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注意事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注意事项论文,民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间借贷因其简单、便捷而成为人们筹备资金的重要方式之一。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村民乡邻之间、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更是频繁,资金额度也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而逐渐变大。
应当说,个人之间的借贷对改善生活、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借贷不规范,时常因此引发借贷双方纠纷。为规范借贷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借贷双方在借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留有书面借据。在生活中,个人之间的借贷由于大多发生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出借人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让对方立下借款字据,结果为以后索要借款留下隐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如果当初没立字据,一旦产生纠纷时,再去寻找证据就显得非常麻烦。双方约定有借款利息的,要写明利率(按照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同期的银行利率,但不能过高,否则不被法律保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或摁手印。
二是要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及时催要并提起诉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即,从约定归还借款的日期开始,两年以后,出借人才到法院请求保护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在借款到期后,诉讼时效可以因为出借人的催要,或者借款人答应履行偿还借款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找借款人催要欠款。如果借款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也要让其出具字据,说明偿还借款时限。假如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更要注意时效的规定,应当通过借款人的言行确定其是否有不偿还借款的故意,如果知道其有意不归还借款,那么应在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三是要依法解决借贷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因借贷纠纷而引发的非法拘禁、暴力索债的现象时有发生。结果有的人不但未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而因触犯法律受到制裁。
四是要注意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个人之间的借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有人借款时,出借人应当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在借款时,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诈骗、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就属于违法借贷,这种借贷关系就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借款人违约不归还借款,出借人就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保护其权益。
第五要防止借款变成非法集资等不法活动。国务院1998年7月13日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时下,有单位或者个人打着借款的幌子,许诺给予较高的利息,非法集资融资,有的个人把借款用来发放高利贷,开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这类违法活动,常常给出借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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