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对教育改革的影响--以民国中期商人捐赠的大学为中心_大学论文

辛亥革命对教育改革的影响--以民国中期商人捐赠的大学为中心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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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教育现代化的影响,已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教育思想变迁、教育制度改革和教育规模扩展方面,很少论及具体的办学途径、层次,而且对辛亥革命在这方面的内在作用缺少实证分析。关于商人与近代教育事业发展的关系,已有不少研究成果问世,侧重于商人资助小学、中学教育,以及职业教育方面;对于大学教育方面,虽有所涉及,但大多作为商人个案研究中的资助教育活动事例而提及,缺少专门而系统的研究。关于近代的大学教育状况,也已不乏研究,主要集中于官办大学和教会大学,对于国人自办的私立大学亦有涉及,但对商人在私立大学教育兴起和发展中的作用,同样缺少较全面的专题研究①。本文试图通过考察商人在民国时期大学教育兴起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及其缘由和成就,透视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教育现代化的推进作用。

       一 辛亥革命催生商人捐办大学的新平台

       从1894年开始酝酿的辛亥革命,其精神实质在于革故鼎新,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其所提出的主要任务除了创建民主政治、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之外,还包括发展新式教育。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体现。

       一是体现于作为革命领导者的孙中山和革命党所提出的革命纲领和任务之中。孙中山于1894年在美国檀香山创建兴中会时,提出的纲领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②,体现了辛亥革命创建民主政治的任务。1895年,他在成立香港兴中会时,手订章程规定:“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本会拟办之事,务须利国益民者方能行之。如设报馆以开风气,立学校以育人材,兴大利以厚民生。”③这些规定表明,孙中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党,不仅把发展新式教育作为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而且把“讲求富强之学”,“立学校”“育人才”作为领导这场革命,实现振兴中华目标的主要途径之一。

       二是体现于作为革命目标趋同者的立宪派和开明官员的改良主张之中。开办新式教育是清末各地立宪和新政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各地的立宪派和开明官员,不仅开办了不少的新式小学和一些中学,而且开办了京师大学堂和北洋大学堂,并提出了扩办各类专科大学的主张。如其中的代表人物张謇,早在戊戌维新期间,就为中国自办的第一所大学——京师大学堂拟订办法,主张将大学堂分为初、中、上三等,并按不同专业分类设堂。1902年,他与缪荃孙、罗振玉为刘坤一起草《学制奏略》和《兴学次第》,建议尽早兴办师范学校,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各州县分别设立高等、寻常小学校,3年后各府设立中等学校,5年后各省设立高等专科学校,京师设立大学校④。1905年,他又联合一些立宪人士向两江总督建议在上海制造局附近创建工科大学,并由端方于1909年7~8月间上奏清廷⑤。此后,1909年12月,有出使义国大臣钱询奏请设立海军大学;1910年5~6月间又有署两广总督袁树勋,奏请设立广东大学,以造就宪政急需人才⑥。

       但是,在辛亥革命之前,革命派集精力于推翻清朝的暴力革命,开办学校,特别是开办大学之事尚未付诸实践;立宪派人士和开明官员的扩办大学设想和建议,限于经费和时局,既无力自办,亦未获得清廷的支持和采纳。清廷的办学方针,将大学放在最次要的位置上。学务大臣唐景崇在1910年年末奏陈的《宣统三年筹办教育次第折》中,将全国学堂分为三项,第一项包括初等小学堂、初级师范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第二项包括高等小学堂、中学堂、优级师范学堂、初等农工商学堂、中等农工商学堂、高等农工商学堂、高等专门学堂、女学堂;第三项即为大学堂。并指出“以第一项为最急,第二项次之,第三项则在从缓之列”。所谓“从缓”,就是只就已设之大学进行整顿,议设之新大学均暂不开办,“应俟数年后次第增设”⑦。因此,终清朝之世,中国自办的完整意义上的大学仅有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和山西大学堂三所,且规模较小,学生较少,办学范围亦较窄,均为官办。

       辛亥革命成功后,到“二次革命”之前,革命党人在这短暂的政局相对稳定时段,便将兴学育才方针付诸实践。在指导思想上,孙中山于1912年4月1日正式卸去民国临时大总统职务之后,除了提出要致力于振兴实业之外,还提出了“学问为立国根本”的主张,把振兴实业和发展教育作为建设民国的两翼,且以发展教育为根本。他认为“东西各国之文明,皆由学问购来”;以往倡导革命,“以至成功,皆得力于学说之鼓吹”;民国成立之后,“前日富于破坏之学问者,今当变求建设之学问”;若“使中国学问与欧美并驾,则政治、实业自有天然之进化,将来中华民国庶可与世界各国同享和平”⑧。欲求学问,必须兴学。因而,孙中山又声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专办振兴工艺,及改良社会之大设施”,并“注重教育”,要推动从小学“而至大学堂”的教育普及⑨。

       在实际行动上,孙中山和革命党人积极支持和率先创办大学。1912年,孙中山支持宋教仁联合革命党人及原立宪派人士、开明官员开办民国成立后的第一所大学——民国大学。该校于1912年10月12日获民国政府国务院批准⑩,1913年春正式成立,推黄兴为校长,转委彭允彝为校长;12月,与上海中国公学合并,改名为中国公学大学部;1917年,因上海中国公学停办,更名为中国大学。担任该校董事的共计85人,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有孙中山、胡汉民、姚雨平、李烈钧、孙拱伊、谭延凯、熊希龄、唐文治、汪大燮、陈锦涛等(11)。同时,孙中山还帮助了具有高等学校水准的复旦公学在辛亥革命后的复校,于1912年3月拨款1万元作为该校的复校经费;又于1913年年初,为支持和促进复旦公学的发展,与陈其美、于右任、唐绍仪、王宠惠等组成校董会,并亲任主席(12)。接着,孙中山又于1914年会同伍廷芳、唐绍仪、蔡元培,赞助了金陵大学农学科的创设(13)。此外,黄兴也于1913年春领衔发起在北京创办明德大学,聘章士钊为校长。该校到1916年停办,后迁回汉口复校(14)。

       除了孙中山、宋教仁、黄兴等革命党的上层人物之外,还有普通的革命党人受到辛亥革命精神鼓舞而创办大学。1912年,同盟会会员陈时,说服其父陈宣恺(15)、伯父陈朴生,捐田200石(约合1300亩)、白银3000两,官票5000串,书籍3000余部,折合银元共计3.9万元,在武昌创办大学,命名“中华大学”,取“振兴中华”之意。该校先办中学和大学预科,1913年4月改办大学,1915年3月呈准民国政府教育部立案,成为正式大学(16)。该校的创办亦是辛亥革命精神的产物,陈时自述其办学动机是:“民国成立,以教育为陶冶共和国要图。”(17)在其所采取的校歌中又进一步表白说:“汉江汤汤,大别苍苍。武昌首义放出五千年历史的光芒,中华大学随中华民国同年诞降。达材成德三民大同与河山具永,与国族人类以无疆。”(18)

       复旦公学亦在辛亥革命精神鼓舞下,颇有将自己随即升格为大学的设想。当时正任该校校长的革命党人马相伯说:“民国光复,吾复旦亦光复矣。吾十余年来所梦想共和政府下的学校,今始遂愿矣。”并“呈准教育部照大学办理在案”(19),使复旦公学开始成为一所没有大学之名而初具大学教育水平的准大学。

       革命党人的这些举措,不仅推动了民国成立后第一所新大学的开办,而且具有引导民办大学新方向的意义。

       与此同时,民国政府在辛亥革命革故鼎新、振兴中华精神的影响下,日益重视大学教育,很快建立了一种集合政府、民间力量和利用外国资源兴办大学的机制。1912年10月,中华民国成立不久,教育部就制定公布了《大学令》,不仅将政府开办大学作为一种法定责任,表明了政府提倡发展大学教育的政策意图,而且规定,“私人或私法人亦得设立大学”(20),力图动员民间力量兴办大学,开启了大学教育的新天地。1913年1月,教育部又专门颁布《私立大学规程》(21),系统规定了开办私立大学的程序和师资要求、教学设施等,为民间兴办大学制定了规范。1914年,教育部公布的《管理留学日本自费生暂行规程令》中规定:“凡经本部认为合格之自费(留学)生毕业回国后,得与官费毕业生受同等之待遇。”(22)鼓励学生自费到外国大学留学。这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使私立大学和自费出国留学,具有与国立大学和官费留学同等的地位。

       1914年12月,教育部制定整理教育方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允许开办私立大学的基本原则。该草案首先指出教育革新对继承辛亥革命事业及其精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为:“凡一国政治之改革,不可不随以教育之革新。政治在于整理现在,教育在于整理未来。”“居今日而言教育,非施以根本治疗不可”。其次提出教育革新的基本方针,其中第一条规定:“变通从前官治的教育,注重自治的教育。”“国家根本在于人民,唤起人民的责任心,而后学务能起色也。”这也就是说,要注重发展私立学校,发动民间力量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再次确定大学教育的位置及其发展路径,指出:“大学校为全国最高学府,其目的在培成富有理想之人物,以与世界之学术相应。”其办学的方法是:“国家择其需费较巨之科力求设备完美,如文科、法科等则听民间之私立而严格监督之;或各省互相联合创立公立大学,视其财力,考其学程,足以符大学之本旨者,准予设立,以广人才。”(23)从而确立了大学的三种办学模式:国立、公立和私立。

       为了动员民间力量办学,教育部还制定了奖励捐资兴学者的办法。如1913年,教育部公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令》,规定:人民以私财创立学校或捐入学校及有关教育事业,捐资在100元至1万元者,均经由地方政府呈请不等级别的褒奖(24)。此后,多次修订这一奖励条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又于1929年公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除重申1913年的奖励办法外,还将授奖的最低捐资额度提高到500元,对捐资在3万至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者,由国民政府给予明令嘉奖,对持续捐资者累计其捐资数额晋级嘉奖;并规定所捐资的动产或不动产均“折合银元计算”(25)。这些奖励条例所规定的授奖范围,既包括资助中小学教育者,更包括资助大学教育者。

       民间捐资兴学,早就有之,但民间资助大学教育,则在辛亥革命之前尚未见及。在清末新政时期,虽有如张謇这样的个别绅商向政府和官员提出过开办大学的建议,也萌生过自办大学的设想,但均因时代条件的限制而未能如愿。只有到了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在辛亥革命精神的影响下,政府所制定的以发展大学教育为重点,以发展私立学校为导向,以动员民间力量为重要途径的发展教育方针,才为民间的捐资兴学活动构筑了进入大学教育领域的新平台,使商人的兴学活动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 商人捐资兴办大学教育的动机和投入

       民间捐资兴办大学,其捐资者当然包括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但是其中最主要的捐资者应属从事各种工商业投资和经营的商人,及商人化的具有官僚、军人等其他身份的人。这在中华民国教育部所编的《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中有足够的佐证,其所记录的出资1万元以上资助大学的总共有卢木斋、胡文虎、杜月笙、程霖生、陈芝琴等5人(26),可以说全是商人。其中胡文虎是华侨大商人,程霖生是上海地产大商人,陈芝琴是天津买办大商人;而卢木斋,在晚清时曾官至提学使,民国后则广置地产,并投资于开滦煤矿、启新水泥厂、济安自来水厂、耀华玻璃公司、张家口电灯公司,已经明显的商人化;杜月笙则既是帮会老大,也是大商人。另外,1936年教育部公布的一份嘉奖捐资兴学3~10万元的人员名单中,捐助大学的有:海南籍广州彩票商人霍芝庭(捐资4.8万元),华侨商人胡文虎(捐资3.64万元),军人黄旭初、李宗仁、白崇禧(合捐4.8万元)(27)。这两则记录当然不够全面,有的资助者没有登记在内,不过下面的一些具体例证,还将继续证明这一点。

       辛亥革命虽然建起了商人捐办大学的新平台,但是商人的捐办大学活动并非随之而至。捐办大学与捐办中小学大不相同,需要有大得多的资金,商人必须要有较大的资金积累才有能力捐办大学,必须要以工商事业的发展和稳固为基础,正如张謇所说:“父教育而母实业。”(28)在辛亥革命后的最初几年,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商人们主要是乘国内、国际的有利时机致力于兴办工商实业。到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时,不仅中国的工商实业获得较大发展,而且商人们的个人财富也获得了较多增加,加之世界格局被认为是进入了“和平竞争”的时期,商人们便迅速投入于捐办大学的活动之中。

       商人捐助大学教育的动机,主要表现为思想意识、培养后代和谋求救亡图存三个方面。

       在思想意识方面,辛亥革命之后,随着振兴实业高潮的持续兴起和民族工商业的较快发展,特别是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中国资本主义发展“黄金时代”的刺激,使不少胸怀大志的商人日益意识到发展大学教育,以提高工商界的学识水平,进而促进工商实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性。

       著名的南通实业家张謇,早在1905年向两江总督建议创建工科大学时,就指出了兴工以兴学为本的原则。他说:“苟欲兴工,必先兴学。”建立工科大学,将使中国“有完全之工学”,使“各省热心从事工业之处,得有相助为理之人”,避免以往的“瞎骑盲进”现象,“于国计民生,关系实重且要”(29)。辛亥革命后,张謇的这种思想理念更加坚定,并付诸于一整套的促兴大学教育的实践活动。

       上海著名棉纺织企业家穆藕初,则更多地阐述了兴学与兴商、兴国的关系。他在1920年为资助北京大学优秀学生留学之事致函蔡元培说:“窃思吾国学术尚在荫芽时代,欲求高深之学,非求自欧美不可。”(30)把选送中国优秀学生赴外国大学留学,视为学习和引进外国先进科学知识,使中国得以弥补欠缺,跟上世界发展潮流的不二法门。1922年11月,他作为东南大学代表出席太平洋商务会议秩序委员会会议,在讲话中指出:中国自1903年推行新教育制度开办新式商业教育以来,“甲乙两种商业学校之程度,仅足供初等商业之训练,未能培养高等人才,实不能应社会之需要”,“欲求有管理他人及组织事业之能力,足为工商界之领袖者”,则必需开办商业大学(31)。因此,他积极促成了上海商科大学的开办。1928年11月,他又在为中华国货展览会开幕而撰写的文章中说:“余在我国工商业中不无痛苦之经验,故深感提倡国货之根本在科学教育。”并提出三条办法:“一面努力提倡科学教育,积极扩充科学教育之各种设备,在各大学设极完备之研究室,务以与各国大学研究室设备相等为目标而努力进行。一面提高科学教育之程度,务使在校学生,不仅以略知科学大意为满足,务必进求深造,以创造为己任。一面再择本国大学教授及毕业生之有专长者,资送国外专精研究,俾在本国设备未完之时,先造就可以应用之人才。”(32)

       上述两位著名企业家所指出的发展大学教育,以适应民国时期所面临的工商实业和学术发展之需要,可以说是不少杰出商人的共识。诚如穆藕初所言:“在此商业发展蒸蒸日上之时,举凡实业界之领袖人物,亦已公认需要一强有力之教育机关。不仅以之完成商业专门知识与学艺,抑须以之造成有管理之能力与领袖之干才者。”(33)穆藕初在此所说的这一强有力之教育机关,就是商科大学。

       在培养后代方面,民国成立以后,许多商人为使自家的工商事业后继有人,纷纷把自家的子弟送入国内外大学就学,成为大学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

       送后代上国内的大学学习,是商人们培养后代的一种主要选择。在民国时期的大学生中,来自商人家庭者占有多少比重,由于缺乏资料,难以统计。不过,有一则关于燕京大学学生来源构成的统计,可以作为一项佐证,1925年时该校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来自商人家庭。

       送后代出国留学接受大学教育的商人,亦大有人在。其中的典型者,如火柴业大商人刘鸿生送4个儿子留美、4个儿子留英、2个儿子留日,送3个女儿分别赴美、英、日留学(34)。无锡的棉纺织业和面粉业大企业家荣宗敬、荣德生家族,除了送子女到国内的大学就读外,还有多人出国留学,“七儿、九女及二房两孙在美,每月共需费用1000美元;外孙中则五女所生美生、三女所生能伦,亦均赴美留学”。以至于使他想到:每年耗此巨资,国内大学“如果办得好,较外国为便,且免漏卮”(35)。于是,决心自己集资创办大学。

       在谋求救亡图存方面,把兴办教育作为中国救亡图存的一个重要方略,自晚清就已有之,民国成立以后,仍是商人捐资办学的一个主要动机。如华侨商人陈嘉庚于1919年创办厦门大学时,号召工商各界说:“今日国势危如累卵,所赖以维持者,惟此方兴之教育与未死之民心耳”;“救亡图存,匹夫有责”;“众擎易举,众志成城,是所望于海内外同胞也”。使有的闽商感到:“如果不惟陈君是助,就不是人。”(36)

       其他捐办大学的商人,虽然没有像陈嘉庚那样直白的救国表示,但亦有同样的思想。如张謇建议创办工科大学时说:“棋劫将穷,河清难俟,权衡形势,而先其所至急”,则莫若于此(37)。穆藕初在促办上海商科大学时,也有同样的思想,旨在提高国货生产之水平以增强抵制洋货之能力。

       商人对大学教育的投入,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创办和资助私立大学。商人在这一方面的举动,可谓建树颇丰。从1919年起,商人出资创办和资助私立大学,开始有比较明显的举动,使20世纪20年代成为商人捐办大学的高潮阶段。其中最突出的是商人资助创办南开大学和厦门大学以及南通大商人张謇的开办大学事业。

       在私立南开大学的创办过程中,商人捐助居于决定性的地位。南开大学于1919年由南开学堂升格而成。南开学堂由张伯苓、严修、王奎章合作,于1904年创办。张伯苓说,南开学堂之创办,靠的是“严范孙、王奎章二先生之捐助常年经费,郑菊如先生之捐助南开地亩,以及袁慰亭、严子均二先生等之捐资起建校舍”(38)。此中的严范孙即严修,他虽是一介文人,当过清朝的学官,但他也是宁波慈溪籍大商人家族的后代,其祖、父辈是天津著名盐商,积有丰厚家资,使之能够给南开学堂捐资;王奎章是名列天津“新八大家”的钱庄商人,在创办南开学堂时,他不仅自己出银1万两,还带动天津盐商纷纷解囊资助,共计筹集捐款2.6万两;郑菊如是一亦绅亦商之人,拥有祖传的美庆成罗底铺;严子钧是上海的慈溪籍严家大商人,被严修拉来捐助;唯有袁慰亭(即袁世凯)是官员。

       到南开学堂升格为南开大学时,得到商人及涉商人士的更多捐助。对此,张伯苓有较详细的叙述,他说:“民国七年冬,苓自美归国,壹志创办大学,得前大总统徐公(徐世昌)、黎公(黎元洪)及李秀山(李纯)先生之赞助,遂于八年春,建大学讲室于中学之南端隙地……九年,李秀山先生捐助遗产五十万为大学基金。十年,李组绅先生捐助矿科经费,于是大学又增设矿科。”“在大学部,有李秀山、袁述之、卢木斋、陈芝琴、李组绅、傅宜生(傅作义)、李典臣、吴达铨(吴鼎昌)诸先生,以及美国罗氏基金团等,或慨捐基金,或资助常费;或出资建筑校舍,或解囊充实图书。尤以吴达铨先生所发起之‘南大学生奖助金’运动,每生年得奖助金三百元,名额约三四十人,于清寒学生嘉惠尤多!”(39)此中,属于商人者5人:李组绅(5年累计捐助矿科经费15万元)、卢木斋(捐助图书馆建设费10万元)、袁述之(河南矿商,捐助理科经费7万元),陈芝琴(捐助1.5万元)、吴达铨(捐助学生助学金),他们的捐助额度均在1万元以上;其余5人均有军人和官僚身份,但除傅宜生、李典臣外,均在天津等地有大量的工商业投资(40),已明显地商人化,且捐资数额较小,徐世昌捐1.67万余元,李纯所捐遗产50万元实际交付10万元,其余均在1万以下(41)。此外,王奎章之子王益孙捐白银十万两(约合银元14万元),并动员盐商富户捐地、捐物、捐款(42)。其他捐款在1万元以上的还有商人化的官员梁士诒、周自齐,各捐4万元(43)。

       厦门大学是一所完全由商人捐资开办的私立大学。华侨商人陈嘉庚于1919年出巨资创办厦门大学,气势非凡。他“认捐开办费100万元,作两年开销,复认捐经常费300万元,作12年支出,每年25万元。并拟于开办两年后,略具规模时,即向南洋富侨募捐巨款”(44),以期学校的持续发展。后来,他曾于1927年和1935年两次在南洋募得基金20万元和30万元(45),但“募捐巨款”之计划未能如愿,加之自己经营的企业不景气而最终于1933年停歇,无奈于1937年申请国民政府将厦门大学收归国立。至此,他对厦门大学的实际捐资数额,正好为其在开办时所承诺的400万元(46)。

       张謇从清末起就在家乡捐办中小学校及师范和各种专门学校,并有创办大学的设想,从1919年起便将设想付诸实践。他于1919年因苏北农垦事业的迅速发展,急需更多的具有高深农业研究基础的专门人才,于是将自己前设的农业专门学校改制为“私立南通农业大学”,设有农艺、农化、畜牧等系。于1926年,将1912年由自家开办的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升格为“南通医科大学”。于1927年,将1913年联合一些纺织企业家创办的南通纺织专门学校,升格为“南通纺织大学”,除原设的纺织、染化两个系外,又增设了金工系。于1928年,将南通纺织大学与南通农业大学、南通医科大学合并,组建“南通大学”。

       除了上述三个典型之外,还有面粉企业家荣氏家族于1947年创办江南大学,预算耗资200亿法币。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工学院、农学院,三院下辖九个系(47)。

       至于商人们对私立大学的分散捐助,亦多有事例可举。如对复旦大学的捐助,潮州巨商郭子彬于1921年捐资1万两白银建造学生宿舍,又于1923年捐资5万两白银,兴建心理学院教学楼,称“子彬院”;后来又由其子郭辅庭捐助心理学院的开办费(48)。华侨商人黄奕住,于1921年出资1.5万元,建立“奕住堂”,用作图书馆和办公楼(49)。烟草企业家简照南、简玉阶兄弟,于1921年捐资5万元建造“简公堂”教育楼(50)。杜月笙亦捐助2万元(51)。又如1924年创办的上海大夏大学,其创办和扩建经费,除了由先后任董事长和校长的王伯群筹措11万余元,并以家产向银行抵押贷款外,也得到了商人们的不少捐助。杜月笙捐2万元、程霖生捐1.5万元,胡文虎捐1万元,乔鸿增捐0.6万元,戴培元、吴宽各捐0.5万元,李逖先捐0.3万元(52)。简照南、简玉阶兄弟还分别对南开大学、武昌大学、暨南大学捐助了办学经费(53)。侨商胡文虎,还对广州岭南大学、暨南大学、厦门大学捐助了办学经费。化工企业家吴蕴初对燕京大学、沪江大学有所捐助(54)。

       2.捐助国立和公立大学。民国成立以后,“政府曾有全国设四大学之议,其预定地点为北京、南京、武昌及广州,终因人力及财力关系,事未果行”(55),直至1921年以后才有新的国立大学的开设,商人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第一所新设国立大学是东南大学,于1921年正式成立(56),是由商人助成的。1920年,张謇联合一些著名的江浙商人集资支持东南大学的创办。张謇、穆藕初、陈光甫、钱新之、聂云台、荣宗敬等著名商人出任校董会成员;穆藕初、钱新之、聂云台还担任经济校董。这些校董都设法为东南大学筹措经费资助,穆藕初资助农具院建筑费6000元;以荣宗敬为首的上海面粉公会,补助改良小麦试验费每年6000元,又拟资助4.6万元购地40亩扩充小麦试验场;以张謇、聂云台为首的上海纱厂联合会,补助改良植棉试验费每年2万元;由上海合众蚕桑改良会,补助本年蚕桑试验费4000元(57)。

       紧接着,商人们又支持了第二所国立大学——上海商科大学的创办。该校于1921年由东南大学、暨南学校联合发起筹组,其合组委员会的15位委员中有黄奕住、史量才、聂云台、穆湘玥(穆藕初)、钱新之、张公权、陈光甫、简照南八位著名商人(58)。

       第三所新设国立大学才是完全由政府机构交通部创办的交通大学,于1922年正式在教育部立案(59)。此后,国立和公立大学逐渐增设。

       此外,还有商人们对国立大学的分散资助。如霍芝庭、胡文虎二人分别于1934年和1935年为中山大学建设石牌新校区捐资4.8万元和3.6万余元(60)。

       3.资助和奖励大学生。商人对大学生的资助和奖励,除了个人提供资助的方式以外,还采取了集体提供资助的新方式,即使是个人提供资助亦出现了基金的形式。

       在集体提供资助的方式中,最典型事例有:

       浙江湖州南浔大丝商刘锦藻家族所设义庄,在20世纪20年代,将奖励资助族中子弟上大学及出国留学作为“义举”之一。在其规条中,有资助、奖励族中子弟上学读书的专门条文,有关资助大学生的条文规定:“省学毕业送考京师大学堂者支钱三十千,官费咨送出洋游学入高等专科者,东洋支钱四十千,西洋倍之。”有关奖励学业优异者的条文规定:“大学堂毕业分科列最优等者八十千、优等六十千、中等五十千,选科最优等六十千、优等中等五十千。”(61)

       以旅沪宁波商人为主体的宁波旅沪同乡会,则成立了资助同乡弟子上大学的基金会。1931年7月,宁波旅沪同乡会会长虞洽卿,在上海各团体为其莅沪50年举行的纪念大会上提出建立“四明大学”的倡议,获得旅沪宁波商人的广泛赞同,并开始筹备。在筹备期内,于1934年议定先设“四明大学奖学金”,资助和奖励在学之本籍优秀大学生,旨在“奖进甬籍优秀子弟研求高深学问”,由虞洽卿等宁波籍著名商人和少数教育界人士共25人组成委员会。基金会初定奖助名额为125人,每人每年400元。当年的第一届奖学金总额为5万元,由四明银行、三北轮船公司,以及虞洽卿、刘鸿生、王伯元等6人认捐。计划以后每年增加奖助学生125人、金额5万元,直至第四届的500人、20万元(62)。

       在个人提供资助的基金中,最典型的事例有:

       化工企业家吴蕴初,于1930年发起成立“清寒教育基金”。该基金由吴蕴初所办的天厨味精厂及其个人出资,“以资助家境清寒有志深造青年为宗旨”,资助对象以学习化学及化学工程的大学生为主,至1937年抗战爆发止,共资助学生200名,发放款项4万余元(63)。

       旅沪宁波籍银行家王伯元,自己出资于1931年设立“伯元奖学金”,资助高中毕业,成绩优异,有志进入大学的学生。前后共资助学生90余人(64)。

       4.资助学生到国外大学留学。这方面的典型事例有:

       穆藕初于1920年决定捐资5万两,设立基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留学(65)。先出资1万两,资助北京大学选派5名优秀学生“赴欧美大学求学”(66)。1921年,又捐赠1万银元,资助河南的4名学生去菲律宾留学。后来,又先后资助10多人出国深造(67)。简照南、简玉阶兄弟,从1920年起由简氏个人及其所办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设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赴英美大学留学,计划每年选派15人(简氏个人资助5人,公司资助10人),连派三年,共计45人,最终实际选派37人(68)。

       总的来说,捐资兴办大学可以说在商人中已形成一种相当的规模,尤其在捐办大学方面,其贡献更为卓著。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的统计,1929~1937年全国获得教育部褒奖者及其捐资兴学金额总数为636人、32327645元*,人均捐资数额为50829元。其中,捐资最多的年份为1936年,达到20971705元,占总数的64.87%;捐资者人数为60人,排在9年中的第6位,人均捐资数额为349528元,位居第一,且大幅超过其余年份的人均捐资数额。在捐资总数中,捐资兴办专科以上学校的总金额为21670900元*,占各类捐资总数的67%;捐资最多的年份亦为1936年的20262240元,占该项总数的93.5%,占该年各类捐资总数的96.62%。其中还有捐作贫寒学生补助金者9900元,捐作教学基金者451090元,捐作奖学基金者21420元,其资助对象也包含专科以上学校及其学生(69)。这里所显示的资助专科以上学校的金额,无疑以大学为主要资助对象,而且有些年份数额特别巨大。当然,在这笔巨大的捐款中,捐助者会涉及各个阶层,但是商人无疑是最主要的一个阶层。

       三 商人捐兴大学教育的意义

       商人在民国时期捐办大学活动的意义,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民国时期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助成了民国政府所提出的三种模式办学方针,促进了大学教育规模的扩大。具体而言,这一作用的发挥主要有四个表现。

       1.推动私立大学的兴盛。从国立、公立、私立三种大学的数量构成来说,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由国人自办大学的资料显示,国立大学,从清末时的3所,直至1920年无一所增设,而新设的私立大学则达11所之多,其中由商人出力甚多的有著名的南开大学和厦门大学(70),使私立大学成为这一阶段中国大学教育发展的主流。即使到了1926年,国立大学增至17所,公立大学增至8所,私立大学亦已增至15所(71),私立大学在数量上几乎与国立大学并驾齐驱。如果加上未获教育部批准立案的私立大学,其数量和所占比重就更大了。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虽然加强了国立大学的建设,有些私立大学被收归为国立大学,但私立大学仍保持着发展的势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一年的1936年时,国立、省立(公立)、私立大学的构成状况是:学校数量,国立大学13所,省立大学9所,私立大学20所。在校学生数量,国立大学11694人,省立大学4689人,私立大学13033人,私立大学在校生数量超过国立大学的11.45%。岁入经费数量为,国立大学13943158元,其中财产收入27610元、捐助收入150000元、杂项收入156466元;省立大学4408542元,其中财产收入580元、捐助收入50000元、杂项收入657874元;私立大学9025834元,其中财产收入304128元、捐助收入3116096元、杂项收入2270660元,捐助收入为国立大学的20多倍(72)。这一统计表明,私立大学除了经费之外,在学校数量和学生数量上均超过了国立大学,而且其经费来源中以捐助收入为最多。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中国的大学教育受到严重挫折,私立大学受挫更重,国立大学日益成为大学教育的主体。抗战胜利后,经过恢复,私立大学之阵营虽已不及国立大学但仍有所发展。到1949年时,全国有国立大学39所,私立大学27所。私立大学较之1936年增加了7所(73)。

       2.引起政府对私立大学的重视,使之走上了一条有规可循的制度化发展道路。从1919年起,各地相继设立私立大学,发展势头颇猛,难免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借办学以敛钱,以开办大学为营业者”(74)的现象。对此,民国政府教育部,除了不断完善私立大学法规之外,还迭次加以调查整顿,将学科设置和教学质量合格的私立大学予以注册登记,其余者或责成整顿,或指令停办。凡经注册登记的私立大学,不仅对其加强业务监督,务令符合大学规章,而且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使之规范而持续发展,有不少成为名校。

       3.促进了国立大学的发展。商人捐办大学的领域虽以私立大学为主,但亦关注国立大学的建设。如上面所说的商人们对创办东南大学和上海商科大学的支持,以及对中山大学校舍建设的资助,对北京大学、河南大学的学生留学资助,都对国立大学的建设和教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帮助和导向作用。尤其是助成东南大学和上海商科大学的创办,由于该二校是民国后新设大学的第一所和第二所,其促动作用不可小看。

       4.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大学的学科建设。商人在捐办大学时,有的会根据自己所经营的企业行业,或资助某一大学开设相应的专业学科,或在自己集资开办的大学中设置相关的专业学科。

       如旅津宁波商人李组绅是矿产企业家,所以与严修、张伯苓商定在南开大学创设矿科,并由自己独力捐助开办经费(75)。此举,不仅为南开大学开创了一个新的学科专业,也为全国各大学所稀有。

       又如助成东南大学的商人们,结合自己的行业设置相关的学科专业。穆藕初与自己经营棉纺织业,改良棉花品种,引种美国棉花相结合,委托该校农科负责华商纱厂联合会所设植棉改良委员会的棉种研究、改良和推广工作;并由华商纱厂联合会,在1921~1924年间每年提供经费2万元,在全国设立植棉试验场16处(76)。既有利于棉种改良,也有益于学校植棉专业的进步。

       再如郭子彬父子资助复旦大学建设心理学院,使该校建立心理学专业的设想得以实现,成为中国较早设有心理学专业的大学之一。

       面粉企业家荣德生,于1947年在无锡创办江南大学时,先设有文学院、理工学院、农学院。到1948年,又根据自己所经营的企业行业的需要,并得到面粉工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的支持,增设了面粉专修科,成为国内外大学的独创(77)。

       第二,对人才培养方式起到一定创新作用。主要表现在选拔资助对象时把学习成绩与品德、能力相结合,并委托有关专家管理。如穆藕初在捐助大学生出国留学时,所采用的选拔方式是“不限省份,不限科目”,以“道德、能力与学问并佳,日后堪为各界之领袖者为合格”(78)。“委托蔡孑民(蔡元培)君以个人资格于国立北京大学毕业生中择优送之”。由其创建的“穆氏奖学贮金”,“委任黄任之、沈信卿、蒋梦麟三君为管理人”(79),实现了选拔资助对象上的商人与教育家相结合,资金使用上的捐助者与用者相分离,从而避免了人情关系的干扰和个人意志的偏见。这种资助方式,使穆藕初所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中,大多成为杰出的人才。如第一次资送赴欧美留学的五名学生:

       罗家伦,赴美国研究教育及比较文学。后继续游学英、德、法等国。返国后先后任清华大学、中央大学校长,新疆监察使,驻印度大使。段锡朋,赴美国研究经济政治学。回国后在武昌大学、中山大学任教。后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干事,教育部政务次长,国立政治大学教育长等职。汪敬熙,赴美国研究心理学。归国后任中州大学(河南)、中山大学、北京大学教授。1934年起任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所长。1946年任联合国文教组织自然科学处国际科学合作组主任。周炳琳,赴美国研究社会经济,继入巴黎大学、伦敦大学学习。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武昌商科大学、清华大学等。1937年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康白情,赴美国研究文学社会学。回国后先后任中山大学、文化大学、华南联合大学教授(80)。

       又如第二次资送赴菲律宾留学的四名学生中,除了有两人情况不明外,还有两人:

       韩朝宗,由菲律宾留学结束后赴美国留学,专修金属材料试验及冶金研究。归国后任国防设计委员会冶金委员、军政部兵工研究委员。张纯明,由菲律宾留学结束后赴美国留学,主修社会、政治学。回国后任南开大学政治系教授、系主任。抗战中任行政院秘书、河南省政府委员等职(81)。

       此后,资送出国留学的学生中所取得成就的佼佼者有:方显廷,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主修经济学,后获纽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1929年1月任南开大学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研究主任兼经济系教授。1946任上海中国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1947年年底,受聘参加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工作,任经济调查研究室主任。

       第三,对商人捐办教育事业的方式产生了提升作用。在商人捐办大学活动中,除了继续采用传统的个人直接出面的捐助外,日益增多地采用了基金会、董事会之类的有组织的方式。这些组织都订有自己的章程,一切按章程办事。从而使得商人的捐资兴学活动更趋于规范化和合理化。

       第四,对商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商人通过送自己子弟上大学、出国留学,尤其是通过资助大学建设和资助非自家子弟上大学和出国留学,既使中国人的接受大学教育率得以提高,也使商人阶层的素质构成得到明显的提高。据徐鼎新的研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能够统计的1108名新式企业经理、董事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为229人,占总数的20.7%,其中毕业于本国大学者129人,占总数的11.6%(82)。又据苏云峰的研究,在1912~1928年间,有案可稽的著名商人377名,其中受过大学教育者126名,占33.4%,内中88人有在国外大学留学的经历,占有大学学历者的69.8%(83)。

       总而言之,辛亥革命启动了近代中国大学教育较快发展的进程,而在奠定大学教育基本格局的过程中,私立大学不仅具有引领潮流的作用,而且居有半壁江山的地位,其中的商人捐助既是私立大学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国立大学发展的援助力量。如果没有以商人捐办,没有私立大学的加入,那么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水平将大为降低,教学的现代化水平亦将会显得更加落后,商人队伍的现代化进程亦将严重滞后。由此可言,动员和利用商人捐资办学,是近代中国发展大学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

       收稿日期 2014-10-11

       注释:

       ①已有的相关专著有: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宋秋蓉:《近代中国私立大学发展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金以林:《近代中国大学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吴立保:《大学校长与中国近代大学本土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曲士培:《中国大学教育发展史》,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杰西格卢茨:《中国教会大学史》,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中译本;章开沅、马敏主编:“中国教会大学史研究丛书”;等。

       ②③孙中山:《檀香山兴中会盟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等合编(以下略):《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0、22页。

       ④张謇:《日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二月二十九日,曹从坡等编:《张謇全集》第4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66页。

       ⑤张謇:《请设工科大学公呈》,曹从坡等编:《张謇全集》第4卷,第52~53页;《清实录》第60册,宣统元年己酉六月己卯,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290~291页。

       ⑥《清实录》第60册,宣统元年十一月辛酉,第476页;宣统二年四月己卯,第608页。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唐景崇档案。

       ⑧孙中山:《在北京湖广会馆学界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22~423页;林家有:《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化道路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01页。

       ⑨王耿雄编:《孙中山史事详录》(1912~1913),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12页。

       ⑩刘揆一:《致京师地方审判厅函》,《政府公报》第209号,1912年11月26日。

       (11)《中国大学董事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3辑“教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59~261页;毛注青:《黄兴年谱》,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4页。

       (12)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五编第二章“公私立大学概况”,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122页(总第610页)。另据金以林著《近代中国大学研究》第84页记载,以王宠惠为董事长。

       (13)(16)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五编第二章“公私立大学概况”,第162(总第650页)、176页(总第664页)。

       (14)毛注青:《黄兴年谱》,第224页。

       (15)有些文献将“陈宣恺”错写为“陈宜恺”。

       (17)陈时:《弁文》,《中华大学20周年纪念特刊》,1932年版。转引自裴高才:《陈时:创中国之最的首义教育家》,杨卫东、涂文学主编:《辛亥首义百人传》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30页。

       (18)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藏档案;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戊编第六章“捐资兴学一览”,开明书店1934年版,第6页(总第297页)。

       (19)《复旦学院》《复旦公学招学广告》,《民立报》,1911年12月4~6日,第1版广告;1912年4月20~24日,第1版广告。

       (20)《1912年10月24日教育部公布大学令》,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页。

       (2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3辑“教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41~143页。

       (22)《教育部公布管理留学日本自费生暂行规程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3辑“教育”,第583页。

       (23)《1914年教育部整理教育方案草案》,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9、40页。

       (2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3辑“教育”,第616~617页。

       (2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一编“教育(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98~99页。

       (26)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戊编第六章“捐资兴学一览”,第59~65页(总第350~356页)。

       (27)《民国二十五年三万元以上未满十万元捐资兴学事实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102页。

       (28)张謇:《通海中学附国文专修科述义并简章》,曹从坡等编:《张謇全集》第4卷,第74页。

       (29)张謇:《请设工科大学公呈》,曹从坡等编:《张謇全集》第4卷,第52~53页。

       (30)《实业家贮金奖学之经过》,北京《晨报》,1920年7月1日,第3版。

       (31)(33)穆藕初:《中国之商业教育》(1922年11月3日),赵靖主编:《穆藕初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00~202页。

       (32)穆藕初:《科学教育与国货前途》,《教育与职业》第99期,1928年11月,

       (34)参见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97页。

       (35)荣德生:《乐农自订行年纪事续编·1947年纪事》(1935~1949)。转引自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第198页。

       (36)参见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第237~238页。

       (37)张謇:《请设工科大学公呈》,曹从坡等编:《张謇全集》第4卷,第52~53页。

       (38)(39)张伯苓:《四十年南开学校之回顾》,《南开四十年纪念校庆特刊》,1944年10月17日。

       (40)参见魏明:《论北洋军阀官僚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2期;宋美云:《北洋时期官僚私人资本与天津近代工业》,《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沈家五:《从农商部注册看北洋时期民族资本的发展》,《历史档案》1984年第4期。

       (41)《教育部关于明令嘉奖卢木斋捐资兴建南开大学图书馆的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99~100页;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戊编第六章“捐资兴学一览”,第65页(总第356页);梁吉生:《张伯苓与南开大学》,《教育与教材研究》1998年第5期。

       (42)天津小洋楼王益孙旧居:益德王出银办“南开”,http/www.enorth.com.cn,1910年7月23日。

       (43)李纯:《南开大学正式成立祝词》,王文俊等编:《南开大学校史资料选(1919~1949)》,南开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

       (44)陈嘉庚:《倡办厦门大学》,《南侨回忆录》,1946年印行,第13页。

       (45)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五编第二章“公私立大学概况”,第144页(总第632页)。

       (46)陈嘉庚:《厦大献于政府》,《南侨回忆录》,第18~19页。

       (47)陈文源:《荣德生在无锡的办学业绩》,《无锡史志》总第19期,1992年1月。转引自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第230~231页。

       (48)《郭子彬先生事略》,杨群熙:《郭子彬:近代崛起于上海的大潮商》,《汕头特区晚报》,2011年2月13日,第5版。

       (49)(50)陈迹:《创办四明大学之初步计划》,《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第138期,“论著”,1935年1月,第1~13页。

       (51)(52)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戊编第六章“捐资兴学一览”,第65、60~61页。

       (53)郭晖:《简照南、简玉阶》,孔令仁主编:《中国近代企业的开拓者》下,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0页。参见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上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54)参见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第302~303页。

       (55)(56)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第一章“学校教育概况”,第14、15页。

       (57)《东南大学校董会成立开会》,《申报》,1921年6月7日,第3张;《东南大学校董会开会详情》,《申报》,1921年6月9日,第3张;《东南大学校董会会议志》,《申报》,1922年4月8日,第4张;穆家修等编著:《穆藕初先生年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59页。

       (58)《上海商科大学进行消息》,《申报》,1921年6月21日,第3张;郭秉文:《呈教育部报合设上海商科大学鉴核备案文》(1921年7月31日),穆家修等编著:《穆藕初先生年谱》,第224页。

       (59)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第一章“学校教育概况”,第15页。

       (60)《民国二十五年三万元以上未满十万元捐资兴学事实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102页。

       (61)周庆云纂:《南浔志》,1922年刻本,“义举”,第19~20页。

       (62)陈迹:《四明大学奖学金之五大价值》,《宁波旅沪同乡会月刊》第136期,“论著”,第2~12页,1934年11月;董启俊:《宁波旅沪同乡会简史》,《宁波旅沪同乡会会刊》复刊第1期,1946年9月。

       (63)参见阎广芬:《经商与办学——近代商人教育活动研究》,第302~303页。

       (64)王念祖:《记先父王伯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上海文史资料选集》第60辑(《旧上海的金融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65)穆藕初:《藕初五十自述》,赵靖主编:《穆藕初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8~49页。

       (66)《实业家贮金奖学之经过》,北京《晨报》,1920年7月1日,第3版。

       (67)穆家修等编著:《穆藕初先生年谱》,第596~597页。

       (68)《南洋烟草公司出资送学生出洋留学》,《申报》,1920年3月11日,第3张;潘越:《近代“烟草大王”简照南与留学教育》,《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69)数据来源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104~105页。带“*”的数字与原统计有差异,系据其原数据另作统计而得。

       (70)《1922年前成立的大学一览表》,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下册,第181~182页。其中所列的西北大学、鄂州大学预科、平民大学因很快停办或名不副实未计入,但另计入张謇所办的农业大学。

       (71)《教育部公布全国公立私立专门以上学校一览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3辑“教育”,第199~203页。

       (72)有关数据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史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教育(一)”,第296~299页。

       (73)参见金以林:《近代中国大学研究》,第335页及相关章节。

       (74)中华民国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第一章“学校教育概况”,第17页。

       (75)华银投资工作室:《思想者的产业——张伯苓与南开新私学传统》,海南出版社1999年版,第178~179页。

       (76)(78)穆藕初:《藕初五十自述》,赵靖主编:《穆藕初文集》,第46、48~49页。

       (77)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荣家企业史料》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71~572页。

       (79)《实业家贮金奖学之经过》,北京《晨报》,1920年7月1日,第3版。

       (80)穆家修等编著:《穆藕初先生年谱》,第189页。

       (81)穆家修等编著:《穆藕初先生年谱》,第229~230页。

       (82)参见徐鼎新:《近代上海新旧两代民族资本家深层结构的透视》,《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8年第3期。

       (83)苏云峰:《民初之商人(1912~1928)》,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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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对教育改革的影响--以民国中期商人捐赠的大学为中心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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