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匝道的国家选择D投资_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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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跨国公司R&D投资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 of R&D by Multinational Firms)就是跨国公司将其R&D投资活动伸展到本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目的是利用各国研发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组织起R&D活动。从20世纪70年代起,跨国公司R&D投资国际化现象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广泛注意,有迹象表明大多数跨国公司都显示出提高R&D投资国际化比例的趋势。不可否认,跨国公司是先进技术创新和扩散的主体,广泛开展与跨国公司的合作是东道国获取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的重要渠道。鉴于可观的R&D溢出效应,R&D投资的国际化有利于东道国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而技术创新又推动了跨国公司R&D能力的发展,从而促使跨国公司R&D投资的国际化。可以说跨国公司R&D投资的国际化现象对母国和东道国的技术发展呈现出一种双赢关系。特别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在海外设立R&D机构的趋势不断加强,标志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本文以跨国公司R&D投资的国际化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目的是分析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分布规律,从而为中国制定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政策提供依据。本文采用了美国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数据,通过选取21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检验了东道国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决定因素。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力求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国家选择的因素。同时结合跨国公司R&D投资动机,从中发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从而为中国制定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政策提供依据。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国家,虽然整体技术水平还相对落后,但在某些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来华进行R&D投资必将促进中国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因此正确规划R&D投资的区位布局已刻不容缓,塑造怎样的区位优势来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是一个必须尽快回答的问题。

1.国外学者关于跨国公司R&D投资国际化的理论研究

跨国公司R&D的专门研究比FDI理论研究要晚得多。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一直认为R&D活动发生在国内,Vernon(1966)和Kindleberger(1969)曾经用一个准殖民地模型论证了这一观点。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跨国公司R&D国际化这一现象的迅猛发展,经济学家们逐渐关注跨国公司R&D国际化问题的研究。

Mansfield(1979)运用55家美国公司的资料,发现海外R&D与海外子公司的销售呈正相关关系。Lall(1979)、Hewitt(1980)、Hirschey和Caves(1981)运用美国统计局的数据分析了美国的跨国公司在海外R&D投资的区位偏好,发现海外R&D活动与其所服务的国外市场规模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产业的R&D强度与海外R&D活动也具有一定的相关性,R&D投资于国外是为了节省成本。他们还发现在美国从事R&D人员的工资成本与海外R&D活动呈正相关性。Pearce(1989)创建了R&D分散与集中理论,认为影响跨国公司建立海外R&D实验室是由于离心力和向心力相互作用而造成的。离心力即促使R&D机构分散化的因素,如关键的投入、相互作用与交流和政治因素等。向心力即促使R&D机构集中化的因素,如经济规模、内部交流、安全和秘密等。Pearce(1989)还从公司层面分析了1982年122家主要跨国公司海外R&D活动的区位决定因素,发现海外生产比例与海外R&D活动呈正相关。Zejan(1990)通过对瑞士跨国公司海外R&D活动的分析,发现海外子公司的R&D与母公司的R&D强度有关,东道国的特征(市场规模、人均收入)均对跨国公司海外R&D活动有促进作用。Fors和Zejan(1996)通过对瑞士跨国公司海外R&D活动的研究,发现海外R&D的区位选择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适应当地生产的需要,而且跨国公司倾向于将海外R&D布局在其行业领域技术相对先进的地区。Granstrand将影响跨国公司R&D对外直接投资的驱动因素归纳为:支持当地化生产、满足当地消费者的生产需求、获得国外先进科学技术、降低R&D人力成本、东道国政府政策影响(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法)。Kuemmerle(1997)将跨国公司海外R&D直接投资分为两类: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现有技术知识和开拓国际市场。所以,影响跨国公司R&D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因素是东道国市场规模和成长潜力。东道国公共部门和私有机构的R&D投资量、国内人力资源质量、有关科技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等,成为影响跨国公司选择海外区位、建立R&D分支机构的关键因素。

2.国内学者关于跨国公司R&D投资国际化的理论研究

林进成、柴忠东(1998)指出:跨国公司投资于国外的R&D经费占其总额比例不断上升;在国外企业中从事R&D人数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在高新技术领域内相互交叉投资的现象较为突出;倾向于在科研政策宽松、服务设施完善、市场潜力巨大的东道国从事技术开发。沈群红(1999)分析了国际R&D的发展状况,指出R&D国际化使企业获得网络知识,并进一步促使R&D活动的全球化,加快了世界范围内的知识流动与技术扩散。冼国明、葛顺奇(2000)认为市场一体化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促使跨国公司R&D实行国际化战略,主要表现在:跨国公司海外R&D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海外R&D支出在公司总支出中的比例不断上升;海外R&D分支机构的专利日益增多。江小涓(2000)对跨国公司在华R&D行为的特点作了研究,认为:从总体上看,外商在华R&D机构,多数从事适应型R&D活动,真正从事创新型R&D活动的很少。但以上文献还仅限于对R&D全球化现象的描述和分析,尚没有涉及跨国公司R&D的区位选择问题,对于跨国公司R&D的区位选择的实证分析更是很少。不过最近已有学者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郑京淑(2000)探讨了跨国公司R&D职能的海外区位特征,对我们研究各国各地区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中的位置以及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中所处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杜德斌(2001)采用1997年美国跨国公司R&D支出数据,从跨国公司在当地生产的规模和特性、东道国技术资源状况和东道国政策法规3个方面来考察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但作者采用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不能够从总体上说明东道国有关的社会经济变量对美国海外R&D支出的影响,忽视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采用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不能对东道国有关的社会经济变量进行特征分析,容易遗漏重要的解释变量,产生有偏估计。

二、跨国公司R&D国家选择模型的建立及数据分析

中国学者关于跨国公司R&D国际化问题的研究还主要集中于现象描述和原因分析,跨国公司在选择目标国家进行R&D投资时,会受东道国区位条件引力作用的影响。本文着重对跨国公司R&D国家选择展开实证分析,采取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力求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东道国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决定因素。

1.变量的归纳及数据分析

本文选取了美国跨国公司在1997年海外R&D投资数据作为检验样本,分别选取了21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在建立回归模型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变量可能会很多,我们把可能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国家选择的因素归为3大类。

(1)东道国生产规模的程度和特性,包括FDI、GDP、人口。外商直接投资(FDl)可以被认为是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决定因素,跨国公司R&D海外投资与其海外生产有关。市场规模包括东道国的GDP和人口,一些经济学家(如Zejan,1990)通过对瑞士跨国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市场规模对R&D的区位选择有决定作用。

(2)东道国的资源,包括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R&D占GNP的比例、工资水平等。一国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越多,其通讯设备越良好,会对跨国公司R&D区位选择产生影响;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反映了一国的人才资源,跨国公司进行海外R&D投资是看重东道国大批高素质且廉价的人才资源;R&D占GNP的比例反映了一国对R&D资金投入程度的高低,R&D投入是衡量一国科技实力大小的重要指标;工资水平的高低会成为影响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因素,一般而言,东道国低工资水平会降低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进入成本。

(3)东道国的政策制度,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世界银行(2001,第131~132页)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取决于经济和社会环境,在经济学分析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对知识运用的暂时垄断状态,是对知识和信息市场失灵的次优解决方法,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鼓励发明者进行R&D活动。R&D活动的直接产品是知识产品,本文拟用知识产权保护来测度跨国公司R&D活动的国家选择,而每千人拥有的专利数即发明者进行专利注册是衡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发明者的回报呈正相关关系。如果一个国家专利权利缺乏保护的话,它将成为专利可专用性的障碍,发明者因此失去了R&D投资的回报利润,而这部分回报利润被模仿者无偿获得。可以假设东道国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将刺激发明者进行专利注册,每千人拥有的专利数可以反映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变量的选择

在上述诸多影响因素中,要从中选择几个合适的自变量是不容易的,跨国公司R&D投资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且各因素之间又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要完全分离出某一因素对跨国公司R&D投资所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某些变量对R&D投资的国家选择可能不是最重要的,或者是因为有较大的测量误差,或者是与其他自变量高度相关,须要剔除这些自变量(注:自后淘汰变量法(BACKWARD)。先将全部K个自变量引入回归方程,然后对每个自变量作显著性检验,剔除不显著变量中最“不重要”的(即所谓“偏回归平方和”最小的);第二步是用剩下的自变量与Y重新拟合回归方程,然后再按前面的做法剔除最“不重要”的变量,这样继续进行,直到方程中的所有变量部显著为止。)。自变量太多的回归模型易于引起多重共线性,也不便于分析研究。为了不遗漏重要的解释变量,我们首先引入全部变量,提出多个假说,来考察各种因素对R&D投资区位分布的影响程度,从而分析在诸多影响因素中哪些因素是最重要的,建立初步模型:

RD=C+a1×FDI+a2×GDP+a3×POP+a4×RDPOP+a5×COMPUTER+a6×WAGE+a7×PPP+a8×RDGDP+ε

其中:RD:跨国公司海外R&D支出(单位:百万美元);FDI:外商直接投资(单位:亿美元);GDP: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单位:百万美元);POP:人口(单位:百万人);RDPOP: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COMPUTER: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WAGE:工资水平(单位:美元每月);PPP: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每千人拥有专利数);RDGDP:R&D占GDP的比例。

表1 截面数据的OLS估计

注:系数下面括号里的是t-统计值,**指在5%水平上显著,***指在10%水平上显著。

我们预期以上所有因素的符号都为正,以海外R&D为因变量对自变量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如表1所示,经初步回归,通过t值检验和经济意义的比较,我们最终选取了FDI(外商直接投资)、RDPOP(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GDP(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PPP(每千人拥有专利数)4个指标作为模型分析的变量(注:由于解释变量:人口、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工资水平、R&D占GDP的比例的显著性较低,故将其从解释变量中剔除。),删除了POP(人口)、COMPUTER(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RDGDP(R&D占GDP的比例)、WAGE(工资水平)4个指标。

3.跨国公司R&D国家选择模型的建立

通过上述因素的筛选,重新建立模型:

RD=β1+β2×FDI+β3×PPP+β4×GDP+β5×RDPOP+ε

为了验证海外R&D支出与FDI、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知识产权保护间的相关关系,笔者对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下:

RD=-110.3776+1.453019×FDI

(-0.58063)(4.258836)

+0.0003×GDP+314.9644×PPP

(1.979906)  (0.834043)

-0.0833×RDPOP

(-0.723373)

F检验=8.561353,D.W=1.405017

经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分析,整个模型在1%水平上通过F检验,但PPP、RDPOP不能通过t检验,进而检验解释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发现Corr(PPP,RDPOP)=0.866267994584,这说明PPP和RDPOP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整个回归方程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另外RDPOP的系数为负数,与理论假设不符,而知识产权保护比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更能反映东道国政策制度的指标,为了避免信息的重复反映,因此删除RDPOP因素。

删除RDPOP后重新建立模型:

RD=β1+β2×FDI+β3×PPP+β4×GDP+ε

对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下:

RD=-147.893+1.410202×FDI

 (-0.820233)(4.257098)

+0.000324×GDP+83.07466×PPP

(2.191782)

  (0.42214)

F检验=11.56503,D.W=1.377834

经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分析,所有因素的符号都为正,与理论假设相符,并通过F检验,FDI、GDP均通过了t检验,只有PPP未通过t检验,怀疑存在异常点。经残差分析检验,剔除第1个和第4个样本数据后,对模型再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RD=-163.6913+1.4706×FDI

  (-2.761296) (13.55887)

  +0.00012×GDP+112.7474×PPP

  (2.304693)  (1.743511)

F检验=80.561

残差呈正态分布,回归结果完全令人满意。FDI、GDP、PPP均通过了t检验,整个模型可以通过F检验。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由上述结果分析,这一回归分析的拟合程度很好,显示出跨国公司进行海外R&D投资与东道国的FDI规模和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高度相关关系,这3个因素是东道国影响跨国公司进行R&D投资国家选择的决定因素。

1.跨国公司FDI的流向影响其海外R&D投资,回归结果表明FDI通过t值在0.00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证明FDI是跨国公司R&D投资国家选择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这也支持了前面的假设:东道国的FDI规模是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决定因素。这也与实际情况相符,跨国公司到东道国进行R&D投资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支持当地的生产。但是,从数据分析,跨国公司R&D投资与FDI相关性并不完全一致。例如:美国在1997年海外R&D投资最大的国家是德国,R&D投资金额达到2964百万美元;海外R&D投资第4位的国家是法国,R&D投资金额达到1238百万美元;但德国、法国吸引的FDI并不是很多,分别为385亿美元和358亿美元,德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不仅远远少于居第1位英国的1531亿美元,甚至少于加拿大的960亿美元和荷兰的644亿美元;而法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也少于意大利的377亿美元和荷兰的644亿美元。这说明跨国公司R&D投资除受东道国的FDI规模影响外,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

2.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是另一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国家选择的重要因素,东道国的经济规模和水平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有效需求,人口的数量多少会影响有效需求,但就市场规模而言,人口数量多少并不决定跨国公司R&D投资,因此人口(POP)被删除了。实证结果表明: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与跨国公司R&D投资具有正相关性,与人口数量的多少相关性不大。东道国的经济规模越大,跨国公司就越会增加对该国的R&D投资,因此有效需求和潜在需求大的国家是跨国公司R&D投资的理想区域。

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另外实证结果表明RDPOP的系数为负,与理论假设不符。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比每百万人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更能反映东道国政策制度的指标,为了避免信息的重复反映,因此删除RDPOP因素。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测量没有特定的标准,本文采用每千人拥有专利数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测度标准,带有一定的主观成分,因此,对待该结论应遵循谨慎原则。

4.从直观上看,工资水平的高低是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的主要因素,就“三极”地区(美国、欧盟、日本)而言,这些国家的工资水平普遍很高,但实际情况是“三极”地区是跨国公司R&D投资较大的国家。这说明工资水平并不是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的主要因素。这可能由于R&D是一种高智力、高知识的投资活动,与FDI相比,其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如果东道国在其他方面具有吸引力的话,跨国公司不会因为高工资水平而放弃R&D投资。同样,删除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这个因素并不意味一个国家拥有计算机数不重要,只是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不是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的主要因素。从数据分析来看,尽管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瑞士(421.3台)、澳大利亚(411.8台)、中国台湾(455.2台)、新加坡(399.5台)都超过了德国(255.9台),但是这4个国家(地区)的接受海外R&D投资金额与德国相比相距甚远。

R&D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而跨国公司R&D投资的国家选择更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其中所涉及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又交织在一起,使得影响跨国公司R&D投资的国家选择的原因多种多样。通过实证分析,笔者提炼出一些关键的因素,以期对中国制定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四、跨国公司在中国R&D投资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到中国投资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国正在成为跨国公司竞相追求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场所(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2001),《2001世界投资报告》。)。自1994年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在北京投资成立北京邮电大学—北方电讯电信发展研究中心以来,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R&D机构的发展趋势日益迅猛。已有IBM、英特尔、太阳微、宝洁、杜邦、诺基亚、爱立信、松下、罗纳郎克、微软、GM、联合利华等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相继在中国设立R&D机构。另外,法国的罗纳普朗公司甚至在北京、上海建设了“科技园”,爱立信公司还投资建立了“爱立信中国学院”,跨国公司R&D机构的快速涌入使其成为我国R&D体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

1.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的特征

据统计数据显示,到2002年底,跨国公司在华至少设立了96家规模较大的R&D机构(注:96家规模较大的R&D机构的数据是这样获得的:(1)外经贸部发布了40家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名单;(2)科技部在全国性统计调查中取得了31家跨国公司或其地区总部、代表处等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R&D机构名单和有关数据;(3)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委托长城战略研究所跟踪取得了2001初~2002年新建R&D机构;(4)现有资料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刊、网络得到的信息和近期的跟踪研究,最后得到96家R&D机构名单。)。

(1)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R&D机构多集中于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从海外R&D机构在中国的区位布局看,跨国公司R&D机构大部分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广州)和江苏(南京、苏州)等沿海大城市,尤以北京和上海最为集中。到2002年底,在北京设立R&D机构的大型跨国公司有:SUN、诺基亚、松下、微软、诺克韦尔、富士通、贝尔、INTEL、德尔福、惠普等。据上海报导,在2001年头10个月已有406家外国投资公司进入上海,大量跨国公司的R&D机构在上海安家落户,包括20个国家级中心。在亚太经合组织上海会议结束后的一个月,7个跨国公司,包括IBM、NESTLE、MICSOFT在上海建立了R&D中心。跨国公司R&D机构在中国的分布高度集中于沿海省市(见表2):96家跨国公司的R&D投资区域较为集中,R&D机构主要设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北京有49家、上海27家、广东(深圳、广州)7家、江苏(南京、苏州)6家、西安3家、青岛2家、成都1家、杭州1家、南通1家,这11个城市的国外R&D机构共96家。

表2 跨国公司R&D机构在中国大陆的主要分布

说明:“FDI累积额”指1995~2000年主要省市外商直接投资的累积额。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发布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名单;科技部在全国性统计调查取得的R&D机构名单和有关数据;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委托长城战略研究所跟踪取得了2001初~2002年新建R&D机构;《国际商报》2001.06.13;《光明日报》2000.05.27;江小涓:《积极吸引外资,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给外经贸部的研究报告,2000;《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年鉴》(1995~2000)制作。

表3 在华跨国公司R&D机构来源

国别 美国 日本 德国  法国 中国台湾 英国

韩国  合计

R&D机构的数

36

22

6

 6

  5

  4

  4

国别 瑞典 丹麦 芬兰 加拿大  荷兰

瑞士 中国香港

R&D机构的数

3

2

2

 2

  2

  1

  1

 96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发布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名单;科技部在全国性统计调查取得的R&D机构名单和有关数据;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委托长城战略研究所跟踪取得了2001初~2002年新建R&D机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0)制作。

这些地区的特点是:外商直接投资分布集中(FDI累积额达1345亿美元,占53.4%);技术水平发达(R&D经费283亿元,占47.2%;R&D机构人数276256人,占34.2%;R&D机构科技活动课题37162个,占43.6%);市场规模(GDP为119066亿元,占26.9%);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国内专利申请受理为36221件,占32.9%)。以3个城市为例,北京、上海、深圳是跨国公司R&D投资的重点城市。这3座城市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开放程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环境是中国最好的。而且,这些城市拥有较先进的基础设施和技术配套设施,交通、信息流通方便,可以随时了解国际最新技术动态。

(2)在华建立R&D机构的跨国公司多数为欧美国家和日本。从海外R&D机构的来源看,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96家R&D机构(见表3)。

美国、欧洲、日本是在华设立R&D机构的主要国家,其中又以美国为最多。美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较长,对中国的投资已经相当成熟,而且美国与中国距离较远、文化差异较大,因此更需要在中国本土设立R&D机构以支持中国的市场。事实上,在我国设立R&D机构最多的跨国公司所属的国家,也正是在中国直接投资最大的国家(见表4)。以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数量为衡量标准,我们可以观察到这样一种趋势:跨国公司R&D机构在中国的发展与各国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呈正相关。跨国公司来华设立R&D机构主要是为本国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服务。

表4 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数量与“三极”地区对华直接投资的相关性

国别 美国

 日本

 欧盟(英、德、法)

R&D机构的数  362216

(名次)

 (1)

  (2)

  (3)

对华直接投资(亿美元)248

  239

  158

(名次)

 (1)

  (2)

  (3)

说明:“对华直接投资额”指截至1999年对华直接投资总额。

资料来源:根据1990~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制作。

(3)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行业分布。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涉及计算机、通讯、电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汽车、光机电一体化、石油勘探等研究领域,根据对96家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研究,从事IT行业(计算机、通讯、电讯)R&D机构有70家,占总数的72.9%;其次为精细化工8家(占8.3%)、生物医药8家(占8.3%)、汽车7家(占7.3%),另外光机电一体化与石油勘探分别为2家(占2.1%)和1家(占1.0%)(见表5)。

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研究领域以IT业(计算机、通讯、电讯)为主,计算机、通讯、电讯等信息产业是21世纪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R&D投资力度最大的行业,这一行业的技术升级速度之快是其他行业所无法比拟的。

2.吸引跨国公司来华R&D投资的对策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跨国公司在新兴市场上的R&D投资正呈现出地理位置上的分散化,跨国公司R&D机构国际化不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有证据表明跨国公司R&D投资会发生溢出效应,东道国公司的技术效率会随着跨国公司竞争的加剧而提高,中国虽不可能在所有技术领域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但在某些领域大规模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并不是不可能的,关键是中国应充分了解自身的区位特征,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位,塑造出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优势,通过制定出有效的政策,集中有限资源培养出有优势的区位因素。在区位布局上,坚持“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的原则,遵循非均衡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继续发挥区域优势。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设立R&D机构,在本地实现技术化,把先进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带入中国。

表5 跨国公司R&D投资在华的行业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发布规摸较大的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名单;科技部在全国性统计调查取得的R&D机构名单和有关数据;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委托长城战略研究所跟踪取得了2001初~2002年新建R&D机构;《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0)制作。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的增长,跨国公司R&D机构在中国的发展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即R&D机构数量和投资额呈逐渐增长的趋势。并且新创立的R&D机构普遍会起点高、投资规模大。而这些R&D的选址则会依旧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跨国公司R&D机构高度集中于这些城市,同外资企业在这些区位的直接投资分布高度吻合,同这些区位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高度吻合。中西部各省市应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从而为跨国公司到中西部设立R&D机构提供契机。如果外资项目不多,跨国公司为节约成本,就不会在中西部设立R&D机构。另外,跨国公司不会像在沿海省市那样广泛设立R&D机构,只会在重庆、成都及西安三大城市设立R&D机构。对到中西部设立R&D机构的跨国公司,国家可提供更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等。

从以上实证分析看,生产规模的程度、东道国的资源特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跨国公司的R&D投资具有重大影响,结合跨国公司R&D投资的内部经济诱因分析,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区位布局上,遵循非均衡发展的原则。从跨国公司R&D投资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分析,在区位布局上,应遵循非均衡发展的原则,吸引跨国公司在沿海省市广泛设立R&D机构,适度吸引跨国公司到中西部设立R&D机构,西部中心城市西安、重庆、成都应在比较优势领域吸引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例如,资源深加工、汽车和化工等行业。而由北京、上海、深圳,由东向西组成的“金三角”,正像硅谷、班加罗尔、新竹成为全球的“创新高地”一样,正在构成中国的创新区域。因此对这3座城市重点领域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结论与跨国公司在中国R&D机构的区位分布高度吻合,“金三角”地区的经济水平、科技水平最高,因而吸引的跨国公司R&D机构最多,集聚形成的马太效应又会加速这一进程。可以说,在信息经济时代,北京、上海、深圳会成为中国最高层次的全球性技术创新的源头,而任何一座城市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在资源禀赋、重点吸引R&D投资行业、拓展空间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不同区域在行业分布、国别分布上应形成分工体系。

表6 1997年R&D经费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0)》。

第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重新定位。在一个国家大规模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情况下,一般而言,FDI会成为东道国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主要因素。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FDI规模扩张为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提供了更多机会,子公司为适应当地市场的生产需求,大多会设立R&D机构来支持它们的生产,适应当地市场的差异性成为吸引海外R&D投资的主要动机,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国应从引进FDI以弥补资金缺口为重点转向通过引进FDI以吸引R&D投资,从而获取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中国今后应将引进FDI的功能定位在技术创新上,以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进行R&D投资。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一个国家有较大的市场规模更会成为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因素。市场规模与经济发展速度及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从目前情形看,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际经济环境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中国经济却“一枝独秀”,依然保持7%以上的增长速度,中国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决定了市场的有效需求,使得市场容量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在国外需求不足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开放和竞争领域,继续刺激外商来华进行直接投资,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在项目申请、土地使用权以及税收等方面享有优惠,这无疑对跨国公司的R&D投资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第三,完善科技资源和基础结构。通过检验变量PPP分别与RDPOP、RDGDP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发现Corr(PPP,RDPOP)=0.866267994584,Corr(PPP,RDGDP)=0.784566041743,PPP与RDPOP、RDGDP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这说明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国家,往往R&D经费投入大、拥有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多。而R&D经费投入、R&D机构人数多寡是衡量一国科技实力大小的重要指标,因此中国应加大这些科技基础资源的投入力度。只有科技资源和基础结构得到完善,才能吸引跨国公司来华进行R&D投资。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自1965年以来,工业部门每年投入到R&D活动中的经费一直高达数百亿、乃至上千亿美元,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的科技实力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处于领先地位。

从表6分析,中国的R&D经费支出明显不足,在世界范围内R&D占GDP比重处于下游水平,1997年的R&D占GDP比重仅为0.64,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2%~3%)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与以色列、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新兴市场相比也有不小差距,中国应加大R&D资金的投入。

第四,重视人力资源的配置与使用,加强对科学技术人员的培训。跨国公司在对R&D大量资金投入的同时,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的配置与使用,人才高层化战略是跨国公司在R&D活动中的主要特点。一些技术先进国家在不断增加其R&D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事实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跨国公司十分重视对高级人才的争夺。在这方面,日本的表现尤为突出。

表7 百万人口中从事R&D科技人员的国际比较

国家

中国

日本 美国 加拿大  法国  意大利 澳大利亚 英国

R&D人数  350

6309 3732  2656

2659

1318

3357

2448

国家  中国台湾 南非 韩国 新加坡 以色列 墨西哥

泰国

越南

R&D人数  3522  1031 2638  2728

2638

213

 219

308

资料来源:World Bank,1998,《知识与发展:21世纪新追赶战略》,第208页。

如表7所示,在世界各国的科技队伍中,中国从事R&D活动的科技人员远低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也低于新加坡、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只略高于越南、墨西哥。科技人才是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重要因素。只有在从事R&D的科学家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普遍提升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R&D投资才会持续地发展。因此,中国应加大对从事R&D科学家的培养,建立起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良好环境。

第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合作。东道国的技术规则和政策是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尤为重要。中国加入WTO以后,R&D活动要遵循一些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中国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促使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普遍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鼓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合作,基于R&D具有创造性和外溢性的特点,海外R&D投资对东道国的专利保护十分敏感,因此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更强的需求。通过对美国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检验,分析出知识产权保护会对跨国公司R&D本地化产生影响。中国除了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外,应加大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力度。如果对知识产权保护执行不利,一方面,国内的R&D成果会被海外跨国公司轻易获取,从而有损中国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跨国公司R&D成果易被竞争对手模仿、窃取,损害跨国公司R&D机构的利益,不利于跨国公司来华设立R&D机构。因此中国入世后,立法重点应尽快转向规范无形市场,具体说就是转向知识产权保护上。只有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原创性R&D成果才会更多,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大学、科研机构进行R&D合作。

第六,鼓励科技人员组建R&D公司,条件成熟的公司到海外创立R&D机构。国有企业是R&D发展的主体,但有的国有企业亏损极为严重,根本没有能力进行R&D投资,所以应加大R&D机构的市场化力度,鼓励科技人员组建R&D公司,创办直接面向社会的市场化的R&D服务企业和盈利性科研机构,改变创新效率低下和竞争性企业R&D活动强度不足的现状,使得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国家应给予这些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激发起国内企业的R&D能力。扶植条件成熟的公司到海外创立R&D机构,也正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技术落后,就更有必要到技术发达的国家学习先进经验。已在海外投资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在东道国建立R&D机构,以根据当地的需求特征和消费习惯,设计出适合当地市场的产品,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对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在海外设立R&D机构,以从竞争对手的技术外溢中获益,提升本企业的技术水平。

五、结束语

现在让我们用简短的注解总结这篇论文,从长期的动态趋势分析,中国呈现出与跨国公司R&D投资一般趋势趋同的特征,跨国R&D投资正在受到我国企业和跨国公司的重视,可以预期其份额将不断上升,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出现由制造环节为主转向制造与R&D并重的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一日千里,R&D日益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因此,吸引跨国公司R&D投资对中国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高度依靠东道国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源和当地技术资本的能力。跨国公司为保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大都把R&D投资聚集在发达国家。虽然中国的技术能力还很落后,但中国应在某些技术领域加大R&D投入。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会显著地影响R&D投资,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完善和执行。最后,就市场规模而言,它是决定R&D区位的重要因素,作为东道国通过在国家领域扩展有效的市场规模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来增加对R&D投资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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