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的城乡体育发展理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习俗论文,城乡论文,理念论文,文化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909(2010)04-0077-04
体育属于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探讨城乡体育协调发展时,必须将体育置身于文化的大背景下,分析传统与现代文化和体育之间的互动关系,使城乡文化与体育建设融为一体、相得益彰,才能提高发展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本文尝试运用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的机制,分析我国城乡体育文化与体育习俗的差异,提出在当前农村社会变迁过程中,城乡体育文化的发展理念。
1 相关基本理论
1.1 理解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的关键概念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文化变迁是通过文化濡化、文化播化来进行的。文化濡化概念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浴赫斯科维茨(M·J·Hoskovits)提出并被后来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跨文化心理学家所接受。在人类学文献中,“文化在一群体内部代代相传,从而使该群体的每一个人都被该文化‘化’的机制过程,称为文化濡化(encuhuration)”[1]。文化濡化就其本质意义而言,就是学习和教育,其过程是一个人或社会群体中年轻一代获得文化教养的过程和文化传承的过程,也是人类个体适应其文化并完成其身份角色定位转化的行为过程。一种文化以及文化内部的某些构成部分在不同的族群、社会或地域之间以传播、沟通和交流,以及传播进来的“文化”与既存文化的融合和整合的过程,被理解为文化播化(cultural diffusion)[2]。习俗,通常亦被称为习惯。施里特把习俗作为一种综合的现象进行分析与思考,认为习俗“是一种包括习惯、情绪和认知要素的复合物,且不能轻易地被分解”[3]。康芒斯认为,习俗是“许多个人习惯的相似点”[4]。韦森认为,习俗是“个人在其活动与社会交往中所呈现的诸多事态的同一性,即在个人行动中所呈现出来的诸多‘原子事态’中重复的、稳定的和驻有的一种行为事态的轨迹,一种重复出现的个人活动的‘原子事态’”[5]。哈耶克认为,习俗是“在文化演进的过程中形成的,它们的基础是人类的经验。当人们长期按某种习俗行事,他们就会惯性地或无意识地认为应该保持着这种现象型行为的一致性,这样,一种习俗也就会逐渐地或潜移默化地向人们的心理层面推进,从而转化为一种社会规范”[6]。目前,人们对习俗的生发机制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较为一致的观点是,“习俗作为人们社会活动与交往中的一种演进稳定性、一种博弈均衡,大致是通过自生自发的路径型构而成的”[7]。本文认为,习俗指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习以为常的行为倾向。
1.2 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的过程
文化与习俗从整体上看基本上是同构的,前者是后者的“精神性”后者是前者在社会存在中的“体现”和“显化”。文化作为存在于人们之间的符号和意义系统,在社会过程中“固化”下来就成为各种习俗,习俗反映在人们心智的理解中,以及通过人们的语言表述出来,就构成了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一方面,习俗本身承载和保持着文化;另一方面文化作为习俗的“精神性”,成为习俗“沿存、演化和变迁中的连续性的‘基因’”[8]。文化濡化与文化播化是通过“文化拟子”传播的。拟子是由英国著名生物学家道金斯(Richard Dawins)提出。他发现,文化演进与生物进化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并给“文化传播单元”和“行为模仿单位”起一个名字,称为“meme”,即“拟子”[9]。“拟子”概念被西方科学界和社会科学界的许多学者接受,并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在道金斯看来,在文化体系内部,任何一个能向他人传播并能够自我复制的微观文化单元都是“拟子”,不同文化拟子,其持存期和传播能力是不一样的。文化会以拟子或者似子簇的形式从一代人传给下一代,这一过程从历时的角度来看是文化濡化。同时,文化作为一种知识、意义和符号的体系,除了在一个社会群体内部代代相传外,还会在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发散和传播,这种发散和传播必定是通过拟子或者拟子簇的形式进行的,而不可能是文化“整体”的发散和传播。一种文化体系的“拟子库”中所包含的拟子或拟子簇通过各种媒体在其他地区的人群中同时发散和传播,就称为文化播化。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有三种路径:革命、演进和内卷。革命是一种间断性的、突发式或者说剧烈改变与更替。演进指一种连续的、增进性的、发散性的或沿革式的变迁。内卷可以被理解为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在同一个层面上的自我维系和自我复制。文化既可以促成习俗的内卷,也可以成为习俗变迁的先导,其关键取决于文化系统的性质。如果文化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对习俗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濡化”形式发生。如果文化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则主要通过“播化”形式进行。习俗内卷的原因在于文化的张力太强,即由文化濡化的长期过程中积淀下来的历史传统影响根深蒂固的结果。文化的播化可能超前于习俗变迁,打破了对原有习俗变迁的路径依赖,摆脱旧的文化因素对人们的纠缠。
1.3 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机制
习俗演化主要是以“文化拟子”为“基因”,通过文化濡化与文化播化两机制来进行的。文化濡化不仅对个人习惯的形成和型塑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群体习俗的发生与维系产生作用。文化濡化机制是以复制机制和变异机制发挥作用。从文化复制机制来看,文化的复制机制使得习俗得以传承。从习俗演进的历史来看,由于文化拟子在很大程度上与人在观察、思考、界定和认识上的主观能动的规定有关,因此,“习俗的传承具有不稳定性”[10]。也就是说,随着环境的变迁,以文化拟子为基本单元的习俗演化更容易吸收新的因素,而推动习俗的变迁。从文化变异机制来看,随着环境的变迁,习俗又是在不断进化的,从而使习俗能够适应社会环境发展的需求。习俗之所能够变迁和进化,就在于变异机制对于习俗演化在起作用。变异机制的作用是不断丰富习俗结构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使习俗结构复杂化,习俗的功能的实现更加丰富细致,从而促使习俗变迁和演化。文化的播化机制使文化得以演化相似,习俗也可以通过播化机制得以演进。习俗的播化机制是通过两种渠道发挥作用的,一是习俗在向四周扩散的过程中,使“文化拟子”得以保持,这一方面是因为人总是社会的人,总是生活在人与人的关系网络之中,谁要是不适应其他众人皆遵守的习俗,他的行为就会不相适应,成为生活中的另类。另一方面,人往往会通过模仿的行式来对有关的习俗进行学习,从而使习俗得以扩散。二是习俗在播化过程中也会产生变异,即变异机制同样会起作用,在习俗的播化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习俗拟子都能够一成不变地传播,而是在保持部分或者核心“拟子”的同时,根据国家、地区、民族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正,从而使习俗得以变迁与演化。
体育拟子:理解体育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变的关键
体育拟子作为体育传播单元和体育行为模仿单位,反映的是人的身体(人体自然组织结构)与运动构造的关系,这一关系对人的特殊性影响是体育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变的关键,体育拟子对人的特殊性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体育拟子是人存在的意识表达
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文化活动。人类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身体,都是身体的表现,身体表现又必然是在运动伴随下进行的。现象学认为,“在世界关联中生活的身体,其内面生活世界是由生体机能构造和与其相关联事物构成”。也就是说身体构造的意义并不在于解剖学构造本身,而在于构造机能作用的意义方面,即“身体潜在能力如何使内面生活世界(意识)现实化”[11]。生理心理学的大量实验表明,人对自身身体的意识无法像对待其它对象物那样完全作为客观物体来把握。“身体作为对象物背景的体验是需要在意识能动性作用下,才能体会到自身作为客观物质世界一部分的存在。同样,运动表现也需要在意识能动性作用的配合下,才能使身体运动关系的内与外统一相连和表里一致”[12]。因此说体育的身体运动是人存在的意识表达。
2.2 体育拟子是人的一种生命意识的表达,是体育得以广泛传播的动力
体育最本质的功能是“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从文化哲学的视角看,体质作为人生命存在的状况,表示人存在的实在性,这种实在性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然成长,而另一方面也是人优化自身程度的表现,是同人的文化意向和人的文化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中,健康就是人对自身体质状况所设定的文化意向或意识追求。“健康”从其直接意义上来看,只与人的生命存在的体质状态有关,因而似乎是一个关于生物性状态的概念,但实际上,这个概念是人的文化意识的产物,是人的一种文化追求。为了实现健康的目的,必须促使人考虑保持和促进健康的“方法”,从而产生了体育,体育就是人把自己体质的健康强壮和优美作为文化目的,有意识地优化自我体质的活动,是超越的实践体现。由此,体育不仅是生理规定与文化规定的交点,同时也体现着表现者主客体相统一的“生命意向”。而对这种“生命意向”的表现、传达和接受的过程,正是体育拟子区别与文化拟子构成形式的根本内因所在,它是体育拟子得以广泛传播的动力。
2.3 体育拟子承载着人类改造自身的梦想,并由此改变着体育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的方向
体育的身体运动指向的是对人自然因素的改造,包括人体的物理、化学和生命因素,特别是人的生物特性。人的自然因素虽然不是人的主导因素,但是在人的构成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从人类进化史上看,人的肉体方面的变化在晚期智人之后不再占主导地位,主要是文化方面的变化形成了人类的发展。但从人类的发展历史上看,从未停止过对自身的改变,一直充满了人的肉体与文化的双面斗争,这种斗争推动着文化的进化。体育文化变迁正是基于人的肉体与文化的双面斗争的结果,反映了人类对自身生物性漫长衰变的抗争。美国趋势预测家约翰·奈斯比特在《高科技·高思维》一书中认为:“当一种活动原有的功能消失或改变,它的形式会保留下来为另一目的服务。体力劳动,包括我们祖辈认为是苦工的活儿,感兴趣的家务、油漆、种菜、园艺,正在从劳务变成休闲活动。当体育在提高战斗力和生产力中的分量越来越轻、在人力资源中体力的作用越来越小时,它也会走进生活”[13]。体育功能的演变反映出人类利用文化手段对自身的改造、人的动物性改造。然而,人的自然性终会被改变,这是身体运动所承载着的人类改造自身的梦想。在当代,对城市“文明病”诞生,体育兴起的解释,与其说是对过去强悍体力的怀念,不如说是对人肉体结构局限性的再一次关注。有限的结构决定了物质体功能的有限,人类可以通过不断充实自身文化体系结构去获得实践能力的提高,然而实践能力要达到与外在环境的无限作用,却永远也不可能依赖于有限的结构来达到。现在的工具体系以臻于完善,人的肉体部分已明显不能适应工具体系的发展,改造肉体结构将成为人类发展的重点内容。
3 文化变迁与习俗演化的城乡体育发展理念
3.1 我国农村体育习俗的产生与文化变迁的概况
我国农村体育是以传统农业经济结构和血缘社会为背景的文化。农业经济结构有较长的农业生产周期,这为农民提供了大量闲暇时间,与农业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体育习俗逐步产生。如黎族、苗族在与竹子长期打交道的过程中形成了“跳竹竿”的习俗,从采集野果的劳动演变的“走独木桥”习俗,以及在农事活动和农闲中形成拉鼓、打手毽、斗牛等习俗。以农牧业为主的游牧民族,在日常的狩猎活动中练就了高超的骑术,衍生出赛马、叼羊、姑娘追等习俗。在自然经济时代,由于忙于农事和交通不便,节庆聚会成为信息交流和传播的载体。节庆体育活动就是在这种集信仰、经济、社交、娱乐等多功能于一身的传统节庆活动中产生出来了。如西南农村的“抢花炮”。我国农村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一直是藕断丝连,延绵不绝地贯穿于中国农村社会的漫长历史中。以家族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家庭,不仅是一个生活共同体,也是一个生产共同体。家庭不仅是一个血缘关系与利益关系的紧密纽带,也表现出家族至上的家族主义。如传统武术在其传播的过程中,基于以上文化特征,深深地被家族所辖制。从武术的众多拳种以姓氏命名,就可见一斑。农村体育习俗所体现的生命意识,是建立在气——元论生命哲学基础上的,其特点是注重整体,其方法论的核心是和谐、适度。我国农村社会文化的变迁,是受外在文化的强制的影响,受社会生产力的演进和经济的发展所导致的文化形态的变革。鸦片战争后,近代西方体育的传入,使我国的传统文化根基与社会经济基础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与变革,农村体育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威胁。西方竞技体育在中国社会迅速发展,逐渐占据主流地位,农村体育自身日趋萎缩,逐渐淡出社会生活、军事、教育等领域,一些农村体育项目自生自灭,乃至消亡。
3.2 我国城乡体育文化的性质与体育习俗的差异
体育文化变迁与体育习俗演化的关键取决于体育文化系统的性质。城市文化系统的开放性和农村文化系统的封闭性,使城乡体育习俗的差异集中体现在社会结构、经济类型、文化环境的差异上。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城市的出现被视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这种文明的表现,首先在于地缘关系打破和替代了农村所存在的浓厚的血缘关系,从而使社会结构的变化成为促使城乡习俗出现差异的一个主要原因。当来自不同地区的城市居民,在摆脱了农村那种以血缘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的束缚之后,将政治和经济等因素作为人际关系建立的纽带的同时,也使传统体育习俗以此发生转移,特别是体育组织形式演变。传统农村“血缘认同”的文化,对体育社团形成的初发阶段很有意义,像社团的公共地缘关系,乡、镇的亲缘关系,可能连成一个体育锻炼的“小群体”,但这种建立在“血缘认同”基础上的文化,只能实现“帮会”式的社会团体,很难转变为现代性质的独立团体。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习俗文化是一种排除了血缘关系的以行业或社团等关系为基础的商业文化。其次是城乡经济类型的差异,形成和展现了城乡体育习俗的不同内涵,既体育习俗的“雅”和“俗”。一般认为“雅文化是由专门从事文化生产的知识分子在劳动群众中创造基础上实行再创造或最后成型而造成的文化成果及文化方式,主要在上层统治阶级和知识分子中流行。俗文化则是基层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创造,拥有和享用的文化成果和文化方式”[14]。城市商业经济为体育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并通过消费层面赋予体育习俗更丰富和深刻文化内涵,使体育文化在“雅”和“俗”两个方面都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古代上层社会“重文轻武”的观念,将本该是“尚力型”的体育内容改造成“娱他”和“静态型”活动,并称之“雅”。将重行为实践体育习俗称之“俗”。以体育的理性认识来看,雅体育文化“俗化”,不仅体现了体育文化本质的回归,也体现了体育文化发展所必须的方向。第三是城乡文化环境的差异所造成的城乡体育习俗的现代与传统之分。城市文化环境处于信息交流的中心,不仅带来了体育习俗影响区域的广阔性,也向周边辐射而影响到农村体育习俗的变异与发展,使体育习俗具有了强大的吸纳能力。不仅成为体育文化发展在当代的最高表现形态,也因摄含了各低级阶段如乡村、城镇、小城市文化的要素与精华,而使其自身成为现代体育的载体。
3.3 当前农村社会变迁与城乡体育文化的发展理念
文化与社会的关系,格尔兹认为,“就社会相互作用发生的角度来看,文化是一个意义和象征的有序系统,而社会系统就是社会相互作用本身的模式,就个人对其世界的界定,情感的表达、判断的决策等角度而言,在文化的层面上有个相互行为作用行为的进行过程,其固定形式叫做社会结构”[15]。文化与社会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是同一现象的两种不同的抽象。在中国,农村社会文化具有自然的情态和笃定的特质,以至于许多人类社会学的研究者把中国称为“乡土中国”。我国乡村文化的丰富多彩和生命力可以归结于历史悠久的农业文明和自然经济制度。但是乡村社会文化的变迁从来没有停止过,观念形态文化的变迁和社会变迁是同一个发展过程。当前,农村社会变迁集中体现在农村的城市化。长期封闭的农村正逐步走向开放,农村文化变迁正经历着一个“自然的”也是个“强制的”变迁过程。这种表面看起来是矛盾和“悖论”的情形,是由文化濡化与文化播化的特定复制机制和变异机制造成的。“自然的”是说人类和动物界相比,不但有着共同的生理的遗传方式,而且人类还有着特定的区别于动物界的“文化拟子”遗传方式。正是这种“文化拟子”遗传方式,才使得人类能够承接前人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一代一代的“自然”超越。“强制的”是说,农村文化的变迁,是受着“物质”的强制的影响,受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过程使得城乡之间在“物质”的发展上出现了“严重失衡”,使得“城市场域”的文化日益表现出强势,而“村庄场域”的文化则日渐衰落导致文化形态的变革。在这一时期,体育文化既可以促成体育习俗的内卷,也可以成为体育习俗变迁的先导。无论是内卷还是先导,无论是农村体育的城市化还是农村体育就地多元化,都是一把双刃剑。当城市快速发展使大多的体力生产被机械所取代,“文明病”在城市开始诞生时;当体育过度的商业化,将人沦为金钱和物质利益所奴役的片面发展的人时,富裕阶层开始“逃离”到周边乡村,从而形成了潮流性的“逆城市化”运动。面对城市体育的困境与矛盾冲突,现代人本主义思潮、非理性主义生命哲学开始反思,其研究成果发展演变为一种世界体育基本精神和规范,即体育运动为人的和谐服务。对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追求,使体育成为人类的一种特殊实践活动。这种特殊性一方面由于体育文化是以体育活动实践为主体的特殊文化,对它的创造必须建立在参与体育活动并对活动本身有具体感受的基础上,这就决定了要成为体育文化主体就必须对体育活动感同身受。另一方面,体育是人类新生产方式的产物,知识经济彻底改变了体力在劳动中的地位,体育在劳动力衍生因素中的重要性下降。虽然还有很多农村的农民在“被动闲暇”[16],还处于较低的“人本”状态。但也应看到,在农村的城市化过程中,体育习俗演化的复制机制和变异机制,看到体育习俗对自身的扬弃。当我们将视角聚集在人的身上时,就会发现,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体育文化变迁与体育习俗演化,实质体现了人与社会两大行动主体互构共变的关系,它不仅是体育文化的农村城市化过程,也是体育习俗的农民市民化过程,是体育习俗所表达的文化意义在城乡社会系统的显现。由于体育拟子对人的特殊性影响,是在人生命层面展开的,生存与发展是共存的。因此,体育作为城乡强弱文化地位的形成和影响也是多方面的,这就使得当今城乡体育文化的变迁,表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在内容上,有个“整合”问题,它既要突破传统,又要融合外来的新东西;在目标上,可能会表现出“浮躁”和价值追求上的急功近利;在过程上,可能是“有序”和“无序”的统一。但体育运动对自身的肉体和精神的存在状态的不断地否定和改造,对追求和创造人之将有的境界的精神,是体育文化的本质。这个文化本质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追求,以综合开发人的生命意识,充分肯定人的全面发展之于有限生活形式的超越要求,充分而具体地关注现实处境。由次,坚持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赢、个人与社会双赢,以协调发展的理念,将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和社会的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把人置于发展的中心,提升人类的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从而创造一个保障人们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就成为当前城乡体育文化发展的方向。
收稿日期:2010-06-07修回日期:201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