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论文

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论文

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祁子军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摘要: 在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信产业研发频率高、更新速度快,属于典型的专利密集型产业。但与此同时,由于通信产业技术比较容易被模仿,专利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为鼓励创新和激励开发设计,应该结合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现状,积极进行科学的优化和改善。

关键词: 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加强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迫在眉睫,这主要是因为通信产业技术极容易被模仿,也极容易被侵权,而且一旦侵权问题发生后,很难进行问责。因此,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过程中,应该充分分析现阶段法律保护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继而在法律层面予以完善和规范,有效提升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力度,不断推进创新型社会的发展。

一、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在不断推进创新型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快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整体推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不仅能够整体优化通信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为创新型社会提供重要的保障。但鉴于通信产业自身的特点,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过程中尚且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专利申请门槛低

通信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具有较快的发展速度,不同性质、不同内容的通信产业专利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在繁荣和推动着通信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相对较低的专利申请门槛,也使得很多质量偏低、参差不齐的通信产业技术被申请成为专利,这极容易造成后续专利申请难度上升,阻碍了通信产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P=(P1,P2,…,Pn),其中 P 表示评语集,通过模糊综合评价得到的模糊评价向量,对窖泥质量对应各评价标准的隶属度的信息通过该模糊向量表示出来,体现评价的模糊特性。评语集是等级的集合,本文将窖泥质量分为十一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

遗传性因素和环境因素都对2型糖尿病(type 2 diabetes mellitus,T2DM)的发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相关研究也发现2型糖尿病与炎症反应有着密切的联系。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Brain-derived neurotrophic factor,BDNF)是一种在神经系统中有着重要作用的神经营养因子,除与血糖血脂等代谢等相关,许多文献报道了血清BDNF与全身性或局限性炎症反应的相关性。现对BDNF的抗糖尿病作用及其与炎症反应的相关性予以综述。

(二)专利保护期较长

在通信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通信产业的发展。但相对比较低的专利申请门槛,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可能会降低人们对专利的期望值。因此,为更好的保护专利,应该在法律层面规范专利申请的标准门槛,加大专利实质审查密度,减少或杜绝低质量的无效专利,全面鼓励高质量的专利。

在通信产业的发展实践中,日新月异是这一行业最显著的特征,任何新技术可能都会被随之而来的新技术所取代。这就要求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过程中,应该充分结合通信产业的产业特性以及行业特征等,设置科学精准的专利保护期,以此来更好的保护专利技术。比如医药行业在新技术的研发过程中,可能需要较大的投入,那么它的回报期也应该有所延长,现有的20年是远远不够的。在通信产业专利保护过程中,应该在法律层面明确产业的差异,以此来确定不同年限的保护期间,也应该结合通信产业不同质的知识产权,匹配差异化的保护时效,既要保障前者的合法权益,也要鼓励后者的创新发展。

(三)侵权成本相对比较低

在通信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整体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质量,不断推动通信产业技术更新换代,应该做好科学的法律保护工作,有效解决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整体优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成效。

(四)诉讼审查期较长

通信产业的专利技术更新比较快,基本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节奏。若缺乏对专利技术的科学保护,极容易造成专利技术的落后或者无效。特别是对于处于诉讼期间的专利技术,更容易出现这一问题。在通信产业专利技术的保护过程中,一旦涉及到诉讼问题,那么诉讼审查期是相对漫长的过程。但“时间不等人”,在通信产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很多被暂时冻结的专利,待审查结束后可能早已退出历史舞台。因此,相对较长的审查期,实际上不仅无法起到保护专利发明的目的,可能也会从客观环境上影响人们对专利的法律诉讼保护。

二、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

通信产业是一门新兴产业,通信产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专利技术的更新换代也比较快。通信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之所以较为严峻,与通信产业侵权成本相对比较低有关。对于通信产业的企业而言,相比于他们投入到专利研发和技术开发等过程中的成本、时间以及各项资源,可能他们更加倾向于直接侵权。后者的各项成本要远远低于开发设计的成本,这实际上是鼓励通信企业走捷径、搭顺风车来进行发展。

(一)提高专利申请门槛,鼓励高质量专利

不同于其他专利,通信产业的技术知识等具有非常快的更新换代频率,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会呈现出全新发展趋势来。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过程中,若将它们等同于其他知识技术,那么相对较长专利保护期,反而容易限制新兴企业的发展。毕竟很多新兴企业在发展实践中,极容易触碰到较长保护期内的专利。

(二)合理控制保护期,加大新技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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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侵权的成本,净化产业发展风气

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过程中,应该在《专利法》上明确规定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尤其是赔偿额度。现阶段,侵权成本相对比较低,这也使得很多人宁愿去侵权,也不愿意投身于创新发展实践中。基于此,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过程中,应该明确提升侵权的法律成本以及赔偿标准,以此来有效净化产业发展风气,更好的警示和引导企业的发展,有效扭转企业走捷径发展的不良心态。

(四)缩短诉讼审查时长,发挥专利的社会效能

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过程中,相对较长的诉讼审查期,不仅无法为专利侵权提供及时的保护,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继而屡屡侵权。在不法分子看来,即便自身存在侵权行为,但对方碍于较长的诉讼审查期,也可能不敢应诉。因此,久而久之极容易出现诸多的不良竞争和不当竞争。在通信产业知识产权的法律过程中,应该充分结合通信产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行业特征等,科学设置诉讼审查期,充分保护专利持有者的合法权利,科学发挥专利的社会效能,有效避免因诉讼而出现专利“冻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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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伴随着通信产业的全面快速发展,通信产业专利保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现阶段在通信产业专利法律保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着法律保护不到位、诉讼审查期较长等诸多问题,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通信产业的发展。因此,全面加强通信产业专利的法律保护与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徐以秦,陈冰茹,汪恺利.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J].法制博览 ,2016(25):35-36.

[2]王晴.通信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中国新通信 ,2017,19(16):37-37.

中图分类号: D923.4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19-03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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