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华人的身份、地位和权利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南亚论文,权利论文,地位论文,身份论文,华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05)01-0059-06
一、东南亚华人的身份
东南亚是海外华人最主要的聚居地区,约占全世界华人的80%左右。著名学者廖建裕估计(表1)1999年东南亚地区各国华人约2300万,占该地区总人口的4.5%。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四国集中了86.2%东南亚华人人口,而缅甸、老挝、柬埔寨、文莱四国的华人只占整个东南亚华人总数的4.4%。除新加坡外,华人在各自的所在国都属于少数民族,占各国人口比重从马来西亚的24.1%到柬埔寨的1.0%不等。
二战前东南亚各国的华人在法律上多数具有双重国籍,既是中国的侨民也是殖民地宗主国的籍民或属民。他们比较普遍地抱有“落叶归根”的观念,希望发财之后荣归故里,而且在政治上认同中国。一个例外的情况是政治上独立的泰国(暹罗)从1913年就已经制定了《国籍法》,1937年时约300万华人中多数已经加入当地国籍,还保留华侨身份的只有52.4万。[1]战后初期东南亚只有少数华人主张政治上认同居住国并积极投身于当地的政治活动,总体上看东南亚华人社会还是一个侨民社会,他们不但拥有中国国籍,而且在政治上认同中国。[2]
表1 1999年东南亚各国人口总数和华人人数
总人口 华人人
各国华人占华人占
国别 (千) 口(千) 东南亚华人各国总
人口%人口%
印度尼西亚2092556278 27.4 3.0
马来西亚
221805515 24.124.8
泰国
608565234 22.8 8.6
新加城 35222719 11.977.2
越南
787051181
5.2 1.5
菲律宾 74454 968
4.2 1.3
缅甸
45059 631
2.8 1.4
老挝5297 212
0.9 4.0
柬埔寨 10946 109
0.5 1.0
文莱 321 51
0.216.0
东南亚总计510595
22898 100.0 4.5
本表由寥建裕编制,原表各国按字母顺序排列。此处改动后为按各国华人人数多少排列,转引自:M.Jocelyn Armstrong,R.Warwick Armstrong,and Kent Mulliner eds.Chinese Population in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n Societies;Identities,Interdependence and International Influence,Curzon Press,2001,p.2.原表中老挝华人占总人口的比例是0.4%,应为计算错误。
战后东南亚国家独立后,出于国家建设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考虑,要求把华侨融入到当地社会的主流中。20世纪50年代中期东南亚的华侨社会开始向华人社会转变,在陆续加入当地国籍后,成为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但是各方面的主客观因素使这个转变过程变得非常复杂,只有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比较顺利地在50年代末期解决了华侨人籍问题,在其他国家这一过程都缓慢而又充满曲折。印尼、菲律宾、泰国三国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此时,在越南、柬埔寨、老挝三国,华侨华人状况却急剧恶化,当局采取的排华政策使许多已经成为当地公民的华人被迫大量外逃:越南70万~80万人、柬埔寨约25万人、老挝约10万人,使三国的220多万华侨华人减少一半。[3]直到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印支三国相继推行改革政策,华侨华人才获得与其他民族相同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政治权利,其地位才最终稳定下来。
从总体上看,东南亚华人作为一个整体到20世纪80年代末基本完成由华侨社会向华人社会的转变,到20世纪的90年代,95%以上都已经加入当地国国籍,成为各国的公民,仍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已经很少。据估计,到90年代中期,各国华人中仍保留华侨身份的人数和占华人总数的比重分别是:印尼:30万,5%;泰国:25万,5%;马来西亚:15万,3%;菲律宾:1万,1%;缅甸:10万,15%。在东南亚10国约2229万多华侨华人中,只有86.7万华侨,占3.9%。[4]那些仍然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因为多是年纪很大的老移民或者新近才来的新移民,在当地政治经济事务中影响甚微。情况比较特殊的是文莱和老挝。文莱1984年实行比较严格的归化政策,1991年有华人4万人,占该国总人口的16%,但其中只有23.1%是文莱国的公民,29.3%是永久居民(无国籍者),而47.6%是临时居民,即属于临时来这里工作的外国人。[5]在老挝,由于绝大多数的华人都是新移民,只有15%加入了老挝籍。[6]
到20世纪90年代,东南亚华人不但完成了法律身份的转变,而且在他们成为所在国公民的过程中政治认同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尽管在有些国家他们还仍然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根据廖建裕1990年所做的调查,93.79%的印尼华人认为印度尼西亚是他们真正的祖国。[7]可以说,已经成为当地国公民的广大华人,尽管出于血缘和文化的原因对中国还保留有深厚的感情,但他们已经培育起了对所在国政治上的效忠。关于华人的国家认同意识,一位泰国籍华人学者的话很有代表性:“泰籍华人生于斯、长于斯,泰国的土地哺育了他们,他们首先必须效忠于泰国,泰国是他们的第一祖国。而中国是华人的祖籍国,是他们的根源所在。没有这个根,就没有他们,他们是不会忘记这个根本的。所以中国的兴衰强弱也是他们关切的事情,但与泰国相比较,中国是第二位的。”[8]
上述转变是研究东南亚华人必须谨记的背景,否则研究本身的取向就会偏离客观事实。首先,从华侨(Overseas Chinese)社会向华人(Ethnic Chinese,Chinese)社会转变的完成意味着对东南亚华人的称谓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过去长期使用的“华侨”现在已经过时。国内学术界通常使用“华人华侨”,而国外学者中则通常把“华侨”归入到“华人”之中,认为“华人”实际上包含了拥有中国国籍者和拥有所在国国籍者。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著名学者王赓武就已主张“在东南亚不应用华侨一词”[9],本文也倾向于使用“华人”称呼,一方面华侨在东南亚已经数量不多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它可以被包括在“华人”范畴之中。东南亚华人一般更愿意被称作“华人”(Ethnic Chinese),反对被称作“华侨”(Overseas Chinese)或“海外华人”(Chinese Overseas)。马来西亚籍著名华人学者、香港中文大学陈志明教授认为,“不论被称为或被指为Overseas Chinese,我们都觉得受到侮辱”[10]。
其次,改变过去对华人的认识中强调其与中国在血缘和文化的密切联系的做法,更多地从其作为当地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样一个前提进行研究。东南亚华人成为当地各国公民之后,他们忌讳任何被认为可能涉及到强调其与中国有任何政治或血缘联系的称呼和行动,甚至在他们受到所在国的歧视或者不公正对待的情况下,也不愿看到中国政府或华人社会的过多介入。这种情况最有代表性的就是1998年印度尼西亚华人在暴乱中遭受严重侵害的时候,多数人认为已经成为当地公民的印尼华人,问题只能由华人自身来解决,不希望中国政府和世界各地华人过多介入。[11]华人的态度一方面反映了其对所在国的忠诚仍然被当地政府和社会怀疑的情况下不得不小心处理其与中国的关系,另一方面也确实反映了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就是随着华人身份和认同已经发生变化,特别是绝大多数华人都是在当地出生生长起来的第二代、第三代以上的华裔的情况下,他们在文化和心理上与中国的联系也日渐淡薄。90年代以来东南亚各国华人来中国投资的情况日益增多,一些所在国政府和人士认为,在当地也急需投资的情况下华人到中国投资,表明了华人对所在国政治忠诚度是有限的。同时,中国的一些地方官员和学者也在和东南亚华人的交往过程中过多地宣传华人的爱国爱乡。这些都是对华人投资活动认识上存在误解。实际上,华人的来华投资看好的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巨大市场机会,赢利和经济考虑是最重要的。
在东南亚华人绝大多数已经成为东南亚各国的公民的情况下,所面临的问题是其在一个民族国家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与民族或种族的关系问题。除新加坡之外,东南亚其余各国华人在总人口中都处于少数地位,这就导致这样一个基本态势:“东南亚的前途,不决定在华人的手里,相反地,东南亚华人的命运,决定在该地区的未来发展中。”[12]在多数国家里的少数民族地位,决定了东南亚华人并不能决定甚至影响东南亚的社会政治走向,甚至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了当地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华人的命运如何实际上也可以很大程度上使我们从中把握东南亚社会政治的特点和趋势。
二、东南亚华人的社会政治权利问题
正常情况下,一个国家里的任何民族不论其人数多少,都应享有相同的权利和平等的地位,东南亚各国华人在加入当地国籍之后在各国享有的权利却差别很大,受歧视的现象相当多。
在泰国和菲律宾,尽管都曾经通过推行本地化政策对华侨经济进行限制,但是一旦华侨加入了当地国籍,就享有了完全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在泰国,华人社会文化教育各方面享有与其他民族同等的权利,而且根据1983年修改后的选举法可以获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华人也积极参政,在泰国政坛上发挥着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中叶到90年代末,泰国历后内阁成员中,中泰混血儿约占一半左右,总理差猜·春哈旺、阿南·班耶拉春、川·立派、他信·西纳瓦都是华裔。1990年差猜内阁除总理(兼国防部长)为华裔外,副国务院长(副总理)、驻院部长(代表总理主管各部日常工作,地位高于部长)、农业合作部长、内政部长、大学部长等等都是华裔。[13]由于华人已经非常密切地融入进泰国主流社会,第三代以后的华人不仅被视为泰国人,而且被视为泰族人,所以参政过程中从来没有单独组织华裔政党。在菲律宾,虽然曾推行远较泰国更为严厉的政策,限制华侨的政治经济权利,可是一旦华人归化为菲律宾公民后,政府对华人就采取一视同仁的做法,不再有任何歧视。自70年代后期大部分华人入籍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华人的参政热情也随之高涨,80年代以来华人开始越来越自觉地角逐各级立法和政府机构选举,在政坛上的影响力不断上升。自1986年具有华人血统的科拉松·阿基诺当选总统以来,越来越多的华人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
还有一种情况,虽然华人已经成为所在国的合法公民,却处于一种二等公民的地位,印度尼西亚在1998年政治动乱中,华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群体其权利遭到严重侵害的事件发生后,华人的政治社会权利也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关于1998年印尼华人的遭遇,著名学者王赓武教授认为;“对于华人来说,自从令人发指的南京大屠杀之后,华人就未曾遭遇过如此大规模的迫害”[14]。实际华人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的现象并不是只在印尼才有,只是在其他国家没有在印尼那么严重。
在缅甸,1974宪法宣布要确保所有的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却同时规定,只有父母双方均为公民的公民才能被选举进入各级立法机构,这就意味着在第一代公民和一代以上的公民之间政治权利上存在差别待遇。1982年的《缅甸公民法》将公民分为三类:完全公民(Full Citizens)、准公民(Associate Citizens)和归化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s)。只有第一类,即1823年以前就定居在缅甸的住民的后裔才享有完全的权利,而华人因为属于后两类权利受到限制:不能竞选公职和担任政府机构职务,子女不能进入医疗、工程、农业和经济等高等教育机构学习。[15]
在马来西亚,1957年独立时(时称马来亚联合邦)华人以承认马来人的特权为代价获得了入籍机会,宪法规定马来语为国语,伊斯兰教为国教,马来人在拥有土地、担任政府公职等方面享有特权,按照一些成文和不成文的规定,马来人在外交部、内政部和警察署等机构中占有全部公务员的80%,在司法部和海关等机构中占75%,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一比例又被远远超过,如1969~1973年政府招收的公务员中98%是马来人[16],如包括警察和军队则99%为马来人。1999年,马来西亚全国公务员中华人只占10%,警察中华人占2.9%,该年申请公务员的人华人只占1.77%。问题不仅仅是华人不愿意做公务员或警察,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华人在政府机构受到歧视而且晋升困难,从而把华人挡在了门外。[17]虽然华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享有保留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的权利与自由,但政府推行的马来人优先政策使华人社会权利受到严重的限制。例如尽管华文教育是合法的,但由于政府在财政拨款等方面始终向马来文教育倾斜,使华文教育发展处于一种艰难境地。另外,华人文化生存也面临恶劣环境,马来人一直试图在文化上同化华人,用马来文化塑造马来西亚文化。虽然90年代所谓的“小开放”时期政府对待华人的政策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但是在马来西亚,还远没有能够实现各民族享受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18]
尽管马来西亚的华人受到不公平对待,但相对于印尼,情况还不是太糟糕。在苏哈托时代,政府对华人的歧视是公开、合法和赤裸裸的,制定了一系列的歧视华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法规和条例,华人成为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身份证被打上特殊的族裔记号,不能进入政治、军事、文化领域而只能在工商业领域发展,不能使用中文名字,禁止出版和阅读中文书刊,华文学校被关闭,不能庆祝春节,教授儒家学说为非法行为。1998年动乱中,华人遭受的浩劫可以说是长期以来华人在印尼受到歧视和压制在特殊情况下的集中体现。
其实,王庚武教授把1998年印尼华人的悲惨遭遇看作是南京大屠杀以来华人遭受的最严重的迫害的提法,也很大程度上出于一时的义愤,如果回顾历史的话,20世纪70年代后期印支三国华人遭遇的悲惨程度不知要超过印尼此次多少倍。在越南,不仅许多华人财产被政府剥夺一空,还有70万~80万人被迫离开越南,而期间有“数十万人葬身大海”[19]。70年代后期开始,印支地区华人的社会政治权利从大规模排华事件中就可以看出是如何没有保障。80年代末以后,随着各国局势的稳定和政策的调整,华人才有重新获得了与其他民族同等的权利。
印支三国华人获得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之后,东南亚地区华人仍然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地方只剩下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文莱,和冷战时期相比,整体上东南华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和改善。1998年苏哈托政府倒台以后,印尼的历届政府都开始采取善待华人的政策,逐渐废除了一些歧视华人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看华人的权利开始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整个社会对华人的偏见和歧视仍然很深,华人要真正获得平等的权利尚需时日。
三、华人选择空间的有限性
对于东南亚华人享有政治社会权利方面的差异,我们不能从华人本身去找根源,除新加坡以外,在其他国家中所处的少数民族地位决定了他们的命运自己无法掌握,而是由各国的政治、社会环境决定的,即便是受到歧视和伤害,在多数情况下除了忍受和逃避之外别无良策,他们所拥有的选择余地非常有限。
在泰国和菲律宾,占主导地位的佛教和天主教文化更容易接纳华人进入其主流社会,一旦华人加入当地国籍并认同所在国家,就被当地人看作是泰国人和菲律宾人,在泰国,甚至第三代华人已被看作是泰族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华人也比较容易与当地融合,所以能够获得完全的社会政治权利非常正常。当然,歧视华人的社会因素也并非完全不存在,尤其是在菲律宾,也有极端民族主义者要求把公民分为两等,让原住民享有特权而限制华人的权利,但是这种观点受到了温和民族主义者的反对而不能转变为政府政策。前总统马科斯就曾驳斥过这种主张:“菲律宾只有一种公民。将公民分为两等,不合天主教的精神。”[20]在能够享受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的情况下,虽然华人的参政意识不断在增强,但是由于没有特别地去争取华人利益和建立华人政党的需要,所以华人是以公民个人的身份参加政党和竞选,关心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和社区的利益。先有了华人的社会政治权利,然后才有了华人的参政,并不是华人积极参政争取到的平等权利。
在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四国,80年代末以来之所以能够获得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完全是各国政治经济发展的结果,各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不得不采取善待华人的政策,另一方面,曾经妨碍各国政策的激进意识形态也逐渐消退,限制华人权利的政治基础也已经不存在。这些国家的华人基本上仍然集中精力于经济活动,较少以华人的身份参与政治。
华人的社会政治权利还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三国,情况也有较大差别。相对于印尼,马来西亚的华人的处境要好得多,这主要在于两国人口中华人所占的比重不同,独立时马来西亚华人占人口总数的1/3左右,现在仍然占1/4,这样一种人口构成对马来西亚的政治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马来人一直试图挤压华人的生存空间,但遭到了华人的顽强抵抗,马来西亚的华人不仅有着远较其他国家更强烈的参政意识,而且是通过组建华人政党来维护族群利益,成立于1949年的马华公会一直是执政联盟中的第二大政党,而成立于1966年的民主行动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最大的反对党,是华人政治上的不懈努力对马来人种族主义政治有了很大的制约作用。印尼由于华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只有3%,尽管苏哈托下台之后大同党、融合党、佛教民主党和中华改革党等华人政党纷纷成立并积极参与政治活动,但也有华人反对组建华人政党,他们认为单靠华人自己的努力要想改善华人的社会政治地位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不如通过参与土著政党来发挥维护族群利益的作用。
除了人口因素外,政治和社会因素也是我们理解华人境遇的关键。1998年以前的印尼和现在的文莱,华人都没有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但这种限制并非单独针对华人,独裁政体之下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在文莱,1988年之后所有的政党都被取消,绝对君主之下连苏丹家族的马来人政治势力都被排斥在国家权力之外,华人更不可能有参政的权利。在苏哈托统治下的印尼,不仅华人没有权利组建政党,即便是土著居民也都受到党禁的约束。从社会方面来看,华人在印尼受到歧视的基础更为广泛。廖建裕认为,在苏哈托时代,几乎所有的政治派别和集团,从世俗的民族主义者,到伊斯兰民族主义者,再到军人集团,尽管在政治立场和观点方面有很大差别,但在对华人的态度上却表现得惊人相似,认为华人是外来者,控制了印尼的经济,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21]现在印尼华人尽管从法律上看权利已经逐渐得到保证,但从社会环境来看情况仍然十分严峻,严重的贫富悬殊现象不但成为社会动乱的基础,也成为仇视华人的社会基础。造成这种现状的是苏哈托时代所采取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但经济发达程度与马来西亚相差甚远,而且由于马来西亚在新经济政策时期采取的消灭贫困政策使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相对得到缓解,所以同样是伊斯兰社会,印尼爆发社会政治动乱和仇视华人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同样,文莱依靠其石油收入支撑的高福利政策,华人面临的社会处境也要好得多。
总之,华人的社会政治权利问题要放在东南亚地区社会政治发展的大背景中去理解,华人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往往发生在所在国家整体上公民权利还受到严重限制的背景下,民族、种族矛盾较多,也就是华人所遇到的问题在这些国家并非特殊现象,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从根本上,作为新兴独立国家的东南亚各国,很多情况下国家建设和民主建设都还没有能够完成,还是典型的转型中的社会,各方面的问题还大量存在,要使华人的各种权利都能够得到很好的保证,可能还需要时间。
收稿日期: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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