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范畴的历史语境与历史唯物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唯物主义论文,语境论文,范畴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然而,和其它一些重要范畴一样(如“异化”、“批判”等),实践也具有前马克思的思想传统,并且在青年马克思的哲学盟友——青年黑格尔派的理论中反复出现。因此,当我们指认马克思主义的实质是“实践唯物主义”时,如果不界定马克思理论研究的不同时期所使用的“实践”范畴的历史语境,并标注出其内涵,是不能从根本上凸现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区别于传统的实践立场正是其哲学变革的一个具体的内容。作为独立、抽象而自为存在的范畴,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出现,都只是一个没有历史、没有内容、苍白的本体论术语。这种抽象的范畴,只是一种思辨活动的产物,它们“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依赖这些“脚手架”建构起来的历史观,不是揭示而是遮蔽了作为现实的生活过程本身的历史。
一、马克思之前的“实践”语境和早期马克思的“实践”概念
马克思在走向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中,其理论首先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哺育。以《博士论文》为标志,当他开始真正地涉足哲学时,他就已经是一种黑格尔意义上的较为成熟的哲学家。这一特点,使得马克思早期许多重要的哲学范畴都必须在这一背景上得到解释,而不是其后来的政治经济学语境。这也是我们解读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所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关于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运动关系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马克思在其最初政治观点的哲学表达上受到了这一运动代表人物的影响。这也正是青年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最重要背景。典型的是费尔巴哈,这位第一个揭穿黑格尔秘密的“隐士”,当他指出“神学秘密是人本学”时,他已经站到“客观的、活生生的或历史的事实”之上,获得了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立场的高度,从而能够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颠倒”过来一语破的:“思维是从存在而来的,然而存在并不来自思维”。(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第115页。)如果撇开具体的历史语境,这毫无疑问也是辩证唯物主义最重要结论之一。但是,在谈到自己哲学的特点时,费尔巴哈意味深长地说:“只有在实践哲学之领域内,我才是唯心主义者。”(注: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3页。)如果简单地联系马克思后来对费尔巴哈的批评,我们很可能将这里的“实践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等同。况且,后来葛兰西也直接用实践哲学来指称马克思主义。但是,将这里的实践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显然是不妥的,因为,费尔巴哈的“实践”,和我们现在日常使用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是有着本质不同的。事实上,在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那里,“实践”还只是使世界和现实生活合理化的另一种称呼,它是中世纪以后的文化革命(葛兰西语)的产物,和“宗教”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在青年黑格尔派那里,它和宗教批判具有某种意义上的一致性。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强调“宗教的基本立场,是实践的立场。”(注: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49页。 )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才在这本书1843年的第二版说自己是个唯心主义者,因为此时,他在“实践上”仍然是个有神论者。
也正是这一背景,宗教的批判被青年黑格尔派视为其政治实践的最佳形式。斯特劳斯在其著名的《耶稣传》1864年再版序言中写道,这本书的主题与形式的关系在于宗教批判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注:施特劳斯:《耶稣传》,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页。)这无疑是当时青年黑格尔派的普遍认识。
如果说这种实践是旨在进行政治表达而进行的理论实践,那么在青年黑格尔派运动那里,还有一种更为直接的“实践”表达,这就是从切什考夫斯基发端的“实践(praxis)哲学”立场。这种立场强调哲学活动本身要“成为一种实践的哲学,……对社会生活施加直接影响的并且在具体活动范围内发展未来的哲学”。(注:转引自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页。)这一思路紧接着体现在赫斯的“行动哲学”之中。它的核心,按卢格的话来讲就是:实践是理论方面的群众运动。(注:转引自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页。)
青年黑格尔派的这种实践立场,对于马克思不仅具有理论的吸引力,而且就是马克思自己的一种理论立场。在《博士论文》中,他指出:“哲学的实践本身就是理论的”,并期望“世界的哲学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8页。 )这一起点决定了马克思在介入现实政治时,虽然在具体的理论观点上与青年黑格尔派其他成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他选择的方式与他们的“批判”是一致的,具体地体现在其1842—1843年的理论研究中。如在1842年发表的《第179 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重述了其《博士论文》的“世界哲学化”的立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
对于马克思而言,如果说他此时的政治实践与其对实践的理论看法是一致的话,那么,这种实践形式的局限性也就深刻地蕴含在这种一致之中。他很快就看到“合乎理性的准则只能从事物的本质中取得”这种“理论论证”,不仅不会直接引起他期望的“大炮的回答”,而且必然会在现实面前出丑。当他离开“莱茵报”从而宣告以自由报刊为核心的政治实践的失败时,他也就同时对所信奉的(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产生了怀疑。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他认识到:“市民社会就是现实的政治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从而由理性政治转向现实的利益。这个唯物主义转折使马克思回到人间大地,他强调“批评家可以把任何一种形式的理论意识和实践意识作为出发点,并且从现存的现实本身的形式中引出作为它的应有的和最终目的的真正现实”。(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但是,这一转变并没有使马克思立即获得后来的实践立场,而只换了一个出发点,从黑格尔的“理性”走向“现实的人”——这个现实的人,他将之归于费尔巴哈。他说,“我们的全部任务只能是赋予宗教问题和哲学问题以适合于自觉的人的形态,像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时所做的那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
因此,虽然在1843年马克思就充分认识到:“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但是, 他并没有能够揭示这种颠倒是如何发生的,更为重要的是,他并没有意识到他所面对的这个金钱世界,商品、货币、资本等都历史地成为世俗的宗教。(这是他后来在《资本论》中阐发出来的观点)因此,他对现实课题的“实践”解决,只不过是通过法国革命的形式来提升德国的落后,从而达到“人的高度的革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
从以上简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创作为止,马克思的“实践”思想,只是经过青年黑格尔派折射出来的西方文化传统的“合理化安排世俗生活”的现实的行动,这个行动,它必须依赖于一种“准则”——无论是黑格尔从理性推衍出来的“绝对国家”,还是费尔巴哈的感性的“人”。而作为“实践”的哲学,充其量只不过是依赖这种准则对现实的“批判”。
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实践概念和实践思想
如果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视为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理论的骨架或缩影,那么,实践概念就是这个骨架的支点。作为哲学范畴的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内容,便是表现为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的物质生产活动。(注:孙伯鍨:“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哲学研究》1995年第10期。)
为了说明这一实践的规定,我们必须重新回到1844年的马克思。在1844年7月末, 马克思写道:“一个哲学的民族只有在社会主义里面才能找到适合于它的实践,因而也只有在无产阶级身上才能找到解放自己的积极因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 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从这一论断,我们看出,马克思已经将实践具体化为社会主义的运动,这可以视为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献中已经论证了无产阶级历史使命之后的必然。我们强调的是,这个社会主义绝非马克思所直接面对的德法社会主义思想,而是经过经济学研究以后,马克思改造了费尔巴哈人道主义而形成的“实践的人道主义”(即共产主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74页。 )正是在这里,马克思的“实践”规定性和实践思想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移——由《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阐发而由围绕这一手稿的经济学研究支持。这一时期,马克思在涉足经济学时,他抓住了劳动——“自由的生命表现”和“我的真正的、活动的财产”——这一经济哲学范畴进入了现实的资本主义世界,虽然他没有能够克服非历史的“真正人”的幻想,但是却从经济学的“实践”语境——工业——开始表现出向历史的语境的过渡。他指出:“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完成非人化。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这个他以重点号标出来的工业, 正是其后来研究的出发点。在《神圣家族》一书中,他对“批判的批判”讽刺道,“只要它从历史运动中排除掉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掉自然科学和工业,它就能够达到即使是才开始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吗?”或者它认为,“它不去认识(比如说)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它就能真正地认识这个历史时期吗?”(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1页。)这种表达所内含的意义已经接近了其后的正面表述。因此,他强调的这个“现实的历史关系”正是走入《提纲》的门槛。它的重要性立即在其后的研究中表现出来,在《提纲》之前,马克思研究了李斯特,在其留下的评论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的手稿中,马克思深刻地看到,古典经济学的缺陷并不在于他们不提供价值,而是简单地论证了:“工业资本家和地租所得者在他们的活动中,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是受利润、受交换价值所支配,而不是受对‘政治状况’和‘生产力’的考虑所支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55页。)而“在现代制度下, 生产力不仅在于它也许使人的劳动更有效或者使自然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更富于成效,而且它同样还在于使劳动更加便宜或者使劳动对工人来说生产效率更低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63页。 )正是在“现代制度下”,费尔巴哈的“类”与现实的人对立着。因此,必须清算这种低于历史本身的理想,只有这样才能够实践地解放人类本身。这正是《提纲》形成的最重要背景。
从上述背景看,在《提纲》中,马克思虽然用了“实践(praxis)”这个范畴,其规定性并不是对哲学意义上切什考夫斯基的实践和赫斯的行动哲学的简单指认,而是马克思自己在经济学研究中对社会物质活动的肯定。也就是从狭义的经济学语义上“工业”(在《评李斯特》中那种特设性的正在创造现代世界历史进程的资本主义物质生产方式)向一般的“社会的物质活动”的总体——实践的过渡。经过一种哲学历史观的提升,马克思在《评李斯特》一文中所讲的那种人类主体通过物质创造活动,“占有他自己的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的条件”的“工业”,才升华为一个一般的哲学总体规定,这就是社会物质实践。(注:张一兵:“经济学语境中的《提纲》”,《学习与探索》1998年第5期。)
这样,《提纲》的更重要的方面恰恰是对实践本身的规定性:这又是历史性、现实性和具体性的特定的社会情境。实际上,马克思真正提供的既不仅仅是主体性,也不仅仅是活动,而是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一定的人类社会主体和活动。也就是马克思自己所说的“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
我们认为,有着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基础的实践,才是马克思新世界观的真正逻辑起点。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实践规定,不是形成于简单的抽象的哲学演绎,而是丰厚的社会经济历史积淀的结果。这是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略的重要方面。这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学家和实践人道主义者们之所以误读马克思的根本原因之一。
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规定,仅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出发,我们就可以得到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承接《提纲》的实践规定,在《形态》中,马克思提出“实践的唯物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代名词,这里的实践,不再是抽象的历史活动,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历史主体的自我解放活动,这一活动的特征在于“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这一活动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由“历史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一种历史活动”,也即马克思所指的“物质活动”或“物质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4—75页。)另一是, 根据物质活动的不同发展阶段,“清除实体、主体、自我意识和纯批判等无稽之谈”,这是马克思在《形态》之中所做的工作,即意识形态批判。这两种活动直接表现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主体自觉推动历史进步的两个方面的行动,即我们后来常说的实践理论两个方面,我们可以称之为实践的当前层次。后来,这种实践的层次在葛兰西那里被理解为争夺文化领导权的斗争,卢卡奇的反对物化意识的斗争,阿尔都塞的科学反对意识形态的斗争。他们将第一个方面简单地纳入了第二个方面之中,而忽视了马克思所强调的第一方面——主体的物质活动,从而陷入一种纯理论的批判活动中。
第二,作为马克思历史观的前提的特定物质条件下的人的物质生产,由于它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离开它,“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因此,这是作为个体和历史存在方式的实践的基本规定。正是在这个基本规定的基础上,人的需要的产生,人口的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以及意识的生产,都表现为历史的实践形式,或实践的历史层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语言具有实践的特征。(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81页。)作为实践的基本规定,它为当前层次实践的两个方面提供历史的前提和基础。
在马克思那里,实践的这两个层次是内在地统一着的。当代实践,它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当代实践的前提是全部历史成果,只有如此,这一实践才是历史的和现实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马克思才在《形态》中科学地指出,“到目前为止的‘批判’”,特别是青年黑格尔派运动,它是一种虚构的“解放”活动。因此,他借用费尔巴哈的话语指出:对于无产阶级的“实践”来说,它只不过是“通过革命使自己的‘存在’同自己的‘本质’协调一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 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86—97页。)
第三,更深层地,马克思的实践的当前语境和“革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对于“革命”的理解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是分不开的。在这里,马克思已经将共产主义理解为“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而“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在马克思看来,这一“革命”不仅仅是“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那只不过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91页。)在这里,我们通过对“革命”语境进行确定从而发现,马克思的实践同样具有未来倾向性,这个倾向性已经摆脱了其自己早期那个“应该”的指导语境,也不是以在一般历史哲学上对未来的纯粹抽象为指导的,而表现出在历史基础之上的对现存状况的深刻的主体批判,这正是其成熟时期经济学研究著作(特别是《57—58年经济学手稿》)的科学批判的基础。(注:卢卡奇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在为其主体性寻找价值依赖时,他强调了区分未来倾向性与现实事实之间差异的重要性。参阅《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71页。)这种主体批判, 一方面直接表现为反对资本主义的物化的斗争和实践的当前层次直接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同时也是主体本身深刻的自我改造,这种自我改造不仅表现为基于历史发展规律而坚持一个伟大理想,而且反对理论的僵化。这一特征充分体现在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革命领袖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才可能说,马克思的后期批判不是人学的而是科学的,从而我们可以看出对马克思作简单的人学定位的非法性。
三、对马克思哲学进行“实践唯物主义”解释的主体性之误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可以得知,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事实上,只有坚持从“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才能分析现实的实践形式。
如果仅仅以《提纲》第一条中的主体性实践来确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新视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的就变成了赫斯主义(“实践人道主义”)了,这种被抽象理解的实践完全可以用《1844年经济学手稿》中的抽象劳动来替换。这一点,恰恰就是抽象的实践本身所决定的。当南斯拉夫“实践派”以“实践”整合马克思主义之时,他们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但是他们为了反对现实的实践却有意地走上马克思已经否定的道路(当然,这取决于他们没有能够对马克思的“实践”作出科学的理解)。马尔科维奇指出:“必须把实践(praxis)同关于实践( pract ice)的纯认识论范畴区分开来。‘实践’(practice)仅指主体变革客体的任何活动,这种活动是可以异化的。而“实践”(praxis)则是一个规范概念,它指的是一种人类特有的理想活动,这种活动就是目的本身,并有其基本的价值过程,同时又是其它一切活动形式的批判标准。(注:《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导论,第23页。)这一实践(praxis)和劳动的关系是,“只有劳动成为自由的选择,并为个人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完善提供一种机会时,劳动才成为实践(praxis)。”(注:《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导论,第24页。)如果说实践是一种“理想”活动的话,那么站在这一立场上观察世界,这个世界就是异化的;同样,现实世界的劳动也是异化的。前者回到黑格尔,后者重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逻辑。这样的话,《提纲》本身也只是《1844年经济学手稿》的简单逻辑延续,换了一种表达罢了。那么,《提纲》所实现的哲学变革又在哪里呢?
抽象的非历史的实践哲学和实践唯物主义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它所表达的只是在工业文明压迫下的主体性申诉。它是马克思之前赫斯等人以及马克思早期的主体性批判逻辑的直接继续。这种逻辑在本世纪的重新兴起与第二国际有关。从历史辩证法的客观逻辑来看,第二国际从表面上坚持了马克思的科学。但是,他们在教条地坚持这种科学时,丢弃了马克思主义实践思想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推动历史进步的问题。而从理论上批判第二国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代表人物,如葛兰西、卢卡奇和柯尔施,都无一例外地过分地强调了主体性。但是实践哲学本身丢掉的却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的基本方面——物质活动。客观地讲,当代西方工业文明进一步发展时,人的发展基本采取了马克思所预见的那种可能。因此,主体性批判作为必然的选择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进行社会批判的理论工具。
作为南斯拉夫社会批判理论的“实践”,代表着一种典型。这种典型最大特征在于对现实教条的批判中,首先肯定了人作为“实践存在”的事实,并以此重建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性。但是,这意味着回到了柯尔施的起点——以理论为核心建立起理论实践的统一并以此反对以“科学”面貌出现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由于政治原因,这一起点在他们那里整整比西方马克思主义先驱迟了30年。实践(Praxis)而不是实践(Practice),作为其理论的基础。当然这一界定,也就意味着,他们陷入Adorno所批判的“概念拜物教”之中。
无论是实践哲学,还是实践唯物主义,这种对马克思的解释在中国都不是原发性的。这就提醒我们在简单地认同一种解释或依赖一种解释必须注意其和原先背景的历史关系,这构成在当代中国历史条件下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关键。当我们自己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我们内生的需要是在理论上清除教条主义的作风,而这一点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端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如何向前走这一问题却必须有不同的答案。如果简单地说,在当代西方基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而建设起来的物质文明伤害了人类自身,如马尔库塞批判的“发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而必须重新找回那个失落的主体是一种必然的话;那么,这样的主体在我国尚未形成,因为与落后的土地相适应的只是一种局限于土地的人与人之间的依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我们找回的那个“类”(主体)也只能是与之一致的“片面的能力与粗糙的丰富性”。1980年,在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邓小平同志十分尖锐地批评了国家体制中存在着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现象等弊端,他在谈到家长制时指出:“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给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331、330页。)这种陈旧的封建的东西,为什么能够在高级的社会形态中发生并且具有普遍性?这一问题在纯粹的社会关系领域是得不到科学的解释的。如果我们从现实的历史条件(特别是经济条件)出发,那我们将会看到我们社会主义这个高级的生产关系背后的落后的生产力与物质基础。就家长制而言,它是与狭隘的农业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只要这一基础存在,它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被人为地消灭。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经济改革的历史必然性。也就是说,作为当代社会主义实践形式的改革,只有在科学的历史辩证法之上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从我们特定的历史条件出发,我们就会发现,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它不是旨在寻回一个失落的价值主体,而是建构一个真正的历史主体得到诞生的历史条件。这是当前人学讨论所必须注意到的一个问题。同时,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更为深刻地看到市场经济本身在提供巨大的物质进步手段的同时,它也带来人的“异化”。从这一点看,我们强调市场不是目标而是手段,通过这种手段我们建设起强大的生产力,从而为社会主义批判资本主义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
这样,回到实践本身,在当前,我们重新回到马克思,并不是要讨论该给他一个什么样的贴切的标签,而是在历史辩证法指导下,回答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马克思实践精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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