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咪的小说观_小说论文

吴咪的小说观_小说论文

吴宓的小说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吴宓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先驱,他的小说观涉及小说功用、主题、小说与生活的关系,叙事艺术,人物塑造,结构形式等诸方面的内容。吴宓用西方小说理论观照中国小说,又受美国新人文主义文学批评的影响,但他的小说观又秉承了中国传统小说的美学传统,是中西合壁的小说观。本文拟对吴宓的小说观作一番粗浅的梳理并予以适当评介。

〔关键词〕 吴宓 小说理论 比较文学

吴宓(1894—1978)不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名人和著名学者,还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先驱。[①]吴宓多作古诗,并有诗话存世。[②]陈寅恪评其诗曰“直抒胸臆,自成一家”。但吴宓对于小说,也寄于了很多的重视。吴宓论小说的文字,主要见于《文学与人生》一书及论文《〈红楼梦〉新谈》[③]中,涉及小说功用、主题、小说与生活的关系,叙事艺术,人物塑造,结构形式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本文拟对吴宓的小说观作一番梳理并作适当评价。

吴宓论小说,首重小说的道德教化功用。在诸类文学体裁中,吴宓认为小说与人生的关系最为密切,在《文学与人生》中,他从小说里得出五条原则,用以说明小说与人生之关系:

1、自作自受。

2、人生如戏。

3、崇真去伪。

4、爱由心生。

5、好善恶恶。

这五条前两条论述小说与人生的关系。吴宓认为,小说象人生一样,“是一个舞台,有各种人物,各随其性格不同角色”,因此,小说是具体而微的人生,即所谓“人生如戏”。但吴宓又认为,人生尽管如戏,但这不能说明人在生活中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的每一步都会影响自己及他人幸福,并决定自己之人格与性格,在这一点意义上,人实为自己命运之主人。”正因为小说与人生关系如此密切,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所以吴宓十分重视小说对人的道德教育作用。这里第3、4、5条就论述小说对人的道德教育作用,显然,他认为小说能使人崇真、生爱、好善。小说能通过形象的塑造,在默化潜移中把小说作品里隐藏的真善美观念传达给读者,给人予心灵的慰藉和精神的薰陶,提高读者的道德情操。具体而言,小说通过小说家“广泛的经验和富有想象力的理解”揭示出“人的法则”和“人的真理”,那么,“读者(随着作者)能知悉一切情节及人物之思想感情、从而使每一个(男、女)读者理解书中所有事件及人物的真实性质。”使读者崇爱真实,诚恳和真诚、摒弃虚伪、作假和欺骗,达到“崇真去伪”的目的。吴宓所说的“爱”,他解释为“爱=实际崇教=人心的深邃复杂”,是指人们复杂、细腻、微妙的内部心灵和精神世界,小说应该力图写出“不同人物身上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生活环境的爱”。在比较之中,使读者追求真正的、高尚的、纯洁的“真诚的爱”,来纯洁读者的心灵。另外,读者可以在小说家“忠实地叙述和描写的”、“不公正的事例”和“困惑、忿怒、悲观”的世界里,通过阅读自然而然地对“善良的受苦的人表示同情,而对坏的、成功的人物加以遣责和憎恨”,辩明善恶是非,从而能“好善恶恶”。

吴宓强调小说的道德教育作用,着眼于小说对个人修身养性、培养高尚品德的重要影响力。这与他贯有的文艺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在《文学与人生》一书里,吴宓认为文学有十大功用,即“涵养心性;培植道德;通晓人情;谙悉世事;表现国民性;增长爱国心;确定政策;转移风俗;造成大同世界;促进真正文明”。吴宓的文学功用论,有着浓烈的儒家诗教色彩,大致可以看作是儒家“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文学教化主张的翻版。但吴宓对于小说,特意强调小说对人品性道德的培养作用,一方面是因为他认为小说与人生关系最为密切,另一方面又不难看出吴宓深受其师——新人文主义批评大师白璧德(Babbit,1865—1937)的影响,新人文主义批评往往被人们称为“道德批评”,极力鼓吹文学道德教育作用,坚持以道德批评的角度来评论文艺,吴宓对小说的道德教育作用的强调多源于此。这决定了吴宓对小说主题的看法,下面我再予以论述。

一九一九年三月二日,吴宓应哈佛大学中国留学生会之邀作了一次《〈红楼梦〉新谈》的演讲[④]。在这篇文章里,吴宓依据哈佛大学C.H.Magnadier博士在《菲尔丁〈汤姆·琼斯〉介绍》(Introduction To Feilding’s Tom Jones)里提出的优秀小说应具备的六个条件来衡量评介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这六个条件是:

1、宗旨正大(Serious Purpose)

2、范围广大(Large Scope)

3、结构谨严(firm plot)

4、事实繁多(plenty of Action)

5、情景逼真(Reality of Scense)

6、人物生动(Lvreliness of Characters)

吴宓接受了这六个条件并用来评述《红楼梦》,这代表了吴宓对小说艺术的基本观点,论及小说艺术之各个方面。在具体评介《红楼梦》时,他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并在《文学与人生》中一再提及,我将对此一一加以概括评述。

首条“宗旨正大”,论述的实际是小说主题,“Purpose”在英文中便是“目的”之意。上文说过,吴宓的小说道德教育观决定了他对小说主题的认识。“宗旨正大”便是要求小说有正确而崇高的主题。文学作品应该主题崇高、思想博大、意旨高尚,这是吴宓一贯之主张。他说“凡文章杰作,皆须宗旨正大”,又说:“在诗歌小说中,观点很重要。”他要求小说要有“严肃的目的”,对人生有“严肃性的认识”。这就要求小说家应该是一个道德精神高尚、严肃地思考人生社会的人。萨克雷是吴宓最为喜爱的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作家。他认为萨克雷在《英国十八世纪幽默作家》中对小说家有一个严肃而认真的看法,萨克雷在此书中认为作家应“唤醒并指导你的爱心,你的怜悯,你的好心肠,你对弱者、穷人、受压迫者、不幸者的同情”,吴宓对此大加赞赏并经常引用,这不仅是对作家道德精神的标准,也是好小说应该达到的道德教育目标,与吴宓对小说教育作用的认识是相一致的。另外,吴宓又认为,仅仅做到“正”是远远不够的,他说:“凡上等小说,必从大处看墨”,何谓大处,就是指小说要表现“人生与宇宙的整体观念”,而不应只限于“具体的某些人和事的判断”。他举例说,若小说“如村妪聚谈,计算家中柴米,品评邻女之间足,那么就显得十分“琐屑鄙陋、取笑大方”了。这样的小说,即使主题观念如何正确,也因为思想、事件和低微卑小、琐小细屑不谙“宗旨正大”之旨,是“非小说所宜有的东西”。所以,吴宓对《红楼梦》作了很高的评介,他说:“《石头记》作者,大明此义,故神味深永,能历久远。”显然,吴宓对小说这一观点是把它当作一部小说能否流传于世,成为经典的标准来看的。

强调小说反映生活的广阔性、深刻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是吴宓论小说的另一个重要特色。上述六条中“范围宽广”“情景逼真”,论述的就是这个问题。范围广大“的意思,就是要求小说表现丰富广阔的社会现实。小说表现生活的容量和广度是其他任何文学体裁都是无法比拟的,吴宓已经认识到小说这一重要的艺术特征。要做到小说“范围广阔”,吴宓认为小说家就应写出具有“真理”与“爱”的小说。何谓“真理”与“爱”,吴宓解释说:“真理=客观理想主义=生活与社会的完整画面”,“爱=实际宗教=人心之深邃与错综复杂”。显然,吴宓要求一个小说家能够写出全面反映生动、丰富、完整、真实的外部的现实社会和生活,又要竭力描绘人的复杂、细腻、微妙的内部心灵和精神世界”,这就涵盖了小说所有的表现生活的领域。大凡政治、经济、法律、道德、宗教、艺术、民情风俗、人物意识和心理,都在小说表现领域之列。吴宓对《神曲》倍加称赞,就是认为它将“欧州中世纪数百年之道德宗教、风俗思想、学术文艺,悉行归纳”。《红楼梦》也是如此,他说:“《石头记》虽写贾府,而实足显示当时中国社会全副情景”,“其中人物,多至五百余人……其中事实,包罗万象。”“范围宽广”也包括写出不同阶层,不同地位的人,写出人物的不同的面貌,而不能专写一事一人。所以他认为“西国近世小说,其中价值堕落,为人诟病,而有恶影响者,即缘作者仅着眼一点,所叙无非此事,或专写婚姻之不美满,或专言流泯之得志……皆因作者只见一偏之故”,犯有范围太窄之毛病。

吴宓重视小说反映生活的广阔性,也重视小说反映生活的真实性,所以,他又提出了“情景逼真”这一要求。真实性是文学基本特征之一。小说叙事、不同诗歌。诗歌主抒情,若叙事,也附着情感,故多夸张;也不同于戏剧,戏剧故事情节、人物、场景要集中,所以有很多巧合和偶然;散文叙事点点滴滴,天南地北,古往今来,情节性多半不强。小说叙事应该突出环境、人事的真实性,才能打动人,感染人。吴宓认为,这是优秀小说的必备条件,他说:“《石头记》叙事,情景至为真切”。他还从小说与历史的比较中来说明小说这一方面的特点。小说与历史,都是用书面语言来记叙事件与人物,这是它们共同的形态特征。但小说和历史也有很大的区别。吴宓认为,小说反映社会生活中“一般人的真实性格与生活”,描写的是“当时的生活真象”,而历史则“为了党派和地方的侧重和利益”,只记载“重要的社会人物的政治活动与性格”。一般人的生活比重要人物的生活更接近现实真实,一般人物比重要人物更代表了社会大多数,所以小说比历史更真实。更加难得的是,吴宓理解的真实,不仅仅是生活表象的真实,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不仅要描写生活现象的真实,更要反映生活本质的真实。吴宓认为,从艺术的眼光看。小说与历史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历史必须“忠实于时间和地点”,所以只能“抄袭自然(模仿),而小说,从根本上来说,是“艺术创造”,遵循着文学创作想象和虚构的原则,小说家“从头脑中素材的乱堆中塑造人物的原型(创造)”。一个是模仿,一个是创造,这才是小说与历史的根本区别,吴宓已是从小说艺术特征的角度来认识小说反映生活的特点,从这一方面而言,小说“包含大量的被溶解了的真理,多于以反映一切真象为目的的(历史)卷册,因而“小说高于历史”,“更具普遍性和代表性”。

真实性往往与客观性联系在一起,对于小说,尤是如此,如何做到小说的真实性呢?吴宓认为首先是小说家要以客观的态度来创作,在材料取舍和素材加工上。他要求小说家“识解之高,能通观天人之变,洞明物理之原,以中正平和之心,观察世事,无所蔽而不陷一偏,使轻重大小,各如其分,权衡至当,褒贬咸宜。”以客观的态度来进行取舍、选择、加工素材,这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吴宓认为,要做到小说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小说家就不应在作品里直接宣扬他的思想观念,千万不能如“学究讲书,牧师登坛,期人感化”,或者如“辩士演说,戟指瞪目,声色俱厉,逼众听从。”他认为小说家正确的态度是要客观和冷静,“他只是忠实地叙述,描写,使读者(只要他头脑正常)自然会对善良的受苦的人物同情,而对坏的,成功的人物加以遣责。比如说,吴宓认为:“在现今世界的实际生活中(甚至在历史上),不公平的事例远比公正者多,因此,总的形象是困惑、忿怒和悲观”,如果小说家写“美德受奖”或“作恶受罚”,那就违反了真实的生活和现实,因为,实际生活总是“美德受罚”“作恶受奖”的情况居多,小说家一定要忠实真实的现实,写生活的悲剧、暴露不幸和苦难,描绘流泪和辛酸,而不能依据主观之好恶,粉饰生活、装点太平。强调生活描写真实性和客观性,暴露问题和矛盾,吴宓的小说论,是典型的现实主义的小说论。吴宓平生最膺服的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就是一个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吴宓论小说形式,主要体现在小说叙事、小说结构和人物三个方面。

吴宓论小说叙事,提出了动作性这一美学要求。他认为小说应该“事实繁多”,即“Plenty of action”。“action”在英文中为“动作、行动”之意。在小说中,人物动作在时间上进程构成行动,行动影响环境逐渐敷衍成情节,情节演化成小说的故事。吴宓注重动作的小说叙事观已经触及了小说叙事美学的重要特征。若小说叙事动作性不强,实际便遏制小说小说故事和情节的发展,这对于小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弱点。吴宓指出了三种损伤小说叙事动作性的弊病。第一,是在“文中插入作书人之议论”,吴宓认为,这多半是作者“自诩博识”或“显示博学”,“往往令读者厌倦”也;第二,是作家对人物心理“考究过详、分析过细、叙述过多”“几成心理学教科书,而不类叙事之小说”。心理描写过多,其结果只能是“行事之见于外者,反因之减少”,小说叙事功能便大大减弱;第三,小说对“风景,服饰、器皿”描写过多,而“与书中之人之事,无切要之关系”,目标也影响小说叙事。显然,吴宓认为小说对故事环境的描写只是为小说故事情节提供背景,它应该为表现人物行动,为故事情节发展服务,而不能颠倒,以对环境描写的铺张排场影响小说的叙事进程。以上三种毛病多半与人物行动无关、更与情节相游离,它延缓了小说叙事进程,造成小说故事的分裂和不完整,依吴宓看,都因为缺乏动作性,甚至损伤动作性而与“事实繁多”之要义大相径庭。他说小说在这方面应该象《红楼梦》一样“芜词空论,删除净尽,描写人物,均于其言谈举止,喜怒哀乐之形于外者见之”。

吴宓论小说人物塑造,以“生动”为美学标准,塑造众多的富于个性的人物,是小说艺术的基本功能之一。小说人物众多,身份地位各不相同,如何做到“人物生动”(Livelissness of Characters)呢?吴宓认为小说家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眼。首先,对于单个人,应该要写出这个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因为“至善之人,不免有短处;至恶之人,亦尚有长处。”另外,还要写出这个人在不同环境、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行为和不同性格,因为“同做一事,各人之办法不同”。但是,又不能把他的性格相割裂,一个人应该是一个完整统一的和谐个体,而不是不同性格侧面的机械组合,因此,要使“一个前后言行相符,无矛盾之处”。对于众多人物,小说家应该表现不同人物不同的性格特征,例如可以描写不同人物对同一事件的反映,所谓“同处一境,而各人之感想不同”。此外,还可以用“反映”法写人物。“反映”法即“对比法”,以求“两两相形,以见别异”。又可以用“陪衬”法,让一个人物烘托另一人物,如《红楼梦》中“袭人为宝钗影子,晴雯为黛玉影子是也”。但无论使用哪一种方法,都是要达到“人物生动”之目标,使小说里的人物“栩栩如生,而均合乎人情;其性行体貌等,各各不同,而贤愚贵贱,自合其本人之身份。”从多角度,多层次表现一个多性格的人物,用各种方法刻划不同性格的众多人物,达到“人物生动”的形象美学标准,是吴宓对人物塑造的总观点。

吴宓论小说形式,主要表现在他论小说结构。结构是小说重要的形式要素之一,是指小说组织和安排小说内容的方法,是作品成形的重要的艺术手段。吴宓论小说结构,以“谨严”为首要之目标。对小说情节的安排,是小说结构艺术的中心环节,吴宓的小说结构观,主要围绕这个方面展开。如何达到这一要求呢?吴宓认为,小说首先应该有一个主要的情节,这是小说故事的中心,他说:“凡小说中,应以一件大事为主干,枢轴。”有了一个主要情节,其他次要的,细微的,局部的情节就可以通过主要情节组织串联起来,次要情节“皆与之附丽关合,如树之有枝叶,不得凭空架放。”吴宓把此比作一条河流,主要情节象主流,向前发展变化,“行而不滞,续不起断”,次要之情节便如支流,不断地注入大流之中,它们相互交融汇合,在主流带动之下向前发展”,终至结局,如河流之蜿蜒入海者然”。这是吴宓对小说结构艺术非常形象的描述。小说结构是否“谨严”,是以情节是否真实来衡量的,吴宓要求小说结构要尽量使小说故事符合真实的生活规律和逻辑,千万不可“无端出没”,“以意造作”。所以,小说还须其他结构艺术手段的综合使用,如用伏笔:“事之重大者,尤须遥为伏线,还有“首尾前后须照应,不可有矛盾之处”。小说结构的一切目标,就是要使小说“一切事实,应由生因果,按步登程,全在情理之中”。这是小说结构所应达到的“谨严”的目标。

吴宓小说论,涉及小说功用、主题、内容、结构、人物、叙述艺术,小说与生活关系等众多方面,有着很强的系统性,并且他尤其注意对小说艺术的探讨,他对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塑造、小说叙事动作性的认识,是他那个时代文论中不多见的。吴宓还是较早地运用比较文学的方法来研究中国小说的人,他的《〈红楼梦〉新谈》“从比较中探讨《红楼梦》的精神和价值,为红学研究开辟了新途径,在吴先生之前,中国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曾用西方小说理论和比较文学研究方法,从事过任何一部小说作品的评论”[⑤]。他自己也承认这篇论文是“用西洋小说法程(原理、技术)来衡量《红楼梦》[⑥]。但这篇论文在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上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

吴宓的小说论,是中西合璧的小说论,吴宓以外国学者论小说的六个条件来评述中国小说,用的是西方小说理论,但他又提倡小说叙事的动作性,反对西方小说中常见的冗长的心理描写,秉承的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美学传统,重视行动和动作写人,是中国传统小说的典型特征。吴宓宣扬小说与人生道德的关系,重视小说的教化功能,对小说家品质道德的要求,既能看到中国古典文学批评中“文如其人”的批评原则和儒家文论的影踪,又不难发现新人文主义文学批评精神的影响。吴宓要求小说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小说家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去叙事,暴露社会的“困惑、忿怒、悲观”事实,是现实主义,尤其是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主张。吴宓的小说观与他的新文化观一样,提倡“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不倚不偏,中西合璧,在中国现代小说理论中是一个独特的声音,其地位应该得到更高的评价。

注释:

①杨周翰《吴宓——中国比较文学的拓荒者》

②吴宓有《吴宓诗集》,中华书局1935年版,今有吕效祖编《吴宓诗及其诗话》,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③《〈红楼梦〉新谈》初载上海《民心周报》,后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2辑。《文学与人生》是吴宓于三十年代在清华大学所开“文学与人生”先修课之讲义,多用英文,今有王岷源译《文学与人生》,清华大学1993年出版。本文未用序号注明出处之引文,皆出于这两书,不再一一注明页数。

④ ⑥吴学昭《吴宓与陈寅恪》,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年。

⑤赵连元《吴宓——中国比较文学之父》,载《学习与探索》199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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