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校长的选拔与任命_大学论文

论高职院校校长的选拔与任命_大学论文

浅议职业型大学校长的选拔任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学校长论文,选拔任用论文,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职业型校长走进大学校园时代的到来,校长的领导水平对大学的发展愈加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选择校长也日益重要,选择校长也就意味着选择学校的未来。因而有的大学在选择时,强调“非伟人不可”。所以,有必要对职业型校长的选拔任用作一点探讨。

一、职业型校长的选拔方式探讨

考察西方一些国家近年来大学校长的任职条件和成分方面出现的新变化,不难预测,我国也将会出现大学校长角色职业化的趋势。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对新任大学校长的学术要求有所降低,而对其行政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要求则日益提高。前苏联在1985至1987年间,大学校长中院士、教授、博士的比例由67.9%降至61.4%,而副教授、副博士的比例则由31.8%上升到37.7%,无学位、学衔者的比例由0.3 %上升到0.9%。在德国1970年《高等教育总纲法》颁布后, 大学校长的任期从1年延至6~8年,行政权力有所增加, 校长人选不再是教授一统天下,汉堡大学、柏林大学居然有助教赢得评议会中的多数投票,名正言顺地坐上校长的宝座。在美国,大学校长并不都来自大学自身,新近一些成绩斐然的大学校长,许多不是出自高等教育领域,而是从驻外大使、基金会高级职员、市长或州长的高级助理、专业协会负责人、企业内教育管理者以及科研团体领导人等位置上转过来的。他们具有宽广的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历,谙熟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理论,因而赢得校董事会或评议会的信任,被聘为校长。实践证明,这些校长由于具有非凡的能力,管理大学得心应手,把庞大的校园治理得井井有条。可以说,正是这些,开辟了大学校长角色职业化的新趋势。职业型校长走进大学校园,需要一种新型的高校管理制度来保证,其选拔途径与传统的选拔任用方式不同。传统的选拔方式一般考虑学术性条件、资历条件、能力条件、政治条件、群众公认性等,最终由组织考察、政府主管机关任命,而职业型校长的选拔明显不能采用这种方式。现提出两种选拔任用办法。

(一)试行公开招聘制。一般大学应建立学校董事会,主持决定公开招聘职业型校长,目前可由校教代会来行使这一职能:第一,将校长人选的条件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通过公共传媒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做广告。大学校长的初选条件要突破传统的观念,既有严格的条件,又不能面面俱到,应注重管理水平、学术水平、政治倾向,并考虑到人格、气魄、体格等内在条件。第二,应聘者公开宣讲自己的治校方略和办学目标,接受师生员工及各界人士的质询,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选出2~3名候选人。第三,入选的候选人,向校董事会或向教代会陈述自己的施政纲领并接受质询,最终以民主决策的方法确定校长。

(二)实行资格考试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由专家学者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公开招聘考试委员会,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资格考试。第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类。笔试又可设综合知识、高校管理知识以及某一方面专业知识若干门。面试可从事先备好的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进一步现场考察应试者的知识结构、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多种能力。第二,经考试筛选出2~3名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演讲自己的治校方略和办学目标,并接受质询。第三,由校董会或教代会综合分析几名候选人的情况,经民主决策程序确定校长人选。总之,职业型校长走进大学校园的基本社会条件就是有良好的竞争机制和广泛的民主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社会氛围也将提供职业型大学校长成长的土壤和气候,在我国,职业型校长走进大学校园为期不会太远。

二、职业型校长的职权范围界定

校长职权的界定很难有统一的尺码,各国规定也不一样。我国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大学校长的职权在运作过程中也是千差万别的,这除了取决于授予校长的法定权力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校长自身能力、资历、名誉、素质等内在因素所形成的个人影响力。职业型校长的出现是一个新生事物,而选拔的范围比较广泛,担任校长的不一定由本校产生,所以有必要把职业型校长的职权以管理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

职业型校长的职权一般包括以下几点:1.确定学校的办学目标,根据学校办学传统,制订适合本校特色,又有创新意识的治校方略,其中有近期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目标。2.根据市场变化趋势,确定发展或调整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3.建立有效的助手班子,建立或修改组织机构,按照组织规范聘任有关岗位的中层干部。4.筹集办学所需经费,合理分配经费的使用方向。5.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造成有利于学校工作的士气。善于化解校内外有碍办学效果的各种矛盾,保证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教师的学术自由。6.处理与董事会或教代会、党群组织、教师、学生、职工、校友及其他外部组织的关系;处理非常规事件等应该由校长处理的事务。

职业型校长的职权范围比我们现行体制下校长的职权要更大一些,也更有一定的灵活性,即他们也可在一定范围内根据本人的意愿和学校工作的需要,确立自己的具体职责。但职业型校长也必须遵循一条原则:不做其他人可以胜任或做得更好的事情。实际上对于每一位校长来说,他所需要的工作方向就是解决问题,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顺序;对于每一个问题以及所有的问题,找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以合适的程序,组织起解决每一个和所有问题的力量;争取可能多的人力和财力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采取管理措施来解决问题。一句话,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至于职业型校长的权力约束与监督机制,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由专门的机构(如政府与高校之间的中介机构)来实施。这里不再赘述。

三、职业型校长走进大学校园难点分析

(一)职业型校长要走进大学校园,现行的高校管理体制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必须改革现行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在现行高校管理体制中,高校校长的选拔任用与社会上行政干部管理一样,出于一个模式,无一例外地要按行政干部的选拔原则和选拔程序进行。目前,有的行政干部已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聘,而高校校长的选拔任用却没有一例是对社会公开选拔招聘的。校长候选人的提名限定在狭小的圈子内,一切都在较为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民意测验往往是在候选人基本内定后进行,而民意测验的对象是否合理和是否能过半数都未严格规定,这种做法一方面遮盖了决策人眼界之外出类拔萃的人才出头露面的机会;另一方面使作为民主程序的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形式难以真正起到民主监督等作用。大学校长的选拔过程实际上多少存在着“长官意志”、“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虽经批准机关集体讨论,但与会大部分人并未到现场考察,全凭看材料、听汇报决策。这样的选拔范围、选拔标准和选拔形式,最后很难达到“众望所归”的效果,绝不是最佳选择。因此,必须改革现行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特别是目前大学校长的选拔任用方式,职业型校长才有可能走进大学校园。

(二)要培育职业型校长生成的土壤。目前达到职业型校长素质条件、能完全胜任履行岗位要求的人选并不很多。一方面是因为并没有把大学校长当成一种社会职业供人们竞选,一般人都认为这是“象牙之塔”的金顶,可望而不可及;另一方面由于职业型校长的素质条件很高,但却缺乏必要的专门培养和培训基地。职业型校长必须具备独特而坚定的教育信念,应该具备突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应该具备突出的社会活动能力与公共关系能力;另外还需要优秀的道德品质、性格特征、坚韧不拔的意志、强健的体魄等等。这些素质条件光靠天然铸就是很难达到的,必须依赖于专门的培养过程或专业训练。建议在我国具备条件的综合性大学设立高等学校校务管理专业的硕士、博士点,开设符合校长任职条件的相关课程,选拔优秀人才进行专门深造。还可对基本符合任职条件、有志于从事高校管理职业及有培养前途的“苗子”,通过一定的专门培训,提高其素质,促其成才。这样,就能培养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人才,形成可以参与竞争职业型校长岗位的人才群体,从而也有利于优胜劣汰,好中选优,确保脱颖而出走上校长岗位的是出类拔萃的人才。

(三)针对我国实际情况,职业型校长是否允许存在,还涉及到其与高校中党委和党委书记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这是一个敏感但必须解释的问题。无疑,一个校长的政治倾向如果与国家的要求不相吻合,要把握办学的政治方向是很难做到的。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所以,职业型校长政治条件一般规定是中国共产党员是基本条件。这样,也可使校长与党委书记两个职务集一身成为可能,其办学的政治方向和行政行为通过一定法律的、行政的监督机构来保证,而高校党委也依然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可设专职常委副书记负责党务工作,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依照自身的章程和组织系统运行。高校中的党组织作用不会被削弱,校长身兼党委书记职务,必然会把党的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加以统盘思考和安排,还可以委托专职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学校党的工作。至于有人会提出其党委书记的职务必须依据党的组织原则来确认,这并不矛盾,如果校长的素质和能力在党代会上得不到半数以上代表的认可,一般也难以得到校董事会或教代会的认可。党代会表明了党员对校长履行党委书记岗位职责的公认程度,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民主监督渠道。高校实行这种领导体制,有利于消除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如目前存在的有些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哪头强哪头就为领导核心,两头强领导班子就闹矛盾”的现象,两个头合二为一就能较好地解决书记与校长“两驾马车”的现象。

职业型校长出现在大学校园,这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国际化的标志,主管部门可在一定的范围搞试点工作,这有利于改善高校领导体制,发挥人才的作用,也有利于更好地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标签:;  ;  

论高职院校校长的选拔与任命_大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