想象力的使用所造就的东西,并且完全依赖于这些词语的通常意义,也依赖于由这些词语构成的句子的通常意义。[25](P202)“无论隐喻是否依赖于新的或扩展的意义,它确实是以某种方式依赖于(词语的)原初意义;对隐喻的考察必须让词语的原初意义在隐喻的形成中保持活力。”[26](P204)
据此,戴维森对一些传统看法进行了批驳。针对隐喻中涉及语义含混性(ambiguity)①、隐喻的力量就依赖于我们摇摆于字面意思与隐喻的创新意义之间这种观点,戴维森认为,很难说这种观点是正确的,因为词语的意义的含混性应归咎于这样的事实,即在常规语境中该词语意谓着一种事情,而在隐喻的语境中则意谓着另外一种事情。但在隐喻的语境中,我们并非必然地徘徊于该词语的不同意义之间。如果说我们真有犹豫,那通常也是由于要决定在隐喻的一组释义中到底要选择哪一种。因此,隐喻的效果并不能归之于这类含混性。另外,隐喻确实把我们引导去注意那些在其他方式下注意不到的东西,以及被隐喻激发的想象、思想和情感是有真有假的。但戴维森认为隐喻的句子往往是假的:“如果一个使用隐喻的句子在常规意义上是真的或假的,那么很清楚它常常是假的。比喻与隐喻之间的最明显的语义差别就是:所有的比喻都是真的,而大多数隐喻都是假的。”[27](P211-212)戴维森认为,一般来说,只有当一个句子被当做是假的情况下,我们才把它作为隐喻来加以接受,并开始搜寻隐蔽的暗示。“可能正是这个理由,大多数隐喻句子显然都是假的,就像所有的比喻都是微不足道的真理一样。隐喻中的荒诞不经或矛盾保证了我们不会相信它,并在适当的氛围下把我们导向以隐喻的方式来对待这样的句子。”[28](P213)也就是说,正是隐喻的显然的谬误使人们寻求词语的另外一种使用方式。在戴维森看来,解决隐喻是如何起作用的问题,不可能从关于隐喻的意义或者隐喻真理的理论中得到解释:“隐喻是在最平凡的句子运作的相似语言学轨道上运行的,这一点我们从对比喻的考察中能够看到。使隐喻得以区别出来的并非意义而是用法(使用)——在这方面它很像断言、暗示、撒谎、许诺和批评。这种我们将语言置入隐喻的特殊用法不能——不可能——去‘说出某些特殊的事情’,无论是多么的间接。因为一个隐喻所说的就是已经显示在它的字面上的东西——通常是一个显然的谬称或者一种荒诞的真理,而且这种显白的真理或谬称不需要释义——它已经在词语的字面意义中被给出了。”[29](P214)
最后,针对隐喻中的词项有一种加密的意义(coded meaning)这种说法,戴维森有两点反驳:其一,如果隐喻有加密的意义,那么,我们如何解释同样的词项在死隐喻中的意义呢?难道一个死隐喻的词项的意义就会不同于在其未死时的意义吗?其二,我们为什么不说比喻说出的是一回事而意谓的是另一回事呢?因为比喻说出的就是句子字面所说出的,那为什么隐喻不是这样呢?
戴维森对隐喻的解释,一方面指向了任何隐喻理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即隐喻表达中的字面表达在隐喻陈述中到底具有什么样的作用。这指向的是隐喻表达的认知状态的研究。但另一方面,戴维森将隐喻的意义只归结为隐喻陈述的字面意义,就显示出了他的隐喻理论的一个逻辑:所有的隐喻都可当做死隐喻来看待。确实,所有死隐喻的含义在一种语言和文化中都已经向字面意义固化了,成为了惯例或者成语。但是,并非所有的活隐喻都会变成语言中的惯例或成语,况且,即使是死隐喻,其隐喻性也还是存在的,并没有因为其意义已经变成了普遍的语义知识而荡然无存。如说“牛市”、“熊市”与直白的说之间的差异。显然戴维森忽略了这种差异,把所有的隐喻都当做死隐喻的字面意义的固化看待了。
就塞尔和戴维森的隐喻研究而言,它们代表了英美语言哲学研究隐喻的一个经典倾向,即被这种哲学的语言认知主义所主导。塞尔和戴维森所总结出来的隐喻得以运作和被理解的原则,都是在认知和语用学的范围内进行的。这也就使他们倾向于把日常语言都归在认知的范围内,而不考虑日常语言中的诗性表达。与此同时,他们都不考虑共时语言学,也不考虑日常语言中概念隐喻所具有的重要地位。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分析哲学研究隐喻的主要倾向。[30](P30)
四、概念隐喻和隐喻性图绘理论
1980年,莱考夫和约翰逊合著的《我们赖以为生的隐喻》一书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这个理论不仅推进了对隐喻的研究,也改变了我们对概念的看法:隐喻的核心是思想而非语言;隐喻是将世界概念化的日常的、习惯性的渠道的主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的日常行为反映了我们对经验的隐喻理解。[31](P2)
莱考夫、约翰逊等人认为,在常规的言语活动中,数量惊人和变化多端的隐喻在证明一般性论断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常规的言语活动中,概念隐喻是形成一般性论断的核心,他们分析了概念隐喻在结构我们日常语言、思想和行为中的作用。所谓概念隐喻,就是“用一个概念领域的推论模式到另一个概念领域进行推理”而形成的模型。这就是说,隐喻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将一个领域的概念推论应用到另一个领域进行推论,而这种跨领域推论就是一种归纳。通过这种归纳,一个新的领域得到概念化。这种跨领域的系统反应就是隐喻性图绘(metaphorical mapping)。[32](P246)在我们的日常言语中,存在着大量以隐喻方式存在的概念,它们是以一个意象或形象来蕴涵抽象的、复杂的甚至是不可见的观念或概念的。这些概念隐喻虽然是隐喻,但在一种语言中却形成了确定的概念含义。在这种概念隐喻中,并不是在事物之间依靠相似性进行转换,而是在不同领域之间的转换,即从源初领域迁转入目标领域。同时,这些概念隐喻就像一种母体,在其上或以其为根基可以衍生或扩展出许多具体隐喻,这就形成了一种概念隐喻的体系。例如,“讨论就是战争”、“时间就是金钱”、“爱是一次旅行”等。它们都是以隐喻的方式凝缩为一种概念,并形成着人们关于此一事物的基本概念、思想和行为。当我们说“讨论就是战争”时,我们以战争的方式来谈论论争,因为我们是以此方式来构想它的;同时,我们是以我们构想事物的方式来行动的。[33](P5)在中文语境中,用战争隐喻地谈论辩论或论争也是普遍存在的,如用“舌战”、“唇枪舌剑”、“击中要害”等来谈论争论。如果假定在另一种文化和语言中,人们用跳舞来隐喻地言说论争,那么人们就会获得完全不同的经验。同样,“爱是一次旅行”这个隐喻也为我们日常言说爱情和婚姻提供了概念隐喻的基本模型和框架,我们会在这一隐喻概念的框架下来言说、陈述甚至构想爱这种行为。“更有趣和更令人激动的是我们概念系统中的多数基本概念,如时间、数量、状态、变化、行为、原因、目的、手段、模态甚至一个范畴的概念等,通常是通过隐喻—概念而被理解的。这些都是正规地进入到语言的语法中的概念,并且,如果它们在本质上确实是隐喻性的,那么隐喻就成了语法的中心。我所希望的建议是,那致使我们接受‘作为旅行的爱’的隐喻的同样思考,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这样的结论,即基本概念常常或总是通过隐喻而被理解的。”[34](P8)
概念隐喻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是“隐喻性图绘”。把隐喻主要地界定为“隐喻性图绘”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美当代隐喻理论的主要变化。隐喻性图绘这个概念最早是基于瑞德的《跳转的隐喻》一文所形成的。[35](P284-324)传统的看法认为:习惯性语言是字面的,没有隐喻;所有的主题都可以被字面地理解而无需隐喻;只有字面语言才可能是真或假的;一种语言的词汇的所有给定定义是字面的而非隐喻的;一种语言的语法中所使用的所有概念都是字面的而非隐喻的,等等。相反,瑞德、莱考夫、特纳和约翰逊等学者认为,概念隐喻是人类思想的自然部分,语言隐喻是人类语言的自然部分。人类思想过程在更大程度上是隐喻的,人类的概念系统是被隐喻地结构和界定的。“隐喻作为一种语言表现之所以可能,主要是因为在一个人的概念系统中存在着隐喻。”[36](P6)人类经验的概念化过程是归纳,而归纳就是用一个已知领域的概念去描述或综合一个新的经验领域。这就涉及一种基本的运作方式,即跨领域的隐喻性图绘。莱考夫以“爱情是一次旅行”为例来进行分析:“在该隐喻中爱情被概念化为一次旅行,而图绘则告诉我们爱情是如何被概念化为一次旅行的。隐喻地将爱情概念化的这种综合方式被实现于许多不同的语言表达之中。应该注意的是,当代隐喻理论普遍地将隐喻这个术语关涉于这种概念图绘,以及将术语隐喻式的表达关涉于一个单个的语言表达,这种单个的语言表达是被一种图绘所支持的。我们接受这样的术语是基于下述理由:隐喻作为一种现象,既涉及概念图绘也涉及单个的语言表达。保持这种区分是重要的。因为图绘是原初的,并陈述了我们的原理所考量的归纳,我们保留了隐喻这个术语作为图绘的性质,而不是作为语言表达。”[37](P6)因此,隐喻性图绘就是指用一个领域的意象—概念去整体地把握另一个领域并使得这另一个领域得以概念化。这里的图绘,是指这一概念化或归纳过程的运作不是分析性定义的抽象过程,而是用图型法(schema)或意象来进行归纳和概念化。任何一种语言中大量成语的存在就直接证明了这种隐喻性图绘在语言中的存在和作用。这种隐喻式图绘涉及两种归纳:一是多义性归纳,即对一种语言表达的相关意义进行归纳;一是推论性归纳,即不同概念领域之间的跨界推论。从语言学分析家的视角来看,如此这般的词语和推论模式的跨界交叉匹配,为这种图绘的存在提供了证明。[38](P6)
正是在这种图绘的意义上,隐喻的基本结构可以得到较为清晰的描述:(1)隐喻是跨概念领域的图绘。(2)此种图绘是非对称的和局部的。(3)每一图绘都是源初领域的实体与目标领域的实体之间的本体论上对应的一个固定的设定。(4)当这些固定的对应被激活时,图绘就可以将源初领域的推论模式设计到目标领域的推论模式中。(5)隐喻图绘服从于不变的原理。源初领域的意象—图型法的结构,以一种与内在的目标领域的结构相一致的方式被设计到目标领域。(6)图绘并非对比,而是依赖于身体和日常生活的经验和知识。(7)一个概念系统包含着成千上万的习惯性隐喻图绘,这些习惯性隐喻图绘形成一种高度被结构的概念系统的次级系统。(8)有两种图绘类型——概念图绘和意象图绘,它们都屈从于不变的原理。[39](P35)莱考夫认为,概念隐喻和隐喻图绘有着某种不变的原理,这种原理支配着我们对经验的概念化和言语中新颖隐喻的出现。“我们认为习惯性的心智意象是被意象—图型所建构的,意象—隐喻保存了意象—图型结构,把局部绘入局部、整体绘入整体、容纳者绘入容纳者、道路绘入道路等等。在归纳过程中,所有的隐喻就其认知的拓扑学而言都是不变的,也就是说,每一种隐喻式的图绘都保存了意象—图型结构。”[40](P23)莱考夫等人曾经统计过英语诗歌中关于死亡的隐喻,发现死亡总是采用有限的方式被隐喻地人格化为驭手、车夫、收割者、吞噬者和毁灭者,或者在战斗和游戏中被隐喻为对手。为什么只限于这几种?为什么不能人格化为木匠、教师或冰激凌呢?他们发现,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的是把事件(死亡)看做是行动的基本隐喻在起着结构的作用。[41](P24)据此,莱考夫等人认为,隐喻运作的不变原理中的一个方面就是意象—图型结构作为一般水平的结构在发挥作用。对谚语、寓言等的理解则依赖于我们提炼出意象—图型结构的能力。这其中存在着“普遍就是特殊”的基本隐喻内核。
在对日常语言活动中大量基本的概念隐喻和隐喻图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分析后,莱考夫等人认为:“隐喻在本质上是基础性概念,隐喻性语言是次要的;概念隐喻奠基于日常经验;抽象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隐喻的,尽管不是全部;隐喻性思想是不可避免的、无所不在的以及几乎是无意识的;抽象概念有一个字面的核,但被隐喻所扩展,常常是被彼此矛盾的隐喻所扩展;抽象概念没有隐喻就是不完全的。例如,没有魔法、吸引力、癫狂、结合、呵护等的隐喻,爱就不是爱。我们的概念系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为被用于推理的隐喻就是不一致的。我们在通过隐喻得来的推理基础上度过我们的生活。”[42](P272-273)而新颖隐喻的语言表现均依赖于下面三种基本机制:习惯性隐喻的扩展;一般水平的隐喻;意象隐喻。多数有趣的诗性隐喻运用所有这三种机制,将一个叠加于另一个之上。
他们得出了如下重要结论:(1)隐喻是我们理解抽象概念和实施抽象推论的机制;(2)大多数主题,从简单的常识到最深奥的科学理论,只有通过隐喻才能被理解;(3)隐喻在本质上是概念的,而非语言学的;(4)隐喻性语言是概念隐喻的一种表达显示;(5)尽管我们的概念系统是隐喻的,但它的意味部分却是非隐喻的,隐喻的理解是基于非隐喻的理解;(6)隐喻允许我们以一种更为具体的或至少更为高度被结构的主题的术语来理解一种相对抽象的或内在的非结构的主题。[43](P34-35)这些方面显然有助于我们认识隐喻在思想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概念形成中的基础性地位。这些都是以前英美语言哲学所未触及的。
五、英美语言哲学隐喻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尽管英美语言哲学家们之间的隐喻研究存在微妙的差异,但他们的隐喻理论都有一种明显的认知主义倾向:把隐喻的运作和交流归到一种认知条件之下,并认为任何隐喻都在传达某种知识。这可以说从根本上扭转了自浪漫哲学以来把隐喻归入天才的个人创造的理论路径。这是英美语言哲学隐喻研究的最重要的贡献。但是,这种认知主义的隐喻研究,只能解释既有隐喻和具有认知倾向的隐喻,却无法解释隐喻的创造和隐喻的时代历史变迁。因为人类使用语言或符号系统不仅仅传达他们所知道的,而且也用它们来探索未知的。
第二,由于英美隐喻研究的认知主义倾向,这些语言哲学家们多从隐喻的认知过程来进行研究,而非从隐喻得以创造的维度来进行研究。如果能够从隐喻得以创造的维度进行研究,就必须回答下列问题:隐喻得以创造、隐喻得以普遍运行的语言学基础是什么?什么样的语言学基础能够敞开词语的隐喻使用的地平线?但分析哲学家们并没有去揭示隐喻的语言学基础或隐喻所显示的语言的本性,而是仅停留在语用、语义和言语行为的层面。
第三,由于隐喻的意义不是直接由已说出的句子完成的,理解一个隐喻句子也不单单依赖于已说出的句子,产生隐喻的是句子的语义断裂以及由此而来的语义跳跃,因此,这意味着隐喻的形成是以语义断裂和语义跳跃为必要条件的。也就是说,语义断裂和语义跳跃并非是由直接出现的句子完成的,而是超越了句子而由语境来组织的。那么,由句子组织转向语境组织到底意味着什么?英美语言哲学家们已经明确认识到隐喻的核心不是语言而是思想,但或许只强调思想也并不能解决隐喻的问题,而是要找到思想与语言的同构关系。
第四,语言哲学对待隐喻的认知主义倾向是为了从语言层面消除形而上学,所以其隐喻理论就显得是对隐喻这个形而上学的最后藏身之所的清算过程,并最终把隐喻置于认知语言学的维度上。但是,隐喻语言和诗性隐喻恰恰在认知语言之前就已经存在,而不是以认知语言为条件的。这就反映出语言哲学在隐喻问题上的重大缺陷。
注释:
①“ambiguity”是一个修辞学概念,意思是“含混性”,也可译为“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