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城郊礼仪的改革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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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郊礼改制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4)02-0012-06

在中国古代,“天”是皇帝权威的源泉,为王朝统治正统性的根本所在,皇帝对天的祭祀权力显示了其为“受(天)命者”。王充《论衡·祭意》说:“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历代祭祀天地,制度不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天地分祀,所谓圜丘祀天,方丘(又称方泽)祀地;另一是天地合祀于圜丘。圜丘在南郊,方丘在北郊,故天地之祀称郊礼。郊礼为最重要的礼制之一。明代郊礼经历了由“分”改“合”、由“合”变“分”的曲折过程,郊礼改制主要发生于洪武、嘉靖两朝。对此,明史学界尚未予以注意,本文即以洪武、嘉靖朝为中心对明代郊礼改制内容、原因等问题作一谫论。

一、洪武郊制:由“分”改“合”

天地之祀是皇帝代天“理物、治世”的权力象征,是强化“皇权神授”的重要手段。对于刚刚做皇帝的朱元璋来说,祭祀天地无疑成为他体认天子身份,加强政权合法性的大好时机。因此,在朱元璋正式即位的前一年(1367年)八月,于钟山之阳建圜丘,钟山之阴建方丘。洪武元年十一月亲祭天于圜丘,第二年五月亲祭地于方丘。此时的郊礼实行的是天地分祀,定于洪武元年。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今当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则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从祀。夏至则祀皇地圜于方丘,以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从祀。”

太祖如其议行之。建圜丘于钟山之阳,方丘于钟山之阴。[1](卷四八,郊祀之制)

郊祀有主有从。南郊主祭为天,神版正位题曰“昊天上帝”,从祀为众天神之代表,洪武元年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从祀,三年十一月又增加风云雷雨从祀圜丘。北郊主祭为地,神位版正位题曰“皇地祗”;从祀为诸地神之代表,洪武元年定以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三年增祀天下山川之神。由此可知,明初天地分祀制下,从祀采取的是“以类相从”的原则,即天神从祀于“昊天上帝”,地神从祀于“皇地祗”。

洪武十年八月,朱元璋令李善长等改建圜丘于南郊,在圜丘旧址为坛而以屋覆之,名曰大祀殿。太祖以分祭天地,揆之人情有所未安,至是欲举合祀之典。十一月大祀殿未成,遂先期合祀天地于奉天殿。[2](卷116,洪武十年十一月)此后改天地合祀的时间为春时,永为定制。

同天地分祀相比,合祀有三大特点:礼仪简化;创大祈殿避风雨便于行礼;合祀之后,从祀诸天、地神也进行了合并,在南郊筑坛二十四,从祀诸神。此时,从祀原则是将天、地诸神排作一堆,而不是以类相从。

为何要改分祀为合祀?明太祖主要着眼于两点:

(一)分祀不合人情。

曩者建国之初,遵依古制,祀以南北之郊……九年以来,见古人之意,固诚于礼,未为然也。且人君者,父天母地,其仰瞻覆载,无不恩也。及其祀也,则有南北之坛,终不合祀。以人事度之,为子之道,致父母异处,安为孝乎![3](卷17,合祭天地文)

(二)以风雨为忧。

况朕自即位以来,祀天享地,奉宗庙社稷,每当斋期,必有风雨,临祭方钦,每常忧之。《京房》有云:“交祀鬼神,必天道之雍和,神乃答矣。若有飘风骤雨,是为未善。”于是自洪武十年,更社稷于阙右,比前人之所以礼式异,去繁就简,一坛合祀,以奉二神。神乃我答,人事欢悦。后洪武十一年,命三公率工部、役梓人,于京城之南创大祀殿,合祀皇天后土。去年冬十月,三公入奏,告工已成。朕命礼部去前代之祭期,岁止一祀。[3](卷12,大祀文并歌九章)

第一点理由,明太祖显然是根据《孝经·感应章》中王者“父天母地”之义,以“人道”度“天道”,达致“天道”论证“人道”,使祭祀具有了世俗政治的教化功能。第二点理由受古今学者重视。明儒丘浚说,“我圣祖初得天下,即筑坛为南北郊,冬至祀天于圜丘,夏至祀地于方丘,一如周制之礼。行之数年,风雨不时,天多灾异,乃断自宸衷,复为合祭之礼而以正月行礼。”[4](卷56,郊祀天地之礼上)日本学者小岛毅采纳了丘浚的气候论,夏至江南的梅雨最集中,冬至北方隆冬严寒,皇帝、百官难以行礼,用以说明太祖合祀天地的原因及永乐迁都后仍行合祀的必要性。[5]明太祖创大祈殿以行礼,其意正在此。

事实并不仅止于此,如果把洪武十年前后太祖所进行的一系列礼制改革综合起来看,那么就会有新的发现。明太祖作为一个注重实际的政治家,他的礼学思想是“重本尚诚”,不喜虚文。他认为祭祀应该以“诚”、“敬”为主,反对礼文烦琐,礼繁则害“诚”“敬”。太祖曾把斋戒之期“大祀以七日,中祀以五日”改为“止于临祭斋戒三日”,就是要“务致精专”,所以致诚。[6](卷1,敬天)太祖说:“夫礼神之道在诚敬。孔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苟有一毫诚敬未至,神必不格,而牲醴庶品皆为虚文焉。朕即位以来,于祀神之道不敢怠忽,常加警惕,务致其诚尔。”[2](卷79,洪武六年二月)洪武十二年正月,合祀天地于南郊大祀殿,礼成,太祖敕中书省臣曰:“立纲陈纪,治世驭民,斯由上古之君立,至今相承而法则焉。凡有国者,必以祀事为先,祀事之礼,起以古先圣王,其周旋上下,进退奠献,莫不有仪。然仪必贵诚,而人心叵测,至诚者少,不诚者多,暂诚者或有之。若措礼设仪,文饰太过,使礼烦人倦,而神厌弗享,非礼也。……朕周旋祀事十有一年,见其仪太烦,乃以义更其仪式,合祀社稷,既祀神乃欢。”[6](卷2,议礼)太祖在这里说出合祀天地、社稷的真正原因乃是分祀礼繁,使人不诚。

实践中,太祖“重本尚诚”的礼学思想同洪武初制定的诸礼相冲突。开国初制度未备,太祖急欲制礼,于是征召耆儒、名士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草创诸礼。初制成于儒士之手,体现了上追成周,兴复古礼的意味。这种情况也是明朝在蒙元统治之后,文化上的“恢复中华”。太祖当初也正需要这样的礼仪来体认自己得中华帝王正统的天子身份。但周制、古礼的繁文缛节,难行于后世。洪武七年五月,礼部尚书牛谅考订“进膳礼”,以《周礼》为根据,凡大祀斋之日,宰犊牛以为膳,以助精神。太祖以为奢侈,牛谅说:“《周礼》是古人所定,非过侈也。”太祖曰:“《周官》之法,不行于后世多矣。惟自奉者,乃欲法古,其可哉?”[6](卷3,节俭)太祖敏锐地注意到时代变迁,周代与明代不同,法古不能一味遵古。

明太祖正是在祭祀的过程中看到礼之繁文虚名,才进行一系列的礼制改革,删繁就简,一趋于实。洪武七年,太祖去亲祀烦仪。中祀、小祀命官省牲,旧仪中涤爵拭爵、饮福受胙、初升坛再拜及祭酒唱赐福胙之类,俱以烦渎,统统删去。[7](卷81,祀法备考)八年四月,太祖亲制乐章。初圜丘、方丘乐章皆翰林学士朱升等所撰,太祖嫌其文过深、其词藻丽,遂去文从实。[2](卷97,洪武八年四月)八年改宗庙为同堂异室,十年改天地分祀为天地合祀,十一年改社稷神坛“同壝异坛”为“合坛共祀”,都是使礼仪简化而易行。总之,洪武十年前后天地、宗庙等祭礼改制,反映了太祖“重本尚诚”、不事虚文的政治现实主义。

二、嘉靖改制:天、地分祀

太祖确立的天地合祀之制成为洪武定制,历代相承。至嘉靖九年(1530年),明世宗改天地合祀为天地分祀。《明史·礼志》:

嘉靖九年,世宗既定《明伦大典》,益覃思制作之事,郊庙百神,咸欲斟酌古法,厘正旧章。乃问大学士张璁:“《书》称‘燔柴祭天’,又曰‘类于上帝’,《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以形体主宰之异言也。朱子谓,祭之于坛谓之天,祭之屋下谓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见有祭天之礼也。况上帝、皇地只合祭一处,亦非专祭上帝。”璁言:“国初遵古礼,分祭天地,后又合祀。说者谓大祀殿下坛上屋,屋即明堂,坛即圜丘,列圣相承,亦孔子从周之意。”帝复谕璁:“今大祀殿拟周明堂或近矣,以为即圜丘,实无谓也。[1](卷48,郊祀之制)

世宗与张璁论南北郊祀之礼,在九年元月初六日。同时,世宗又提出日、月应于东、西郊“异坛而祭”,与南、北郊合称“四郊”,尤以南、北郊为主。

恢复天地分祀,意味着要改变洪武祖制,其阻力可想而知。张璁与世宗有过秘密的讨论,张璁说,“(分祀)今不可复也,山林老儒有知此者,而在朝无敢言者,言则无容身也。”最后世宗同张璁商讨以卜筮决之,“朕惟宜用卜筮之,事庶可决疑。又,朕先以一贴作问春卿(指礼部尚书),试彼所见何如,卿其勿与一人言斯策。”张璁又建议召九卿科道,给以笔札,令其当廷具对。[8](卷14)世宗与张璁此举有两个目的,一方面想在太庙卜筮,借助太祖神灵对郊礼改制的首肯,减小《祖制》对改制的阻力。另一方面群咨廷臣,了解廷臣对郊礼改制的意见,对礼部尚书李时、大学士翟銮也要策问,以防异议。[8](卷13)

嘉靖九年正月十二日世宗首卜于奉先殿太祖前,“多弗吉,中云‘时运未通,谋事多滞。’”正月十三日再卜,“所报亦凶,而中有曰‘过月则吉,切须小心。’”[8](卷十三)二卜二不吉,世宗意欲作罢。就在这时,夏言上《请举亲蚕典礼疏》,提出自己的建议。

(臣)按《祭统》,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粢盛;王后亲蚕于北郊,以供纯服。夫以天子之尊,非莫为之耕也,而必躬耕以共(供)郊庙之粢盛;皇后之贵,莫非为之蚕也,而必躬蚕以为祭祀之服饰。所以然者,一以致其诚信,可以交于神明;一以劝天下之农夫蚕妇。非身帅先之,弗可也。……夫农桑之业,衣食万人,不宜独缺;耕蚕之礼,垂法万世,不宜偏废。先儒谓礼乐必百年可兴,又曰必圣人在天子之位。此臣惓惓之愚,所以不能已,于今日发也,伏望陛下留神垂览。[9](卷202)

亲蚕礼为周代之制。典籍所载,除夏言引《礼记·祭统》,《周礼·内宰》也有“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蚕于北郊,以为祭服”。明初百礼兴作,上追成周,然亲桑享先蚕之礼未列祀典。世宗欲改洪武天地合祀之制,垂览了夏言的奏疏后大喜说“(夏)言之奏甚好。”[8](卷14)好在何处?《明世宗实录》说:

会给事中夏言请举亲蚕礼,上大喜。以为古者天子亲耕南郊,皇后亲蚕北郊,适与所议郊祀相表里。因以(夏)言奏示(张)璁,令璁以上旨示言,令陈郊议。[10](卷110,嘉靖九年二月)

张璁也看到了夏言的奏疏对于恢复分郊之制的意义,“谨按周制,古天子孟春之月,乃择元辰,亲载耒耜,帅公卿诸侯大夫,躬藉田千亩于南郊,以供粢盛;仲春,天官内宰诏后帅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此正与祀天南郊、祀地北郊典礼相表里者,夏言之奏及比,实天启之以为之端也。”[8](卷14)世宗举行亲桑礼,是想借之作为过渡和转换,渐进地提出南北分祀的改制目标。因为郊礼分合是一个千年聚讼的问题,文献不足使先儒关于郊礼的训释产生歧异,明朝有祖制肯定合祀之论,使分祀论者倍感压力。而夏言此时以《礼记·祭统》提出亲桑礼,无疑为分祀的合理性添加了一个有力的论据,世宗和张璁都认为可利用亲桑礼启动南北分郊。

夏言《请举亲蚕典礼疏》激活了一度处于困境的天地分祀之议,世宗大喜,令夏言陈郊祀议。九年元月二十八日,夏言上《请敕廷臣会议郊祀典礼疏》说,洪武改制以来,合祀天地于南郊,又为大祈殿而屋之,太祖、太宗之并配诸坛,祀典举行不于二至之日而于孟春,俱不合古礼。为此,他奏请,“下臣此章,令文武勋戚大臣、九卿百执事,俱得上议……以复我太祖高皇帝分祭之旧制。考《诗》、《书》、《礼记》所载郊社及尊祖配天之文,及汉儒匡衡等、宋儒刘安世、朱熹等南北郊之定论,假以旬月,次第上陈,众谋佥同,群心协一,然后付之礼官。”[9](卷202)按照世宗与张璁的谋划,夏言充当了郊礼改制的急先锋。世宗并没有同意夏言的的请求,而是将他的奏疏作留可处理。因为世宗的第二次占卜可有“过月则吉”之文,世宗决定于二月初七日之后,三卜于奉先殿太祖前,“请皇祖意”。到二月初十日三占于皇祖前,“其吉与凶,不待辩而明矣。明有冬至之辞,及春旺秋奇之言,又明示朝日、夕月之制。”[8](卷14)三占大吉,表明郊礼改制得到了太祖在天之灵的同意。进而世宗与张璁、夏言等提出,实行分祀就是复太祖之初制。(注:嘉靖九年正月初十日,张璁对世宗说:“(天地分祀)非独载之《存心录》,今内阁所藏《祭祀礼仪》载圜丘方丘各自为图,并陈设神位之图、乐章,其实圣祖之初制也,”随后张璁将《祭祀礼仪》四册具奉。(见《谕对录》卷13)宗对洪武初制的注意则更早,其在嘉靖八年刊刻《大明集礼》就是表现之一。)世宗敕谕礼部:“祭祀重典不可不慎,朕每奉行大祀之礼,见其仪制与我皇祖始制不同,虽行之数十余年,原非立制垂宪之者,乃系更定之文。”世宗以复太祖初制的形式相号召,是为了郊礼改制时减轻面对祖制的压力。随即,按张璁预先的谋划、夏言的建议,将郊祀事宜一一开列,命礼部即日刊刻,分布文武衙门大小官员,限十日以内各以所见具疏上闻,不许隐忍含默。在议定亲桑礼之后,天地南北分祀礼的改制正式开始。

世宗开列的郊祀事宜共十条,[10](卷110,嘉靖九年二月)所列事宜是世宗为群臣郊祀之议规定的基调,与其要群臣各陈己见,不如说要群臣同声附和。不久礼部集上群臣所议郊礼,谓:“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等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宪、及时未可为言者,大学士张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坛为方丘者,尚书李瓒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者,尚书方献夫等二百六人。主分祭者固以古礼为是而未尝不以祖制为规,主合祭者固以遵祖为善而亦未尝以礼为非。”[10](卷111,嘉靖九年三月)众论不一,首先是主分祀、合祀双方的对立,其次是主分祀派内部的难以同一。

廷议最终取决于圣裁,世宗强行分祀之典。嘉靖九年五月,郊坛兴工,以武定侯郭勋等人领其事。九年十月,圜丘工成。十一月,世宗谕礼部曰:“南郊之东坛名天坛,北郊之坛名地坛,东郊之坛名朝日坛,西坛名月坛,南郊之西坛名神祗坛,着载会典,勿得混称。”[10](卷119,九年十一月丙申)当月,世宗亲祀圜丘于南郊。分祀之制遂定。

三、嘉靖郊礼改制的原因分析

世宗曲尽心机恢复南北分祀,是他郊礼改制的第一步。在这一阶段,还不能充分呈现世宗郊礼改制的意义或旨趣。然而,不明了世宗郊礼改制的旨趣,对世宗的一系列礼制改革就不会有整体的认识,世宗兴革典礼只能被看作好古纷更,弥文粉饰。因此,从探究郊祀配位和明堂大享入手,追问世宗郊礼改制的旨趣就成了本节的主题。

郊祀配位 指的是祭祀天地时配享祖宗;而明堂大享是指南郊一年四祀中的秋祭。郊天地而配以祖,祖存于宗庙,郊前“请配”须先行告庙礼,郊礼中配享之制揭示出郊、庙之间的内在关系。那么,世宗对郊祀配位变动及恢复明堂大享礼,是否意在宗庙呢?

郊祀配位郊祀配享起于殷、周。周人发展了殷人“宾于帝”的信仰,认为祖灵都和上帝在一起,周王生前是上天之子,死后仍和上帝在一起,所以祭上帝要同时祭先王,《诗·思文》有:“思文后稷,克配彼天”。这是利用人王与上帝的神秘关系来神化统治者的一种表现,历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

洪武元年礼臣建议太祖郊祀配享祖考,太祖以“功业有未就,政治有阙失”谦让不许。二年,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于圜丘。明年,奉仁祖配地于方丘。建文元年,改奉太祖配。小岛毅说,配天之始祖与太庙之始祖不同,太庙是皇室私亲之先祖,而配天之始祖以对于王朝的功绩与重要性来确定人选,往往是受命之祖。郊祀配享勾勒出王朝的统治权通过受命之祖的中介而获于天的图式。[11]建文改配理由亦如此。而太祖奉配仁祖则为特殊,有推尊之义。洪熙元年,仁宗以皇考太宗与太祖并配。仁宗说:“太祖受命上天,肇兴皇业。太宗中兴宗社,再奠寰区。圣德神功,咸配天地。《易》曰,‘殷荐上帝,以配祖考’。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只,奉皇祖、皇考以配。”[1](卷48,郊祀配享)永乐以后,太宗子孙做皇帝,太祖、太宗并配遂为定制。

嘉靖九年元月,世宗在夏言上《请举亲蚕典礼疏》后,令其再议郊祀,以便进行郊礼改制。不久夏言上《请敕廷臣会议郊祀典礼疏》,疏中提到了太祖、太宗并配诸坛,不合古礼。此后,夏言于《申议天地分祭疏》中又说,“祖宗并配,父子同列,稽之经旨,未能无疑。”他以太祖高皇帝比诸后稷,郊祀以配天;太宗比诸文王,宗祀于明堂以配上帝。夏言依据周制,认为郊坛配享应以太祖独配,太宗可于明堂配享。夏言所上太祖独配之说,首先遭到张璁的反对,“第为冬至祀天于坛,以太祖配;岁首祈谷于大祀殿,以太宗配,则臣等不能无疑也。二祖圣德神功,并配天地,百有余年,一旦分之,恐于义未协”[10](卷111,嘉靖九年三月)尚书李时也说,天地分祀圣谕已定,惟太祖太宗功德并隆,并配天地至今,今宜仍旧,大祀殿及圜丘、方丘俱当二圣并配。大学士翟銮也联翩上奏,必欲二祖并配。[12](卷53)

世宗支持夏言独配之说,首先在于夏言独配之说与《周礼》一致,而《周礼》正是世宗礼制改革的蓝本。张璁等人忽视了世宗郊礼改制的整体性复古,只注意到分祀是古礼,而祖、宗并配不见经传,仍然以先朝陈规请行并配。丘浚说:“我圣祖初分祀天地,各为之坛。其后乃合而祀之,共为坛于南郊,其上则屋之焉,盖泰坛、明堂为一也。列圣相承,皆以太祖、太宗并配,其于《孝经》之义并用以同行,吻合而无间,是盖以义起欤。”[4](卷57,郊祀天地之礼下)义者,宜也。丘氏肯定太祖“义起为宜”的前提下,也暗含了祖宗并配不合周制。周朝圜丘配天以后稷,而以文王配享明堂,圜丘郊天独配。故丘浚说“其于《孝经》之义并用以同行”的意思是,太祖太宗并配实际上将周礼的圜丘配享与明堂配享合而为一。世宗以周制衡之,必然认为圜丘祀天时祖、宗并配不合古礼。

其次,天、地郊坛独配太祖,是改变太祖、太宗并尊的先朝旧制,先使太祖在郊祀配享中独尊。再经由郊祀时告庙请配,水到渠成地达致太庙为太祖之庙,太庙中太祖为尊的新认识,从而为祧迁德祖、正太祖南面、太祖统领昭穆群庙的宗庙祭礼改制做好准备。嘉靖十年正月,世宗以高皇帝重辟宇宙,肇运开基,四时享祭压于德祖,不得正南面之位,命祧德祖而奉太祖神主居寝殿中一室,为不迁之祖,太宗以下皆以次奉迁。“睿宗(兴献王)升祔庙。不得不祧德祖,以故九庙太祖居尊”。[13](卷上,宗庙)因为只有祧迁德祖、才能使九庙腾出空位,以便兴献王可能祔庙。世宗以藩王继承大统,为尊崇其父兴献王,通过嘉靖初的“大礼议”达到了兴献王的称考、称帝,但没能像列祖列宗一样“称宗入庙”。“生为帝统,死为庙统。”兴献王只有“称宗入庙”,才能在礼义上完成帝系正统的塑造。故世宗从嘉靖九年开始的郊礼改制,其目的是为接下来宗庙祭礼改制做准备。

明堂秋享 王国维说:“古制中之聚讼不决者,未有如明堂之甚者也”。[14](卷3,明堂庙寝通考)后世继承明堂之制,多以义起。明初,太祖不立明堂之礼。世宗兴复明堂古礼,首议起于丰坊。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扬州府通判同知丰坊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请复古礼,建明堂,加尊皇考献皇帝庙号,称宗以配上帝。[10](卷213,嘉靖十七年六月)丰坊乃丰熙之子,丰熙争“大礼”被下诏狱、死于戍所,“熙既卒,(坊)家居贫乏,思郊张璁、夏言片言取通显。十七年诣阙上书,言建明堂事。又言宜加献皇帝庙号称宗,从配上帝,世宗大悦。”[1](卷191,丰坊传)丰坊请复明堂之礼,可谓是恰逢时机。嘉靖九年元月,世宗与张璁密议天地分祀时,就引《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指出大祈殿非祀天之礼,对明堂之礼的作用早有谋划。[8](卷13)世宗下丰坊奏章于礼部,礼部尚书严嵩集议而上,于明堂配侑之礼,严嵩主“配太宗或配献皇帝”的两可之论。[9](卷219)世宗对严嵩的两可之论十分不满,下令求得规一之说。于是户部左侍郎唐胄上疏,以为明堂之配不专以父,当配太宗而不可配献皇帝。世宗以唐胄“肆欺不道”,下锦衣卫拷讯。[1](卷48,大享礼)在世宗看来,明堂就当以献皇帝配。世宗说:“明堂本义是秋时群物成,以报父,即人成于父之养……故父配为正,不为昵丰不为忌。”又说,“周公制礼,汝何谓武王行之?答曰,周公者臣职也……岂有臣行君礼哉?周自武(王)为之,则严父必文(王)。今日我(当)举皇考配也。”[10](卷213,明堂或问)面对世宗淫威,严嵩屈服了,议定献皇帝配享明堂。

称“宗”与明堂配上帝相关联,因为《孝经》有“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要使献皇帝配享明堂,还需先称“宗”。于是,世宗先令议称“宗”之礼:“称宗之义在今时无有一说,但不过是尊亲之意,亦无凭据比附,亦无轻重,亦无利害,则是个崇上之义耳。”其实,世宗在这里故意淡化称“宗”的含义。但是,严嵩等不能同意加“宗”献皇帝,礼臣也不敢轻议,原因就在于,“宗”号同时也是庙号,故有称宗必祔庙之说,它关系到帝系正统问题。而这正是世宗的夙愿,世宗不会轻易放过时机,质问严嵩等礼臣,“皇考称宗,何为不可?”在世宗的压力下,严嵩只好按照皇上的旨意,再议称宗之礼。

嘉靖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世宗给兴献王加庙号尊谥为:睿宗知天守道洪德渊仁宽穆纯圣恭俭敬文献皇帝。“即日恭行皇考祔享于太庙礼,仍藏主于原寝”。因为世宗郊礼改制,太祖、太宗并配变为太祖独配,太宗不得一配,引得张璁等大臣纷纷抗争。在兴献帝“称宗入庙”之际,世宗也加尊太宗为“成祖”,以平息臣下尊崇太宗的意见。[1](卷48,大享礼)

在世宗的步步进逼之下,利用明堂之礼完成了献皇帝“称宗入庙”的宗庙大典。明堂之礼对于宗庙之礼的意义,沈德符有论:“世宗既分祀天地于南北郊矣。其后以太祖、太宗并配天为非礼,遂省去太宗之祀,盖阴为献皇地也。至嘉靖十七年,谀臣丰坊言,请仿古明堂之制,加献皇宗号,以配上帝。上意甚惬,遂以其年九月举明堂大享礼于大内。尊献皇称睿宗。更上‘昊天上帝’为‘皇天上帝’,而以睿宗配享。盖用周礼故事……盖世宗熟揣献皇之不可配天,故抑而从明堂之说。”[16](卷二,配天配上帝)沈氏之论表达的也正是本文的主张:嘉靖郊礼改制是为宗庙祭礼改制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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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城郊礼仪的改革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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