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兄“淘金梦”的幻灭--一个“期望收入受贿”案例分析_法律论文

铁兄“淘金梦”的幻灭--一个“期望收入受贿”案例分析_法律论文

铁哥们儿“淘金梦”的破灭——剖析一起“预期收益受贿”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益论文,铁哥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浙江,地处杭州湾北岸的平湖市地理位置优越,滩涂资源丰富,自古以来有着“金平湖”之称。为了开发利用好这块“黄金宝地”,2001年7月,浙江省嘉兴市设立了嘉兴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嘉兴港务局、乍浦经济开发区和乍浦镇。然而,2008年8月开始,办案机关频频接到群众举报,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中杰(因涉嫌巨额受贿,已于2009年11月3日受审)有大量资产来源不明。李中杰被捕后,当时的平湖市政协主席郭跃荣和水利局长全保华也感到极度不安。很快,全保华被办案人员带走了。2009年5月7日,郭跃荣也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2009年11月12日下午,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跃荣单独或共同收受贿赂1699万余元,其中既遂399万余元,未遂12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全保华单独或共同收受贿赂1876万余元,其中既遂576万余元,未遂13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终身全部财产。两人当庭均未提出上诉。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个案件是嘉兴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腐败窝串案,涉嫌犯罪的人员职位高,分布领域广,涉案金额大,手段新颖多样,其中,以郭跃荣、全保华两人联手独创的“预期收益受贿”,更是成为浙江省受贿的“首例”。

一、台前幕后 哥俩配合默契

上个世纪80年代,郭跃荣和全保华都是年轻的乡镇干部,两人年龄相仿、志趣相投,成了私交甚笃的铁哥们儿。2001年以来,嘉兴港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人开始弃政从商。这时,仍然在机关的全保华看着身边经商的老同事、老部下都住起了高档别墅,开上了高档轿车,他的心理开始失衡,决定利用手里的权力,为退休后的生活早做打算。但是,光靠他水利局长的权力,很多事情并不能有效解决。这时,他总会请出老大哥郭跃荣出面“协调”。郭跃荣一直在党政机关担任要职,分管着多条工作线,跟相关人员打个招呼是他的举手之劳。在与全保华的深度接触中,郭跃荣也渐渐接受了他的“用权养老”的思想。

2003年下半年,平湖一老板陆某准备成立一家软木厂,让全保华以妻子名义入股,占10%的股份。后因要建设杭浦高速,陆某的“锦港软木厂”需要征迁,获得了约600万元左右的拆迁补偿款,陆某提出虽然全保华没有出过钱,但因为事先讲好要占10%股份,就将40万元汇到全保华妻弟沈某的银行卡上,另外20万元算在全保华和陆某等人共同购买的景乐房产店面房投资款中。为了使陆某的软木厂得到巨额拆迁补偿,郭跃荣也亲自给平湖市交通局长打招呼,后经全保华转手,陆某将10万元征迁补偿费送到了郭跃荣的家里。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陆等人将公司重新征得的20亩土地指标转让他人,获得“指标转让费”50万元。陆某将其中的10万元送给郭跃荣,12万元送给全保华,并告知全保华已将这些钱直接计入郭跃荣和全保华在景乐房产购买店面房的投资份额中。此后,陆某将公司4.5亩“待征借地”出租后,将租金中的6万元送给全保华,郭跃荣分得其中一半。2005年7月,全保华母亲过世,陆某又以送“丧礼”的名义,送给全保华3万元。2006年3月,全保华又从陆某那里拿到了3万元土地指标转让“感谢费”。有了郭跃荣、全保华做靠山后,陆某生意越做越大。2009年1月,陆某各送给郭跃荣、全保华5万元,并直接计入两人在一家房产购买店面房的投资份额中。

二、巨额收益 独创预期受贿

2003年上半年,平湖市经济开发区要开发一个规模较大的拆迁安置房工程“红建花苑”,准备公开招标。平湖某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总经理沈某了解到全保华和时任市委副书记兼拆迁安置办副总指挥的郭跃荣私交不错,就找到全保华表明意图,并暗示“利润不会一人独享”。全保华向郭跃荣一汇报,结果,该企业毫无悬念地中了标。张某和沈某为了感谢全保华和郭跃荣,许诺在该项目上向他们两人各分20%利润。2004年底,由于开发区资金紧张欠该企业一笔工程款,张某和沈某就想拿已经看中的一块土地开发房产,用土地款冲抵部分工程款。在郭跃荣的帮忙下,开发区将本来120万每亩的起拍价降低为100万,张某的企业以仅高出5万每亩的价格顺利拍下了地皮。同样为了感谢,张某和沈某仍然许诺向他们两人各分20%工程利润。按照许诺,两人总共能获得大约600万元。郭跃荣和全保华经过反复的风险评估,决定等自己退下来后再拿这笔钱,并被张某、沈某认可,由此独创了“预期受贿”这一新概念。与郭跃荣相比,全保华的胃口更大。他不仅把妻子安排进了张某下面的房地产公司任职,享受优厚的工资奖金收入,又提出以妻弟沈某的名义向张某的公司购买300多平方米的店面房。张某就将原价179万余元的店面房以120万元的超低价卖给了全保华。此后,全保华又从张某公司的一项工程利润中单独淘走100万。

三、政府工程 双双策划“淘金”

2004年,根据浙江省围垦总规划,为了充分利用乍浦丰富的滩涂资源,平湖市政府对白沙湾至水口“治江围涂”工程项目进行了立项,投资约14个亿,很多有实力的企业都想接下这个项目。张某所在的民营企业自然不例外。时任市委副书记的郭跃荣担任工程副总指挥,主管单位就是全保华一手掌控的水利局。张某希望全保华说服郭跃荣帮忙。

后来,张某专门约见郭跃荣、全保华商量参与围涂工程的有关细节,并提出如果参与投资,希望全保华能当工程办公室的主任。郭跃荣也答应出面协调。

在随后的市委常委会上,郭跃荣介绍了张某的企业做这个项目的许多优势,同时,举荐全保华任这一工程的办公室主任。此后,在整个工程承接和建设过程中,郭跃荣和全保华更是亲自坐镇指挥,就像照顾自家的事情一样十分卖力。张某也是知恩图报之人,张某下属的房地产公司有一处240平方米的店面房,市场价为138万余元,郭跃荣以妻妹的名义花72万元拿下。这点实惠当然远远不够,张某和沈某决定把企业在“治江围涂”工程实际拥有36%股份中的8%的利润给予郭跃荣、全保华。整个治江围涂工程利润四五个亿,郭跃荣、全保华两人合起来可得1000万,加上先前许诺给两人的600万,当过政法委书记又分管政法多年的郭跃荣深知这天文数字自己在位时不能拿。于是再次和全保华约定,等到两人退下来后下海,搞个项目,成立一个公司,再把这些利润设法套出来。不过,退休后再拿,毕竟还要等上好几年,全保华想到“借钱”这一招。于是,以各种理由向张某预支了100万钱款。再后来,全保华又以儿子在杭州买婚房为由,再一次跟张某“借”了300万,并约郭跃荣也为女儿订购一套,房产证都做在全保华儿子名下。

四、“预期受贿”:反腐新课题

虽然此案至今基本可以画上一个句号,但此案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尤其是郭跃荣、全保华发明的“预期受贿”新概念,无疑给反腐败带来新的课题。嘉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顾进良结合办案分析指出,以往也出现过官员权力期权,在位时充分利用职权的优势,大肆培植自己的势力范围和“接班人”,意求享受人走“茶不凉”的特殊待遇。而郭跃荣、全保华的“预期收益受贿”则有些不同,一是“兄弟明算账”,我给了你好处,你就得给我回报,各自心中有底;二是行贿方无须先垫出成本,细水长流,减轻了不少负担;三是受贿方可以长远获利,贿利可以滚利,时间越长,得到利就越多;四是将来兑现事先约定,不论在位不在位,无须过于看其眼色行事。“预期收益受贿”贿赂方与受贿方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共同利益体。

“预期收益受贿”要害就在于潜伏得深,保险系数大,查处难度大。将收受的贿赂作为股金入股,神不知鬼不觉,远没有把贿金揣在怀里那么烫手,检察机关发现难、查处更难。退一步说即使是东窗事发,也可以寻找各种理由推托,即使推托不了,“预期收益受贿”至多也就是未遂受贿,远比直接受贿的罪轻。

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官员绞尽脑汁不断“创新”腐败的形式和手法,“预期收益受贿”可称得上是一种受贿新发明。“此案给我们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提了个醒,对于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必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制定新策略、创造新机制来防范和制约,及时斩断官员与老板之间的‘利益链’,及早让他们的预期落空!”顾进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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