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原理新辩及我国所有制改革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原理论文,趋势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1文献标识码:A
思想观念的碰撞、学术观点的争鸣、理论主张的交锋,始终伴随着当代中国的所有制改革进程。时值21世纪初,尽管我国的所有制改革获得了巨大突破,已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但许多有关所有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尚未彻底搞清楚,依然存在着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原理的误读误解,有些理论问题依然困惑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影响着改革实践。因此,深化对所有制基本原理研究,科学分析我国所有制改革之走势,很有必要。
所有制原理新辩
新辩之一: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分配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任何社会的生产都离不开生产资料,因而离不开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必要前提,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形式。——这是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的主要观点。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决定分配的理论重在说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分配关系的决定作用。而事实上,正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生产的条件、前提,因而从整个社会再生产的角度看,乃至从整个社会分配关系的角度看,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主要经济杠杆。这主要表现在:
其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作为社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而发挥对分配关系的作用的,因而它是长久的、稳定的经济杠杆。追溯人类历史,人类对财富的争夺和占有是有多种手段的,如暴力手段,政治手段。然而,无论是政治手段还是暴力手段,都无法直接融于社会生产过程之中,都是和生产过程相对分离的,因而是和财富的增殖过程相对分离的,而非正义的暴力手段还将导致对社会生产的巨大破坏。惟有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和生产过程和社会财富的创造、增殖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它成为任何社会所必须采用的调节分配关系的主要经济杠杆。不论从逻辑上推理,还是从历史上考察,生产资料所有制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是决定和调整分配关系的最主要、最重要的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
其二,与其他经济手段相比,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最基本的经济手段,更具有基础意义。如果说在人类社会历史上曾经先后出现的税收、利率、投资优惠等经济杠杆,工资福利政策,以及各生产单位内部采用的分配制度等,都是为了宏观经济发展和微观生产运行而对利益分配关系进行比较具体的、经常的调节的经济手段,那么,生产资料所有制则是调节人们利益分配关系的最基本的经济手段,也就是说,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决定的利益分配关系制约和影响着其他利益分配关系,对利益分配关系最大力度的调整和最有决定意义的调整是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调整。正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社会分配关系中,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才把所有制看作是决定不同社会性质和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决定性因素,有什么样性质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性质的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区分不同性质社会形态的主要的和基本的标志。
新辩之二: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作用的相对性。尽管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参与社会生产的一个重要社会条件对人们的剩余产品分配发挥着重要的杠杆作用,但不能因此无限夸大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分配关系的作用,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作用绝对化。如果从整个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角度考察,我们就会发现,生产资料所有制虽然对分配关系有重要的决定作用,但不是惟一的力量。
其一,国家对分配关系的制约作用。生产就整个社会范围来讲,它需要一个凌架在直接生产过程之上,作为整个社会生产组织者、管理者、协调者的社会公共组织,在阶级社会,这一公共组织通常表现为国家。国家为保持社会生产的正常发展,不得不对利益分配关系进行宏观调控和调节,从而构成决定和制约人们利益分配关系的一种重要社会力量。国家对社会分配关系的作用虽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分配关系的作用有内在联系,但作为宏观调控的独立主体,国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分配关系的作用又是有所区别的。国家对分配关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国家通过调控生产资料所有制调控人们之间的分配关系。国家的起源和存在是以发挥其在社会生产系统中的角色功能为前提的。不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对整个社会生产的组织管理和计划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尤其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国家对经济的组织、管理和计划更加严密。这种组织管理无疑构成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制约。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国家无力控制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恶性膨胀对生产造成的破坏,因而无力协调整个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行,那么,国家政权的颠覆、社会的动乱,将不可避免。国家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调控主要是国家(政府)可以采用经济的、法律的乃至暴力的手段直接调控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规模。如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根据社会生产需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断加大国有经济比例,扩大国有制范围,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又出现了大量国有企业私有化浪潮。1985—1988年,全世界有50多个国家为发展经济、提高生产率推行了各种方式的“私有化”。国家通过调控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结构、规模、发展方向,一方面适应着社会生产协调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2)国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直接调节分配关系。国家作为一种凌架在社会生产之上的社会公共组织,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者、行使者,为了社会生产能正常进行,不致因利益矛盾和冲突导致社会动乱和崩溃,除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直接调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规模、结构外,还可以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直接调节社会分配关系,调节人们对生活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如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政府)经常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社会再分配等经济杠杆、经济政策,利用法律手段,来调节资本家、公务员、教师、职工、居民等不同层次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阶层矛盾,保持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二,不同层次生产者对分配关系的制约作用。广义的社会生产者应包括所有在人类与自然界物质变换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人,不仅包括直接生产部门的人,还包括非直接生产部门诸如教育、卫生、社会公共管理等部门的人;不仅包括生产物质财富的人,还包括生产精神财富的人。在庞大复杂而又有机联系的社会生产系统中,需要各种生产者的分工协作,既需要在一个生产组织内部进行有机的分工协作,也需要整个社会范围的分工协作。有的工作似乎离生产很远,如国防、治安、教育,但对整个社会生产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在国家还存在的前提下,没有国防,就不会有安定的国内环境;没有治安,就不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没有教育,就不会有高素质的劳动者。所有这些都制约着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行。而所有这些从事非直接物质生产的生产者和从事直接物质生产的生产者都有特定的利益要求,从而构成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制约。这种制约主要表现在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实现的分配关系的制约。
从整个社会的生产再生产角度看:作为社会生产组织管理者的国家,必须把非直接物质生产部门生产者的利益要求置于他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对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人员、法官、律师、教师、医生、科学研究工作者等,应根据其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角色功能、作用大小,使他们的利益得到应有保障,否则将影响社会生产的协调进行。这种利益要求无疑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制约,这一制约过程主要是通过国家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的。
从直接生产过程看: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只能通过生产本身来实现。不进入生产过程,财产就是虚物,仅仅是一种经济前提。生产资料必须进入生产领域,必须和劳动者相结合,才会创造使用价值,才会增殖财富。否则,拥有再多的生产资料也毫无意义。而为让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资料所有者就必须把劳动者的物质利益置于劳动者能够接受或忍受的地步,就必须相对满足在生产过程中不同层次劳动者如经理、经济师、工程师、高级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熟练工人到一般工人等的不同利益要求。
新辩之三:关于生产关系的技术属性和利益属性。生产关系具有两重性。生产关系的两重性可以简单概括为生产关系的技术属性和利益属性。生产关系的具体形态可以从质上抽象划分为两个方面:(1)生产者之间的技术关系。这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在最大限度发挥生产力的前提下,完全由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以及社会生产的连续性、和谐性、效率性等技术规定性,一句话,由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规律所决定的生产者之间的一种必然的联系和关系。它包括直接劳动过程中的具体组织、互相配合等分工协作关系,也包括整个社会范围内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生产者(广义而言)之间必然的技术性合作和联系。(2)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最主要是物质利益关系。这是由人和人的利益矛盾导致的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必然结成的利益关系,或曰所有制关系,主要表现在对生产资料、交换资料、消费资料等物质资料的占有、支配、使用、享受等方面,其中,对剩余产品的占有享用关系是所有制关系的核心内容,是所有制的实质。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直接生产的前提,构成人们获取剩余产品的一定条件和手段,对其他所有制关系有相对独立的决定作用,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所有制关系的本质特征。鉴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所有制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人们往往从狭义上把生产资料所有制等同于所有制,其实,严格说来,这是两个有差别的不能完全等同的概念。
新辩之四: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演变机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生产力的作用下,一切所有制关系都经历着经常的历史更替、经常的历史变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但长期以来传统理论对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特别是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作用、对所有制的演变机制存在着教条式、机械式的理解,因而未能更加科学地阐明所有制演变原理。事实上,所有制的演变过程是极其复杂而生动的。
其一,生产关系的技术属性是所有制关系演变的客观基础。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首先就是决定生产者的技术关系。正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生产资料的性质不同,生产的连续性、和谐性的技术规定的变化,人们之间的技术关系就发生相应变化。在这种技术关系中,生产者本身就是作为一种“物”存在的。生产者的技术关系作为从生产关系中抽象出来的一种关系,起码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它最直接反映生产力的要求,和生产力是一致的,不存在和生产力的矛盾。其次,它和生产力一样,具有易变性。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它也就随着生产力引起的生产资料性质变化,生产的技术规定性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再次,它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它始终是生产力发展的保障,人们只能利用它,而不能取消它。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其次就是决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利益关系或曰所有制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力对所有制关系的决定作用是通过生产者技术关系这一中介进行的,技术关系是所有制关系赖以建立、发展、变更的基础,因而也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需要指明的是,生产力对所有制关系的决定作用是通过人和人的相互作用而被动地表现出来的,是经过人们的矛盾斗争而实现的。
社会生产的技术关系或曰技术属性之所以是所有制关系演变的客观基础,是因为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必须服从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必须以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为前提。人们的利益关系一旦游离于社会生产的技术属性之外,必然是短暂的,缺乏生命力的。古今中外的历史从正反两个方面都印证了这一逻辑关系。正是资产阶级所依托的生产方式的社会化这一技术关系属性,它要求社会化地运用生产资料,运用各种资源,从而为资产阶级利益的扩张提供了坚实基础。正是这种技术关系的属性要求,使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得以确立和发展,不仅迫使封建贵族最终向资产阶级妥协和投降,而且消灭了农民小私有制,使农民阶级不断分化乃至消亡。而与此同时,资产阶级的利益却不断得到巩固和张扬。如果从当代社会生产的实践看,情形更加明显。正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社会生产所要求的技术关系的发展变化,导致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不断发展变化。从一个国家内部角度看,社会生产的技术先进性、高度复杂性、密切协作性,使知识工作者、科技工作者、职业经理人等人的地位、作用日益突出,从而他们的经济利益也不断得到提高。从国际角度看,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等所带来的社会生产在世界范围内的分工与协作,正改变着原有的国际利益格局,拥有先进生产力、先进技术的国家、民族、社会群体将在这种全球化进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其二,人和人的利益关系是所有制演变的社会条件。正是因为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存在,才产生了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生活资料所有制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们经济利益关系的集中反映。如果没有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所有制的存在便失去了意义。因此,人和人的利益关系是所有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所有制演变的社会条件。如果说社会生产的技术属性是所有制演变的客观基础,是一种自然力量的话,人和人的利益关系则是所有制演变的内在动力,是一种社会力量。
其三,所有制演变是社会生产的技术关系要求与人们的利益关系要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从社会生产运行角度看,社会生产是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矛盾和人与人的利益矛盾这两大矛盾中进行的,而人与自然的矛盾又制约着人与人的矛盾。在人与自然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发展要求)制约下,人和人的利益矛盾经常形成一种妥协的利益驱力,决定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积极性、能动性,去推动和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与此同时,作为首先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过程的社会生产有其技术规定性,制约着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必然采取的结合方式。这种必然采取的结合方式,与利益驱力所决定的生产者从事社会生产的积极性、能动性相结合,构成社会生产能力,共同制约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和内容。从而一方面适应社会生产的技术规定性,一方面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杠杆作用形成生产发展所必需的物质利益结构和利益机制,继续推动社会生产向前发展。随着生产发展,又会产生新的社会生产的技术规定性和新的利益矛盾,而新的利益驱力和新的生产技术规定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原有结构、形式和所实现的利益关系内容。社会生产的技术规定性(主要指生产者之间的物质技术关系)一旦发生质变,与生产者技术关系相对应的人们的利益关系也就发生质变,经过激烈的利益冲突,形成新的利益驱力,从而决定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必然发生质变。
社会生产能力直接决定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和内容,而社会生产能力是由人的因素(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物的因素(社会生产要求的技术规定性)相结合构成的。社会生产者的利益驱力和社会生产技术规定性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演变过程。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越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越能提高生产率,越能创造满足人们需要的财富,它就越具有存在发展的合理性,否则,它就会成为社会生产发展的桎梏,终将被淘汰。
新辩之五:关于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成中的作用。过去我们有些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存在着形而上学的误读误解,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的推理下,总是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丰富的辩证关系看成简单对应的线性关系。这事实上是抽掉了人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地位,抽掉了人在所有制关系、在生产关系形成和发展变化中的能动作用。人类是社会实践主体,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选择的结果。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断出,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在生产力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之间,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并不存在一对一的绝对对应关系,并不存在完全的“零距离”关系,其间存在着差距,甚至是极大的差距。
由于人们利益要求的多样性、复杂性,由于统治集团受自身狭隘利益的制约,由于人们对自然、社会辩证发展规律认识的局限性,人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选择往往充满了矛盾、冲突和斗争,这就注定了人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选择会包含更多的主观动机、利益诉求乃至阶级偏见,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社会生产的技术关系之间就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形:或符合生产的技术关系要求,这时它就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并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或不符合社会生产的技术关系要求,这时它就破坏或阻碍生产力发展。而由社会生产的主要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所决定,生产力发展有自身的刚性、不可抗拒性,因而社会生产的技术关系有自身发展的刚性、不可抗拒性,因而任何不符合生产发展的技术关系要求的利益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都会或早或迟地被消灭或被改进。
新辩之六:关于人与生产力的关系及其判断生产资料所有制进步与否的标准。生产力作为一种既定的社会力量,决定着人们的生产关系,然而又是谁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呢?答案很明确,是人。人类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相对于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享受这一最终目的而言,生产力只是手段。生产力的发展是靠人去推动的,生产的技术关系是靠人去实现的,而人是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意志有利益需求和理想追求的高级动物,因而生产力的发展又离不开人的生产积极性、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而人的生产积极性、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又离不开合理、进步的社会制度,尤其是离不开由社会制度组成的有效的利益机制,而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因素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因此,虽然从根本的关系上讲,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最终决定的,但从能动的社会实践的角度上看,采取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尤其是采取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形成什么样的利益关系,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发展快慢。这正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巨大反作用。因此,衡量一种所有制制度、一种分配制度乃至其他社会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具有进步性,关键就是看这些制度能否形成有效的利益机制,能否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社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生产者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生产力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判断任何一个社会一个时代一个国家其所实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制度的优劣得失,进步与否,其首要标准和根本标准就在于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和充分调动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发挥和充分发挥生产者的能动性、创造性,这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国家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所在。
深化当代中国所有制改革之趋势
所有制原理告诉我们,所有制关系是一切经济关系中最主要的经济关系,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充分显示了所有制改革的制度绩效,但深化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依据所有制原理,分析我国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我们将会非常清楚地看到深化我国所有制改革之趋势。
趋势之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长期以来,理论界总是把我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要性,归因于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不平衡状况。这种理论解释是无力的、片面的、不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在生产力发展多层次、不平衡的理论阐释中,内含着这样一种逻辑推理,即手工操作的小生产、落后的生产力是与个体所有制和私有制对应的,而现代化的机器大生产则是和公有制对应的。然而,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获得了极大提高,“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力已越来越少,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越来越多,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网络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在这样一种生产力水平下,为什么私营经济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获得了更多发展?不仅落后的农村存在私营经济,而且在现代化的城市中存在着更大规模的私营经济?私营经济不仅在一些传统产业占有重要比重(如商业服务业、机械制造业),而且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也占有一定比重?
我国之所以要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确实是来自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要求。但这种必然性不只是来自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和不平衡状况的要求,从更深层次上讲,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还没有达到“财富充分涌流”、“劳动已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生活第一需要”的程度。在“财富尚未充分涌流”、“劳动还是谋生手段”的生产力水平下,人们必然产生各自的利益要求,必然存在自私的观念,社会还不得不利用人们自私的心理和对自身利益的要求,去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以推动社会生产力更快发展,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满足人们的利益要求。尽管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近现代生产力为我国建立公有制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这种所有制度只有当它作用于宏观经济运行时才能显示出它的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也正因此,它才获得了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如重要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集体掌握,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产业占支配、控制地位,这样可以避免私人垄断、盲目竞争,因而它从宏观上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然而,在微观经济运行中,由于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人们自私观念的作用和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往往存在着两种现象导致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的低效率:其一是“搭便车”现象。不思尽其所能,只想从他人的劳动成果中获得自己的便利。其二是公经济中的“私经济”行为。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利用自己在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权利和地位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这两种现象的存在,使公有制经济组织缺乏持久的、强烈的内生动力,从而导致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效率低下。而私营经济,由于和个人的利益密切结合,因而有一种内生的、持久的发展动力。可见,在当代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运行中,公有制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宏观效率优势,而在微观经济运行中,私有制却有着不可替代的微观效率优势。私有制依然是调动人们生产积极性、实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的有力的经济制度杠杆。正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已经很高但尚达不到“劳动成为第一需要”、“财富充分涌流”的阶段,在所有制制度上就必须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就必须实现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优势互补,以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趋势之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市场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只能是特殊企业,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限制私人垄断、维持市场公平竞争、实现政府社会政策目标等特殊功能。我国的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具有为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服务的特殊功能。鉴于对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定位,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应围绕三个层次目标进行。第一层次目标——优化所有制结构。首先要从所有制角度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坚持有进有退,“退”是关键。第二层次目标——实行分类改革。对垄断类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应是实现“标准化”的企业管理;对竞争主导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目标是依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把这类企业改造成完全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对竞争盈利类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收购、兼并、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彻底放开搞活,将多数竞争盈利类国有中小企业转变为非国有性质企业。第三次目标——构建竞争主导类国有公司制企业有效的治理结构。这需要改革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国有出资人制度、合理配置股权、在公司内部建立权责分明的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对国有资产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等。
趋势之三: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以农业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标准来判断,我国曾广泛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制度绩效。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经济的巨大变化,原有的家庭承包制逐渐暴露出一些制度缺陷,诸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模糊,土地利益关系混乱;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不清,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农户承包使用土地预期不足,不能形成有效的农业投入和积累机制,影响土地产出效率;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的流转,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等等。农村中存在的对土地的掠夺式使用,粗放式经营,耕地闲置和浪费,耕地面积细碎零散,土地使用权不规范流转等现象都是农地产权制度缺陷的反映。我国是耕地资源十分有限的国家,为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有效开发利用耕地并保持农地的可持续利用,为适应农业生产经营的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要求,为加快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进程,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势所必然。
趋势之四:努力创新自然资源类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自然资源类生产资料包括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藏资源、水资源、空间经济资源、海洋经济资源等。自然资源类生产资料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和外部经济性特征,因而从生产资料的技术规定性看,它们最适宜采取公有制。在我国,这些自然资源类生产资料必须采取国家所有,对某些生产资料可以辅之以必要的集体所有。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自然资源类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亟需创新其具体的实现形式。必须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合理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和完善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使这些资源得以合理、有效、可持续的开发利用,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自然界许多物质的新特性及有用性不断被发现,同时,面对自然资源的日益紧缺,不仅地球上的自然资源甚而宇宙中的自然资源,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及经济发展将会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其所有制制度安排及其实现形式的意义也会越来越重要,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趋势之五:积极推进个人产权的社会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居民和家庭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消费主体转变为消费主体、生产要素供给主体、市场交易主体、分配主体等多元主体。也就是说,居民和家庭将作为相对独立的产权主体和市场经营主体而融入市场经济的运作之中。为充分调动拥有不同生产要素的居民和家庭参与社会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使各种社会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和利用,我们必须大力推进个人产权的社会化。一是要建立健全保护个人产权的法律法规,为个人产权的运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要建立健全要素市场体系,为个人产权的运作提供良好社会条件。三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充分调动资金、知识、技术、信息、经营管理才能等各种要素所有者投身社会化大生产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趋势之六:强化国家对分配关系的宏观调节。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但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情况下,在按要素分配发挥重要作用的市场经济运行中,必然存在着收入差距拉大、分配不公问题。这就更加需要国家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必要的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大对社会再分配关系的调节力度。要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通过税收杠杆、财政转移支付,调节不同地区、不同阶层间的分配关系。对分配关系的调节实质上是对所有制实现内容的调整。政府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既是弥补市场缺陷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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