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的整合没有普遍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乡论文,社会保障制度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已初步建立,但是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是割裂的,作为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重要补充的城乡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缓慢,城乡发展存在较大差别,更值得关注的是,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与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也是脱节的,我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必须整合。
西方国家在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中具有四种不同的道路与模式,即将城镇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直接扩展到农村人口的英国模式、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的瑞典模式、实行城乡差别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的法国模式、实行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城乡部分统一的日本模式。显然,西方国家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道路不一,其经验具有相对性。我们不能认为只有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道路才是积极、合理和有效的,而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道路则是消极、不合理和无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道路没有优劣之分,而在于其是否适合本国基本国情。
我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的实践也为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提供了经验。在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方面,浙江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障统一模式和宝鸡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衔接模式具有一定经验性;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方面,东莞、太仓、成都和西安等地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提供了实践经验;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方面,“城乡对接”的江苏昆山模式、“阶梯推进”的上海浦东模式和“渐进统一”的广东东莞模式等,也为我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的整合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
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的基本理念应该是公平、共享与适度普惠;基本方法应是在政府主导下逐步推进,统筹兼顾与重点突出、基本统一与部分差别、机制协调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整合的短期目标,应该是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和城乡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的整合;中期目标应该是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的衔接和协调;长期目标应该是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的协调发展。
原题《在公平及适度普惠原则下整合我国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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