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_农业论文

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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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开始的“十五”时期,是新世纪初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进程中,农业承担着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这一时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的一个关键时期,农业面临着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任务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为加强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切实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编制《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

一、发展进程和环境条件

(一)“九五”期间发展的主要成就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发展,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九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中央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九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是实现了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九五”期间,我国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粮食除2000年减产幅度较大外,其它年份基本稳定在5亿吨左右,人均粮食占有量连续达到或超过400公斤,多数农产品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区域性供大于求。农产品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成就,也是农业进入新阶段的主要标志。二是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非农产业占农村经济的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农村经济增加值的比重为64%,比1995年提高9.2个百分点。到2000年底,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已达1.75亿人,比1995年增加1100多万人。三是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第二轮家庭承包顺利完成,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农村税费改革开始起步,试点工作已取得成效。四是农业运行机制和经营方式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明显加快。五是农民基本解决了温饱,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九五”期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7%,没有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由1995年的6500万人减少到2000年底的3000万人,基本完成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农民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由1995年的58.6%下降到2000年的50.1%。这些成就的取得,既为全国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也为“十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十五”期间发展的环境条件

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激烈,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给我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将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总体是比较有利的。一是我国正处在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阶段,需要有更加稳固的农业做支撑,农业的基础地位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二是随着我国人口的继续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将继续增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还将给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国际市场。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潜力很大。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加快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四是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快,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农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其产业化,将推动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五是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人口将不断向城镇聚集,这既有利于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也为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和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九五”期间,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末期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十五”期间努力加以解决。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九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逐年下降,由1996年的9%下降到2000年的2.1%,近几年一些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有所下降。农民收入增幅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影响扩大内需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农民负担比较沉重,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增多。人均耕地资源减少,干旱缺水日渐加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已成为影响农业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灾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三是农业科技应用总体水平不高,创新能力比较弱,科研与市场脱节、成果转化率低、推广机制不活等问题比较突出。四是随着农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的竞争压力将会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分析

“十五”期间,人口增加和消费水平提高,将是影响农产品需求的关键因素。据有关方面测算,2005年我国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人以内,“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率预期为7%左右。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消费将从温饱型进入小康型,局部地方将向富裕型过渡,居民的营养水平将不断提高。预计到2005年,恩格尔系数将下降到46%。到2010年,全国人均每日摄入能量为2300千卡,蛋白质77克(其中30%来自动物性食物),脂肪70克。

受上述因素影响,“十五”期间对农产品的需求呈平稳增长和结构不断优化的态势。粮食中口粮消费将会减少,饲料粮、加工专用粮的消费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对畜产品和水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消费水平也将逐步提高,逐步从初级的原料产品向精包装、精加工的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从国内市场为主转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等需求量将呈增加的趋势。

二、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方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依靠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十五”期间要突出贯彻以下指导方针:

1.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面向国内、国际市场,依靠科技,以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全面调整和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切实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业后续效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步伐,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2.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农业要由注重产量增长为主转到产量增长和质量提高并重,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由注重传统投入为主转到传统投入与资本、技术投入相结合,努力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由注重原料生产为主转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由注重农产品产量增加为主转到以提高农民收入为主,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加快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精神,坚持用现代农业技术和设施装备农业,用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武装农民,把农业发展尽快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积极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强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加快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化。加快创新人才培养,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全局。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目标,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拓宽农民增收领域,促进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同时,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主要目标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5%左右,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扭转农民收入增幅减缓的趋势,力争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把农村小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继续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到2005年,全国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6.2亿千瓦。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村城镇化水平有较大提高,积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2005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左右,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到44%。尽快解决极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有效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三、发展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生产结构,促进种养业全面发展

在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种植业,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合理化,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55.7%、29.8%、10.9%,调整为50%、33%、13%。

1.种植业。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前提,继续全面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稳定发展粮食作物生产,突出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生产,逐步形成“三元”种植结构。推进农作物生产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专业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总量平衡和效益不断提高的目标,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质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种植业新格局。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是农业结构调整的前提。要加大对耕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生产科技储备,建设稳定的商品粮基地。确保到2005年全国耕地面积不低于19.2亿亩,“十五”期间年度粮食总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

2.畜牧业。要抓住粮食供应比较充裕、人们对动物性食品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有利时机,把畜牧业作为一个大的产业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吸纳农业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到2005年,畜牧业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明显改善,畜产品加工程度大幅度提高,品种更加丰富多样。发展畜牧业,必须依靠科技,走优质高产高效的路子。要加快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建设。开发饲料资源,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加强草原建设,大力发展饲料工业。转变畜牧业养殖方式,改进分散户饲养技术,发展适度规模饲养,提高专业化、集约化饲养水平。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的现代化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的畜产品加工技术和设备,提高我国畜产品加工深度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

3.渔业。坚持“以养殖为主,养殖、捕劳、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进一步优化渔业结构。加快发展水产养殖业。大力推广普及健康养殖方式,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型水产养殖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技术、资金密集型的工厂化养殖,发展休闲渔业。到2005年,养殖产量占渔业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7%。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保持海洋捕捞产量负增长。调整海洋捕捞结构,重点发展远洋渔业,在稳定发展过洋性渔业的同时,加快发展大洋性渔业,提高我国在公海生产的比重。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提高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到2005年渔业加工产品产量占渔业总产量的比重达到40%。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兴渔,增强渔业发展后劲。到2005年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70%,渔业科技含量明显提高,重大养殖病害得到有效防治。加强渔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新的渔业管理制度。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使我国渔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基本形成健康的捕捞业、发达的养殖业、新兴的休闲渔业和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的产业体系。

(二)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大力改善农产品品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力争在“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全面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大力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化、专用化和多样化,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按照口粮、加工专用粮、饲料粮对粮食品质的不同要求,扩大优质稻谷、加工专用小麦和玉米、饲用玉米、优质小杂粮生产,力争到2005年早稻优质品率由2000年的50%提高到70%以上,优质专用小麦面积进一步扩大,加工专用小麦基本实现自给。棉花要以新疆、黄河中下游、长江中下游三大棉区为基础,稳定发展集中连片的优质高产棉田,加强棉花生产基地建设,按照纺织业对棉花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优质棉花生产,积极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积极扩大“双低”油菜比重,建设长江流域“双低”油菜带。到2005年全国“双低”油菜面积占油料作物总面积的比重由2000年的50%提高到70%。大力发展优质大豆生产,实施东北地区大豆玉米轮作计划,发展黄淮海和长江流域大豆生产,主攻单产,改良品种,重点发展高油、高蛋白大豆生产,满足不同用途对大豆质量的需求。稳定发展糖料生产,大力推广高产高糖优良品种,提高糖料单产和含糖量。积极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等名特优新产品生产,增加加工专用型品种的比重,提高加工、保鲜水平。

养殖业要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牛羊肉和优质禽肉生产,2005年猪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下降到65%,瘦肉型猪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牛羊禽等肉类产量所占的比重上升到35%;突出发展奶类和羊毛生产,积极推进奶业产业化,大力增加液态奶生产;结合毛纺工业对优质细羊毛的需要,大力发展优质细羊毛生产,重点提高绵羊个体产毛量和羊毛品质。进一步优化水产品品种结构,扩大名特优新水产品品种的比重,提高水产品的加工保鲜质量。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到2005年,力争大多数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质量安全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初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初步控制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的外部污染,基本控制农业自身污染,力争50%左右的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50%左右的农产品实现包装上市。基本解决畜产品中违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超标以及激素类药物残留问题,主要畜禽产品检疫合格率达到100%,质量安全市场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初步缓解渔业水质污染状况,基本解决渔药残留、农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危害问题,力争75%左右的主要水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要水产品市场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步伐。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各环节的管理。

(三)不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

立足各地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抓住重点产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明显优势的农产品,逐步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带和产业群体。打破农产品短缺时期形成的“小而全”生产格局,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把发展特色农业作为优化区域布局的重点来抓,形成规模,创出品牌,培育支柱产业,促进我国农业向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

逐步确立我国农业发展的地域分工格局。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要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高科技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积极发展适应国际市场要求的农产品生产,增强出口创汇能力。中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要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加强商品粮、加工专用粮和饲料粮生产基地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发展食品加工业,促进粮食加工转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调整发展目标,突出发展重点,转变发展模式,切实加快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步伐,为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作出贡献,为西部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物质基础。西部地区在发展目标上,既要大力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又要着力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在发展重点上,要切实抓好草原保护和建设,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特色初级产品变为特色加工产品,形成区域经济支柱和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点的农产品加工体系。在发展模式上,改革传统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坚持走依靠科技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路子,实行集约化经营,实现高起点和跨越式发展。

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到当地水资源的状况,走节水农业的发展道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灌区节水和旱区节水并重,加大田间节水的力度,坚持工程措施与农艺、农机、生物、化学等措施相结合,采取多种节水技术模式,建立与当地水资源状况相适应的农业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促进节水农业的快速发展。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农业的后续效益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现有加工能力的改组、改造,加快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使我国农产品加工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有一个大的发展。重点发展粮食、油料、肉类的精、深加工,把蔬菜、水果和奶类等产品的加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业新的增长点。农产品的加工品及制成品要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和优质化方向发展,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工业发达国家当前水平,部分特色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合理调整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在巩固和提高东部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农产品加工业水平的同时,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坚持大中小企业相结合,全面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这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增加农业的后续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组织、中介组织等龙头企业的发展,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五)不断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和农村城镇化水平,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继续优化乡镇企业结构。按照“积极扶持、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乡镇企业继续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实现新的发展。“十五”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率保持在10%左右,出口交货值年均递增率达到8%,到2005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37亿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加强带动第一产业,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各产业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争取到2005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中,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稳定在1%左右,第二产业所占的比重下降到74%左右,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达到25%左右。

优化乡镇企业区域布局,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东部地区要加快发展提高,大力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经济;中部地区乡镇企业要发展与提高并重,有选择地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西部地区要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继续推进乡镇企业东西合作。把乡镇企业发展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合理集中,支持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加快乡镇企业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继续推进体制创新,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改革,实现科学管理,从实际出发,探索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有条件的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发展小城镇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完善功能,集聚人口,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广辟融资渠道,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制定推动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继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扩大农业内部就业的同时,发挥乡镇企业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的作用。“十五”期间,乡镇企业新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万人左右。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发挥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功能。“十五”期间,农村小城镇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500万人左右。抓住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积极引导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参加工程建设,增加劳务收入。

(六)大力促进农垦改革和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做出示范

加快农垦体制改革步伐,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垦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经营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切实发挥农垦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初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立一大批具有特色和优势,规模大、水平高、实力强、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力的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第三产业的比重和质量有明显提高,经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保持农垦经济适当的增长速度。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农垦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1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利税总额达到60亿元。建设一批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农场,为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示范。以农场为依托,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农垦小城镇。加快贫困农场脱贫步伐,多数职工家庭达到小康生活标准。

四、建设重点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的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有效措施,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主要手段。“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突出建设重点,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建设稳定的农产品商品基地

按照“面向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调整发展目标,优化区域布局,完善建设内容,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形成我国相对稳定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总体思路,继续加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到2005年,择优选建一批相对稳定的优质专用粮食基地、优质棉花基地、油料基地、糖料基地、大豆基地,同时继续组织实施节水农业示范、“三元结构”种植试点示范、农垦天然橡胶等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在一些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绿色食品基地。在优势地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大力发展创汇农业。

农产品基地建设要有新的思路。在建设目标上,坚持提高产量、质量、效益相结合,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建设布局上,突出优势产区,形成能够提供足够商品量的若干专业化生产片、区和优势产业带;在建设内容上,坚持生产性设施建设与科技信息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在继续发挥基地的生产功能的同时,增强基地的示范、带动功能,把基地建设成为农业先进科技的示范基地,农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先导基地,农民增收的先行基地。

(二)切实加大农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和“沃土工程”建设力度

1.农业良种工程建设。农业良种工程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工程,“十五”期间要继续抓好农作物良种、畜禽良种和水产良种工程建设。

农作物良种工程的建设重点是,建设一批马铃薯和甘薯种薯脱毒快繁中心、优质品种引育扩繁中心、以及农作物种子加工、转基因种子检测、种子质量认证与检测、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鉴定等中心,完善和强化种业基础设施,提高良种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和品种培育体系。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培育、生产、销售一体化种子产业体系,实现种子产业化经营。

畜禽良种工程的建设重点是,建成科学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一批有利用价值的畜禽稀有品种保种区(保种场)、基因库,建设全国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及分区域中心、种畜禽质量检测站。改扩建一批畜禽原种场、畜禽资源场(保种场)和基因库。通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优质畜产品产量。

水产良种工程的建设重点是,利用高新技术做好新品种的培育和种质提纯复壮,以及地方性优良品种的保种工作,有针对性地从国外引进一些优良品种,尽快形成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种苗的统一管理,带动养殖品质和效益的提高。建设一批水产种质资源库、国家级水产原种场、良种场和水产品引育种中心、水产品种质检测中心。

2.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全国农作物病虫监测站、区域性重点植物检疫实验室、重大病虫紧急防治设施、省级药检所、部级农药残留测定中心等项目建设。在现有植保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建设协调配套的全国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体系、主耀病虫测报防治体系、有害生物检疫防疫体系,加强检疫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继续加强动物疫病诊断监测系统、动物疫苗保存运输的冷链系统、动物防疫监督和兽药监察系统、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体系、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系统的建设。本着“突出重点,立足现有,完善配套”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治体系,搞好对进口水产种苗和区域间交流调剂种苗的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和渔用饲料的质量滥测。

3.“沃土工程”建设。重点是建立土壤肥力监测体系、信息管理体系、新技术开发试验体系和项目综合示范体系,突出土壤、肥料、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已取得的成果和先进技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三)不断建设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改革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 继续加强省、市、县各级农技推广中心(站)建设,着眼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和完善服务功能,分区域分重点建立健全县级农技推广综合中心。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和地方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鼓励各地跨行政区域建立农技推广区域站,跨专业建立农技推广综合站,重点扶持建设农技推广区域站和乡级农技推广综合站。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深化农技推广模式改革,转变服务方式,逐步扶持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场。制定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对长期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培训,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中专学校等组织开展农技服务,丰富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渠道。

2.加快推进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立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加快建立以农业部门为主体,覆盖全国省、市、县并延伸到绝大多数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基本形成手段先进、制度规范、队伍健全,集信息采集、分析、预测、发布于一体,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全国农产品供求、价格、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和农业适用技术等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建立部、省级、地区级、县级和一些重点龙头企业信息处理系统;加强部属信息中心、部属新闻媒体、中央农广校等信息发布窗口建设;完善农业部办公自动化系统。认真组织实施“‘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通过上述工作,力争使我国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相对滞后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变。

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监测与管理系统建设。推行农村集体财务的电算化管理,重点更新县乡两级农村财务管理手段,逐步形成具有信息转递、处理以及资源共享为一体的网络体系,准确反馈农村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农村经济综合监测及管理。加快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人才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经济综合监测管理队伍。

3.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体系。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制定农产品品种、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包装、贮运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健全农业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体系,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部级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

4.加大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现有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高效、快速的全国农业生态环境、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以及重大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诊断监测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重点建设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农业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农业环境监测网点。

5.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是在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花卉、土特产品等农产品集中产区,改、扩建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及配送中心,完善配套设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水平。对我部定点的产地批发市场,要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在这些批发市场率先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同时,积极扩大批发市场的信息网络和电子结算等现代交易方式试点。

6.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基础建设。有计划地建立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国家总体规划指导下,建立一批省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区域性、专业化、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基地。加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中心建设,提高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信息网,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7.加强渔政执法体系和群众渔港建设。重点加强渔政指挥管理系统装备、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及内陆跨界大江大湖和边境水域的渔政船舶、码头、交通通讯设备及其它执法装备建设,增强我国渔政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加强以一级群众渔港为重点的中心渔港建设,配套完善相应设施,增强渔港在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生产补给方面的服务功能。

(四)继续加强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加强农业部重点试验室的改造和建设,加快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和育种中心、分中心的建设。建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评价与监控中心以及监管体系。按照“从优选择、拾遗补缺、突出重点”的原则,建设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分中心,形成相对独立、公正、科学、高效的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继续加强国家动植物品种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种质资源库和国家种质资源圃建设,建设国家种质资源中期库,提高供种能力。有选择地建设动物冷冻精液库。开展种质资源就地保护工作,建立原生地保护区。加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区和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

五、主要措施

(一)继续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采取转让、转包、入股、互换等多种形式,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农业企业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粮棉生产和流通的新变化,按照市场取向继续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农业银行的作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合作形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管理体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二)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实现“十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必须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要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逐步建立健全国家、集体、农户和社会各界相结合的多渠道农业投资体系。提高财政、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例,财政农业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财政农业支出结构,在继续支持农业生产环节的同时,加大对产前的种子供应、市场信息服务,产后的农产品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加大对小城镇、农村道路、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支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多方筹集发展农业资金,鼓励和引导大中型企业投资农业。引导农民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外资。迎接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的挑战,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产品进出口政策以及金融、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保护。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绿箱”政策,建立有效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重点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高度重视新海洋制度实施所带来的沿海地区大量渔船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扶持渔民转产转业。

(三)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把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八个部门《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国家支持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各地应对区域性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开发、农产品基地的建设、龙头企业的培育等制定具体规划。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和国外资本,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高科技、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加强对“订单农业”的指导,采取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收购风险基金等办法,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切实搞活农产品流通。

(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为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逐步建立起先进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

调整农业科研的方向和重点,在重视提高产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从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转向为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服务,从资源消耗型技术开发为主转向资源节约型技术开发为主。以培育优质、高产、专用和适销对路的动植物新品种为重点,大力开发优质农牧渔业新品种。加强对农业产后加工、贮藏、保鲜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大力开发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农业节本增效技术,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以提高农业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为重点,加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大农业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力度。技术推广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鼓励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企业及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入股和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从事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实行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一部分科研机构可以转变为农业科技和信息中介咨询机构,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继续加强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大力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通过农业广播学校、电视大学、专业技术培训班、职业高中、远程教育、函授和农民夜校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做好农村科技普及工作。扩大“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技电波入户工程”的实施规模,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积极引导、扶持和发展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专业协会、产销服务队、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运行机制和经营方式,逐步建立以农民及其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统一供应、农业科技推广等服务。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规范运行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民经纪人队伍。

(六)切实加强农业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对耕地、草原和水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污染。大力组织实施“沃土工程”,增加秸秆还田面积,多利用有机肥,有的地方可采取轮作或种植豆科等养地作物,切实提高土壤肥力。加大北方草原和南方草山草坡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快治理草原退化、沙化、碱化。完善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养殖证制度,继续实施伏季休渔,合理养护海洋资源,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大力加强西部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控制农业污染。继续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和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

(七)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

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机化装备和生产结构,稳步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加快农机化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争取到2005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9%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加强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研制、开发和推广,促进农机化技术创新。继续稳步推进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在提高小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的同时,重点抓好水稻栽插、收获和玉米收获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畜牧业、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推动棉花、大豆等作物的机械化,抓好种子清选、包衣等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和粮食产地烘干,大力推进牧草生产机械化;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机械化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进农用航空的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机化法规建设,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完善农机化标准体系,强化农机试验鉴定、质量监督和农机监理工作,不断创新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快速发展。

(八)继续抓好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重点做好中西部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对目前极少数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要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实行搬迁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扶贫开发要同智力开发相结合,加大科教扶贫力度,注重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进一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安排并增加扶贫贷款,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密切结合西部大开发,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大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继续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地区以及沿海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部贫困地区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九)大力推进依法治农

依法治农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继续加强农业立法,完善农业法律体系。重视立法调研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立法质量。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抓紧修订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收集国外有关农业政策法律,建立主要国家农业政策法律储备库。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在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件成熟的,可以考虑将其他执法职能集中起来,逐步改变多个机构分散执法的状况,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果。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促进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继续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四五”农业普法工作,努力实现由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进农业系统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使农业各项管理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十五”计划是进入新世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依靠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全面开创“十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200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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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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