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经验类比的建构--基于维乔曼的解读_康德论文

康德“经验类比”的构成性———个基于威约曼诠释的评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康德论文,经验论文,威约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4)03-0061-04

在今天对康德理论理性批判的解读中,“经验的类比”,特别是“第二类比”受到了愈来愈多的关注。这大概与当代知识论和科学哲学中几乎所有重要问题都可以追溯到那里这一事实有关(这些问题中直接与之相关的有知识成长的模式、科学说明等等,不那么直接但最终是有联系的有真理和实在论的问题等等)。但是,要理解康德的“经验的类比”,特别是“第二类比”,会遇到两个基本的困难,一是对康德书写的时代上下文的了解,另一是对康德的先验演绎本质的理解。没有这两个前提,就不可能对“经验的类比”,特别是对“第二类比”有一个准确理解。而所有这一切,又都集中在“构成性的(konstitutiv)”这样一个概念上。换句话说,如何理解“经验的类比”,特别是“第二类比”的构成性,乃是问题的关键。就我们所见,在这个问题上误入歧途者实不在少数。20世纪特别是英语康德研究界颇为流行这样一种看法,即康德在其“第二类比”中所要证明的并非“同类原因必有同类结果”;其中更有人认为这个原理只是在“反省的判断力”的作用下才被确认(前一看法的代表是贝克[1],后一看法的代表则是布契达尔[2][3],这两种看法之间存在着一种明显的一致性。弗里德曼(M.Friedman)是持与此对立观点的主要代表之一,事实上,他的论述可以看作是本文的一个深刻而全面的背景[4][5])。如果这种论点成立,人们就有理由怀疑因果性原理对于经验的构成性,因为反省的判断力作为合目的性理念,在康德那里恰恰是范导性的(regulativ)。这种情况的严重性在于,它使康德的论述成为混乱和不可理解的了——既然康德明确地说过“第二类比”,也就是因果性的先验原理对于经验是构成性的。那么,问题是出在康德那里,也就是说,是康德理论本身的混乱,还是这些康德的诠释者们对康德的理解有问题?而无论结果是哪一种,首先要做的,都是准确地理解康德这样一段话中关于构成性的含义:

在“先验分析论”中,我们曾在知性的原理中区分了作为对直观而言单纯范导性的原理之动力学性原理和对于同一直观是构成性的数学性原理。尽管有这样的区分,被视为动力学性的那些规律对于经验来说却无疑是构成性的,因为它们使那些没有其就不能有经验的概念成为先天地可能的。相反,纯粹理性的原理对于经验概念却从不能是构成性的,因为没有任何相应的感性图式能够被给与它们,从而它们无法拥有任何具体的对象。[6](p.574)(注:请参见德文版A664 = B692,中译文有所改动。)

正是在这里,威约曼(J.Vuillemin,1920-2001)通过他对于康德的书写与牛顿学说之间深刻的时代关系的理解,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教益。我在这里所使用的材料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威约曼的论文“康德的‘动力学’”[7],另一是他给我的一封私人信件。在第一个来源中,威约曼利用牛顿力学对康德的上面那段话,特别是对动力学性原理的构成性作了一个极好的说明。我们将此说明扼要地转述如下:

牛顿的研究表明了蕴含式:开普勒经验定律 + 牛顿力学定律—→万有引力定律

这个式子中开普勒的经验定律可对应于康德所说的对于直观来说是构成性的数学性原理,因为这个定律中包含着对于直观所与的量(Grsse)的构成,如行星轨道的形式、速度、距离关系和运行周期等。牛顿的力学定律则对应于对经验来说是构成性的动力学性原理——在康德的文本中,“经验的类比”正属于此类原理。因为它使引力概念(那些属于经验类比的范畴的经验使用之结果)成为可能。如果没有开普勒的经验定律,牛顿的定律或万有引力定律便没有直观的内容(即通过速度、距离和周期等表达出来的行星运动现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经验的类比”对于直观只能是范导性的。但是它对于经验却是构成性的。“在两体问题中”,威约曼指出:“如果说数学性原理使物体的定位和它们各自的速度的确定成为可能,则‘经验的类比’将使它们未来行为的完全确定和它们的质量的,也就是在它们的实体中质料的度量成为可能。这些规定性(质量、加速度、一般的摄动)全然是客观的和构成性的。它们并不意味着任何存在的建构。它们所建构的只是它的经验的持恒性(质量)、它的变化、作用和反作用——这构成一种所与的存在必须具有的关系的集合,以使之能够成为可能经验的对象。”[7]

这样,威约曼就给出了一个关于“经验的类比”,特别是“第二类比”对于经验的构成性的清楚而确切的说明。即它们的构成性在于它们规定了经验的那些一般的和基本的形式:“所与的存在必须具有的关系的集合”[7]。更一般地,正如康德本人所说,“它们使那些没有其就不能有经验的概念成为先天地可能的”[6](p.574)。但是它们并不能构成具体的物理物体(现象的感性内容和它们的感性形式,即它们的时—空本质)(注:所谓“时—空本质”,我是指现象之必然表现为“时—空的”这一点而言的。)。牛顿的引力定律正是它们对于经验的构成性的一种具体表现,它使人们(开普勒或第谷)的观察成为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说,使得将观察的材料纳入一个经验系统成为可能。在这个意义上,“第二类比”所说的只能是“同类原因必有同类结果”,否则何谈“定律”?

在威约曼诠释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更一般地说,经验定律都具有“数学性原理”的意义。(注:这一点在化学科学发展的历史上表现得最为典型,在那些经验公式中,没有任何动力学性原理,如因果性概念的作用。)。而一旦对经验定律加以理论说明(建立理论模型),我们就进入了动力学性原理的范围。例如,气体的压力、温度和体积的经验定律就属于数学性原理的范围,而气体分子运动论则属于动力学性原理(注:更具有认识论意义的是,对应于经验定律或数学性原理的是归纳模式,而对应于理论模型或动力学性原理的则是溯因模式。关于这两种认识模式,可参见拙文《什么是康德的‘第二类比’?》(《德国哲学论丛(2000)》,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和《溯因推理:笛卡儿、康德和皮尔士》(《哲学研究》,2003年第10期)。)。仍然用威约曼的方式表达,就是

:气体定律 + 牛顿力学定律—→气体分子运动论。

如果说在第一个来源中,正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威约曼的诠释帮助我们弄清了数学性原理和动力学性原理不同的构成性,他在第二个来源中对于“构成性”或“构成”的说明则不仅能够使我们对此关系获得更清楚的认识,而且有助于我们理解动力学性原理与其他诸种原理相比的独特的先验价值。

我们来考虑下面三个命题:

(1)正方形的对角线与它的边是不可通约的;

(2)地球到月球的距离要比地球到太阳或月球到太阳的距离小得多;

(3)看上去静止的太阳是地球及地—月系统运动的中心;

命题(1)是在空间纯粹直观中的建构(construction)。命题(2)和命题(3)属于应用于经验与料的构成(constitution);其中(2)属于本质(essence)和数学性原理,(3)属于存在(existence)和动力学性原理。这样的区别是显见的:在几何学中我们没有量(grandeur),在运动学中我们没有质量,但有量;在力学中我们有运动的量(quantités)。(注:见Vuillemin于1995年1月10日给我的信。此信原文为法文,这里译

文中特别标出的法文术语分别对应于康德德文术语中的Konstruction、Konstitution、W

esen、Existenz或Dasein、Grsse、Quantitten。)

这一段论述不仅涉及数学性原理与动力学性原理在构成对象上的区别,如前者规定的或构成的是星体的空间分布现象,后者规定或构成的则是太阳系的动力学,而且提到了数学建构与先验原理的构成之间的区别。它告诉我们的是:数学通过建构给出其对象,而先验原理则只能建构关系——无论是直观的度量关系(Grsse)还是存在的质量与作用量(Quantitten)的关系——即构成这些量。从而,数学性原理使我们能够定量地描述物理对象,动力学性原理则让我们理解这些对象如此这般存在的根据。

由此看来,既然康德的“经验的类比”或“第二类比”对于经验是构成性的,而此构成性的意思又是使现象或经验的所与能够有所规律(虽然它并没有经验地告诉我们是何种规律),则任何以为“第二类比”不涉及“同类原因必有同类结果”的企图都是直接地与康德的原意不符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经验的类比”之构成性与它们之“使经验成为可能”,乃是同一个意思。

这种原理或范畴之使经验成为可能恰恰是先验演绎所努力求证的。因此,那些导致否定“第二类比”或因果性原理的构成性的做法将完全抹煞康德的范畴演绎的意义。换言之,如果像因果性这样一些范畴都只是如理念一般(对于经验)是范导性的,则范畴的先验演绎就失去了它的对象和它的意义。进一步,联系到我们在开始时所引的康德的那段话中关于所谓“纯粹理性的原理”所说的,在威约曼对于“建构”和“构成”的区别所作的说明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再提及一个东西,即范导性的“理念”。按照康德的说法,它即使对于经验也不是构成性的。合目的性理念作为反省的判断力,只在于通过所谓“范导”作用引导人类认识在构成经验的过程中尽可能地朝向系统的完满性努力。于是,通过威约曼简洁直观的说明,我们最终能够清楚地看到这样一种对于康德先验系统的恰当刻画:纯粹的直观(它规定了纯粹数学,如几何学)因为不涉及经验,所以不需要先验演绎,范导性的理念因为不具有构成性,所以不可能有关于它的先验演绎,只有那些规定了我们的经验的知性范畴(先验原理),因为对于经验是构成性的(不仅规定了现象——数学性原理,而且规定了它们的存在关系——力学性原理),才不仅需要,并且也可能给出一个先验演绎。

我们以上所说的并未对康德的先验系统本身最终是否成为一个成功的系统有所断言。毋宁说,我们表明了这样一种关于经典诠释的态度,即如果我们对于康德系统的批判(无论是断言它能够如何还是不能如何)是从对它的曲解开始的,那么我们将什么也得不到。

(这篇为纪念康德逝世200周年所作的文章是在威约曼先生对康德诠释的基础上写成的。作为国际著名的哲学家和康德专家,法兰西学院的威约曼教授对康德的诠释从十年前我在法国撰写博士论文时直到今天一直深深地影响着我。遗憾的是他离开我们已经整整两年了。因此,这篇文章也表达了我对于这位备受学界尊敬的前辈学者的追思与怀念。)

收稿日期:20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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