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转型期的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转型期论文,体制改革论文,中国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六、二元结构下的转型特征
近年来,许多中外学者分别从二元经济的角度研究了中国的发展问题,从双轨体制运行的角度研究了中国的改革问题,但是很少从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体制结构相结合的角度来进行综合研究。然而我们的转型理论则必然要涉及到二元结构条件下的运行特征及其内在规律的研究。
中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如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的同时并存是最基本的经济特征之一;同时,由于实行渐进式改革,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自然经济或计划经济也会出现同时并存的现象。我们将前者称之为“二元经济结构”,后者则是“二元体制结构”。中国的经济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从二元经济结构向更高层次的一元经济结构过渡过程中的体制转型;同时,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就是在二元体制结构向更高层次一元体制结构转换过程中的经济转型。
在中国的渐进式转型过程中,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体制结构之间的关系曾经以一种特殊的形态表现了出来,那就是二元经济与二元体制的错位。我们知道,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家,生产方式的二元性与经济体制的二元性是直接重叠的,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现代工业部门或者是殖民主义的遗产,或者是西方国家援助或投资的产业,或者是按照西方国家的方式建立的。总之,现代部门是与市场经济相合一,传统部门是与非市场经济(自然经济)相合一。然而在中国,结合的方式却正好相反。我国改革后最先推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是农村,是传统部门,而城市现代部门则在一个时期里仍然保持传统计划体制。改革初期中国的乡镇企业就是利用了这种体制错位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一直到80年代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后)改革深入了,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这种现象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城市现代部门逐渐地建立起了以信用经济为主导的现代市场经济,而农村则主要是建立在小生产经济基础上的简单商品经济。
与此同时,二元结构的转换方式也与发展经济学中所描述的不完全一样。那是因为,由于中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计划经济时期,“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都有所变形。例如,改革前,与“市场”有关的个体工商业、小手工业、家庭服务业等几乎全部消失,直至改革后才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这样就出现了两类传统部门:一类是改革后重新出现的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新”传统部门,另一类是原先以集体经济名义保留下来的“旧”传统部门。出于同样的原因,改革后中国出现了一大批“新”现代部门,即拥有先进生产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管理的“三资”企业和国内现代企业,还迅速发展起来了一大批与现代市场经济相联系行业。这些企业、产业和行业有别于旧有工业部门中已不再技术先进,而且面临艰巨体制转型任务的“旧”现代部门。
由于中国转型期的二元结构变形,因而资源配置和要素流动的方向也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以劳动力流动为例,至少可以看出两个特点:第一,不仅农村原有传统部门存在和流出了大量过剩劳动力,而且城市“旧”现代部门也存在冗员,再加上由于结构老化和转型滞后而普遍出现了经营上的困难,其劳动力或是通过下岗形式,或是通过跳槽形式,也在大量流出。9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经济部门改革的推进和结构调整,如何解决这个部门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其紧迫性甚至超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第二,农村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已经不可能再进入“旧”现代部门,他们中的相当部分人主要涌入城市“新”传统部门,从业于小零售业、小餐饮业、小手工业等。城市旧现代部门流出的劳动力,一部分人员(主要是技术人才)流向“新”现代部门,另一部分人员(主要是非技术人员)则逆向流入“新”传统部门,成为小商小贩、家庭劳动服务者等。
所有这些,说明中国转型期的要素流动轨迹与刘易斯二元经济运行模型有所不同。决定资源或要素流动方向的,并不是完全经济形态上的“传统”与“现代”之分,而主要是体制安排上的“新”与“旧”之分。随着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进程的加快,市场导向的资源或要素也会加快从边际生产率较低的部门向较高的部门流动,从旧传统部门和旧现代部门向新传统部门和新现代部门流动的步伐。直到整个国民经济全部市场化后,资源或要素流动才有可能重新回归正常状态。也就是说,重新回到刘易斯二元经济运行模型上来。
七、城市化和区域发展的新特点
二元结构条件下的市场化进程,还导致了中国城镇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转型前,由于国家在城市的集中计划投资很少,再加上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和消费品配给制度,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进程基本上停止了。城市规模也不再扩大,城市功能更是不断减弱,城市化过程基本上中断了。直至开始市场化改革后,也使得中国的城市化再度得以启动。但是,同样由于城市的体制转型滞后于农村,出现了类似于上述二元结构错位的现象。经济先行市场化的农村与计划经济体制仍然占主导地位(或仍有相当影响)的城市,这一客观现实的存在,使得城市化进程也不可能完全正常推进。而且,原有大中城市的城市改造有一个时间过程,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物质条件也不可能在容量上再度迅速扩展。因此,中国转型期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流入“新”现代部门及其所在的小城市、小城镇或大中城市的城郊地区,结果使中国在80年代出现了50万人以下的小城镇迅速成长的城镇化过程。
中国转型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具体地讲,由于自然原因、地理原因、历史原因以及社会原因、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中国的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内陆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发展差距。建国初期,我们采取了集中计划和统一调配的方式,将发达地区的一部人、财、物资源无偿转移到落后地区,将内陆地区的一部分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转移到沿海地区。这种行政性统调统配的方式,一方面对于发展中西部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限制了区域间竞争和自主发展。改革以来,我国在80年代实行在财政“分灶吃饭”基础上的强化区域竞争和自主发展格局,一定程度上搞活了地区经济,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随之而来的是中西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市场引力而东流,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区域间发展差距因不同步提高而有所拉大。以珠江三角洲、闽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为主要代表的沿海地区,利用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而进一步获得率先引进外资外技的许可,优惠政策和试点特权又使之较早地获得较多的自主权。经济增长与市场化进程相互促进,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与之相反,内陆地区无论在经济发展还是在改革开放上,都处处滞后。既抓不到机遇,又争不到优惠,也得不到实惠。结果形成越来越大的反差。这是转型期的一个重要特征。解决东西部的共同发展问题,绝不能靠计划体制下的那种简单输血方式,也不能靠完全市场经济的事后调节。而必须重新构造出一个即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又符合转型期发展特点和要求的东西部联动发展的新体制。
八、转型过程中的现实难点
中国的转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是我们前进的路并不都是平坦的,在推行市场经济的现实基础中,还存在着许多复杂的深层矛盾和不利因素。
第一,总体上讲,我国商品经济原有基础相当薄弱,现在实现国民经济市场化,就明显地显出“先天不足”的症状。由于中国在历史上一直未能经历较为彻底的反封建过程,尤其是广大农村的自然经济基础并未彻底解体。50年代以后虽经历土地改革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形式上打破了农户耕种制度,但实质上却代之以一种集权计划体制下的产品经济生产方式,因而毕竟未能真正实现农业的商品化和现代化的改造。改革开放后实施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固然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但基本上维持了一家一户以自给为主的生产模式。粮食的商品率始终很低(不超过40%),商品交换方式依然极其原始,土地无法集中、农业无法规模经营、劳动力束缚小块土地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80%的发展中大国,农村(尤其是内陆地区农村)的半自然经济状态,对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显然起着一种十分突出的牵制作用。
第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中国转型期又一典型的经济特征。它既是原先区域商品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又是阻碍当前市场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原因。中国大陆幅员广阔,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商品化和生产化也有一定的基础,而其他省区(尤其是那些既不是沿海,又不沿边,还不沿江的内陆地区)则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观念保守、教育落后,生产水平、生活水平和经济市场化程度都较为低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使我们的转型陷入两难困境。例如,究竟是按照统一规划和统一部署同步前进,使市场经济体制一齐到位,还是让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建立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若采取后者,则难以在短期内建成统一的全国市场和规范的市场行为;若采纳前者,则会又遇到一个难题:如果依据沿海发达地区的条件制定改革方略,那么对内陆落后地区来讲无疑是“拔苗助长”;如果依据内陆地区的情况设计经济体制,那么对于沿海地区来说则是“削足适履”。中国的政策制定往往是以沿海为基点,同时又力图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方位一步到位,因而难度和风险甚大。
第三,改革开放以来先放开的经济成分(包括特区经济、三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等)与仍受旧体制约束的经济成分(主要指国有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多方面的反差和矛盾,这种同市场经济平等竞争原则相悖的情况一时还难以得到根本的改变。中国80年代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有选择地局部放权和重点让利。一方面在所有制结构上促进了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在区域结构上开辟了一批从开始就摆脱旧体制束缚的特区和开发区。在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政策投入是一种最重要的资源投入,因此,政策倾斜使得那些处于旧体制外的经济成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与此同时,那些仍处于旧体制内的国有企业,尽管也作出了许多改革的努力,出现了一批有活力的竞争性企业,但总体上说改革进展并不快。特别是1985—1986年、1989—1991年调整整顿期间以及1993—1997年宏观调控时期,体制内部分大幅度滑坡,“明亏”和“潜亏”的国有企业几乎占了三分之二,而体制外部分受到的影响则较小。这种一死一活、一衰一盛的鲜明反差,使市场经济在推进之初就面临着发展不均衡的尖锐挑战。不仅如此,而且这个挑战看来还很难应付。按理说,随着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板块式体制设计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元化体制设计的转化,所有的经济成分都不应受到政策优惠或政策歧视的区别对待,然而在实际上却难做到这一点。那是因为,如果取消三资企业等的优惠政策,那么就影响外资进入的吸引力(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的今天,这一点更为重要),并造成“政策多变”的恶劣影响;如果让国有企业同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那么国家现有财政收支平衡就难以维持;如果把国有企业也全面放开,那么国家所有权在管理上就得不到体现;如果进一步把所有国有企业全部民营化或私有化,行不行?前苏联曾作过类似的尝试,付出了极大社会经济代价,乃至于大伤元气。中国经济原本体质较弱,若下此虎狼药,结果可能比前苏联更糟,甚至恐有经济崩溃、社会混乱之虞。在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天下大乱必然走向中央集权。那时,市场经济之路又得重走起。
中国人是讲求辩证法的,成绩和困难都得顾及,有时甚至有必要把不利因素考虑得更多一些。我们经常讲当前是中国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何谓关键,从研究的角度讲,大概具有三层含义:其一是发展走势不很明朗,甚至可能扑朔迷离;其二是困难不少,问题甚多,若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并作出艰苦的努力,则难以取得重大的进展;其三是当前走势如何,对中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乃至当代中国发展的命运影响颇大。正因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故而十五大政治报告较以往更多地报了“忧”。其中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高、经济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活力不强、贪污腐化和奢侈浪费等现象仍在蔓延滋长、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地区发展差距明显存在、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给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等等,已构成威胁社会稳定及经济市场化正常进程推进的重要因素。因此,从根本上讲,我们确实不能对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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