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 400032
摘要:高职院校“双导师制”是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联合培养人才的教学模式,为使“双导师制”运行管理更规范,积极探索与创新“双导师制”校企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双导师制”实施重点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教学过程监控体系、教学评价考核体系、教学运行保障体系等四个制度体系的建设。
关键字:高职院校、双导师制、教学管理
导师制最早源于英国牛津大学,“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首推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是在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借鉴英国“导师制”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创立的。该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配备学校导师及企业导师,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施“教学做”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以“政校企”三方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长效驱动机制为保障。
一、目前高职院校“双导师制”教学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双导师制”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双导师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为了充分发挥双导师制的优点,克服其缺点,校企双方需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人才培养过程管理。在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制”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方面,可能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高职院校“双导师制”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和资金保障体系
目前由于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制”在我国的试点时间不长,相关政策法律缺乏,保障措施不完善,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制”的试行和推广需要有完善的机制对校企合作的双方进行鼓励、支持、限制和约束,无论是对于行业企业还是高职院校,在实践中均属于发展初期事物,虽然其他国家有各种理论和方法可以借鉴,但在我国高职教育领域缺乏正规完整的法律法规和资金保障体系。
2、高职院校“双导师制”缺乏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体系
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试点时,由于企业与学校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需要找到双方共同获益的平衡点,在教学实践中可能存在校企合作不够深入和教学管理不够紧密等情况,对于企业兼职教师,可能处于无序化管理、无规范的遴选程序和监管办法,存在由教学部门自主聘用,招聘过程简单随意的情况。教师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教师薪酬与绩效关系不大,企业兼职教师无考核激励措施,工作积极性不高,专兼教师缺乏沟通平台,“双导师制”需要更为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进行规范管理,保障最佳的教学效果。
二、高职院校“双导师制”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的探索
1、积极探索与创新“双导师制”校企合作模式
在“双导师制”校企教学合作模式的探索建设中,校企双方均需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在企业导师的选聘上做到严选优选,在校内外导师的考核上校企双方共同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在人才培养的实施过程中建立良好及时的沟通平台,在制度设置上积极鼓励优秀员工参与,在教学实施中校企双方需要结合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共同制定岗位职业标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嵌入企业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引入企业人员,在学生实训中共享企业工作现场,最大限度发挥校企协同的资源共享优势。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导师制度上进行探索试点,实行学校教师“班导师”制度、学长学姐“小先生”制度、企业“师傅学徒”导师制度,对学徒进行职业引导,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学生根据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就业意向选择校内外导师,双导师在指导人数的规定下挑选合适的学生,形成“双向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利用好师生互动工作坊、企业翻转课堂等平台探索,按照项目化方式实施,学习项目围绕职业技能大赛和考证进行。例如尝试项目导向与任务驱动式、职业技能大赛带动式、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式等等。
2、建设完善的“双导师制”教学管理制度框架
“双导师制”教学管理制度框架包含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教学过程监控体系、教学评价考核体系、教学运行保障体系等四个制度体系的建设。
(1)在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建立以二级院系和教研室为主要负责部门的管理机构,通过校企共同制定学徒制管理办法,明确校企业双方责任。校内学习阶段在二级院系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学督导组和学生处分别对导师和学生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定《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校外实习阶段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学校和企业均需制定《双导师教学管理办法》。在导师选聘方面,制定规范的导师资格认定条件和选聘程序,经过校企学徒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之后方可上岗,在师生互选方面,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按照师生互选聘任程序确定导师。
(2)在教学过程监控体系建设方面,注重人才培养过程协作,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课程设置之前以及实施过程中,每一步均需监控和反馈,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按照培养计划编制要求进行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课程能力的认定,在教学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教学检查,召开由学生代表、校外导师代表与全体校内导师参加的座谈会,及时进行三方学习反馈,“双导师制”专家组在对座谈意见进行整合后,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所在部门进行反馈,就进一步完善指导工作提出指导性方案,保证培养方案的落实。
(3)在教学评价考核体系方面,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与激励功能,建立双导师工作评价体系,考核体系坚持科学、公正、奖惩结合的原则,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成效考核指标,注重过程考核,以职业道德、工作量、教学表现、育人效果、合格率和就业率等为指标对导师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对优秀导师进行奖励,在导师制实施中对专业导师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监控,有效调动导师的积极性。对于企业导师在认可其本岗位工作外,对教学工作也要认定工作量并建立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反馈给企业体现在其当年的工作业绩之中,教学评价考核结果可作为年终评定、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4)在教学运行保障体系方面,教学运行过程中保障三方沟通顺畅,凡是需要在企业开设的课程,由企业和企业师傅负责教学任务,同时学校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凡是需要在学校开设的企业课程,由教研室和企业师傅负责教学任务,同时学校配备一名专业教师配合教学工作。在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的时候,校内指导老师一同跟随,既负责对学生的生活、实习指导,也可以作为实习单位的兼职技术顾问,为实习单位解决技术难题。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化教育手段开展学习,除校内面对面教学和企业实地现场实习之外,可利用各种通讯平台、教学系统平台、直播平台和校园网等网络工具进行远程在线教学,校内外导师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进度,严格的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
总之,探索“双导师制”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需要克服种种困难,根据现实情况找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使“双导师制”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发挥其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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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莫璐萍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9年第0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5
标签:导师论文; 导师制论文; 企业论文; 校企论文; 学校论文; 学生论文; 教学管理论文; 《教育学文摘》2019年第0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