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克什米尔游戏_巴基斯坦和中国的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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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83.353.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1508(2007)01—0047—07

自1947年8月以来,克什米尔争端(查谟和克什米尔)就一直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关系中的核心问题。考虑到印度和巴基斯坦实际上已经拥有核武器,因而克什米尔冲突的影响已经超出了两国的范围,对南亚乃至全球的安全都产生潜在的威胁。就其冲突的性质而言,印巴两国对此所持的观点截然不同。巴基斯坦认为克什米尔冲突是南亚次大陆印巴分治未完成的议程,核心是执行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明确支持克什米尔自决权的问题;① 而印度认为克什米尔冲突是一个领土问题,查谟和克什米尔是印度领土的一部分,是巴基斯坦占领了印度的领土。

一、印巴克什米尔冲突的复合性与全面性

迈克尔·布雷彻(Michael Brecher)和本·耶胡达(Ben-Yehuda)认为,当两个或更多的国家之间由于敌对的相互行动而导致他们之间的关系不稳定并对国际社会或某一地区产生结构性挑战时,国际危机就产生了。② 长期冲突是一种长时间的、持续的双方或多方敌对的相互作用,它本身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事件;“期间有可能存在双方暂时停止对抗的突破点,但不会有明显的冲突结束点。”③ 迈克尔·布雷彻和乔纳森·维尔肯菲尔德(Jonathan Wilkenfeld)认为,长期冲突是在两个或更多的国家之间、至少包含三个国际冲突和五年的时间。④ 长期冲突(Protracted Conflicts)之中的国际危机有可能因为冲突各方目标的不可调和性而导致冲突的烈度快速增加;也有可能因为冲突各方行为方式的变化或者新的相关方的介入而导致冲突各方行为模式发生变化,其结果就是表面上看似降低了危机对抗的程度,但实际上则是使得危机本身变得更加复杂。

为了更好的了解印巴克什米尔冲突,我们引进两个概念:冲突的复合性(Compound Nature)和冲突的全面性(Overall Magnitude)。通常一个国际危机或冲突会在洲际之间(Interstate)、洲际—种族之间(Interstate-ethnic)、洲际—国家安全局(Interstate-NSA)之间的一个或几个之间发生。如果一个长期冲突只涉及到上述三个之中的一个,它就不是复合冲突。比如冷战时期的美苏对抗,它只涉及到洲际之间的对抗冲突;如果一个国际冲突涉及到上述三个之中的两个或更多,它就是复合冲突。印巴克什米尔冲突显然属于复合冲突,因为它涉及到洲际之间、洲际—种族之间的冲突。关于冲突的全面性,我们借助本·耶胡达的危机程度指数(Crisis Magnitude Index)中的三个要素:威胁的严重性(Gravity of Threat)、暴力等级(Level of Violence)和调和程度(Extent of Accommodation)进行阐述。⑤ 冲突的全面性是指当冲突威胁到生存问题及领土问题、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并且通过集中的暴力方式来解决,其结果通常是冲突的某一方单方面做出让步或者以强加签订协议的形式结束。如果规定每个冲突要素的最高级别是1,最低级别为0,那么一个冲突的级别则可能在0(三个要素都在较低级别)和3(三个要素都在较高级别)之间。

印巴冲突既有因双方的文明差异而引起的诸如宗教、文化、意识形态上的不可调和性,又有两个国家现实的问题,如领土、国家安全等。从表格1中可以看到,印巴之间因民族问题而引发的冲突占了很大的部分。从1947—2003年之间12例中,洲际冲突只占33%(4例),而66%(8例)是洲际—民族冲突。这是由于穆斯林—巴基斯坦和印度教—印度之间有很大的差异造成了两者在意识形态上的对立和冲突。在现实问题上,领土及国家是双方冲突的核心。无论是印度还是巴基斯坦,虽然都反对出现一个独立的克什米尔,但双方的立场差异很大。⑥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核试验及核军备竞赛也导致了双方冲突的升级。但如果以1971年为界,我们会发现纯粹因为宗教或民族问题而发生冲突的比例在下降,而以洲际之间或洲际—种族之间的冲突逐渐上升。

二、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印巴博弈

博弈论是科学行为主义学派极为推崇的一种理论框架,是国际关系领域中常用的一种用来分析国际冲突的理论。它包含研究“合理行为”的策略和方法,是游戏规则和策略选择的统一。

纽曼和摩根斯坦认为,博弈论是关于运用数学方法研究处于利益冲突的双方在竞争性活动中制定最大优化的胜利策略的理论,博弈的方法即根据游戏规则选择处理竞争、危机的最佳方案。而所谓博弈就是行为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和规则下,选择一定的行为或策略加以实施并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其目的就是向行为者表明:在所有理性参与者都想收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根据博弈论的计算方法找到一种最有利的途径。⑦ 其要素主要包括奕者、收益、规则、信息条件、每一行为者用来达到目的的战略、博弈的整体环境及动态的相互作用。⑧ 而其中策略选择是中心环节。

博弈的形式之一就是零和博弈,又称“谁是懦夫”博弈,即一方所失即他方所得,(-1)+(+1)=0。

“谁是懦夫”博弈

假设A和B两个人驾车在只有一个车道的公路上相对行驶,谁都不让路双方可能都车毁人亡,但谁让路就变成了“懦夫”。这样A和B就面临着四种选择:a1b1,a1b2,a2b1,a2b2。当然对A来说a2b1为最佳选择,可得+10;但对B来说a1b2最佳,可得+10。但是双方都不能保证对方一定会让路,若自己不让路,对方也不让路,结果就是同归于尽。因此,对双方来说,最保险最可靠的选择是a1b1,即对方让路,避免冲突。(见表2)

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如上文所述,印巴双方的冲突既有因双方文明差异而引起的诸如宗教、文化、意识形态上的不可调和性;又有印巴两个国家现实的问题,如领土、国家安全等。由于印巴两国在这场博弈中隐含的战略利益不同而导致双方的立场不同,不同的立场之间的不同组合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其解决模式充满着变数。用博弈论的模式之一“谁是懦夫”进行分析,将各种变量进行排列组合,更利于我们对克什米尔问题将来走向的准确把握。

假设印度为A,巴基斯坦为B,那么印巴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博弈将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a1b1,即印度和巴基斯坦都同时让步;a2b1,即印度不让步而巴基斯坦单方面的让步;a1b2,即印度让步而巴基斯坦不让步;a2b2,即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时都不让步,这种情况则可能是一种比较危险的选择——战争式。

具体分析各种可能性所需要的条件:

a1b2,即印度单方面做出让步。但是对印度这样一个大国来讲,很难想象由于克什米尔地区人民的反对(即使是在巴基斯坦的支持下)或者在某种情况下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而在此问题上做出较大的让步,承认其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政策失败。⑨ 首先,印度这个国家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独立自主的外交传统,决定了印度不可能因为克什米尔地区人民的反对或者迫于其他大国的压力(如果有的话)而承认其政策的失败,全面让步;其次,查谟和克什米尔现在印度的实际控制之下,造成占领的既成事实,形势对印度有利;再次,即使是印度国内有远见的政治家站在战略的高度想彻底解决克什米尔问题而做出一定的让步,但因为印度国内各种政党之间的相互牵制也很难实现;最后,印度担心如果放弃克什米尔或者在此问题上做出较大的让步,会在其他地方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特别是阿萨姆邦和泰米尔纳杜。⑩ 因而,在可预见的将来,印度或许在政治上失去克什米尔,但是仍然会坚持军事占领,哪怕是只为了保存面子。(11)

a2b1,即巴基斯坦单方面做出让步。自穆沙拉夫总统上台特别是9·11之后,巴基斯坦出于国内政治、经济、国家安全以及国际整体环境的考虑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提出了一系列的积极建议。穆沙拉夫总统甚至说,实行对话解除危机,“没有人会失去东西,双方都是赢家”,(12) 这些提议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巴基斯坦政治上的诚意及外交上的灵活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提议都没有得到印度的积极响应。以至于巴基斯坦方面称“巴方已经做出足够的让步,不可能再有太多的举措”。(13)

a2b2,即印巴都不让步。这是一种危险的选择,虽然近十几年来每当印巴危机冲突到了关键的时候国际社会的适度介入和调停使得双方在一定程度上不可能发生核战争,但是持续的对抗所引发的军备竞赛已使双方不堪重负,其负面影响日益严重(见表3、4)。仅在克什米尔地区印度每年的军费开支就高达1000亿卢比,相当于22亿美元,(14) 这对于渴望快速发展经济的印度来说确实是不小的负担。而巴基斯坦相对于印度国小力弱,虽然近年发展较快,但是财政支出不平衡,税收增长不力,赤字严重。近年来巴基斯坦几乎将财政开支的1/5用于军队的各项开支,严重挤占了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15) 过度的军费开支对社会的发展已经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等投资严重不足以及由于过分强调国家安全而导致军方在国家决策中占有着不正常的重要地位。同时,由于持续的冲突造成大量的难民,仅1965—1971年两次印巴战争就造成了超过150万的克什米尔难民,(16) 战争还给双方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见表5)。再次,由于两国关系的持续紧张,经济合作不能稳步推进,自由贸易不能顺利进展。最后,持续的冲突还影响了两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巴基斯坦被指责支持克什米尔跨界军事行动和武装人员;印度因为安全部队在克什米尔的暴力行为而遭受国际人权组织的批评。(17)

a1b1,即印巴同时做出适量的让步。如果可能,这将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从近几年来看,双方确实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旨在增强两国之间互信的措施(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诸如两国相互交换核装置清单,开启穆纳巴奥—霍克拉帕尔(Munabao-Khokhrapar)之间的火车运营和阿姆利则—嫩加纳萨希布(Amritsar-Nankana Sahib)之间的公交服务,外交层面的对话,民间交往,印度中央调查局(Cent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和巴基斯坦联邦调查局(Federal Investigation Agency)之间技术上的对话以及两国之间经济合作论坛。如果双方都能做出适当的让步,降低谈判门槛,这将是一个双赢的选择。但是,由于双方在政治上严重缺乏互信,每次出现比较好的缓和势头时,总会被意外的事件所打破,并且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18)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印度单方面做出让步或者巴基斯坦做出全面让步的可能性都不是太大;同时由于国际社会的相互制约及外交斡旋调停,在可预见的将来双方因克什米尔问题发生全面的战争甚至核战争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小的。随着国际局势的快速发展,两国出于国内政治局势、经济发展、国际安全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双方逐步做出适量让步、降低谈判门槛、通过外交协商的途径以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可能性会逐渐增大。

三、克什米尔冲突的解决途径

在过去的50多年里,除了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各方人士包括来自印巴两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学者、外交人员在联合国论坛、印巴双边对话以及其他有关克什米尔的国际学术会议上都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办法。

1、联合国解决方案:全民公决。联合国安理会早在1948年8月13日和1949年1月5日分别通过决议建议实行全民公决以决定克什米尔地区的归属。早期印度领导人包括甘地和尼赫鲁等都多次表示印度坚决尊重支持克什米尔人民的意愿。(19) 但当时两国在撤军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印度建议双方在自由克什米尔(Azad Kashmir)的部队撤退,这一地区的防御及行政权交给印度来管理。巴基斯坦同意双方在这一地区尽早撤军。为了尽快实现这一地区的无军事化,联合国安理会于1952年12月通过98号决议,建议双方在联合国代表的调停下进行谈判,以便双方达成在这一地区最终保留军队数字。其结果是建议在停火线巴方一侧保留1200—1800规模的军队,在停火线印度一侧保留3000—6000规模的军队。此建议被巴方指责为不公平,而印度代表对此建议则是直接拒绝,称印度还没做好任何以此为基础的相关谈判。(20)

2、联合国托管。这个建议的主旨是将克什米尔首先置于联合国的托管之下,然后进行公民投票以解决其归属问题。这个建议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保证印度政府的面子,另一方面可以给停火线两侧的居民足够的时间来做出选择。1993年12月查谟和克什米尔解放阵线(JKLF)主席阿曼努拉·汗(Ammanullah Khan)建议:(1)印巴双方彻底从查谟和克什米尔撤军。(2)整合印巴控制区为一体。(3)在联合国的托管之下5—10年。(4)最后举行公决。(21) 对此建议巴方学者认为,联合国解决方案已经提供了公民表决的选择,因此上述建议是一种时间上不必要的拖延。并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76条,托管的目标是“提高托管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水平,使其向着自治或独立的目标迈进。”因而巴方学者认为查谟和克什米尔不需要联合国托管,所需要的是真正的自决权(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3、分治。关于这种建议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学术界进行讨论,并且不同的学者提出不同的建议。

(1)最早提出这种建议的是联合国代表狄克逊·欧文(Owen Dixon),他在1950—1951年提出被称作是“欧文报告(Dixon Report)”的报告中指出将查谟和克什米尔分为四部分,即查谟、拉达克(Ladakh)、克什米尔山谷(包括穆扎法拉巴特:Muzaffarabad)和吉尔吉特—巴尔提斯坦(Gilgit-Baltistan)。根据他的提议,查谟和拉达克归属印度,北部地区及彭琪(Poonch)归属巴基斯坦。克什米尔山谷举行全民公决。巴基斯坦并不完全反对此建议,更倾向于在查谟和克什米尔整体举行公民自决;而印度则是把查谟和克什米尔看成自己领土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公民自决。

(2)雅斯特式(Trieste-type)解决方案:这种建议是将克什米尔山谷以及与其接壤的查谟及自由克什米尔的部分领土作为自治领土,分别从属于印、巴。两国在联合国的监督下进行撤军。控制线(LoC)作为一条软边界线,而在控制线两侧的部分则分别从属于印、巴。巴方学者认为此建议没有说明克什米尔争端的起因,没有反映出克什米尔人民的要求——自决权;并且认为印、巴在自治地区上同样会有争端,这一建议并不能保证这一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将控制线作为两国的实际边界线,克什米尔地区维持现状。这一建议遭到巴基斯坦的强烈反对。

(4)一些西方学者组成的克什米尔研究小组(the Kashmir Study Group)提出根据不同的文化、种族、宗教、语言等为背景建立起两个完全自治的政府;同时鉴于控制线始终是双方和解的一个障碍并且为此已经发生了多次冲突,研究小组建议在分治建立新的自治单位时双方进行一定的领土交换。根据上述背景最终的结论是巴基斯坦给印度的领土是7366平方千米,而印度给巴基斯坦的领土是4501平方千米。(22) 由于双方交换领土的巨大差异,并且有学者认为这种建议会进一步使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更加复杂化,因而遭到反对。

4、爱尔兰模式。(23)

根据爱尔兰模式,印度学者提出在查谟和克什米尔的不同地区实行自治,如苏马特拉·鲍斯(Sumatra Bose)教授提出的三维解决方案:(1)新德里—伊斯兰堡轴心,建立起永久的跨国大会以促进两国关系的和睦与互利。(2)新德里—斯利那加和伊斯兰堡—穆扎法拉巴特轴心,其目标是在印控和巴控地区逐步实现关系正常化,建立一套有效的政治框架促进不同地区的代表之间的合作。(3)斯利那加—穆扎法拉巴特轴心,目标是实现印巴关系的全面正常化以及整个克什米尔地区的生活、政治、经济的正常化,建立跨国查谟和克什米尔理事会以促进合作。印度学者提出的这些建议是在爱尔兰模式的基础上、在印巴共同监督之下建立起查谟和克什米尔自治。由于客观上存在国力的差距,巴基斯坦担心自治区最终会由印度来主导。同时由于建议没有体现出巴方学者认为的克什米尔的核心问题——自决权,因而遭到巴基斯坦学者的反对。

四、结束语

基于克什米尔战略位置的重要性以及民族、宗教、文化、心理的多重纠葛,使其不仅成为印巴关系中的核心问题,而且对克什米尔冲突的看法也决定着印巴两国的立国理念;加上双方在政治上严重缺乏互信,更进一步增加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但是不管怎样,印度和巴基斯坦必须从根本上意识到一些基本的事实。

印度必须承认克什米尔问题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客观存在,进而重新考虑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政策,认真推进政治解决的进程;尽早解决客观存在的克什米尔问题符合印度国家的长远利益。(24) 近半个世纪的印巴冲突,消耗了印度大量的财力,仅克什米尔就牵制了其近70万的部队,(25)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同时由于印度安全部队在克什米尔地区的行为遭到西方国家及亚洲人权组织的批评,影响了其国家形象,与其自称的“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显然不相符。

巴基斯坦应该认识到:(1)巴基斯坦可以抵抗印度的进攻,但是绝不可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彻底打败印度;巴基斯坦无论是通过暴力、或者像在1999年卡吉尔冲突那样直接干预、或者通过支持克什米尔的抵抗运动都不可能获得比1947—1948年印巴战争时更多的克什米尔领土。(2)在可预见的将来,在国际社会上巴基斯坦不可能期望世界上其他国家,如美国、(26) 穆斯林国家乃至中国(27) 向印度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以至于使印度从根本上改变克什米尔政策。(28)(3)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的协助下,巴基斯坦所支持的所谓的圣战(Jihad)在反对苏联对阿富汗的占领上效果显著;但是如果把这种方式简单的移植到克什米尔地区并认为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的话,那将是一个错误。至今为止,克什米尔地区武装分子的活动并没有给印度政府带来足够大的压力,反而更多的是增加了克什米尔地区的动荡和人员的伤亡。从1989年1月到2006年2月,克什米尔地区因冲突而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过九万,(29) 克什米尔人民也应该认识到目前这种反抗行动所带来的只是动荡与不安,流血与死亡。同时由于国际社会的“反恐”大潮流,巴基斯坦因支持越界恐怖活动曾一度在国际社会上处境艰难。鉴于与印度相比巴基斯坦国小力弱,应尽可能缓和与印度的关系,避免军备竞赛。

印巴两国应该认真衡量利弊,充分利用外交智慧,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显示出相应的外交灵活性。本着对克什米尔1500万人民生命与财产负责的态度,(30) 切实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双边政治互信。可以想象,如果两国能够在政治上达成互信,那么彻底解决克什米尔问题就为时不远了。

注释:

①Alastair Lamb,Kashmir:A Disputed Legacy:1841—1990,Karac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②Michael Brecher and Ben-Yehuda," System and Crisi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11,No.1 ( 1985) ,p.23.

③Edward E.Azar,Paul Jureidini," Protracted Social Conflict:Theory and Practice in the Middle East,"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8,No.1 ( 1978) P.50.

④Michael Brecher and Jonathan Wilkenfeld,A Study of Crisis ( Ann Arbor,MI:Michigan University Press,1997) ,P.5.

⑤Ben-Yehuda and Sandler,Arab-Israeli Conflict Transformed,pp.13—17.

⑥印度一直把克什米尔作为本国领土的一部分;巴基斯坦虽然并未明确把克什米尔列为本国领土,但是坚持克什米尔归属未定,这使巴基斯坦在此问题上有一些回旋余地,尽管巴基斯坦有信心在经过克什米尔地区全民公决后会同意加入巴基斯坦。

⑦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⑧James E.Dougherty and Robert L.Pfaltzgraff,Jr.,Contending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Wesley.

⑨Dr.Andreas Rieck,Pakistan' s Opinion on Kashmir as Seen by an Outsider,conference of Peace and Security in South Asia,held at the Institute of Strategic Studies,Islambad,September19—20,2002.

⑩Jammu and Kashmir Issue,International Affairs Division,JAMA' AT-E-ISLAMI AZADJAMMU and KASHMIR,2005,p.5.

(11)Dr.Andreas Rieck,Pakistan' s Opinion on Kashmir as Seen by an Outsider,conference of Peace and Security in South Asia,held at the Institute of Strategic Studies,Islambad,September19—20,2002.

(12)Afzaal Mahmood,New Hope for Peace Process,Islamabad Press Review,November,2004.

(13)Dr.Andreas Rieck,Pakistan' s Opinion on Kashmir as Seen by an Outsider,conference of Peace and Security in South Asia,held at the Institute of Strategic Studies,Islambad,September19—20,2002.

(14)“印巴为何能迎来春天”,www.qianlong.com,2004—01—05.

(15)Sam Hahnemann:Pakistan is not a country,but rather a " failed state" ,http://www.indianwenglandews.com/new/2003/03/01.

(16)Jammu and Kashmir Issue,International Affairs Division,JAMA' AT-E-ISLAMI AZADJAMMU and KASHMIR,2005,p.5.

(17)Human Rights Watch Asia,Report,2005.

(18)Afzaal Mahmood,New Hope for Peace Process,Islamabad Press Review,November,2004.

(19)Mahatama Gandhi:Speech at Prayer Meeting,26th Octber,1947:Complete Works of Mahatama Gandhi; Letter to Maharaja of Jammu and Kashmir,27th Octber,1947.Jawahar Nehru:Telegram to British and Pakistani Prime Ministers,27th Octber,1947; Broadcast to the Nation:All India Radio,2nd November,1947.Extract from Commitment of Indian Leaders on Kashmir,p.2,3,complied by Sultan Ahmad.Special Committee of the Parliament on Kashmir,Parliament House,Islamabad.

(20)K.Sarwar Hasan,Document on Foreign Relation of Pakistan:The Kashmir Question,Pakist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a.Karachi,1966,pp.221—238.

(21)Robert G.Wirsing,India,Pakistan and the Kashmir Dispute,Rupa and Co.,New Delhi,1995,pp.222—326.

(22)Kashmir:A Way Forward,September,1999.

(23)In April 1998 the Government of UK and Ireland reached the " Good Friday Agreement" ( a) the change in the status of Northern Ireland can only come about with the consent of a majority; ( b) recognize " the birthright of the people of Northern Ireland" to identify themselves; ( c) establish a 108 member Assembly,North-South Ministerial Council, British-Irish Conference; ( d) reaffirm commitment to the total disarmament in the North.

(24)Afzaal Mahmood,New Hope for Peace Process,Islamabad Press Review,November,2004.

(25)The Kashmir Issue:At a glance,P4,complied by Sultan Ahmad.Special Committee of the Parliament on Kashmir,Parliament House,Islamabad.

(26)目前美国在南亚战略平衡政策,利用印度制衡中国,利用巴基斯坦打击恐怖分子;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美国是“控制危机”,而不是“解决危机”。

(27)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南亚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目前中国在南亚是积极促进地区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同时鉴于中国国内新疆问题,中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支持印巴对话,和平解决争端。

(28)Dr.Andreas Rieck,Pakistan' s Opinion on Kashmir as Seen by an Outsider,conference of Peace and Security in South Asia,held at the Institute of Strategic Studies,Islambad,September19—20,2002.

(29)The Kashmir Issue:At a glance,P4,complied by Sultan Ahmad.Special Committee of the Parliament on Kashmir,Parliament House,Islamabad.

(30)Jammu and Kashmir Issue,International Affairs Division,JAMA' AT-E-ISLAMI AZADJAMMU and KASHMIR,2005,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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