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金融:一种新的金融增长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论文,增长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循环金融的概念、原则、特性和核心
(一)循环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增长方式
借鉴循环经济的思想,笔者认为,循环金融就是一种以金融资源的最大节约、合理开发、优化配置为核心,以金融闭路循环的全程治理为模式,以金融集约增长—新金融集约增长—更新金融集约增长的螺旋式良性增长为规律,以充分全面实现金融功能和提高金融效率为目的的一种新金融增长方式。循环金融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循环金融就是通过“金融废物”的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循环不断的金融活动来发展金融。广义循环金融就是把金融活动组成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所有金融资源都能不断地在流程中得到合理开发和持久利用,使金融活动的效率达到最高和风险最低。狭义循环金融强调对人们追求金融资源大投入、高废物排放观念和做法的再造;广义循环金融在此基础上还强调对既有的金融生产方式、金融消费方式、金融思维方式等的全面再造;两者是内在统一的,只是广义循环金融有更深的理念并提出了更全面的奋斗目标。循环金融既是金融科学发展的实现方式,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循环金融要遵循3R原则
循环经济要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原则(reduce)、再利用原则(reuse)和再循环原则(recycle)。
循环金融也要遵循3R原则。循环金融减量化原则,是指通过再造金融业务流程和转变金融观念等手段减少金融资源量,用较少的金融资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金融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目的,在金融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金融资源。在金融产品生产中,它常常表现为要求金融产品的“包装简化”以及功能的增大化,如设计多功能或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以达到减少“金融废物”排放量的目的。循环金融再利用原则,是指尽可能通过多次以及多种方式使用金融产品以减少金融资源使用量和“金融废物”排放量。通过再利用,防止金融产品过早成为“金融废物”。即通过特定的方式增强金融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减少其“风险性”和“波动性”,使金融产品在流通中不断地循环而不是过早地退出。循环金融再循环原则又称资源化原则,它要求一旦“金融废物”产生后尽量使其变成金融资源,再次进入金融活动的循环过程当中,以减少最终的处置量。
从循环金融的运行原则可以看出,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金融“生产和消费”流程的金融资源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时间;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金融废物”变成金融资源以减轻其对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三个原则贯穿于金融活动的整个过程,改变了既有的单向线性运行模式,形成了闭路循环式全程治理模式(具体过程参见图1)。
图1 循环金融运行模式
(三)循环金融有独特的特性
与既有的“末端治理”的金融增长模式相比,循环金融增长模式有自己独特的特性:
第一,循环金融是与线性金融相对应的一种金融形态,以金融资源的循环利用为本质特征。线性金融是金融资源开发—金融产品生产、消费—金融废物排放的单向流动,呈现出“高投放、低利用、高排放”的经济特征。而循环金融本质上是一种生态金融,它使金融活动形成一个“金融资源开发—金融产品生产、消费—金融废物再利用”的反馈式流程,最后达到“低投放、高利用、低排放”的目的,从根本上缓解长期以来金融资源、金融环境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尖锐矛盾。
第二,循环金融的运行可以在三个层面上逐渐推进。即由小循环的单个金融企业试验点到中循环的生态金融圈,最后到大循环的循环金融型社会。因为金融本身就包含微观金融、中观金融和宏观金融三个层面,所以,我国循环金融的运行模式可归纳为“3+1”模式,即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金融废物处置和再生利用。
第三,循环金融实现最基本的环节是金融技术体系。循环金融的技术体系,就是把各种新技术运用于金融再生产的过程当中,通过资源、流程、产品、管理、服务等要素的分解与合成,增加金融产品,减少金融再生产环节,增强金融流通性,延长金融产业链,提高金融运转速度。循环金融的技术主体要求在传统线性技术范式基础上,增加流程规划与反馈机制。在微观层次上,要求金融企业纵向延长生产链条,横向拓宽技术体系,将金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融废物进行回收和“复活性”处理;在中观层次上,相关金融企业之间应形成绿色金融供应链关系;在宏观层次上,要求整个社会金融资源体系、金融产品体系、金融再生资源体系实现网络化运转、跨产业循环利用,实现金融的社会化运作。
(四)循环金融的核心问题是树立循环金融资源观
从上述循环金融的原则和特性看,循环金融必须以金融资源的再循环为核心,这是由金融资源的特殊性决定的。金融资源是一种社会资源,除具有一般资源属性(有用性、贮藏性、开发性和有限性)外,还具有其特殊性:(1)中介性。金融资源连接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两极,一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一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金融资源开发和配置必须立足于社会经济与金融自身的初始条件,促进社会经济长期目标的实现。(2)社会性。金融资源开发、配置质量的提高和价值的体现都依赖于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3)层次性。金融资源具有经济资源和非经济资源的复合属性。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认识循环金融的金融资源呢?国内学者对金融资源已有深入的研究。曾康霖认为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为资金的货币和能够流通的证券,社会成员之间以及社会成员与政府之间的信用也能够称作金融资源。白钦先则将金融资源划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性核心资源(货币与资本);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金融机构、市场、工具、制度等);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前二者协调配合运作产生的经济金融功能)。柳明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来阐释金融资源:一是基础性金融资源(货币和信用),也就是狭义上的金融资源;二是内涵性金融资源,包括金融业其他构成要素(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以及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即金融运行规律和制度);三是发展性金融资源,除前面两者以外,一切有利于金融发展的经济因素(金融信息、金融创新、金融工程、科技与人才的进步)及其他因素都归于这一层次。笔者赞成柳明的观点但又认为,基于循环金融的金融资源的含义应该更丰富一些,如金融科学发展观、金融发展战略、金融发展模式、金融生态系统、和谐金融社会、境外输入的金融资源等都应视为一国的金融资源。
可见,金融资源作为一种战略性稀缺资源,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如何正确认识、合理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也是促进金融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结合中国金融资源的现状,本文认为循环金融的金融资源观应该是:第一,金融资源是稀缺的、成本巨大而又相对脆弱的资源;第二,从全局着眼,各层面金融资源应协调节约使用,避免金融资源的浪费;第三,重视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可超越金融资源本身的制约去追求金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第四,金融发展建立在金融资源量与质同时提高的基础上,以质的提高为主,避免仅追求量的增长导致泡沫经济;第五,注意对金融资源的保护,确保金融资源的安全与主权,避免金融资源的流失;第六,逐步提高金融资源的发展层次,在基础性金融资源的基础上开发高层次金融资源,促进金融发展。第七,实现金融资源再循环的关键是实行闭路循环全程治理模式。
二、循环金融的作用机理
(一)金融粗放增长方式无法彻底解决金融资源“浪费”与“不足”的矛盾,客观上需要一种新的金融增长方式来替代旧的金融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增长追求的是速度、规模等数量的扩张。这种粗放式的金融量性发展,一方面表现为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FIR持续上升,大约在5~8之间,而西方发达国家这一比值一般保持在1~2.5之间,这反映了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浪费。(2)尽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呈下降趋势,但仍然比较高,而且这一趋势主要是通过国家剥离和注资实现的,仍有很多因素会加大新增不良贷款的数目。(3)银行资金由以前的严重不足转为现在的过剩。到2007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差(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的差额)与贷款余额之比已经攀升到44.39%(与前几年相比,这一数字虽有所降低,但仍然很高),而这个指标在1997年的时候只有9%左右。据统计,到2007年末我国外汇储备已达15 283亿美元,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4)民间游资数额庞大,目前仅温州的民间游资就达5 000亿元,全国究竟有多少民间游资很难有精确的估计。(5)股票市场中“ST股”、“PT股”、“垃圾股”、“问题股”占有较大比例,非流通的法人股、机构股也有相当的比重。另一方面又表现为金融资源的严重开发不足,主要包括: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农户的融资需求难以满足,存在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制度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有些社会亟须的部分严重缺失;金融生态系统脆弱;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高级人力资源缺乏等等。
以上金融资源“浪费”与“不足”的矛盾,究其根源在于治理金融粗放增长方式的模式没有改变,仍然沿用的是“资源—产品—废物—治理”的“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模式,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存在着致命的弱点,主要表现为:第一,末端治理需要很大的投资,运行费用高,治理周期长,经济效益小,治理者缺乏积极性。比如,我国为剥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曾专门成立了长城、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向银行注资了数以千亿美元。第二,金融资源不能有效开发和利用,金融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高。第三,这种方法是将“废弃物”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对于社会来说,“废弃物”依然存在,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它。第四,“末端治理”模式只能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而不能预防和避免金融资源环境新问题的出现。可见,末端治理的金融增长方式无法摆脱“粗放—集约—新式粗放—新式集约”的动态增长轨迹,是一种被动的、粗放式的、资源枯竭性治理模式,无法彻底解决金融资源“浪费”与“不足”的矛盾,客观上需要产生一种新的金融增长方式来替代这种旧的金融增长方式。
(二)循环金融能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再造金融增长方式,具有与粗放增长方式完全不同的作用机理
随着金融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金融粗放增长方式不应为继,我们必须进行模式革命,用循环金融模式替代末端治理模式。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前者相比后者确实发生了质的变革。第一,金融伦理观由“人类中心主义”转向“生态中心主义”。以人类为中心的末端治理模式的金融伦理观认为,人类的价值是最崇高的且是惟一的,其他资源的价值只有在人类使用它们的时候才表现出来。循环金融强调“生态价值”的全面回归,主张金融生产和消费向生态化转向,认为人类不再是金融资源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而只是金融资源的享用者、维护者和管理者,维护和管理好金融资源是人类的神圣使命,人类必须在道德规范、政府管理、社会生活等方面转变原有的观念、做法和组织方式,倡导人类金融福利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正,实现金融资源可循环利用。第二,金融生态阈值问题受到广泛关注。金融生态阈值的客观存在是循环金融的基本前提之一。循环金融强调在阈值的范围内,合理利用金融资本,不仅要关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要重视资源使用率的提高,使“财富翻一番,资源使用减少一半”,切实有力地保护金融生态系统的自组织能力,达到经济发展和金融环境保护的“双赢”目的。第三,金融资源的作用被重新认识。在末端治理范式中,金融资源始终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而循环金融将金融资源列为最重要的资本形式,认为提高金融资源效率是解决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第四,从浅生态向深生态的转变。末端治理模式也关注金融环境问题,但只是就环境论环境,过分地依赖技术,把技术看成是万能的。可一旦当技术不能解救金融生态阈值时,它就束手无策。而循环金融是一种深生态,是对末端治理模式这种浅生态的扬弃。它不单单强调技术进步,而且将制度、体制、管理、文化等因素通盘考虑,注重观念创新和生产、消费方式的变革。它标本兼治,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止破坏金融环境的因素出现。
可见,循环金融是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金融资源约束和金融环境恶化的矛盾,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问题金融资源,减少问题金融资源的排放,产生经济效益,形成新的金融增长点。循环金融是一种新型的发展。它是从重视发展的数量向重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转变,从线性式的发展向“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式发展转变、从粗放型的增长向集约型的增长转变、从仅依赖金融资源开发利用的增长向依赖金融资源开发利用和再生循环的增长转变的发展。循环金融又是一种多赢的发展。它在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重视金融发展、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三、循环金融实现的路径选择
循环金融的实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多条途径来实现。
第一,金融企业推行ERP、EPR等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首先,金融企业应推行ERP制度。ERP是借用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来改造旧的管理模式,是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思想和方法。金融企业推行ERP,有利于金融资源的合理使用。对于金融企业而言,ERP是指整合金融企业内部以会计信息资源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使金融企业业务数据统一化,实行计算机处理。从技术层面看,它是利用信息技术,对金融企业内部的各类资源包括人、物、财、信息等进行规划、统筹与整合,从而减少环节,提高生产率,增强金融企业竞争力。从管理层面看,它又是一个较完整的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分销、会计、质量控制、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子模块。其次,金融企业应推行EPR制度,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又称为“生产者责任扩大”。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采用且行之有效的实现循环经济的做法,它旨在降低产品对环境的影响,通过使产品制造者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对产品的回收循环和最终处置负责来实现。这就是说,一家企业生产了某产品,则该企业应对这一产品负责到底——负责运输、安装、使用期间维修(售后服务),直到这个产品使用寿命终结成为垃圾时,再对垃圾进行回收和重复利用,实行全过程负责制。尽管金融企业与一般企业有很大的差异,但这一制度对金融企业也有可借鉴之处,比如,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不能一贷了之,而应跟踪服务和指导,直到收回贷款为止。再如,当银行不良贷款产生时,不能推给政府和社会,而应担负盘活的责任,直至变为良性资产为止,等等。此外,金融企业还可以推行ISO9002、ISO14000等制度,以加强质量标准和环境标准管理。
第二“,金融废物”再利用再循环。按照循环金融的“3R”原则,运用市场化方式对已经产生的“金融废物”,如不良贷款、问题证券、查封金融资产等,分级分类处置,该冲销的冲销,该拍卖的拍卖,该承包转让的承包转让,该剥离独立经营的剥离,让“金融废物”各尽所用,变废为宝,重新造福社会。
第三,国家制定循环金融战略。国家金融战略的有无与优劣,已是当今决定一个国家经济繁荣与衰败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国家缺乏金融战略,将导致金融不当(一方面金融压抑扭曲金融资源价格、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形成金融分割、增加金融“寻租”,另一方面金融过度发展形成证券泡沫、房地产泡沫和金融衍生品泡沫)、金融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甚至金融危机。政府部门应对国家金融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的变化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敏锐的反应,适时制定国家循环金融战略,对它的使命、目标、战略维度、操作框架、法律基础、组织架构等进行全方位的设计。并培育国家循环金融战略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国家循环金融战略的思维能力、行动能力和变革能力,及时、合理、谨慎地设计国家循环金融战略的变革过程,制定细致严密的排除变革障碍的方案,促进国家金融的安全、健康成长。
第四,基于循环金融进行整体金融、金融产业、金融市场和区域金融规划。循环金融规划包括国家层面的总体金融规划、金融各产业(银行、证券、保险等)的金融规划、各地域性(省、市)的金融规划和各区域性(经济区、开发区)的金融规划等。在编制总体金融规划和各业各区金融规划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把发展循环金融作为编制规划的指导原则,用循环金融理念指导各类规划的编制;另一方面,编制出来的各类金融规划,要能有力地推动循环金融的实践,使循环金融真正变为节约金融资源、加速金融资本周转、转变金融增长方式、提高金融效率的现实途径。
第五,做好循环金融实施的一些基础工作。一是大力加强循环金融的宣传教育,普及循环金融知识,使循环金融的理念在群众中深深植根,使生态文明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金融企业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加深其对循环金融的认识,增强做好循环金融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快建立完善循环金融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和法规政策体系,从法律上明确社会各阶层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义务。三是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并把其纳入统计体系,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典型违法违纪事例深入剖析,严肃处理,促进循环金融的发展。四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循环金融体制,加强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减少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的行政干预,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循环金融发展。
四、结论
循环金融的要义在于它用“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全程治理的循环式金融增长模式,再造了“粗放—集约—新式粗放—新式集约”末端治理的金融增长模式。它的核心功能在于标本兼治,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止“金融环境”问题的出现,从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再造金融增长方式、提高金融效率、促进金融和谐发展。
在我国金融“大转型”的关键时期和构建和谐社会之际,认识和实施循环金融,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且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应尽快更新观念、制定政策、试点推广循环金融。然而美中不足的是,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我们不能仅就金融增长方式论金融增长方式,金融增长方式的再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只有加快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探索出新的概念体系和理论方法,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其模式要求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体制,才能建立起满足循环金融增长方式需要的循环型金融企业、循环型金融区域和循环型金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