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艰苦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_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论文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艰苦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_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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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阐述“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时,用了三个“永远铭记”,其中第一个就是“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就是说,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前期的艰辛探索以及所取得的宝贵经验,与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所开辟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所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或者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第一个伟大成果——邓小平理论的直接来源。那么,邓小平理论是怎样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探索中汲取理论养分、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得以形成的呢?本文拟将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探索成果进行比较分析,概括出以下四种情况,由此来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三个“永远铭记”的论述作出一种解读和诠释。

第一种情况: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探索中已经形成但却没有坚持下去的理论成果,在邓小平理论中被恢复并发扬光大,形成为完整和成熟的理论观点

这种情况最为典型的是邓小平理论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八大前后的探索成果。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1](P341)这种对主要矛盾的阐述,虽说也有不甚确切之处,在理论上带有生产关系可以超越生产力的模糊认识,但其基本精神是强调生产力的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因而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实际情况的,因而是正确的。但是,由于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重新把阶级矛盾作为主要矛盾并逐渐走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误区,导致了八大路线的中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恢复并且完善了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提法,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2](P182)根据他的这一论述,《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我国的主要矛盾概括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3](P839)薄一波认为:这是“用更科学的语言、更精确的表述方式重新恢复和肯定了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论述。”[4](P632)由于主要矛盾问题上的恢复和更精确的阐述,为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立足国情,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的指导思想上,也具有这种在恢复中发展的性质。从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开始,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提出了走中国自己的建设道路的思想。毛泽东曾说:“一九五六年四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5](P369)这种思想,朱德也用“中国式的社会主义”[6](P719)表达过。虽然第一代领导人没有开辟出这条道路来,但提出这一思想本身就是一个理论进步。它为后来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起了思想先导的作用。不过,邓小平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不但继承了第一代领导人“走自己的路”的基本精神,而且还汲取了第一代领导人虽提出“以苏为鉴”却终未跳出苏联模式的教训,进一步地强调立足国情有两层含义,一是不能盲目照搬别国经验,二是也不能简单照搬马列主义的书本知识。由于这一基本思路的确立,终于开拓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完成了第一代领导人未竟的事业。

在经济建设方面,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曾阐发过许多符合中国实际的宝贵思想。例如毛泽东关于“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5](P436)和“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5](P437)的论述,刘少奇关于“我们不能用计划来指挥生产的东西,就让价值法则来指挥它生产”[7](P334)的论述,都是非常珍贵的思想,可惜后来都中途放弃了。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恢复和完善这些宝贵思想,在1984年10月党中央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发和论证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明确指出:“实行计划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8](P569)这就把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统一在了社会主义经济之中。对于计划经济,则又分解为指导性计划和指令性计划,要求“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虽然必须执行,“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8](P569)。这些具有承前启后作用的论述,往前是承接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商品经济的正确论述,往后是引出了党的十三大关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9](P26)的论断,从而为党的十四大最终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起了理论的铺垫作用。

对外开放的思想,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中也有所论述。其中最为精辟的是毛泽东在1956年所说的:“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5](P41)到1964年,又进一步将这一方针概括为“洋为中用”[10](P598)。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这一方针虽未正式放弃,但实际上没有得到真正贯彻。邓小平在继承这一思想基本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升华为对外开放的大政策,由此开创了全方位的开放新格局,使中国以一种自觉和主动的姿态走进了世界的大格局。

在政治建设方面,也有很多这种中断后又重新恢复和发展的情况。例如,关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曾经做过很好的论述,并实行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来加以贯彻。但是,从1957年以后,实际抛弃了互相监督而变成了单向监督,政治协商制度也因此而变得形同虚设。进入新时期后,邓小平为恢复和完善这一方针做了大量阐述,根据他的指示,中共中央在1989年《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将这一方针进一步完善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1](P822),保证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

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曾经提出、但又中途放弃或未很好实行的思想观点,也在邓小平理论中得到恢复和发扬光大。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双百”方针。这一方针从1956年提出,在1957年上半年还被毛泽东强调要作为“一个基本性的同时也是长期性的方针”[5](P278),但从1957年下半年之后实际上长期名存实亡。邓小平1975年主持全面整顿时,就力图要恢复这一方针,1977年第二次复出后,又为恢复这一方针多次论述。1979年10月,他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说:“我们要继续坚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文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首先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在艺术创作上提倡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自由发展,在艺术理论上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2](P210)这些论述,都是旨在恢复文学艺术上的百花齐放和科学事业上的百家争鸣。

第二种情况: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探索成果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邓小平理论加以直接继承和坚持

这种情况最为典型的是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提出的党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两个基本点”之一。尽管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前期没有将这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归纳论述,但其中的每一项却都是确定并阐述过的。对此,邓小平在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时就说:“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粉碎‘四人帮’以至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一直是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的。”[2](P165)尤其是其中第四项中关于坚持毛泽东思想的原则,本身还含有继承和坚持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所积累的积极成果的寓意。如果在这四项根本原则上放弃了继承和坚持,那就等于否定了党自身的全部历史和基本立足点,从而也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2](P173)。

第三种情况: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所萌发的一些零散思想或是进发性的思想火花,在邓小平理论中得到展开性的论述,形成为完备而系统的理论

这种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社会主义前期,毛泽东曾经两次萌发过把社会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阶段的思想。第一次是在党的八大之后,提出把社会主义区分为“建立”和“建成”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现在还未建成,还差十年至十五年时间。”[12](P491)这里虽然把建成社会主义的时间设想的过短(十年至十五年),但是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同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为两个发展阶段,从“建立”到“建成”要有一个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建成”的前提,应该说是富有价值的。第二次是在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挫折之后,毛泽东在1959年冬至1960年春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个不同阶段[13](P116),这种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的思想,与后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显然就形成了一种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1987年党的十三大不但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而且还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基本特征、基本路线、根本任务等许多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这就把毛泽东曾经一时进发的思想火花,经过严密论证而形成为一个系统的、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理论。

再有,邓小平理论中关于所有制问题的论述,即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思想,也是在吸收了第一代领导人的一些萌芽思想上而形成的。例如陈云在党的八大上提出的著名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其中第一个“主体”和“补充”就是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八大之后,毛泽东也提出过“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5](P170)的思想,刘少奇提出过私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7](P322)的思想。由于有这些萌芽思想作基础,所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党逐渐深化了对所有制结构问题的认识,终于在1984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形成了“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8](P579-580),而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它对于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8](P580)的重要认识,实现了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理论突破。之后,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将这种“有益补充论”飞跃到“共同发展论”,确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4](P18)

从毛泽东的“两步走”到邓小平理论中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也基本上属于这种情况。早在1955年,毛泽东就在一次讲话中说:“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内使国家基本实现工业化,并且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要在大约几十年内追上或赶过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15](P63)这里说的“基本实现工业化”是第一步,“追上或赶过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即建成社会主义强国是第二步,初步表达了“两步走”的战略思路。1964年12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16](P439)1975年1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上又重申这一设想[16](P479)。这种“两步走”的发展战略,既设定了目标,也设计了分阶段完成的步骤,比起“赶超战略”来说要客观得多。但是,它仍带有不成熟性,即现代化的内涵和标准不够明确,因而仍显出“求快”的影子。所以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以后说:“我们开了大口,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后来改了个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2](P194)到1979年12月,他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提出:“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2](P237)这种“小康之家”的具体内涵和标准是“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2](P237)。这就实际上降低了“两步走”战略所要达到的现代化的水准。在此基础上,他又精心设计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步骤,即“本世纪走两步,达到温饱和小康,下个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17](P251)。这一战略部署,体现了对第一代领导集体“两步走”战略步骤的修正、完善和具体化。

第四种情况:党的某些领导人所形成的正确和比较正确的个人观点,邓小平理论加以恢复和吸收而进一步完善

其一,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周恩来曾阐述过许多正确的思想,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和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问题。早在1956年,周恩来就论述了“知识分子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各方面生活的重要因素”[16](P160),“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6](P162)的思想,结果在1957年由于毛泽东仍认为“他们还是属于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5](P273),周恩来的这些正确论述被搁弃。1962年周恩来利用调整之机再次肯定我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爱国的、进步的,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却由于毛泽东未予支持而再次被搁弃。邓小平在1977年复出后,首先恢复了周恩来的说法,明确宣布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2](P89)。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论述要提高知识分子的地位、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改善知识分子的待遇等一系列思想,形成了完整的知识分子理论。

其二,关于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关键的思想,这也是周恩来一再强调的观点。1956年,周恩来就明确提出:“科学是关系我们的国防、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决定性的因素”[16](P181)。1963年,他又进一步提出:“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强国,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的现代化。”[16](P412)邓小平继承了周恩来这一重视科学技术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展开论述说:“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2](P40)还说:“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战略,能源、交通是重点,农业也是重点。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17](P17)这些论述,为我们党确定“要坚持把科学技术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8](P3)的思想,并进一步形成科教兴国的治国方略,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三,关于文艺发展的总方向即“二为”方向问题。在社会主义前期,党内占主导性的指导思想是“文艺为工农兵服务”和“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但是,刘少奇、周恩来等领导人都不同程度地阐发过“文艺为人民服务”和“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对于刘少奇、周恩来的这一思想,邓小平在新时期作了进一步的阐发和完善,论述说:“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2](P209)还强调:“对人民负责的文艺工作者,要始终不渝地面向广大群众,在艺术上精益求精,力戒粗制滥造,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2](P211)在这些论述的基础上,党正式形成了“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并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列入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之中,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准确的目的上为文学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

其四,在法制建设问题上,董必武曾对法制建设的意义以及如何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阐发过许多重要的思想,尤其是提出了必须“依法办事”、“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19](P487-488)的原则。邓小平对董必武的法制思想加以充分吸收,进一步形成了“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这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2](P256-257)的法制指导思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P147)的法制方针,“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2](P332)的原则,以及“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17](P154)、“法制要在执行中间逐步完备起来”[2](P255)、“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2](P359)等一系列法制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正式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4](P30)的治国方略,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能力的认识。

其五,关于生产力标准的思想,这是邓小平本人在社会主义前期曾经阐发过的。在60年代初期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一些省份出现了以包产到户为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对此,邓小平从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思路作了阐述,为了充分说明,他还借用一句俚语说:“刘伯承同志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我们之所以能够打败蒋介石,就是不讲老规矩,不按老路子打,一切看情况,打赢算数。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20](P323)这些在“文革”时被批判为“猫论”的观点,实际蕴涵的就是生产力标准的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对这一观点作了进一步的阐发,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2](P314)根据这一精神,中共中央1984年10月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全党:“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8](P564)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又要求:“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9](P13)这样,生产力标准就被正式确认为党的一项工作指导方针。到1992年南方谈话中,又进一步发展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从而为我们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了思想依据。

邓小平在1977年8月的一次讲话中曾指出:“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概括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或今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实践经验,怎么能概括、提出新的理论?”[2](P57-58)他的这一论述,同样适应于他所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体系。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同样是在总结和概括了前人的尤其是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建设前期探索成果的基础上,又对其加以完善和丰富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艰辛探索及其所积累的宝贵经验,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如此说来,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探索成果是一笔宝贵的思想财富,认识到它不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来源,而且也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开展理论创新具有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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