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延辉[1]2003年在《我国信息管理法制化的影响因素及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信息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新型社会问题和社会关系,从规范、惩治信息犯罪和促进、保障信息化发展两个方面说明了信息管理法制化是我国信息化发展客观内在的必然要求。阐述了加强信息管理法制化对我国信息化进程的重要作用与现实意义。对我国现阶段信息管理法制化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和完善信息管理法制化必需的影响因素,即信息伦理、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本文重点对信息管理法制化影响因素的作用方式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每种因素的各自研究状况和各自特点,在此基础上,针对信息管理法制化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社会性等特点,指出每种因素的优点与不足。结合各因素的研究内容,指出各因素对各类信息活动和信息行为的规范、约束、调控方式不同,实施的方式和作用效果都不尽相同:信息伦理的作用表现在道德约束、信息政策具有政策调控作用、信息法律发挥重要的核心控制作用。各因素在信息管理法制化中所发挥的作用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针对同一信息活动和信息行为,不同的因素从不同的侧面发挥各自的优势,有的放矢地共同承担支撑信息管理法制化的重任。最终,提出诸因素在信息管理法制化进程中相辅相成、相互补充、集成创新,共同构筑起信息管理法制建设的作用体系
陈英存[2]2007年在《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管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房地产经纪服务业隶属于房地产这一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高成长性的朝阳行业。在房地产这样一个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的市场中,房地产经纪的信息中介作用更加突出;房地产专业人士的加入,使客户能够及时得到所需的信息,并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可以迅速的完成复杂的交易过程,大大加速房地产交易;开发商根据房地产经纪公司所提供的市场信息,可以建设出适合客户需求的房屋,能够快速收回大批的开发建设资金,同时使得土地这种稀缺的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专业的操作有利于市场的规范,房地产经纪在房地产市场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并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理论界、实际操作中对房地产经纪的界定入手,本文重新界定了房地产经纪以及房地产经纪业,认为房地产经纪活动是指向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租赁等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当事人有偿提供居间介绍、代理和行纪以及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咨询等营业活动。本文从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现存的诸多问题出发,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体两翼”框架。“一体”是指主体框架,即行业自律辅以及法制化和社会监管的行业管理模式,包括行业自律框架、行政管理框架以及法制化和社会监管框架模式。“两翼”是指两个支撑框架,就是信息管理模式框架以及经纪服务质量管理模式框架。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有:第一,提出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综合管理模式的“一体两翼”框架。就是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管理模式主体框架与支撑框架相结合的模式。主体框架包括行业自律框架、行政管理框架以及法制化和社会监管框架模式。支撑框架主要是信息管理模式框架以及经纪服务质量管理模式框架。第二,提出了行业自律为主的叁位一体的行业管理主体框架模式。重新塑造了不同管理主体的关系,理清市场管理体系,澄清不同层次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一体”是指主体框架,即行业自律辅以行政管理及法制化和社会监管的行业管理模式,包括行业自律框架、行政管理框架以及法制化和社会监管框架模式。通过对房地产经纪业行业规制博弈分析,得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第叁,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房地产经纪业MLS信息管理模式。借鉴美国MLS运作经验分析了构建我国MLS系统的必要性、可能性与面临问题,指出构建的系统要体现中国特色,同时提出环境优化措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MLS系统平台架构,提出我国房地产经纪业MLS系统运作流程的现实选择以及MLS系统建立及运行的基本步骤。第四,基于质量评估角度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经纪业五维度服务质量管理模式。本文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建立了我国房地产经纪业五维度服务质量管理模式。在探讨服务质量对满意和忠诚的关系时发现,在服务质量的五个维度中,有形性、响应性、可信赖性和关怀性对顾客满意和忠诚产生了较强影响,安全性影响较弱。印证了质量、满意及忠诚的正向关联,良好的服务质量是顾客满意的基础,并进而决定了消费者形成最终的服务忠诚。第五,提出房地产经纪服务分解收费模式,包括信息搜寻成本、平均成交成本、平均垄断利润、成交价差额提成。这种结构可以协调房地产交易中的买卖双方以及经纪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经纪人价格激励和效率激励的总效用。
杜娟[3]2010年在《基于PEST的中国企业信息系统宏观成长过程研究》文中认为本文通过大量资料整理和数据归类,从宏观层面上总结了中国企业信息系统成长过程模型,以PEST分析法为基础,从经济、技术、政策及社会角度阐述了中国企业信息系统成长过程机理框架。在深入分析了信息技术扩散过程、经济增长过程、信息政策体系框架完善过程和社会变革过程的基础上,运用Granger影响关系检验、协整检验、ARMA模型进行数量分析,论证了各种环境因素对信息系统成长作用的不同,证明了TEPS模型的正确性。本文最后通过对TEPS机理模型的总结,从信息技术领域、经济领域、政策领域及社会发展领域提出了促进信息系统成长的建议。以往对于信息系统成长过程的研究,不论是从管理角度还是从技术角度,通常可用企业信息化发展模型、企业信息化演变模型、企业信息技术采纳模型、企业信息系统扩散模型等来描述,但它们的基础理论都来自于国外规律的总结。这种模型与中国信息系统成长规律是否具有一致性,外部影响因素又是如何作用于信息系统成长过程的,在以往研究成果并不多见,而这正是本文所解决的问题。这部分研究成果对我国企业信息系统持续性成长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同时,对丰富和完善信息系统成长理论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
阚有清[4]2010年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管理法制化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信息系统的广泛建立和规模化,使计算机的应用上升为网络形态,本文仅对网络信息管理如何立法以及如何积极探索信息管理法制化的有效途径进行了探讨。
郭汉丁[5]2003年在《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论文系统研究了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行为、阶段和分部监督管理,主要的内容如下。首先,论文基于系统工程、管理学、经济学和政府管制等理论揭示了政府监督管理的系统性、客观内在性、法制性、社会性、市场性、经济性、服务性和国际性八个特征,并通过国外经验研究和国内实践分析论述了监督管理内容、工作方式和方法叁个转变的监督改革方向;提出了监督与管理职能分开、以区域划分与项目委托相结合的优化监督资源配置的管理机制。另外,论文通过构建监督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利用灰色评价方法,以及采用监督项目委托招标的改进层次分析评标法,建立了监督市场管理量化体系。其次,论文用管理博弈理论研究了监督市场行为;揭示了政府主管部门与监督机构之间委托代理关系;提出了通过设计最优契约、引进竞争机制、实行限制性分配和强化信誉激励以减少监督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管部门与监督机构之间的博弈关系。同时,论文还分析了监督机构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多阶段、多层次、多因素的博弈策略;且通过构造博弈双方收益修正函数,消除了博弈分析中的奇异解;揭示了政府监督下建设主体群体学习行为的马尔可夫过程和监督机构与建设业主竣工备案共谋行为。进一步,论文阐述了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叁大阶段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构想了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能力评价体系、全过程竣工备案综合评价体系和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提出了通过二次竣工备案评价实现政府监督管理法人负责制和监督工程师负责制的构思。最后,论文应用投入产出理论研究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叁大分部的政府监督管理;揭示了叁大分部质量问题的实质与特征,并阐述了叁大分部质量形成各阶段监督管理内容;提出了投入、转化和产出质量并重,以投入质量为主;一般人员与专业人员结合,以专业人员为主;经济与法律手段并用,以经济手段为主;激励与惩罚并用,以激励为主的有效监督管理的方法与原则。
许念一[6]2015年在《中国汉字规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学界一直将汉字规划视为汉语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汉字是记录汉语的最重要的辅助性交际工具,因此上述观点不仅反映了汉字和汉语的密切关系,也维护了汉语规划研究的完整性。然而,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中国社会汉字问题,我们也应从汉字的自身特点出发,重视并强调汉字规划的相对独立性,充分发挥汉字规划的社会功能。基于此,本文以“中国汉字规划研究”作为论文选题,集中解答了以下五方面问题。(1)为何要开展专门性的汉字规划研究?汉字规划的属性和定义是什么?(2)中国汉字规划经历了怎样的古今演变?(3)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汉字规划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哪些经验?(4)中国汉字规划的主要范畴是什么?其划分依据和理论内涵又是什么?(5)当前的中国汉字规划问题有哪些?我们应如何有效应对?虽然汉字规划对汉语规划存在一定的依附性,但其独立性也十分显着。换言之,汉字规划兼具依附性和独立性两重属性。这一观点可由汉字规划的社会功能来证实。我们认为,国家认同、社会交往、教育启蒙和文化传播是汉字规划的主要社会功能。一方面,由于汉字规划在国家认同功能和社会交往功能方面是汉语规划的有益补充,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汉语规划而存在;另一方面,由于汉字的形体表意性和文化传承性赋予了汉字规划超越汉语规划的特殊功能优势——教育启蒙功能和文化传播功能,因此汉字规划的独立性也十分鲜明。据此,我们应在承认汉字规划依附性的基础上,强调和重视汉字规划的相对独立性,并将汉字规划作为独立的学术概念加以界定。所谓汉字规划,是指政府、社团、学者或个人通过颁行汉字政策、制定汉字法律、编写汉字规范等方式,对汉字的政治地位、本体要素(主要包括汉字的字形、字音、字量、字序等)、社会使用、国内教育和海外传播等方面所进行的前瞻性的动态引导与调节,旨在妥善解决与汉字密切相关的社会问题,使汉字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古到今,中国汉字规划先后经历了启蒙与成长、变革与探索、改革与稳进等阶段。经过数千年的演变,中国汉字规划不仅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行政指导体系,实践范围也不断扩大,全面涵盖了汉字地位、汉字字形、汉字字音、汉字字量、汉字字序、汉字典籍、社会用字、汉字教育、汉字传播和汉字社会活动等规划领域。不同历史时期的汉字规划特点如下:启蒙时期(先秦时期)的汉字规划内容简单、形式原始;成长时期(秦代-清代)的汉字规划注重汉字统一,服务于专制统治;变革与探索时期(民国时期)的汉字规划注重汉字改良,突出汉字普及;改革与稳进时期(新中国时期)的汉字规划注重宏观引导,强调汉字规范。除中国大陆外,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汉字文化圈国家的汉字规划经验,也值得探讨与学习。香港、澳门地区的汉字规划经验表现为双文政策和繁简由之,台湾地区的汉字规划经验表现为繁体为正和简体为用,日本的规划经验表现为分门别类和注重应用,韩国的汉字规划经验表现为教育为先和韩汉并用,新加坡的汉字规划经验表现为全面简化和数位教学,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汉字规划经验表现为顺时简化和简化推广。中国汉字规划具有政治范畴、社会范畴、教育范畴和传播范畴四个主要范畴。四大范畴的划分依据为:第一,避免了类型划分的弊端;第二,与汉字规划的社会功能相互照应,突出了本文的理论主线;第叁,有助于揭示中国汉字规划的本质与规律。四大范畴的理论内涵为:政治范畴是指汉字的政治地位规划,它以封建时期的显隐之辨、民国时期的存废之争和新中国时期的文字平等为代表;社会范畴是指汉字的社会使用规划,它以封建时期的汉字统一、民国时期的汉字改良和新中国时期的汉字标准制定为代表;教育范畴是指汉字的国内教育规划,它以封建时期的汉字强权、民国以后的汉字启蒙和近年来的汉字能力建设为代表;传播范畴是指汉字的海外传播规划,它以封建时期的汉字交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汉字教学和2000年以后的汉字推广为代表。当前的汉字规划问题可以分为四类: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教育问题和传播问题。其中,政治问题包括字母词的地位界定和汉字国际地位规划,社会问题包括繁体字的境内使用、地名用字规范、人名用字规范、网络用字管理和汉字信息产业建设,教育问题包括汉字教育安全维护和汉字书写能力提升,传播问题包括简化字的境外推广和对外汉字传播探索。我们建议:在开展字母词地位界定时,应明确字母词的性质,区分字母词的政治地位和功能地位。在开展汉字国际地位规划时,应避免文字霸权主义,积极应对大国文字的挑战,以获取国际话语权为规划核心。在开展繁体字的境内使用规划时,应理清简繁字关系,巩固简化字的社会通用地位,制定专门性的“繁体字表”,开展多种类型的繁体字活动。在开展地名用字规划时,应将规范观与实用观相结合,地名选字与文化传承相结合,政府、公众、企业利益相结合,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在开展人名用字规划时,应吸取他国的规划经验,开展人名用字动态监测,完善人名用字法规建设,研制推荐性人名用字表。在开展网络用字管理时,应认清网络新字的作用与性质,对其使用范围加以限制。在开展汉字信息产业建设时,应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汉字信息法律建设,注重汉字信息行业升级。在维护国内汉字教育安全时,应提高汉字教育安全意识,重视各阶段的汉字教育,合理部署外文教育战略。在提升全民汉字书写能力时,应正视“提笔忘字”问题,加强汉字书写教育,勿忘汉字文化之根。在完善简化字的境外推广时,应摒弃简繁对立的错误观念,发挥简化字固有的形体优势,增加简化字文化介绍。在开展对外汉字传播规划时,应增强宏观政策引导,构建对外汉字传播模式,开辟汉字文化走廊。
李丽静[7]2002年在《病案管理法制化的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说明病案是医学科学和医院建设的宝贵资料。各方面对病案信息资料的依赖日益增强 ,到医院查找病案资料者日渐增多。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制定有关病案的法律法规 ,致使在具体操作中常常让人“无所适从” ,因此使病案管理法制化 ,制定一部病案法势在必行。 1 病案管理法
陈燮君, 吴惠族[8]1998年在《社会信息化与信息管理法制化》文中研究指明信息系统的广泛建立和规模化,使计算机的应用形式上升为网络形态,信息社会化与信息管理法制化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本文从叁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讨论。提出为了研究和规划信息管理立法,应明确增强信息管理法制化的意识。对如何完善有关信息管理的法规以及信息管理法制化的有效途径进行了探讨。
尤盼[9]2016年在《促进我国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党和政府的“外脑”,政府决策咨询机构在辅助决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决策咨询机构辅助决策的前提在于对各种信息进行筛选、比对、判断和研究,可以说丰富、准确、及时、翔实的信息是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以,信息管理正逐渐进入决策咨询机构及其研究者的研究视野。本研究运用内容分析法与比较分析法归纳总结了我国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的现状、指明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建设与完善我国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与路径选择,并以信息管理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基础,以信息管理过程为出发点,构建了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的应然框架,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基本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从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角度来分析建设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第叁部分: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从北大法宝数据库检索到的我国现有的104个信息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发现了我国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从信息管理制度意识、信息管理法律建设和决策咨询行业信息管理规范建设叁个层面分析了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缺失的原因。第五部分:以美国和俄罗斯为代表,从中外比较的视角分析了国外政府决策机构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第六部分:针对第叁部分提出的问题,借鉴国外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的有益经验,从促进信息管理法律法规及决策咨询行业信息管理规范建设、加快“五位一体”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重视评估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四个方面探讨了建立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周海霞[10]2013年在《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国家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各种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设备逐步得到升级和更新,物流功能进一步完善,国内海产品物流体系已初步形成,为海产品物流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基础保障。但长期以来,国内海产品生产者规模小,物流组织化程度较低,流通环节多,信息化程度低,供应链上下游环节缺乏统一的物流管理模式和制度安排,导致国内海产品物流效率大打折扣,在流通中的质量安全控制和监督亦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据统计,2010年国内海产品冷链流通率为23%,流通腐蚀率达15%,而渔业发达国家其流通损耗率仅为5%。物流的高成本、高损耗、低效率,严重制约了海产品的流通半径,且导致质量安全缺乏保障。因此,如何在保障海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高效组织海产品物流,成为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亟需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力图从供应链管理的视角,结合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发展的实际,构建出适应中国渔业经济发展的海产品供应链物流模式,基于此,对供应链物流模式下的海产品物流质量管理体系、海产品信息化管理体系、海产品标准化管理体系以及海产品物流运行机制进行探讨和分析,并针对海产品物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以期通过各种物流资源的协同管理,降低海产品物流交易成本、保证海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海产品物流效率。论文从以下方面展开研究:首先,对国内外海产品物流管理的相关理论和研究进行了系统综述,对海产品物流、海产品物流系统、海产品物流管理等基本概念及特征进行界定和阐述。在厘清上述理论发展脉络,把握研究前沿的基础上,找出现有海产品物流管理理论实践研究的空缺和不足,明晰本文的切入点,为本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其次,结合中国海产品物流的特点,剖析了中国海产品物流系统的构成要素及特征,指出目前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体制、物流运行模式、质量安全控制、信息化、标准化等问题,并深入剖析了以上问题的形成机理。再次,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对美国、日本、荷兰、挪威等渔业发达国家的农产品物流或海产品物流系统、物流管理内容、手段等进行系统研究,总结渔业发达国家海产品物流管理的成功经验,为中国海产物流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第四,探讨了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改进的指导思想、定位及其目标。在路径选择方面,指出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已经走出以农贸市场为主导的单一物流功能管理阶段,处于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综合物流管理阶段,而部分渔业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冷链物流中心及物流园区建设已雏具规模,正逐步向供应链物流管理阶段发展;探讨了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在海产品物流管理中的功能定位。第五,构建出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体系框架,分别对海产品物流管理体系的各个子系统的内容进行了分析,构建了海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海产品物流质量管理体系、海产品物流信息化管理、海产品物流标准化管理、海产品物流运行机制等海产品物流管理要素子系统的内容和要求。第六,详细阐述了海产品冷链物流管理的集约化模式——物流园区化管理。物流园区化管理是通过产业集聚效益,推动海产品物流管理从单一功能要素管理向海产品供应链物流一体化管理改进的有效管理模式。本部分主要分析海产品物流园区的投资模式、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的构建。最后,针对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宏观、中观及微观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对全文研究内容、结论以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进行综述。
参考文献:
[1]. 我国信息管理法制化的影响因素及作用研究[D]. 贺延辉.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03
[2]. 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管理模式研究[D]. 陈英存. 同济大学. 2007
[3]. 基于PEST的中国企业信息系统宏观成长过程研究[D]. 杜娟. 吉林大学. 2010
[4]. 网络环境下信息管理法制化的思考[C]. 阚有清. 福建省图书馆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0
[5].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 郭汉丁. 天津大学. 2003
[6]. 中国汉字规划研究[D]. 许念一. 武汉大学. 2015
[7]. 病案管理法制化的问题与对策[J]. 李丽静. 中国医院统计. 2002
[8]. 社会信息化与信息管理法制化[J]. 陈燮君, 吴惠族. 图书馆杂志. 1998
[9]. 促进我国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研究[D]. 尤盼. 华中师范大学. 2016
[10]. 中国海产品物流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 周海霞. 中国海洋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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