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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人类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知识和信息在社会中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信息环境正从以下几个方面发生着巨变:信息的作用和地位日益上升;社会信息总量剧增;信息交流日益快捷;信息的载体形式不断变化。社会信息环境的变化使得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信息素质成为现代化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作为知识创造必备技能的信息素质正在引起世界各国广泛的关注,并逐渐加入到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目标与评价体系当中,成为世界各国教育乃至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理论与实践的课题。
1 信息素质相关概念分析
1.1 信息素质定义
国内对于信息素质的研究普遍受到国外同类研究的影响,对于信息素质(Information Quality)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意见。信息素质(又称信息素养)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波尔(Paul Zurkowski)于1974年提出,并被概括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后来又被解释为“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能”。
1987年,信息专家Paterieia Breivik将信息素质概括为:“一种了解提供信息系统并能鉴别信息的价值,选择、获取信息的最佳渠道,掌握获取和存储信息的基本技能,如数据库、电子表格软件、文字处理等技能”。
美国图书馆协会在1989年的一份报告中将信息素质定义为:“只有较高信息素质的人,是一个有能力觉察信息需求的时机并且有检索、评价以及高效地利用所需信息的人,是一个知道如何学习的人,他们知道了如何学习的原因在于:他们掌握了知识的组织机理,知晓如何发现信息以及利用信息,他们是有能力终身学习的人,是有能力为所有任务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的人。”
1996年,美国学院和学校协会南部学院委员会对信息素质的定义是:“具有确定、评价和利用信息能力,成为独立的终身学习者。”
Shapir等人给出的定义是:“从知道怎样使用计算机查找信息,对信息本身的性质、它的技术基础、它的社会的文化的甚至哲学的起因和影响进行批评的思考而引伸出来的一种新的丰富的艺术。”这一定义不仅仅是对信息的确定、评价和利用这种“工具理性”层面的阐释,而且还从“价值理性”的层面进行了文化、哲学层面的阐释,得到了更多的认同。
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认为:“信息素质是一系列有关个人能意识到信息需要并能找到、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信息的能力。”
澳大利亚学者Bruce从现象学的角度来阐述信息素质的构建过程。她将信息素质划分为七个层面:第一层面:信息技术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运用信息技术来进行信息检索与交流;第二层面:信息源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在确定了的信息源中查找信息;第三层面:信息过程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执行一个过程;第四层面:信息控制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对信息的控制;第五层面:知识建构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在一个新的领域构建个人的知识系统;第六个层面:知识延展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将知识与个人的看法相结合,从而获得新的认识;第七个层面:智慧的理念——信息素质被看作明智地使用信息有益于他人。
我国学者郑建明等认为:信息素质是属于人文素质的一部分,是人文社会的信息知识、信息意识、接受教育、环境因素等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基本的、内在的个性、心理品质。
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信息素质的认识深入到人的整体素质的层面,认为“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素质是认知传统文化素养的延伸和拓展、是认知整体素养的一部分。信息素质是人们获取、评价和使用知识信息资源的能力,是人类跨入信息社会在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等基本品质的基础上,发展并优化出来的一种新品质,是信息时代对人类的一种高要求,是现代人才在信息环境上获取、加工和利用知识信息必备的技能。”因此,我们认为:信息素质是个体在先天所赋予的生理素质基础上,通过后天学习实践形成的信息品质,它是社会成员的信息意识、信息道德、信息能力、信息潜能等多项基本素质的有机组合。
从上面的有关信息素质的定义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信息素质,其侧重点均有所不同。
1.2 信息素质的定义特点
信息素质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其间信息素质的各种定义有以下特点:(1)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信息工作与信息技能的提高提供了有力支持;(2)敏锐的信息意识;(3)对信息的独立思考能力更为重要,如对信息的理解与评估能力;(4)图书馆是主要的信息源,而非唯一的信息源;(5)单纯的图书馆技能对于完整的信息素质来说是不够的;(6)用户教育课程需要扩大内容,使其能够包容信息素质教育所要求的完整的技能;(7)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素质可以认为是图书馆素质的延伸;(8)信息素质是每位要求上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必备条件;(9)获得终身学习的能力是信息素质的教育目标;(10)信息素质教育需要图书馆界与教育界的通力合作;(11)将信息素质纳入教学大纲和建立基于信息源的教学模式是确保教学效果的前题;(12)信息素质的信息技能主要包括:确定信息需求时选择信息源的能力、检索信息的能力、评估所检信息的能力、高效利用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
1.3 信息素质的内涵
一般人往往把信息素质理解为一种能力,如计算机和网络的一般操作能力、信息的获取能力等。其实信息素质的内涵是比较广泛的,综合对信息素质定义的理解,信息素质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信息意识素质、信息能力素质和信息道德素质。
1.3.1 信息意识素质
“意识”是指人的头脑对于客观事物世界的反应,“信息意识”是指人脑对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地位、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和反应。它决定人们捕捉、判断和利用信息的自觉程度。首先,它是人对信息及其运动规律的抽象性、概括性、总体性的认识,是从信息科学角度对信息的共同属性和共同规律的认识;其次,信息意识是人对各个具体的事物信息的认识,是人从信息角度对万事万物的认识,即对信息个别的认识。
1.3.2 信息能力素质
所谓信息能力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科学劳动中搜集、加工、传递、吸收和利用信息的一种潜在能力,具体包括: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查寻获取能力,信息组织、加工、分析能力。信息能力的结构主要包括层次结构和要素结构。
对于信息能力,研究者很少关心它的内在机理和发生、作用的过程,而是普遍关心它究竟包括哪些具体能力。对这一问题有两种认识角度:一种侧重于动态微观分析,从分析信息活动的过程切入问题;另一种侧重于静态宏观分析,从分析社会信息流动的状态切入问题。
前一种认识角度大多出现在对具体的信息活动主体的信息能力内涵的分析中。这些研究根据表述策略的差异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研究者针对不确定的某个群体,如人们、社会成员、厂长、企业和政府等,将主体一次完整的信息活动分解为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等几个阶段,有的还进一步细分为筛选、识别、整合和创造信息阶段,认为在这些阶段表现出来的能力的结合就是信息能力,一些研究者另外还加上了信息技术的利用能力。其二是研究者先概括性地将主体“从事情报活动所需要的技能和应有的素质”或“利用情报的技能和应有的素质”称作“情报能力”,然后有的就不再细分,也有的研究者将其再细分为各种具体的能力要素,如“情报能力是指人完成一定的情报活动过程的本领及所必需的情报心理特征,包括收集、传递、利用情报指导实践的本领和技能。”
第二种认识角度基本上都出现在对社会信息能力内涵的分析中。此时研究者相对而言不关心具体孤立的信息活动过程,而是关注宏观的社会信息流动的状态,其最终目标是要为国家制定信息政策提供依据,为提高社会的劳动生产率而作出准备并完善社会信息基础设施。这种状态通过“情报人员的分布,专业构成、年龄构成、素质等;情报及机构的设置、设备、经费等;情报工具的传递速度、效率等;情报量、文献流通量、情报利用率等等”来度量的时候,社会信息能力就是“社会吸收、贮存、处理、利用和供给情报的能力。它属于社会生产力范畴,是社会生产力的一部分。”通过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利用能力、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信息化人才与人口素质和国家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支持状态来度量时,“信息能力是指一个国家生产信息产品和开发利用信息产品的综合能力”。
采用第一种认识角度时,信息能力始终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它反映的是各个阶段主体从事信息活动的连续过程及其文化表现,它可以表现出一定的程度差异,但是很难用精确的数值来衡量这些差异;采用第二种认识角度时的信息能力与前者不在一个层次,它反映的是主体在某一时间段的实际状态,它也可表现出一定的程度差异性,而且这种差异性可以通过各种量化指标比较精确地显示出来。
1.3.3 信息道德素质
所谓信息道德,即是建立在信息经济基础之上一种特殊的上层建筑,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调整信息社会中人与人及人与社会自身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信息道德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人们的信息信念、信息态度、信息行为义务、信息技能、信息纪律、信息良心和信息意识。信息道德规范信息行为,主要包括:不制作、传播、消费不良信息,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隐私权,不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犯罪活动等。
一定社会的道德取决于一定社会的现实物质生活条件,不同社会生活条件的不同,人们的精神追求往往会有差异。伴随信息经济而出现的信息道德,是人类在信息技术演化中形成的一种本能上的自我要求和自我限制。
在如今的信息技术急速发展与信息侵权、信息犯罪直线上升的一个多事之秋,各种不良信息在社会中泛滥,信息侵权、信息犯罪时有发生,色情信息充斥网站,信息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据2000年12月31日法新社报道,2000年经过电子邮件受病毒侵扰的电脑比1999年增加3倍,平均每3分钟就有一封中毒邮件等等。因此在未来的信息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应遵循一定的信息伦理与道德准则来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在目前我国网络立法方面尚存许多空白、网络伦理弱化的情况下,信息道德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2 信息素质是信息时代出现的产物
1991年《美国素质法案》将“素质”定义为个人读、写和说的能力,以及适应社会和工作所必要的运算和解决问题的技能,还包括实现自我和发挥个人知识的潜力。素质随着社会环境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的内涵。它包括基本素质和功能性素质。基本素质是指13岁以上具有阅读的能力或接受过至少7年的学校教育。功能性的素质是指个人拥有必要的技能以完成个人在家庭、社区、宗教或其他组织中自然设定的目标。功能性的素质完全依照社会需要,来决定素质的内涵。20世纪末期,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整个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信息社会的来临要求人们具有信息素质,信息素质一词最早产生于信息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美国,正是映证了这一观点。
3 信息素质的重要性
信息素质既是一种能力素质,更是一种基础素质。信息素质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三方面素养。如果再细化些,则信息素质包含有关信息的观念、意识、道德、信息技术、信息检索、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内容,是修养、知识、技术和能力的综合体,缺少哪一方面都不能构成完整的信息素质。因此,对于有关信息科学、信息技术的学科专业来讲,应当把信息素质看作是专业培养要求中的灵魂。而对于一般专业或一般人来说,信息素质应当是人们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这是由我们正在进入信息化社会这一客观现实所决定的。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如下情况:有的人知道不少有关情报检索的知识,但不会操作,缺乏实践,只能是纸上谈兵;有的人对计算机和网络操作比较熟练,但却不善于甚至不会利用网络或数据库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有的人对网络资源的具体情况不了解,或者缺乏信息评估的知识和技能,因而,面对网络查询得出的大量数据无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有的缺乏对信息的敏感性,常常和自己需要的信息擦肩而过;有的人不清楚或不遵守信息行业的游戏规则,盗版、黑客、病毒以及其它破坏信息系统的情况屡屡出现。凡此种种,根本问题都出在人们的信息素质上。这既说明信息素质应用的广泛性,更说明信息素质培养的重要性。
4 信息素质评价标准
4.1 美国ACRL的信息素质标准介绍
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制定的“高等教育信息素质标准”,为信息素质教育提供了评价的框架,该标准包含了5项标准和22项具体的评价指标。
(1)标准一:具备明确信息需求的内容与范围的能力。具体指标包括:①定义与形成信息需求;②能够识别多种类型与格式的潜在信息源;③知道获取信息的费用以及产生的效益;④具备对所需信息内容与范围进行重新评价的能力。
(2)标准二:高效地获取所需信息。具体指标包括:①选择合格的调查方法或信息检索系统,以获取所需信息;②构建与实施有效的检索策略;③利用联机检索终端或亲自使用一组方法检索所需信息;④必要时改进检索策略;⑤获得、记录、管理信息与信息源。
(3)标准三:能客观、审慎地评估信息与信息源,并将其纳入信息库与评价系统。具体指标包括:①具有从获取信息中提炼信息主题的能力;②为评估信息与信息源形成最初的标准;③复合主题概念以形成新的概念;④能通过对新旧知识的比较而确定信息的增加值;⑤能确定新的知识对个人价值体系的影响,并使其融合于个人的价值体系中;⑥能通过与个人、领域、专家及其他人员的交流,对信息的理解与解释的有效性加以判断;⑦决定是否有必要修订初始的查询。
(4)标准四:个人或作为群体的一员能有效地利用信息以完成特定的任务。具体指标包括:①能够利用各种可获得的信息以完成计划,以及产生特定的信息产品或成果;②修订产生信息产品或成果的过程;③有效地将信息产品、成果与他人交流。
(5)标准五:理解有关信息使用的经济、法律以及社会因素,获取与使用信息要符合道德与法律规范。具体指标包括:①了解信息与信息技术使用的相关法律、道德伦理以及社会经济问题;②在存取、使用信息资源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信息资源提供的规定以及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则;③对引用的成果表示致谢。
4.2 我国的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研究
通过对ACRL“高等教育信息素质标准”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它是基于美国图书馆协会的信息素质定义的基础上而形成的,该标准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以信息需求的形成、所需信息的获取、对所获信息的评估、信息的利用以及相关的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等方面,阐述了在信息收集与利用过程中必备的技能,它侧重于对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的评估。目前,国内学者对信息素质的内容体系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内容包括三部分: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以及信息道德。因而用ACRL的标准评估我国的信息素质教育尚显不足,需要补充有关信息意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对于如何形成我国的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笔者认为需要做以下基础工作。
(1)进行文献调研。要利用各种检索系统搜索有关信息素质评价标准方面的文献,把重点放在国内外重点大学及各国负责信息素质教育的协会等发明的文献上,据此了解国内外信息素质教育评价标准的总体情况。
(2)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调研包括多个方面:其一是对国内外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有所建树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可采用走访、信函、电子邮件、讨论会等方式。其二是对国外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有一定影响的大学进行调研,当然对大学的调研可以不只局限于评价标准,还可以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等全方位内容。其三是对国外有关信息素质教育的专门机构进行调查,了解它们的具体工作,学习借鉴它们在制定信息素质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经验。
(3)开展国内高校调研。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调查国内高校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基本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等。调查的方式可采取听课、给学生发调查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访谈、调阅备课笔记、考试试卷、教学大纲等。
在以上三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外的评估标准,吸收专家、学者的建议,结合我国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息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信息需求的内容与范围;高效地存取所需信息;对所获取的信息与信息源评估其价值以及效用;将所获取的信息有机地整合到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利用信息以完成特定任务;了解与信息使用相关的经济、政治、法律以及社会规范等。同时,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使其能满足不同水平学生的需要,成为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指南,成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教学评估的依据。
收稿日期:20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