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校的危机与发展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民办高校论文,危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民办高校从举债办学到坐拥几亿资产、从租赁校舍到万亩校园、从专科层次教学到本科层次教学、从自考辅导等单一形式到如今文凭考试、网络远程多样化办学模式,当代民办高校这一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进步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而兴起的特殊高校形式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随着相关民办高校办学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我国民办高校已进入快速、规范发展时期,民办高校在缓解我国高等教育投入不足与旺盛的国民高等教育需求这一矛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民办高校成就背后的危机
我国民办高校发展成绩有目共睹,不仅表现在规模迅速扩大,而且在办学结构、质量以及师资、学校文化、资产积累等软硬件方面也有长足的发展。数据显示,1982年我国民办教育机构仅仅有30余所,而以1999年扩招后的2000-2010年这11年间数据来看,我国民办高校更是在快速稳步增长,2000年全国民办本专科学校数量仅为37所,在校生人数6.8万,而2010年全国民办高校数量已达676所(不含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校生人数近477万,分别增长17.3倍和69.1倍,同时专任教师数量达到23.6万人,当年毕业学生109.7万人,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大量不同层次、公立学校不能完全提供的人才。更重要的是,民办高校与众不同的运行模式也推动着整个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与高校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
我国民办高校虽然发展迅速,但发展成绩的背后也隐藏着办学的危机。我国民办高校整体处于发展初期,办学资源竞争的巨大压力、外部政策制度的缺失及不稳定、加之民办高校自身办学理念及具体办学环节中存在种种问题,这三大因素诱发了我国民办高校发展危机的爆发。就目前来看,突出表现在我国民办高校在经历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快速发展的30年后,在2009-2010年迎来“寒流”:2009-2010年,我国民办高校普遍遭遇招生寒流,因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民办高校生源不足、学生就业受到影响,民办高校遭遇发展困境,许多民办高校接连挂靠他校、关停甚至倒闭破产,新生入学人数同比下降40%~50%。同时,我国民办高校整体发展速度明显下降,2008-2010年,全国民办高校学校数量、新生入学人数、在校生数量以及专任教师数量连续三年增幅不足5%(不含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而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消失的民办高校更是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根据教育部有关数据统计来看,民办高校数量的减少主要集中在1996-1997年、2002-2003年和2007-2009年这三个时间段(表1)。从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上看,民办高校的倒闭有着以下特点:首先是倒闭的时间往往比较集中,像是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个危机的出现会影响一大片有着相同问题的民办高校;其次民办高校倒闭的类型主要集中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层面,但有向民办普通高校蔓延的趋势;最后,倒闭的民办高校主要集中在企业办学且规模较小的民办高校中。可以看出,民办高校出现危机进而倒闭显然不是个案,其中原因应当引起政府以及各民办高校重视。
表1 1996-2010年各年民办高校与上年比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年份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变化 -97
-15 +107
+55
+48 +90
-80
-56 +136 -38
+66
-69
-15
-36 +42
二、民办高校生存危机原因分析
虽然民办高校种类繁多,建立的政策环境、运行机制、学校战略、使命愿景不尽相同,但分析我国民办高校运行的内外部机制便能发现,民办高校出现危机甚至出现倒闭的情况其实存在某种必然性。诱发民办高校生存危机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办学门槛低、办学能力不足
民办高校在创办实践过程中存在办学门槛过低、办学能力不足的问题。如1984年创办的黄河科技大学办学资金仅有区区30元,较多的北京海淀走读大学也只有5万元。正是由于过低的办学门槛,刺激了怀有各种动机的办学者纷纷投资民办教育,当然其中不乏真心投身教育事业的人,但是相当一部分动机不纯的举办者的介入就难以避免发生乱办学、乱招生、乱发证等现象,极大地扰乱了民办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且低门槛的直接后果必然是民办高校软硬件办学条件不过关,有的民办高校虽然具有较好的办学动机,但却缺乏基本的办学能力,没有基本的师资和教学设备等办学条件和基本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学生学不到过硬的知识和技能,就业更无任何保障,这最终损害的是广大学生的利益,动摇的是公众对民办高校的信心。虽然1993年颁布的《民办高校设置暂行规定》对于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设置了要求,但是这样的文件规定并没有多大实际效力,各地政府也没有严格的执行。政府仍旧如发展民营经济一样以“低门槛,零障碍,高效率”的原则发展民办高校,且对民办高校的发展也缺乏必要的引导,造成了民办高校设置在地域上过于集中,专业设置雷同,重文轻理,毕业生供求失衡等问题。这样指导思想上的错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管理机构的缺失以及监管部门的不作为,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埋下了某些民办高校日后失败的种子。
(二)生源不稳定
民办高校入学人数对相当一部分主要依靠学费生存的民办高校来说几乎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入学人数的急剧下降会对民办高校构成致命威胁。现今中国高等教育已由稀缺型向选择型转变,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18岁至22岁的大学适龄青年从2008年达到顶峰之后逐年下降,至2018年,大学适龄青年仅为2008年的58%,这预示着今后高校生源竞争将更加激烈。高等教育供给相对过剩,市场日趋饱和,人们担心的不再是能否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更多考虑的是接受高等教育后能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多大收益的问题。然而我国许多民办高校的社会认同度不高,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就业率低、就业层次不高、薪金水平普遍较低,更要面对数量巨大的公办高校与“官民合办”的独立学院的激烈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民办高校因为没有足够的生源而陷入困境。不仅生源不足,我国民办高校还普遍存在学生流失严重的问题。从全国来讲,民办高校的报到率平均不到80%,个别学校甚至不到50%,大多数民办高校完不成本年招生计划,生源市场的激烈竞争、生源的不足和不稳进一步压缩了民办高校的生存空间,加之退学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办学资金来源单一
残酷市场竞争背景下我国民办高校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加剧了其发生危机的风险。虽然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催生民办高等教育,但市场机制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也在威胁着民办高等教育。教育经费是教育活动得以进行的根本保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多数民办高校经费来源较单一,主要靠收取学生学费维持,收入来源结构单一,导致我国民办高校的资金链条十分脆弱,若自身办学质量不高,生源不足,一旦外界环境发生变化,被市场淘汰几成定局。而且,残酷的生源竞争决定了民办高校要将学校经费较大一部分用于招生宣传,造成了经费的不合理开支,这必然会压缩高校事业经费、公用经费及基础建设经费,影响学校的办学质量。另外,导致资金链断裂的原因,除了生源不稳、学费收入下降之外,盲目扩张造成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办学资金被挪用、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也都是引发学校财务危机的重要原因。
(四)政府相关政策的缺陷
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决定了政府政策无论在民办高校发展初期还是在现今快速发展时期都左右着民办高校的命运。不可否认,我国针对民办高等教育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施行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政策本身就具有变动性和一定的不合理性,具体执行上也会出现偏差,所以政府相关政策的缺陷也能使民办高校陷入危机。一方面,政府对民办高校招生批次的限制、对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土地使用、税收、学生学位评定、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科研经费等存在过多的指令性干预。另一方面,部分政策存在执行不力或无法执行的问题,缺乏有效政策管理等。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出资扶持民办教育,但由于东西部经济差距,欠发达的县根本没有财力执行。而政策本身矛盾之处也屡见不鲜,如《教育法》规定所有学校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又允许民办高校获得“合理的回报”,如何定义“合理”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与公办老师等同,但是《教师法》却规定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教师待遇由举办者自行保障。而政策变动更能直接令民办高校陷入困境:2002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文禁止民办高校医学专业招收非在职人员的规定,使得一些来不及转型的民办医专因招不到学生陷入困境进而倒闭;再如有关学校收取教育储备金用以学校运转之外的投资或储蓄为例,但当国家对教育收费规范或相关利率、投资政策改变后造成的亏损可能直接导致学校资金链断裂,民办高校危机便难以避免,南洋教育集团便是先例。民办高校倒闭受法律和制度变化的强烈影响,一方面说明我国民办高校抵御风险的能力还不高,办学实力有待继续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由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时间较短,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政府相关部门还没能找准自身扮演的角色等问题。
除此之外,民办高校的发展还依赖于社会各界包括学生、家长、教师等的积极参与才能更好地发展与规避风险,而社会大众的参与实践活动受制于社会文化价值观及其对民办高校的认识。总体上看,民办高校本来就是思想解放的产物,至今面临的社会环境并不乐观。从学生家长角度看,许多学生宁愿选择高考复读也不上民办高校;从企业用人角度看,许多企业对民办高校毕业生表现出明显的歧视;从教师角度看,也有相当数量的老师不愿到民办高校任教。2000年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影响民办教育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中,“歧视或偏见”占55%位居首位,这样的片面观念不仅影响了人们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民办教育的行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高校的发展。
三、合理化解我国民办高校危机的对策
放眼全国较出色的民办高校,如万里学院、树人大学、吉利大学等,可以发现其在办学中几乎都能从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培育核心竞争力,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建立了优势学科和专业,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注重教学质量,建立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取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有眼光远大的优秀办学者;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专业结构和培养人才,有灵活多变的管理、人事、财政体制等。民办高校谋发展,必须在上述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解决生存发展危机。
(一)转变办学观念
民办高校及其领导者要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战略思想,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办学,提高办学实力,以实际行动树立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而首要任务就是端正办学动机。应该明确投资教育是为育人而不是为赚钱。在明确育人的基础上,民办高校必须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教育理念,在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管理体制上要积极思考,长远规划,应从自身实际以及所处的区域位置实际出发,在办学实践中逐渐形成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对于社会偏见,除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舆论引导外,更需要民办高校的努力,逐步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验,纠正社会认识的偏歧。
(二)改革投资体制,突破资金来源单一现状
积极促进政府和社会建立民办高校资助体系,为民办高校创造一个宽松的生存环境。民办高校自身也应充分发挥职能,在稳定学费收入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投入市场、吸引社会捐赠、扩大银行信贷等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当然,民办高校在筹措资金过程中也要对资金风险抱有高度警惕,量力而行,避免盲目的筹资行为给学校带来巨大财务风险。同时,我国政府也应出台相关政策对优秀的民办高校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免去民办高校发展的后顾之忧,减少其发生危机的可能性。
(三)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转型,提高教学质量
民办高校一定要找准自身定位,把握自身优势,吸取好的国内外经验,加强与优秀国内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在教学上注重拓展教学方式,如吸收公办学校的成人教育模式、在职教育模式或网络教学等,在实践中改进自身教学方式。这就要求我国民办高校必须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变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热点,适时改革办学类型,针对目前生源短缺、学校产能过剩的矛盾做好必要的转型工作,将学生培养工作重点转向培养适合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实用型短缺人才。
(四)改革学校内部不合理的管理体制
应该摈弃传统的诸如“家族制”治校的理念,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理清高校董事会、董事长与校长的权责范围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并通过合理划分内部组织结构、加强宏观科学决策等形成高效率的高校运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内耗,以最强的战斗力迎接外界的挑战。同时,“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民办高校应针对学校各个环节建立内部质量审查体系,完善对自身内部结构和办学环节的质量审查,借鉴引入类似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应做法,防范于未然。
(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现今,民办高校对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广泛认可,许多相关法律政策也已经出台。但是应该看到,政府在对待民办高校的实际行为仍与其在对待公办高校上有巨大差别,许多扶持措施也仅仅停留在文件层面上,并没有落到实际。因此,政府应该对一些办学质量高、示范效应显著的民办高校加大财政与政策的扶持力度,对一些暂时出现困难的民办高校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帮助让其渡过难关。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下大力气优化民办高校发展的相关政策,改革、废除一些阻碍民办高校发展或前后矛盾的政策法规,解决管理上的“越位”、“错位”与“失位”现象,即应该交予市场或民办高校自身解决的问题就不应抓得太紧太死,如办学层次、就读年限、收费标准、人员配备等,应该给予民办高校足够的自主办学空间与权利。同时要解决政府对于民办高校具体问题处理上的不合理与随意性,如对于投资者与办学者权限、收益的划分、民办高校地位、民办高校师资地位等问题。此外,政府更应该着力构建对于民办高校发展有利的外部大环境,科学引导,合理监管,在完善民办高校办学准入机制的同时积极构建合理的民办高校退出机制,切实保障相关群体的利益。
我国民办高校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殊国情条件下面临着生源危机、财政危机、质量危机、信誉危机、管理危机等诸多困难,承认危机并不代表默认接受,相反,正视危机才有出路和希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一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经过更加健全的市场洗礼,民办高校一定会走上更加规范发展的道路,也一定会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