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纲要”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_中等职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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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事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改革不断深化,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方法、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及实效性等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2008年12月,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教育部相继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相关课程教学大纲等一系列文件,对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组织修订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改革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力量对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以及物理、化学等7门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了修订。

1.《大纲》修订背景

现行的各课程教学《大纲》是教育部于2000和2001年正式颁布实施的,至今已近10年。近些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情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改革中加快发展,规模迅速扩大;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职业教育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教育教学从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三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改革创新,从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逐步转变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四是伴随规模的迅速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学生的文化课学习成绩总体下降,学习基础差异很大。总之,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和新形势,对学校教学工作特别是德育和文化基础课教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文化基础课程改革,修订原《大纲》,以更好地适应职业教育的发展。

从2006年起,职成司组织有关专家就原《大纲》的实施情况、文化基础课程改革情况、中职学生文化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现状调查研究》、《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改革的研究》、《中等职业教育对学生文化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要求研究》等报告。调研结果表明,原《大纲》实施近10年来,在规范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教学、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着过于强调知识的学科性和系统性,与学生的实际联系不够紧密;部分教学内容陈旧,不能反映新知识;教学安排和教学方式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还不相适应等问题。

2.《大纲》修订工作过程

2008年5月,教育部职成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启动会,成立了7门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组,成员来自全国19个省市,由经验丰富的学科专家、职业院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教师、省市教研人员等组成。半年多的时间里,职成司先后召开了三次修订工作组全体会议,对《大纲》的修订工作进行研讨。各修订工作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十几次修订工作会,对《大纲》进行具体的修订,于7月形成了新《大纲》初稿。8月至10月,各修订工作组又分别在上海、武汉、沈阳、北京等地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对《大纲》初稿进行讨论和数十次的修改,形成了《大纲》征求意见稿。

2008年11—12月,职成司多次就《大纲》征求意见稿向中职学校校长、一线教师、职业教育教研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并专门请相关学科专家(包括原《大纲》审定专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起草组专家)进行审读。大家对《大纲》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体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的要求,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实际;《大纲》对课程的性质与任务的定位是准确的,对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原则与方法的要求是科学的。同时,专家们也对《大纲》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职成司又组织力量对《大纲》进行修改,形成了最终的《大纲》送审稿。

二、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及要求

1.关于课程设置及定位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促进终身学习。课程设置和教学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按规定开设公共基础课。

2.关于课程教学内容结构

公共基础课程中的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原则上由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构成。基础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职业模块是根据专业需要限定选修的课程内容,重在结合专业应用,为专业课教学作铺垫。拓展模块是任意选修的课程内容,是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学校条件,同时适应学分制改革,开展的拓展性知识讲座和相关活动,还包括为部分准备报考高等院校的学生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以适应学生生涯发展的不同需要。

基础模块的内容是各专业学生都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为适应学生实际学习基础的差异,有的《大纲》在内容难度上设置了不同层次的要求;职业模块的内容是对学生的较高要求,各学校可根据具体专业实际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安排教学,不一定所有专业都有相对应的文化基础课程职业模块,但是只要有就应列入教学内容;拓展模块的内容是根据学生兴趣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供学生选择,不作学时规定和具体要求。

3.关于教学时数安排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提出,要“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规范教学”。《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具体规定,“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3,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随意削减公共基础课程学时。

为便于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学校计算学分,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在规定学时的同时,将学时换算成学分表示,一般以16~18学时计1个学分。教学时间一般按每学期16~18周计算。

在基础模块的学时安排上,根据目前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新《大纲》对基础知识部分学时作了适当调整。对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突出强调了基础知识和基本要求,基础模块的学时有所减少。另外,根据信息化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要求,以及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考虑,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这两门课程的学时有所增加。物理、化学课程增进了与相关专业课的衔接和融合,减少了学时。

三、新《大纲》修订工作的几个主要特点

1.牢牢把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条主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培养学生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文化基础课教学既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对提高国民素质以及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基本文化素质的要求,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既为学生就业服务,更要为他们今后职业生涯的持续发展服务。

2.始终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着重体现学以致用

努力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对学生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的新要求,进一步淡化学科体系,不片面追求知识的系统性,删除陈旧的、理论性较强、偏难偏深的内容,增加贴近职业、贴近生活,反映时代特征的新知识,在要求上,不再提“应达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水平”,突出职教特色,更加注重学生对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在内容结构上增设职业模块,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既体现共性需求,也适当考虑满足不同职业的个性需求。

3.以学生为本,确立学生在课程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调坚持共同基础与多样化选择相结合,尊重并兼顾学生原有基础、学习需求和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差异,增强课程的可选择性。课程中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的相关教学内容,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努力使所有学生都能在原有知识水平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并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4.适应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教学组织与实施更加灵活

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课程的实施和评价不搞“一刀切”,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根据不同地区、学校、专业等实际情况,在课程教学时数的掌握、教学内容的选择以及教学评价标准上有一定的灵活性。在学时分配上,各课程《大纲》只给出基础模块或职业模块各知识单元的建议学时安排。模块化的教学内容结构,使各专业学生在学习基础模块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选择相应的职业模块内容,更有针对性。

新修订的《大纲》已于2008年底发布,根据新《大纲》,教育部已经组织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立项工作,目前教材正在编写过程中。近期,职成司已经组织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国家级培训,还将组织文化基础课程的相关培训,宣传、推广新《大纲》。新《大纲》的发布和实施,对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进和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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