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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6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14)06-0005-010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任何一国的产业升级必须关注开放性和全球性,即须采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介入国际经济合作的过程,使一切有效、有利的元素融入自身的产业升级体系。 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特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经济全球化在全球经贸合作和区域一体化两个层面迅速展开。近些年来,受国际环境与国家经济实力变化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主要呈现3个方面的新特征:区域性合作势头增强;国际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并形成多向特点;跨国公司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其全球拓展的组织形态尤其是总部形态呈现多样化。 (一)区域性合作势头增强 实际上,经济全球化既可表现为全球范围内经贸合作的拓展,也可体现为区域性经济合作的推进,两者各具优势,在一定条件下可形成互动格局。一般而言,当全球性合作陷入困境时,区域性合作就必然进入活跃期,此乃当前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目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已达159个,这既体现了该组织对国际经贸合作所作出的历史性贡献,也表明差异众多的国家和地区在此平台上要形成新的成果异常艰难,这正是长期以来多哈谈判无实质性进展的根源。在此阶段,经济全球化的必然性就只能通过区域性经济合作展开,并且其具有的4种形态均全面产生发展效应: 1.经济、政治一体化。这是迄今为止,特别是发达国家参与的区域性合作最高层次的一种类型,其代表性组织即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从1952年始法、德等6国钢煤项目合作到1993年欧盟诞生历经41年,其间充满着曲折、坎坷,但欧盟的诞生至少蕴含着值得深度研究的3个方面的特色: (1)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并经受着重大危机的考验。1952年生效的6国钢煤共同体是走向合作的起步性标志;1958年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意味着从项目合作进入全方位的整体性合作;1967年生效的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表明三大经济体(钢煤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融入一体化组织,经济合作的程度进一步提升;经过1993年欧盟运作后,经济合作达到统一货币的高度,即1999年诞生了欧元。2007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虽然具有内在矛盾的财政独立、货币统一的财政金融政策遭遇严峻的挑战,尤其是欧债危机的冲击,但欧盟经过反复沟通与协调,初步形成了抗危机、深度促进经济合作的共识和若干对策:形成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减少以社会福利支出为重点的公共支出比例(包括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提高个调税起征点、增加工作时间等)的共识;构建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①以便提供紧急贷款援助救济,并形成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ESM);②达成财政契约,③限制政府财政赤字比例等。 (2)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注入政治元素,在特定的政治架构下以接近“合众国”的模式运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一体化虽然从经济领域着手,但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政治目标。1986年2月,欧共体各国签署《单一欧洲法令》,为日后欧盟的建立做了法律上的准备。随后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又为推动欧洲政治联盟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首次提出欧盟要建立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此后,理事会在外交政策上多次采取了共同立场和共同行动。在防务方面,自1999年科隆首脑会议和赫尔辛基首脑会议以来,欧盟领导人认为,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影响,就需要有独立的防务力量。2003年6月7日,欧盟参与由法国领导的联合国在刚果的维和行动,这是欧盟首次在不使用北约军事资源的情况下对欧洲以外地区的一次独立军事行动。在安全方面,欧盟于2003年年底在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发表了欧盟成立以来的第一份《安全战略文件》,强调欧盟应努力提高军事实力和发展与美国之间的“平衡关系”。与此同时,欧盟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各种经贸合作协定。 (3)将社会协调发展、社会政策完善以及生态环保融入合作组织并作为“基石”来建设,这是欧盟的一个典型特征。就社会政策而言,欧盟侧重强调4个方面:一是改进社会保护并使其现代化,这包括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收入、降低养老金风险、保证医疗质量等。二是促进社会融入,防止和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三是促进社会平等,男女平等不仅是权利问题,而且是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强化基本权利,反对歧视,尤其在雇佣关系中,禁止种族、宗教、年龄或性倾向的歧视等。此外,欧盟成员国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环保问题。在低碳经济问题上,欧盟不仅提出的口号最响,其行动也走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之前。从排放指标的确定,到科研经费的投入、碳排放机制的制定、节能与环保指标的设立,再到低碳项目的推广等,欧盟均率先出击。欧盟在制定政策时要求将环境保护纳入项目和政策的框架内。例如,欧共体在第2081—93号议会条例中要求,由成员国提交的、符合一定目标的区域性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计划必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根据欧洲议会条例和政策,欧盟结构基金作为致力于消除成员国之间经济和社会差别的主要手段,应尊重欧盟环境和立法,并确保这些环境政策在增强区域发展凝聚力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总之,从项目合作即欧洲钢煤共同体到欧洲经济共同体,再到欧共体,最后到欧盟,几乎覆盖全欧洲的区域性合作正在形成基于经济合作的涉及政治、社会、生态建设等一体化的发展态势。 2.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应该说,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间区域性合作的主要形态,并在近年来展现出趋势性增强的导向。从类型看,自贸区可分为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的混合型自贸区(北美自贸区;日本、韩国—东盟自贸区等)以及发展中国家构建的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区等)两个基本类型。参与的国家尽管类别不同、发展水平悬殊并且优势各异,但都存在并追求着共同利益,即一方面使本国优势产业得以在更广阔的领域拓展,另一方面也参与了对别国优势产业的分享。从促进投资与贸易自由发展的角度看,自贸区主要采取两类政策: 一是关税减免。但允许根据产业优劣差异,设置过渡性安排;或即使签约期仍保持一定的关税率,也不排斥随着经贸条件的变化在新的阶段使关税最终减免。如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3国组建的、于1994年1月1日生效的北美自贸区,在最初的签约期,允许对墨西哥占有劳动力优势的纺织品和成衣,除了取消部分产品的关税外,对其生产的符合原产地规则的产品,美国、加拿大取消其配额限制,仅将关税水平从45%降到20%。但作为原协议的补充,美、加、墨在1998年又就取消500种关税达成协议。该协议从1998年8月1日生效,并规定美国免税进口墨西哥产的纺织品、成衣、钟表、帽子等,墨西哥则向美国的化工产品、钢铁制品、玩具等商品开放其市场。协议实施后,约93%的墨西哥商品能享受到美国的免税优惠,约60%的美国商品直接免税进入墨西哥市场。这就形成了自贸区内比较自由的商品大流通格局。再如,中国—东盟自贸区在2010年1月建立后,双方对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到0.6%。关税水平大幅降低有力地推动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 二是开放产业投资经营限制。同样,在选择开放的产业时,既考虑到各国优势产业的差异,也允许作过渡性安排。如北美自贸区,在通信业方面,美、加、墨3国企业可以不受任何歧视地进入通信网络和公共服务业,开展增值服务也无任何限制。在运输业方面,则允许3国间国际货物运输的开放有一个10年的转换期(3年后,墨西哥的卡车允许进入美国边境各州,7年后3国的国境对过境陆上运输完全开放)。在金融保险业方面,在协定实施的最初6年中,美国、加拿大银行只能参与墨西哥银行8%至15%的业务份额;在第7至15年间,如墨西哥银行市场中外国占有率超过25%,墨西哥则有权实行一些保护性措施;墨西哥在美国、加拿大银行市场中一开始就可以享受较为自由的待遇。协定还允许美国、加拿大的保险公司与墨西哥的保险公司组成合资企业,其中外国企业的控股权可逐年增加,到2000年在墨西哥的保险企业中外国企业的股份可达到100%。这样,从总体看,自贸区的发展对成员国利大于弊。 一般而言,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组建的自贸区,美国总处于牵头和主导的地位。当前,跨大西洋、太平洋的自贸区谈判正在美国设计、布局下展开。在2013年6月17—18日举行的8国集团北爱尔兰峰会上,美国和欧盟共同宣布,双方将正式展开《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的谈判。首轮谈判于7月在华盛顿开始,双方预计全部谈判在两年内完成。如果双方最终达成全面协议,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将诞生。这是因为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单一经济体,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国家集团。目前,欧盟和美国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已超过46%。与此同时,美国自2008年9月宣布加入《跨太平洋合作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谈判以来,一直主导着12国谈判进程,其争取的目标是免税商品达到95%以上,并且相应实施知识产权、高要求的劳工及环保标准等一系列商贸法则。由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12国产值已占全球40%,若协议生效,这将是超过欧盟、北美、中国—东盟三大区域性合作组织的重量级自贸区。 3.关税同盟(Customsunion)。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间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政策。这种从欧洲开始的关税同盟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实现形式。从发展趋势看,关税同盟国之间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将自贸区甚至欧盟的一些做法也相继融入,因而体现了区域性合作的势头不断增强。以中非关税同盟为例,由刚果、加蓬、喀麦隆、中非等国在1964年签约建立的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同盟,其合作领域在以后的发展阶段从关税减免一直拓展到投资与金融领域。其主要内容涉及4个方面:一是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地区合作,逐步建立中非共同市场。二是取消内部之间的贸易壁垒,为扩大市场和改善生活条件作贡献。三是本着既重视各国利益又适当照顾经济最不发达成员国的原则,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通过合理规划和分配集体生产项目来加强一体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四是建立包括法院、议会、审计法院等机构在内的新的中非经济和货币共同体。具体而言,在投资战略、工农业发展、过境运输、邮电通信、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合作,并制定出许多共同的法令和配套措施。为促进地区科技事业的发展,同盟设立了科技发展基金,以资助重大科研项目。值得一提的是,同盟于1975年创办了中非国家银行(BEAC),统一了货币和利率,并开始实行共同的金融货币政策。可以说,这是同盟经济领域中最突出和最重要的成就。 4.项目合作。项目合作作为基础性的合作载体,可渗透于一切区域化合作形态,无论是欧盟、自贸区,还是关税同盟国,项目合作均普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合作还可以实现对封闭式合约国的突破,成为推动某一区域性合作组织与非签约国开展合作的桥梁和纽带,进而为不同合作组织之间开展区域外混合型合作提供便利。例如,长期以来,中欧合作项目涉及经贸、科技、知识产权、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在历时5年多的中国—欧盟社会保障合作项目中,双方投入超过4000万欧元,举办各类研讨班、培训班300多次,中方直接参与人员达2万人次,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积极支持。2014年1月16日,中欧新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在北京启动。该合作项目建立在中欧知识产权保护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基础之上,为期3年,由欧盟实力最强的知识产权机构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执行,欧洲专利局为其执行伙伴。中方由商务部条法司协调中方超过15个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参与。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在城镇化、智能城市、生态环保等各领域内的建设中,双方还将展开广泛的合作。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1989年建立、至今已有21个经济体参与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已是当今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的区域经济组织,其对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就这一组织的性质而言,APEC实质上是经济合作的论坛与平台,其运作是通过非约束性的承诺与成员的自愿,强调开放对话及平等尊重各成员的意见,不同于其他经由条约确立的政府间组织。那么,APEC在实践上的成功究竟是怎样体现的呢?笔者以为,主要是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的项目合作。根据ESC1998-2003年向部长级会议提交的《经济技术合作报告》统计,APEC经济技术合作开展的优先领域项目数已达1109项,其中按项目优先领域分类:“人力资源开发”406项、“发展稳定有效的资本市场”50项、“加强经济基础设施”126项、“未来技术”208项、“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09项、“鼓励中小企业成长”98项;按项目行为分类:“讨论会/学习班”209项、“人员培训”215项、“调查/研究/报告”312项、“数据库/网站/网络”151项、其他项目132项。在APEC的成员体中,一些主要大国对项目合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993~2002年,美国共主持了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近83个,其中已完成的项目有53个;参与由其他成员主持的合作项目近42个。日本在此期间,共主办APEC经济技术合作项目83个,其中已经完成的项目有47个。中国共主办APEC经济技术合作项目44个,已经完成的有37个。[1]看来,受制于成员体的众多与差异,加上现有的运作模式,项目合作依然在较长时期内扮演着合作的主导角色。 (二)国际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并形成多向优化的特点 1.四次较大规模的产业转移。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虽然也存在世界经济中心多次转移的现象,但产业配置总体上是所在国生长型布局;战后则是转移型布局为主。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范围内较大规模的产业转移发生了3次:第一次是1950年代,美国将钢铁、纺织等传统产业向日本、联邦德国等国转移;第二次在1960~1970年代,日本、联邦德国等向亚洲“四小龙”和部分拉美国转移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第三次在1980年代,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亚洲“四小龙”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技术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特别是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2]目前正在发生的是第四次转移,转移方向:一是趋于更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如越南、印尼、马来西亚以及非洲国家等;二是中国沿海转向中西部;三是受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决策的影响,重返总部国。 2.产业转移方向。产业转移的方向往往受环境的制约。与第一、第二次不同,第三次产业转移开始,由过去以水平分工式转移为主转向更多的垂直分工式转移,原因就在于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跨国公司积极、主动地进行全球资源配置,其结果受制于已有产业资源优势(随着竞争强度的提升,产业选择的空间愈来愈小,公司已占据的产业高端事实上成为资源优势),不是轻易地选择放弃产业,而只能在更大范围内以产业链垂直分工方式进行产业转移,将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较低的产业链低端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强实力的目的。此外,2007年开始发生的金融危机也促使产业转移方向由过去单向转为多向。以往转移呈单向特征,即发达国家或地区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现在,伴随着虚拟经济的受挫尤其是金融泡沫的破灭,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实施“返二次产业”战略,导致加工制造业回流。与此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出现吸引全球总部的优势,也产生了产业链高端下移的现象。 3.产业转移的趋势性特征。从总体看,第四次产业转移的趋势性特征可概括为:垂直转移、多向转移、梯度转移和绿色转移。如上所述,垂直转移主要发生在第三次产业转移之后,梯度转移则是第四次产业转移的特有现象。 所谓梯度转移,主要指国内发达地区向相对落后地区转移,但该产业转移又不仅仅是国内现象,而是已融入全球产业转移的过程之中(我国中西部地区同时接受东部和海外产业转移)。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标志着中央政府旗帜鲜明地支持地方政府将接受东部产业转移纳入自身产业发展规划。在这个区域中,仅2010年上半年,利用省外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就达9627个,投资总额15052.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068亿元,同比增长61.1%。其中,主要投资项目来自长三角地区。专家们普遍认为,最主要的驱动因素还是成本倒逼。“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势必影响到企业生产成本。把生产环节配置到成本更低的区位,就成为企业规避风险的必然选择。”[3] 绿色转移更多地体现为趋势性征兆,这是可喜的导向。尤其是在国内梯度转移中,受中央政府的引领,转移地和接受地均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力求避免污染转移。“产业转移不能把污染转移进来,不能把落后产能转移进来,产业转移要与产业升级结合起来”,这在理念层面已形成共识。[4]前一时期,我国一些中西部地区已开始探索在制度上铺就“绿色轨道”。重庆市专门颁布《重庆市招商规范(试行)》,规定主城区承接转移的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5吨标准煤;1小时经济圈内区、县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7吨标准煤;三峡库区和喻东南民族地区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不高于2吨标准煤;在缺水区域禁止布局耗水型产业。[5]实际上,东部发达地区也开始自觉避免污染转移,如近年来上海每年都需淘汰近1000个污染和高能耗的项目。很显然,绿色转移正成为一种态势。 (三)跨国公司全球拓展的数量大幅增长并带来组织形态的变革 1.跨国公司全球拓展的数量大幅增长。在一定意义上,经济全球化发展和跨国公司数量增长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为实施全球化战略的组织载体主要是各类跨国公司,政府性机构更多的是为其提供服务。联合国提供的《世界投资报告》(2002~2005各版)曾指出:1990年代初期,全球约有3.7万家跨国公司;至2004年,跨国公司数量已发展到约7万家,增长了89%。 在跨国公司增长和组织形态的变化中,其特征与区域性经济合作增强和国际产业转移加速紧密相联。2013年10月,麦肯锡公司发表了《城市世界:变化中的全球商业格局》的研究报告,预测新兴经济体拥有跨国公司财富500强的企业将日益增多。从1980年到2000年,跨国公司财富500强中只有5%的公司来自于发达经济体之外;从2000年以来,新兴经济体的公司以平均每年14%的速度进军500强排行榜;到2010年,已有85家新兴经济体的公司进入排行榜。预计到2025年,新兴经济体公司占500强企业将达45%以上。 2.跨国公司组织形态的变革。伴随着新时期全球化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组织形态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淡化总部(母公司)所在国的归属意识,强化全球经营、全球布局产业链的理念。当前,众多跨国公司正在向全球性公司转变,“无国籍化”趋势日益明显。实际上,“全球性”并非指跨国公司没有国籍,而是指跨国公司不拘泥于核心管理部分是否放在母国,而是从全球着眼进行组织资源配置。早在1999年,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就指出,世界最大的25家跨国公司,其平均跨国程度指数(国外资产与总资产之比、国外销售占总销售量之比、国外员工与总员工人数之比的简单算术平均)已达61%,最高的瑞典ABB公司已达95.7%。ABB公司的经理人员由瑞典、瑞士和德国人组成,而不是单纯由一个国家的人员担任。很显然,全球性公司愈来愈成为全球化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 (2)致力于地区性总部的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无论是数量还是建设质量,都伴随着全球化经济运行而拓展和提升。在我国,北京和上海是地区总部入驻数量最多的两个城市。至2011年5月,北京聚集地区总部82家、外商投资公司183家,拥有2011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41家,成为仅次于日本东京的全球第二大世界500强总部之都。至2012年年底,入驻上海的地区总部共计397家,上海拥有的地区总部机构数量居中国内地省市之首,[6]仅2012年就有5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上海落户,其包括BP、惠普、久保田等世界知名企业。[7]从理性角度观察,地区总部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①地区总部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产物。经济全球化对跨国公司而言,其必然要调整业务领域,“走出去”成为新的潮流。这样,跨国公司的经济活动也由过去主要集中于母公司所在国,转向在全球布局产业链。与此同时,管理重心必须下移,即根据全球布局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地区总部。②地区总部增速是跨国公司适应区域性经济合作发展的产物。随着区域性合作领域的扩大、合作性项目的增多以及合作组织影响力的增强,具有国际视野的跨国公司必然体现其敏感度,以自身的组织资源拓展与之呼应,尤其是在一些聚合度高的国家和城市及时建立地区总部。③地区总部的发展也是跨国公司管理创新与经济全球化对接的产物。以自身的组织形态变动适应经济发展、市场竞争的需要,这是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在要求。在全球化发展的过程中,无法以不变应“万变”,必须在“万变”中寻找新的组织形式。 (3)功能性组织活跃并广泛延伸影响力。一方面,依托地区总部拓展功能性组织;另一方面,伴随子公司发展而创新功能性组织。所谓功能性组织主要指,由跨国公司设立的承担研发、资金管理、采购、物流、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的外商投资企业。以研发机构为例,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海外化比率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尤其是欧洲国家的跨国公司。从全球最大的500家公司的研发机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的研发海外化比率平均已经达到39%。其中,500强中荷兰、瑞士、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的跨国公司的研发海外化比率分别高达81%、78%、66%、60%和50%;美国为31%。从外国公司在本国所设研发机构占本国研发机构总数的比率看,加拿大和意大利为62%,荷兰为55%,英国为50%,美国为39%,日本为3%。[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众多城市先后成为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集聚地。到2013年上半年,已有1800多家外资企业研究中心在中国营运。[9]这些研发机构除了对产品、服务适应中国市场进行适应性研究外,其承载基础性、先导性全球研发的比重不断提升。微软公司的亚洲研究院自成立以来,有超过250项科研成果应用于微软公司向全球发布的软件产品之中。通用汽车公司在上海成立的通用汽车中国科学研究院,也是面向全球进行前瞻性汽车研发的。[10]实际上,以研发机构为核心的各类功能性组织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当下跨国公司组织演变的基本走势。 二、运用经济全球化资源推动产业升级 在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发展、借用国际资源实现产业升级的目标,至少具有以下6条路径: (一)在扩大对外开放中,促进产业增量升级 存量升级和增量升级是两种不同的产业升级类型。所谓存量升级主要指一国现有企业通过技术进步、管理改善、机制优化,使生产经营能级增强并在产业链上升的过程中不断走向高端。增量升级则是通过招商引资,使国家或区域内新企业进入并优化产业结构,导致产业发展总体水平上升,这既可以提高产业链层次(如引进相对于原有企业更加高端的企业群体,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研发团队、总部经济等),也可以在“代工”中增加技术含量,产生价值链提升的效果。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产业国际转移加速,其本身就内含着招商引资、吸纳跨国公司高端产业活动的机遇。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返二次产业”只是意味着带来新的挑战,而不是穷尽一切机遇。特别是从我国现状看,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我国已形成了有利于吸引中、高端国际资源转移所需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产业配套等一系列优势条件,再加上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国内市场,增量升级依然有着巨大的空间,广大中西部地区更有可释放的潜力。这里的一个关键要素是,怎样将几十年来东部沿海地区所积累的招商引资经验合理地使用于本区域。如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处于全国百强县(市)之首的江苏省昆山市形成了值得多角度借鉴的宝贵经验,至少包括:①理念。敢闯敢试,坚守“爱商、亲商、富商”的价值导向。问题不在于提出口号,而在于精神状态,在于“敢为天下先”的创造意识。②战略。坚持开放带动的发展战略。昆山市干部、群众将他们的发展战略形象地表述为“四转”,即农转工(由单一农业转向工业化)、内转外(强调开放驱动)、散转集(产业由过于分散转向集聚)、低转高(产业层次提升)。③机制。包括招商引资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其将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挂钩;建立由多元主体参与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考核评价结果在干部的调整中发挥实质性影响。现在,“末位淘汰”已进入常态化。④人才。将人才分为领导人才和产业人才两大类,分别进行规划、激励和开发。在领导人才开发上,将最强的干部配置在招商引资的核心环节;在产业人才开发上,注重从“产业凝聚人才”过渡到“人才引领产业”。⑤服务。投资时的一条龙服务、企业建设中的全方位服务、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成为昆山市政府服务的重要特征。为提高办事效率,昆山市成立了“马上办”。企业从项目审批到生活服务,只要找到“马上办”,马上就能得到答复。压缩审批时间不能“偷工减料”,关键在于剔除“寻租”环节,使服务对象“少跑一次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因此,在“引进来”的过程中,采取有力的举措提升产业链和国际分工地位,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产业升级不可替代的路径。 (二)在国际购并中推进产业升级 在经济危机冲击下的发达经济体,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海外低成本并购获得技术、研发能力、国际品牌、国际销售渠道的难得机遇。从我国目前企业购并案例看,其中不乏率先成功的引领者。2010年3月28日,吉利控股集团以15亿美元收购瑞典沃尔沃轿车公司100%股权正式签约,这意味着中国汽车行业最大的一次海外并购取得阶段性突破。该企业2012年被评为最具竞争力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4亿欧元完成对法国安迪苏集团的收购,填补了中国蛋氨酸生产的空白。中航工业集团并购奥地利FACC公司,使其财务状况迅速好转,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不仅实现扭亏,而且再获波音公司、空客公司总额3亿美元的续约合同,这表明中航工业集团首家海外并购企业平稳度过“磨合期”。其实,上汽集团、联想公司、海尔公司等国内著名企业均早已进入购并的轨道。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企业通过国际购并,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具有客观必然性。 (三)在优化出口结构中带动产业升级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出口结构的优化,尤其是通过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的发挥,使出口结构朝着世界贸易新发展的方向变动,就能带来出口拉动产业升级的效应。当前,尽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需求减弱,加上发达国家调整策略造成同样价值链领域更尖锐的竞争,以及新兴经济体凭借劳动力成本优势加入竞争体系,大大提升了现有结构的出口困难,但服务贸易增长和技术密集型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又带来了优化出口结构的新空间。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并不断加速发展。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1970-1980年代约为20%,在1990年代上升到25%左右,到21世纪初开始上升到33%以上。[11]就我国而言,服务贸易虽然增长速度也相应提升,但仍存在贸易逆差、传统服务贸易(旅游、运输等)比重过大等问题,尤其是结构不合理(2013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已达4.2万亿美元,居全球首位,但服务贸易出口不及美国一半)。提高现代服务业的出口比例,虽然存在需要拓展新技术应用、进一步开放服务业以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挑战,但由于这种大国潜力的存在本身就是资源,其实现的现实可能性毋庸置疑。实际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服务领域的逐步开放,服务贸易特别是现代服务贸易的出口增长必然成为一种趋势。 从政府可发挥的作用看,政府完全有必要和有可能通过适时、适度降低两大限制,即投入和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尽快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基于我国目前服务业发展水平低,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弱的现实,为了适度保护本土企业和维护国家安全,有序开放服务业投资规模和经营领域实属理性选择,而过度保护实质上就是保护落后。着眼于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序开放可选战略是:先生产性服务业,后其他服务业;先涉及价值观弱的一般服务业,后关联意识形态特别是国家安全的服务业。 此外,从货物贸易发展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并且,新兴经济体国家城镇化、工业化要求愈来愈强烈。这为我国具有性价比国际竞争力的发电设备、建筑机械、运输设备等资本品出口提供了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 (四)在创造跨国公司总部、地区分部以及功能性组织发展环境中优化产业升级 如前所述,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以及功能性组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持续发展进程中必然呈现数量扩张及结构性向新兴经济体转移的态势。这对我国追求产业升级的要求是极大的机遇:①由于此类组织本身就是产业体系中高端产业组织的代表,其派生的产业活动在价值链分工中明显具有优势。公司业务无论是属于服务业还是属于制造业,其活动功能均可纳入高层次第三产业的范畴。②此类组织的作用发挥必然具有带动产业升级的效应。以功能性组织为例,承担研发、资金管理、采购、物流、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的各类机构无一不在产业价值链提升中运行。研发的成果就地投放,使新技术得以应用,增进效率,提升价值链,帮助提升产业链。③此类组织集聚,丰富了产业形态,其可相互提供专业服务,客观上营造着吸引优秀企业入驻的商务环境。高端产业集聚的环境无非是3种类型:必要的基础设施及其相适应的办公条件;人才、制度、政策、文化等人文法治环境;与产业营运相配套的商务环境,尤其是专业服务业。缺少良好的商务环境,是目前众多区域基础设施优良、管理相应改进、但高端企业不能聚集的根本性原因。与此不同的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之所以产业集聚势头好,其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城市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功能性组织最集中的地方。 创造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地区分部以及功能性组织的发展环境,必须尊重其内在规律。从现有跨国公司总部的世界布局看,其主要涉及三大要素:经济体国际地位或知名度;政策或权力集聚度;产业集聚优势。集三大要素为一体的城市,其所拥有的跨国公司总部必然居前列。根据麦肯锡公司2013年10月发布的《城市世界:变化中的全球商业格局》排名,在全球年收益10亿美元以上的2000家大公司中,3/4都在发达经济体,有10个全球城市吸引了100个以上的大公司总部。其中,东京、纽约、伦敦居前3位:东京有613家,纽约有217家,伦敦有193家。其中,排位第二与排位第一的差距很大。因为,东京集中了三大要素,而纽约并非是首都城市,伦敦则是产业集聚单一。而具有两大优势的区域或只有单一优势的城市居后。北京列第六(116家),其主要依靠首都的国有企业。然而,从流动性看,总部与地区总部及功能性组织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主要原因在于多数大公司总部愿意留在公司成立的地方,而地区总部和功能性组织更加贴近良好的商务环境。这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更大的招商引资空间。 (五)在帮助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扶持产业升级 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就是培育本土企业形成跨国公司的过程,因而自然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促进产业链升级的过程。在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出量大幅减少。201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为1.12万亿美元,仅比2009年的1.11万亿美元增长0.7%。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数额达688亿美元,同比增长21.7%,较2001年的69亿美元增长近10倍。同时,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数额首次超过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强国,上升到世界第五位。近10年,我国对外投资平均增长41%。至2011年,中国境外的资产总量超过1.5万亿美元,境外企业已有1.8万多家,在外人员约120万人;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投资达901亿美元。[12]然而,从可开拓的空间看,除企业自身必须注重目标明晰、提升效益、优化结构以及加强企业间整体合作外,政府的作为主要应体现在3个方面:①优化投资环境。②简政放权,减少审批。③提供服务,包括提供法律保护、政策引导、制度保障以及税收、融资、信息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当前,优化投资环境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尽快争取中美投资合作协定谈判成功。这是我国首次同意就所有行业和投资与另一个国家磋商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实质在于:通过放宽对方资本在股权比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限制,来换取“走出去”的企业在美国享有相应的投资环境。中美投资协定一旦形成,两国企业所获得的跨国投资空间将前所未有,并且中方受益将会更加直接。与此相适应,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实际上就是必要的配套措施。现在,我国对外投资体制需要改革的领域很广,涉及投资审批、外汇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但企业反映最强烈的是项目审批难。国务院现已决定,大幅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今后只有超过10亿美元的大项目以及涉及敏感国家和行业的项目,才需国家部委核准,3亿至10亿美元的项目只需备案。这必然有利于形成和扩大企业“走出去”的新空间。 (六)在融入区域合作经济发展中支撑产业升级 无论是多边贸易,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以整体性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升级均是有利条件。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企业在国际交易的平台上优胜劣汰,整体性成长并由此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因此,在全球自贸区热不断升温,尤其是在美国的“两洋”战略咄咄逼人的情形下,尽快形成我国适应区域合作发展的整体战略势在必行。在上述区域性合作4种类型运作的过程中,大的格局应该是:不排除领域更加开放的关税同盟;全力支持与各经济体开展广泛的项目合作;将尽可能多地建设自贸区作为重中之重。突出自贸区建设应主要在3个方面展开设计与部署:①关注现有全球性多类型谈判,特别是TPP谈判进展,以自身的实力增加提升吸引力,若被邀请参与谈判也不拒绝,在可承受的前提下依然展示积极主动的姿态。②对已经签署的自贸区协议进行持续谈判,力求进一步开放空间、降低关税和扩大项目合作。如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③主动出击,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开拓自贸区新空间,打破少数大国以控制自贸区为抓手、实现贸易分流以削弱我国国际经济地位的格局。已经签署的与冰岛、瑞士的两个自贸区协定就是成功的尝试。国务院决定,力争签署中韩自贸协定、推动中澳自贸区谈判实现新的突破。这都将成为具有战略性的推动自贸区建立和产业升级的新举措。 ①2010年5月9日,欧盟达成欧洲金融稳定基金协议。 ②2011年3月,欧洲峰会批准一项协议,同意2012年7月起引入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 ③年度结构性赤字必须控制在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0.5%以内。如果赤字超标成员国不能在指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行动,理事会将启动执法机制,最高处罚金不超过受罚国国民生产总值的0.1%。当受罚国不履行理事会决定时,欧洲法院将介入处罚判决,法院的判决将在限期内强制执行。标签:总部经济论文; 产业转移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项目组织论文; 拓展项目论文; 经济学论文; 欧盟论文; 美国公司论文; 经济全球化论文; 关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