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当”凸显诚信缺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缺失论文,好人论文,诚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期热点事件:
88岁的李爹爹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李爹爹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楚天都市报,2011.9.3)
8月26日,殷红彬在驾驶大巴车途中,停车搭救了一名骑车侧翻的石老太太,结果却反遭获救者的儿子诬陷为撞人者。幸亏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将救人的过程清晰记录下来,殷红彬这位幸运的好心人才得以被证明清白。(现代快报.2011.9.4)
2009年10月21日,在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天津市民许云鹤与王秀芝老太太之间发生了纠纷。年近70岁的王秀芝老太太称自己被许云鹤驾车撞倒在地;许云鹤则认为自己并没有撞人,他主动停车,下车搀扶,是助人为乐。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8万余元。最终,许云鹤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青年报,2011.8.24)
江苏南通客车司机殷红彬,下车扶起受伤老人反被诬为肇事者,因车内有监控录像方还其清白。这样的事实让人感慨万端:如果不是那“呆板”的车载监控器“忠实”地记录车辆的一举一动,见义勇为的好司机殷红彬很可能成为又一个“彭宇”,甚至还会遭遇法律支持的巨额索赔。
其实,该起事件中最能“起作用”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被殷红彬救起的石老太。因为当急着赶时间的殷红彬将她扶起,交给正好路过此地的一位相识的村民后,该村民因怀疑殷红彬是肇事者而“不让走”。石老太本应在此刻及时澄清事实,但她却听任村民的“误判”,以致于这一错误信息立即通过电话传达给了她的儿子并立即报了警,称“大巴车撞了人又跑了”,直到警方调阅车载监控录像才最终还了殷红彬一个清白。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司机殷红彬及乘务员将石老太从三轮车下扶起后,石老太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为何在随后到来的村民面前却听任村民“冤枉”殷红彬?更让人伤感的是,即使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的石老太太,依然对南通电视台记者坚称“就是那辆大巴车将自己撞倒在地的”,而并不在现场的石老太太的儿子也表示“肯定是大巴车撞的”。
2006年发生的南京“彭宇案”,至今让我们记忆犹新。徐老太反诬好心人为撞人者,而法院最终判处好心人赔偿4.5万元。社会对此反响强烈,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一些城市遇到有老人跌倒在道路上时,往往无人敢上前搀扶救助。有网友对此无奈而伤感地表示,“好人也难当呀,自保是王道!社会的悲剧!”假如不是那个比人心更“忠诚善良”的车载摄像头,很难想象,殷红彬会不会成为又一个“彭宇”。
在缺少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更倾向于老人之言,这本来不是错,中国自古有“尊老爱幼”的传统,饱经风雨的老人们更被看成是诚实、善良的社会代言人。但是,在事实面前,当老人也不能够“讲真话”,不得不让摄像头来“说话”的时候,为了防范类似“好人难当”事件的再次发生,人们不得不提出,是否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对被私欲遮盖了基本良知的被救助者以诈骗未遂罪给予严厉惩处呢?
这样做,看起来有点“无情”,但是如果不这样做,下一个类似事件一定还会发生。而类似施救者的“有情”为“被救助”的“无情”所伤,只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行善行为。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确实需要法律给出一个看似“无情”实则“有情”的判决,这对整个社会道德及诚信或许是一种“有情”的拯救,更是一个“诚信”的答案。
为了破解“好人难当”,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当“围观者”,法律更不能当“围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