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文化_逻辑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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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逻辑与文化:一个应予关注的课题

文化,就其广义而言,指人类的实践活动及由之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逻辑,指 逻辑学,一门研究推理的学问,是文化的一个部分或要素。逻辑与文化所讨论的是,二者相 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逻辑与文化是一个十分应予关注的课题。

首先,文化的整体性决定了文化及逻辑间不容否认的客观联系。

文化,无论在广义或狭义的意义下,都包含了众多因素。对于广义文化的组成和结构,人 们有不同的分析: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两分说,物质、制度、精神的三层次说,物质、制 度、风俗习惯、思想与价值的四层次说,物质、社会关系、精神、艺术、语言符号、风俗习 惯的六个子系统说,等等。

上述分析虽然各异,但在一点上却是相同的,即文化是由相互联系的诸多要素结合而成的 有 机整体。这里所说的有机整体不是要素的简单聚合、堆砌,而是由各组成要素按特定方式结 合成的、从而具备某种性质和功能的大系统。

文化的这种系统性和整体性表明:包括逻辑在内的诸文化要素,是系统整体文化赖以生存 的基础,对文化的发展、演化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反过来,作为文化组成要素的逻辑,只 有在系统和整体中才能获得生成和发展的依据,显现其意义。文化与逻辑之间存在着相互依 赖的关系。离开这种关系,二者的存在将失去前提,我们对二者的理解和说明也将发生极大 的困难。

其次,逻辑的特殊意义使得逻辑与文化尤应受到关注。

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民族社会差异的实质是文化的差异;文化应当 包括人们的行为与思维两个方面;思维活动及与之相连的语言文字不仅有全人类的共性一面 , 也有个性的一面,即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的差异正是构成不同文化 类型、不同民族社会的重要原因之一。(注:参见张岱年等:《中国思维偏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

所谓思维方式,可以指长久稳定而又普遍起作用的思维方法、思维习惯、对待事物的审视 趋向和公众认同的观点。例如,是侧重整体综合、直观联想以及非理性的感悟,还是倾向于 分解分析、有效推论以及理性思考等,就是思维方式中思维方法、思维习惯的一些重要内容 。从中,我们已经看到了逻辑的成分。

逻辑是推理的学问,是对思维的思维,与思维科学相关。逻辑既体现着思维方式,又影响 着思维方式。这就是说,不同民族文化中的思维方式往往会孕育出不同的逻辑思想,形成不 同的逻辑传统;同时,不同的逻辑思想和传统又会对思维方式并进而对文化产生影响。

逻辑涉及了文化中更为深层和本质的东西,因此,逻辑与文化的关系尤应给予关注。

再次,下述逻辑与文化自身发展的实际进程也表明了对逻辑与文化给予关注的必要。 二、逻辑对文化的影响

逻辑在文化诸要素中的地位、意义以及它对文化的实际影响受到众多科学家、哲学家的注 意。

爱因斯坦在1925年给J·E·斯威莱的信中总结了西方近代科学发展的经验,他指出了逻辑 对成就西方科学的基础作用。他写道:“西方4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 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 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注:《纪念爱因斯坦文集》,上海科技出版社,1979年版,第46页。)这里所说的形式逻辑体系的主体是演绎逻辑,而 寻求因果联系的方法中则包含了归纳逻辑。

与之相应,一些中国科学家认为,明末以来中国的科学技术之所以远远落后于西方,其重 要原因之一是以逻辑发展为前提的推理与论证的欠缺。(注:武际可:《为什么经典力学未产生在中国》,《今晚报》,1997年11月25日。)

西方现代科学技术是在继承并发扬以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标志的经典力学的科 学 精神、研究方法和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方法包括实验观察的方法、精确数量描述 的方法、严密推理的理性方法等。令人惋惜的是,在中国不但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经典力学。 这是因为中国尚未准备好经典力学产生的必要条件。就数学而言,中国的数学传统是以数值 计算为中心的,与西方数学传统相比较,我们缺少推理与论证,而推理论证是以逻辑的发展 为前提的。

逻辑对科学的影响如上,我们再来看逻辑对哲学的影响。

就中国而言,对古代哲学的理解与解释以及哲学的重建,是近代时期中国哲学面临的两大 问题。逻辑在这两方面均有重要的影响。人们公认推出全新概念的中国哲学史的始作俑者为 胡适。胡适以他的《先秦名学史》(1917)与《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1919),为学术界展 现了全新的中国哲学史。胡适建构新的中国哲学史和对中国古代哲学进行研究与诠释的重要 工具之一是逻辑。他在《中国古代哲学史》台北版自记(该书即《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 ——引者)中说得十分明白:“我这本书的特别立场是要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个学派的 ‘名学方法’(逻辑方法,即知识思考的方法),认为这是哲学史的中心问题。……这个看法 ,我认为根本不错。”(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上册,中华书局, 1991年版,第5页。)“哲学是受它的方法制约的,也就是说,哲学的发展是决定于逻 辑方法的发展的。……我回顾九百年来的中国哲学史,不能不深感哲学的发展受到逻辑方法 的制约的影响。”(注:胡适:《先秦名学史》,《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 第268、770页。)

对于哲学的重建,一些哲学家认为最重要的事情在于引入英美分析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 冯友兰曾说:“就我所能看出的而论,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的永久性贡献,是逻辑分析方法 。”(注: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78页。)金岳霖曾提出,“哲学是说出一个道理来的成见。”(注:金岳霖:《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金岳霖文集》第一卷,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534页。)所谓“成见”,可以指一种 假设或信仰。所谓“说出一个道理来”,就是用逻辑为之作出论证。正是在“成见”要由“ 道理”来支撑的意义上,金岳霖认为“如果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那么逻辑就是哲学的本质 ”。(注:金岳霖:《金岳霖学术论文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42页。)这种看法明显地与逻辑实证主义有关。但其中强调的,严格逻辑分析对澄清思想上 的含混和排除无意义论说的作用,从而为哲学体系建立提供重要保证的思想,是有道理的。 可以说,正是逻辑分析法帮助冯友兰、金岳霖建构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形成了有特色的哲学 学派,成为那一时期中国极富创造性的哲学家。

三、文化对逻辑的制约

逻辑作为一门科学,既有共同性的一面,也有特殊性的一面。失去了共同性的一面,逻辑 就不能成为一门科学。同样,看不到特殊性的一面,我们就会很难理解和说明世界上“三个 不 同的逻辑传统”的现实存在。逻辑所以有特殊性的一面,或者说逻辑所以有不同的传统的重 要原因,是文化的制约。

周礼全对此有如下的论述:“逻辑所研究的正确推理形式及其规律,是任何正确认识和任 何科学都必须应用和遵守的,因而是全人类共同的。正确地反映正确推理形式及其规律的逻 辑也是全人类共同的。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不同民族、不同阶级和不同个人的逻辑。但是, 另一方面,逻辑作为一个知识体系,总是某一时代、某一民族和某些个人的产物,因而就不 可避免地要带有某个时代、某个民族和某些个人的特点。因此,在逻辑发展的历史过程中, 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逻辑体系,并形成了三个不同的逻辑传统,即中国逻辑传统、印度逻辑 传统和希腊逻辑传统。”(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535页。

)我理解这里所说“某个时代、某个民族和某些个人的特点”, 应是基于文化背景不同而形成的逻辑的特殊性的一面。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逻辑正是由古希腊的文化孕育生成并赋予其特点的。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中心内容是推理,是三段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三段论是狭义的推理 ,推理是广义的三段论。依照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推理可以有三种:证明的推理、辩证的推 理、诡辩的推理。证明的推理又称证明。证明的推理的目的是获取科学知识。为此,它必须 具备两个条件,即前提真实、前提与结论有因果必然联系。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我所 谓的证明是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能据此知 道事物的东西。如若知识就是我们所规定的那样,那么,作为证明知识出发点的前提必须是 真实的、首要的、直接的,是先于结果、比结果更容易了解的,并且是结果的原因。……没 有它们,可能会有三段论,但决不可能有证明,因为其结果不是知识。”(注:亚里士多德:《工具论》,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7~248页,第83页。)辩证的推理不 是证明,因为它的前提仅仅是一些被普遍接受的意见。诡辩的推理则是一种强词夺理的诡辩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核心和主题,是证明的推理或证明。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首 先要说明我们所研究的对象以及这种研究属于什么科学:它所研究的对象是证明,它归属于 证明的科学。”(注:亚里士多德:《工具论》,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7~248页,第83页。)

上述表明,以证明为核心并着力于具有逻辑必然性的三段论的形式与规则的系统建构,是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重要特色。这种特色是古希腊文化基本精神的要求与显现,也是古希腊文 化、尤其是数学发展的结果。

古希腊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爱智慧、尚思辨,也就是追求知识、探索真理。这种追求 与探索的出发点即是寻求关于世界实际上是什么与世界本质上是什么的答案。这种探索对于 作为方法的逻辑的独立发展提出了要求。这是因为人们“不能随便预设任何结论性前提,任 何对于存在是什么的结论都必须诉诸方法的合理性”。(注:方朝晖:《从Ontology看中学与西学的不可比性》,《复旦大学(社会科学版)》,200 1年第2期。)亚里士多德的逻辑适应了这一要 求,以建立获取科学知识的方法为直接目的。他的证明的推理正是方法论的,用这种方法人 们可以由真前提必然地获得科学的知识。因而,亚里士多德和他的学派没有把逻辑归入哲学 ,而是把它当作预备学科,当作一切科学工作的一般工具。

具有逻辑必然性的三段论,被逻辑史家评价为公理化方法在逻辑上的第一次应用。这种应 用离开了演绎科学、尤其是数学的发展,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古代希腊人对数学的最大 贡献,就是坚持一切数学结果必须根据明白规定的公理,用演绎法推出。因此,数学史家M ·克莱因说:“希腊人在搞出正确的数学推理规律时就已奠定了逻辑的基础,但要等到亚里 士多德这样的学者才能把这些规律典范化和系统化,使之形成一门独立科学。”(注:M·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第一册,上海科技出版社,1979年版,第39页)莱布尼 茨在评论三段论第一格AAA、EAE式等时也写道:“亚里士多德把这些形式整理成绝对正确的 规则,因而实际上成为在数学领域之外用数学方法写出的第一个人,这个功绩实在不小。” (注:转引自亨利希·肖尔兹:《简明逻辑史》,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49页。)

中国古代没有发展出类似亚里士多德所创建的严密的三段论体系。战国后期的《墨经》曾 有过关于“推类之难”的讨论,《荀子》也有“推类而不悖”的说法。这是用“推类”的专 门术语对中国古代的推论方法所作的概括。对于“推类”,《墨经》提出“异类不比”,可 见,“推类”是以事物间类同关系为依据的推论。“推类”十分注重对事物间类同关系的认 识,即所谓“知类”、“察类”、“明类”,以防“殊类”使推论走向谬误。然而,“推类 ”缺乏对推论形式的规范抽象和对推论规则的系统说明。

中国古代逻辑的这种特色也是受到中国古代文化制约的结果。中国古代文化不像古希腊文 化那样,以探索世界本质、获取科学知识为基本追求,而是把对政治与伦理的关注放在了首 要位置。所谓“修、齐、治、平”追求的正是人格境界与社会治理的完善。政治、伦理主要 涉及的是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认知,因之,它对主体需求的依赖较之对严密有效方法的依 赖更大,对直觉体悟和整体思考较之分析与论证更加重视。这就使得逻辑在中国古代始终未 能独立出来,并获得充分完善的发展。

同时,“中国数学的主流是朝着代数学的方向发展的。在中国从未发展过理论几何学,即 与数量无关,而纯粹依靠公理和公设作为讨论的基础来进行证明的几何学。”(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V.3(数学),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202页。)中国古代 数学的这种状况,也使得借鉴公理化方法以发展中国古代演绎逻辑受到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四、结语

考察逻辑与文化的关系至少可以给我们以下两点启示:

第一,对文化的研究与建设应给予逻辑的关怀。

逻辑属于思维方式方面的问题。从逻辑的角度剖析文化,可以使我们接触到文化发展中较 为深层的因素,可以帮助我们从逻辑思维方法的运用角度,对不同民族文化间的差异及其原 因给出较为具体的解释。

同时,只有包含逻辑在内的思维方式的发展,才能使文化的发展成为可能。在中国,这一 点尤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张岱年就此曾作出精辟的分析。他说:“中国传统中,没有创造出 欧几里德几何学那样完整的体系,也没有创造出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的严密体系;到了近 古时代,也没有出现西方十六、十七世纪盛行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更没有伽利略所开创的 实证科学方法。应该承认,这是中国传统思想方法的重大缺陷。……在今日建设社会主义文 化的新时代,必须做到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既要发挥辩证思维的优良传统,更要学会缜密分 析、进行实验的科学方法。中国新文化的灿烂未来,有待于思维方式的更新。”(注:张岱年:《文化与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8页。 )这告诉 我们,中国进行的新文化建设需要变革与发展传统思维方式,需要逻辑的关怀。

第二,对逻辑的研究与分析应注意文化的诠释。

研究逻辑史离不开比较,纵向或横向的比较。逻辑的比较研究既要求同,又要求异。忽视 求同,就失去了比较的基础。不去求异,就使比较走向“再版版本”的搜寻,完全失去通过 比较以鉴别和求知的意义。如前所述,只有依托于逻辑孕育、生成并受其制约的文化背景, 我们才能对不同逻辑传统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异之处有所认识并给出有根据的说明。逻 辑的研究与分析离不开文化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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