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论文

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论文

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杨 彪 王新中

摘要: 发达国家在由现代农业向可持续农业的转变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农地的安全问题。为了防止农地流失,发达国家在制定农地流转制度时,除了考虑传统的公平与效率目标取向外,也选择了安全这一新的目标取向。针对发达国家不同的农地流失类型,从农地安全的价值视角考察发达国家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相关举措,对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进步与创新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意义。

关键词: 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安全取向;启示

从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农地流转的具体内容和不同方式直接体现了各国土地政策、土地立法和土地制度的特点及对土地流转的规模与程度的规制。二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陆续由传统农业过渡到了现代农业,其土地制度也趋于定型,土地流转过程中所体现的公平与效率在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亦充分显现。近二三十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地流失日趋严重,农地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了保护农地和实现农业的长远发展,发达国家逐渐由“化学农业”向“可持续农业”转变。“可持续农业”强调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农地安全”是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根本保障。因此,农地安全问题日渐成为发达国家高度关注的重大基本土地问题,具体表现为各国决策者和立法者已开始由重视、强调土地政策与土地制度的公平、效率目标取向向安全目标取向转变,以缓和、解决日趋严重的农地流失问题,确保农地安全、粮食安全、农业安全和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这种转变给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农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3)在员工对“职业培训”的满意度评价中,本文依据文献,设计出如下二级评价指标:企业制定的培训计划(U131)、企业中职务晋升机制(U132)、及企业培训的主要内容(U133)。

一、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安全取向的缘由

1.发达国家的农地流失问题

进入21世纪,土地流失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共同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农地的流失直接对各国的粮食安全、农业安全乃至对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树立土地安全意识,加强土地安全政策与立法,完善土地安全制度已势在必行。发达国家的具体对策之一就是通过土地流转制度保障土地安全,加强农地保护,减少土地流失。农地流失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自然方面的原因,还包括社会方面、生态方面的原因。土地流失按其影响和流失程度大致可分为三类,即永久流失、绝对流失和相对流失。

(1)永久流失

住培工作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部分,是目前临床教学工作中的重点。传染病教学由于其流行病学特点具有很多局限性。如何在有限的2个月轮转实习过程中高效的完成教学工作,是每个传染科带教老师需要解决的问题。传统教学方法存在许多缺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是要尝试教学方法的改变。PBL是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1969年由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首创[1],TBL是以团队为基础,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Michaelsen博士提出[2]。本研究比较PBL联合TBL与传统教学法在传染科住培教学中的效果。

永久流失是指由于自然生态原因(如雨刷风蚀)和社会经济原因(如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污染)导致农地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最终导致农地退化,作物生产能力下降,以致完全丧失土地生产功能。这种农地流失是很难恢复或不可能恢复的,发达国家在其农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都曾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农地永久性流失。如美国建国后,在100多年大规模的垦荒活动中,对中、西部土地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加上风和水的侵蚀,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壤流失和荒漠化日益严重。仅1934年5月席卷美国西部2/3地区的“黑色风暴”,就有近3亿吨肥沃的表层土壤被狂风刮走,大片农田被破坏,受害地的土壤结构发生变化,严重制约了受灾地区日后农业生产的发展。〔1〕1935年春天的一场沙尘暴就使3000多万亩农田被掩盖在沙土下。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结果,因土壤侵蚀导致农业减产的农地可达6900万英亩,约占全境耕地总面积(3.45亿英亩)的20%;美国每年农地土壤流失近31亿吨,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18亿英亩。〔2〕同时,长期以来美国工业化过程中的大量工业污染物也使大量农地的结构与功能受损或丧失,无法被利用。

首先,发达国家通过完善土地立法和其他相关立法,加强对农地流转的宏观调控,防止农地流失,保障农地安全。例如德国为防止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制定了相应的保护耕地制度,如农地转让许可制度、农地租赁许可制度和耕地合并制度,分别以《土地交易法》、《土地租赁法》和《土地整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英国早在1947年就制定了《城乡规划法》,后又制定了《村庄土地法》、《新城镇发展法》等十多部与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以土地立法为根本手段,规范农地流转,加强对农地的保护。同时,英国也通过环境立法,提倡发展环保型农业,以提高土地质量,加强农地保护,减少农地流失。如1981年英国议会通过的《野生动物、田园地域法》与1986年议会通过的《农业法》都对指定的“环保农业地区”等予以财政补贴,从环保的角度限制了农地流转,多维度保证了农地安全。〔7〕正是这些农地保护立法规范了英国农业生产的良性发展。

研修班主要特色:主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到位;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完善课程体系;不断创新研修机制,优化研修环境;提升研修水平,培育领军人才。主要成效:聚集创新资源,推广科研新成果;强化责任意识,激发组织新活力;发挥辐射作用,提升品牌新高度。中国BIM高级研修班多期的成功举办促进了行业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持续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对探索有效的行业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引领开创人才教育培训新格局起到积极的示范效果。

绝对流失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发生变化,由农业用地转变为非农业用地,造成农地面积持续缩减,进而影响了农业发展的基础和潜力。以日本为例,从1955年至1994年,日本的耕地总面积大约以每年1.4%的速度递减,40年间耕地总面积减少了近52%。〔3〕更为重要的是,大部分流失农地质地优良,是本国面积较少的优质农地。随着美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仅在1967年至1975年间,其耕地流失量就达近6500万公顷;从各州的农地流失情况来看,美国有八个州损失了辖区内30%的纳税农地,两个州失去了辖区内50%以上的纳税农地。〔4〕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简写为FAO,以下简称粮农组织)的相关数据统计,从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末,全球农地面积整体增加了约5亿公顷,但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农地却减少了0.8亿公顷,其中东亚、西欧和北美等地成为农地流失的重灾区。〔5〕当一国的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量低至某一数量时,就会对一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为了维护农业与粮食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对农地保护的力度,接连通过土地政策和相关立法,加强对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流转的限制。

需求情况:农业需求方面,秋季市场逐步启动,受原料、出口等利好因素支撑,二铵交投氛围整体向好,下游陆续采购,询价明显增多。出口方面,目前仍处于出口旺季,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南亚市场需求陆续释放,中国企业出口签单价格保持在418美元/吨FOB。

河套问题出现之后,明蒙为争夺河套而展开的战争给双方都带来了重大冲击与影响,汉蒙关系也随之波动。总体上这一时期的汉蒙关系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相对流失也叫隐性流失,是指由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经营农业的成本与效益差异以及市场的变化等因素引致的农地暂时或长期撂荒、弃耕。隐性流失很大程度上造成农地利用率的降低,加剧了土地的供需矛盾。隐性流失不同于为保护土地而实行的休耕与退耕政策,相对流失已成为发达国家在其农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规避的现象。

2.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

为了保障农地安全,发达国家已经探索出了许多有效措施,其一就是通过对农地流转制度的调整,从促进有利于农地安全的农地流转和限制不利于农地安全的农地流转两个方面保证农地最大限度地处于安全状态。

第六,明晰农地产权,确保农地权利安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比较健全的土地法律制度,国家、政府、企业、机构、法人和个人等各种土地权利主体的土地权利及其相互关系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界定,其土地权利能得到很好的制度保护,也为市场机制下的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土地的公平、高效流转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2002年以来,世界粮农组织和联合国人居署(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在其有关地权的报告中都强调了为土地使用者带来安全的土地和财产权能够加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融合以及环境的良好管理。我国学者武剑认为“安全的地权”就是国家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或团体的土地财产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侵害。〔16〕地权安全性由地权权利强度、地权持有时间和地权的保证性三个因子构成。因此,农地权利的安全也是农地安全的应有内容,同时也为农地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发达国家的农业之所以能够实现持续发展,农地权利安全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尽管发达国家的社会状况、政治制度和经济特点各有不同,但其土地政策和土地制度大体都经历了上述三种目标取向的转换。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各国土地政策与土地制度发展与调整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公平、效率与安全三种目标取向的关系。一般来说,在各国的历史演进中,三者的转换顺序应是公平——效率——安全。当然,这种转换有些国家明显,有些国家不明显;有些国家符合这一顺序,有些国家不符合这一顺序;有些国家侧重其一,有些国家兼而有之。如法国近代以来首先通过政治革命,以激进的土地改革实现土地所有权的流转,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基本上解决了土地公平问题。但同时法国形成的以小土地所有制和小土地经营为特色的小农经济也造成了农地的细碎化,直接影响了土地规模效益的发挥,造成法国农业生产效率的严重滞后,长久以来阻碍了法国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发展。进入19世纪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的追求又使土地不断集中,资本主义的大土地、大农场有所发展,农民开始分化,逐渐形成新的土地不公。与英国相比,法国19世纪土地政策与制度的目标取向没有明显地偏向于效率或公平,而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平衡土地流转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及至20世纪,特别是二战后,出于适应农业科技的发展和追求农业规模经营效益的需要,法国政府开始实行土地集中政策,成立了“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加速土地集中进程,使农场数目减少,平均规模逐渐扩大。同时,法国政府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制度鼓励中等农场的发展,针对土地过度集中的社会现象也出台了相应的限制措施,通过给予佃农相应的权利和自由度来实现土地流转中的公平与效率。

再次,美欧诸发达国家通过土地税费制度和优惠政策引导农地流转,对农地的非农流转征收高额税费,农地间流转则减免税费,以此减缓农地流失。如加拿大制定了非常高的资产税,但对于农户之间耕地的流转只要保持农用就能享受较低的税率;欧盟一些成员国对农业用途的土地采取免收财产税的政策,在英国甚至连涉农建设用地也是免税的。〔11〕美国50个州都出台了相关农地税收的优惠政策,一些州在实行依据家庭收入高低征收不同税率的房地产税的同时,也把农地使用税排除在外。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农地流转的时间的作用。上述与农地流转密切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既减少了农地的绝对流失,也缓和了农地的相对流失,不失为一种规范农地流转和保护农地的有效手段。

二、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安全取向的举措及效果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与发展最基本的物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人类生产与生活的空间和载体,在人口、资源、环境等多边发展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土地资源安全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安全问题。农地作为土地资源中的最重要部分,更是对一国的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有着潜在的、不可低估的影响。近年来,各种安全问题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等各领域的实际问题和研究取向,如人们熟悉的国家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等。安全从最一般意义上来说,就是不存在威胁和危险。按照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下的定义,安全是一种价值观,如果没有具体化的使用,安全的概念较为模糊,一般来说是指一事物在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人们也没有感到该事物将受威胁的恐惧。〔6〕农地安全(Farmland Security)是指一国的农地处于不存在危险和免受威胁的良好状态,其具体涵义包括:(1)农地数量的安全,即农地的数量能否满足基本的粮食需求,一般以农地总量和人均水平来反映。上述三种农地流失都可对农地数量安全构成威胁。(2)农地质量的安全,即构成农地的土壤的结构与功能能否保证长期、稳定和无害的生产能力。农地的绝对流失是对农地质量安全的最大威胁。(3)农地权利的安全,即农地权利主体的相关权利和利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保护。国家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具体的土地政策和土地制度都会影响农地权利的安全。从农地流转的角度来看,选择不同的目标取向也会对农地安全产生导向性的影响。

(2)绝对流失

其次,英国、美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农地发展权制度,以阻止农地的非农化流失。农地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 of Land)是指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性质的权力,属于土地权利束中的一束。英国的土地发展权制度规定,所有农地的发展权均归国家所有,农地所有者或土地开发者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需取得开发许可,但必须就因获得开发许可而取得的发展价值而缴纳发展价值税,这就是所谓的“土地发展权购买” (Purchase of Land Development Right)。〔8〕土地发展权购买实际上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对土地使用进行控制时引入的一种政策工具。就美国的农地发展权而言,联邦政府从农民手中购买需要保护的农地的发展权,农民出售发展权后仍保留农地的所有权并可继续耕种,但不能改变农地的用途,如建房、办厂、开店等,并禁止转移或拆毁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土地界标。〔9〕通过这一办法,将开发该农地的权利出售给政府,不再为农民所有,从而防止了农地用途的改变和非农化流转。实践证明,农地发展权制度能够有效地阻止和延缓农地的绝对流失,也能较好地协调个人、政府和公众的利益。法国政府于1968年开始实行优先购买权,政府定期公布因优先购买权所得的利益,或其他土地所有者在其他地方自由出售的所得。〔10〕目前美国也已有15个州通过购买土地发展权或允许土地发展权的转让来限制农地向非农化转移,以实现长期保护农地的目的。

随着城市化的扩展、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发达国家的土地流失日趋严重,土地流转的安全目标取向开始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

第四,农地资源比较充裕的发达国家通过农地休耕制度,冻结农地流转,恢复土壤活力,防止农地绝对流失。如英国政府规定,自20世纪80年代起,若农场主每年将其20%的土地作为永久性休耕地,其可享受的农业补贴可达200美元;如出于保护环境或自然资源的目的而进行休耕,政府可向农户提供每年每英亩650美元的农业补贴。〔12〕这种农地休耕制度对农地安全是非常有利的。法国也有类似做法,对自愿实行农田休耕的农民,国家给予一定的农业补贴,并且补贴逐年增加。欧洲共同体于1988年同样出台了农地休耕政策,1993年欧盟国家市场一体化时对各国的农地休耕政策做了统一的规定,对于环境质量较好、减少化肥使用的农地提供一定的资金鼓励。〔13〕美国出台的农地政策规定,对占全国耕地24%的“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土地”实行10-15年休耕还林、还草的农地保护政策,农户可从政府拿到相应的农业补贴。〔14〕上述发达国家的休耕政策有利于农地的质量安全和非农化流失。

(3)相对流失

第五,许多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城镇的发展规模来保护耕地。城镇扩建是当前导致各国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许多发达国家通常的做法是划定城镇在一定时期内的开发建设及其扩张的边界,边界之外的耕地不允许建设开发,从而有效地阻止了农地非农化的流转行为。如美国在城市规划中根据城市的经济规模的扩张和土地利用状况,划定城市扩张的边界线,对边界线以内的农地,政府允许对其进行开发建设,边界线以外的农地则严格限制其开发,通过这种方式来抑制城市以占用农地的方式过度扩张;〔15〕荷兰、瑞典等国也通过城市规划确定土地用途,防止城市建设占用农地;此外,我国台湾地区也已通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划》、《限制建地扩展执行法》等限制农地转移和农地变更使用的相关立法。

综观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横向比较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三种目标取向的农地流转制度,即以公平为取向、以效率为取向和以安全为取向。如英国通过长达几个世纪的“圈地运动”引发了土地大规模的流转,实现了土地集中和农地制度从封建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转换,使土地要素的配置不断适应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然而,“圈地运动”客观上也导致了土地流转中公平的缺失,大量农民因失去土地而使生活陷入困境,并进一步影响到了整个英国社会的稳定。19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在重视土地流转的效率取向时,也更加注意公平取向。具体表现为从19世纪50年代起,政府通过一系列土地立法和社会立法保护佃农和小土地者的土地权利及土地流转过程中引起的相关社会保障问题,如1856年和1857年的土地法令给予终身佃户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出售土地、分割其土地的权利。二战以后,随着农地流失现象的加剧,英国通过规制农地流转逐步加强对农地的保护,使农地安全成为英国土地政策和土地制度新的目标取向。

三、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在跨入现代农业和转向可持续农业的进程中,农地流转的政策、立法和制度也必然要顺应和适应这一变化。发达国家农地流转安全取向的选择与确立对把握世界农地未来的发展趋势和走向、对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进步与创新有着重要的借鉴与启示意义。

首先,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是可持续农业(Sustainable Agriculture)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已成为世界农业和各国农业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应对的重大课题。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可持续农业”的概念定义为:“以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基础,以持续满足当代和后世人的需要为调整和变化的方向,因此,这是一种既能实现土地、水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同时也能确保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有活力的农业发展方式。”〔17〕农地安全是实现可持续农业的物质基础和根本保障,农地安全受到威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就会动摇。因此,农地流转目标的安全取向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这是任何国家在制定土地政策和进行土地立法时都必须考虑的因素。

其次,发达国家土地流转目标安全取向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要想真正实现农地安全,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和农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本国农业发展水平的农地流转制度。尤其要树立农地安全意识,在农地安全理念的指导下,切实体现和落实农地流转目标的安全取向。同时,也要综合运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和生态的多种手段,从多种途径、多个方面来保障农地的安全。如果只以单一途径、单一手段和从某一方面强调农地保护,其效果往往不佳,最终也实现不了农地流转的安全目标。

再次,在实现农地流转目标的安全取向时,一定要协调好安全取向、公平取向和效率取向的关系。既不能为了安全而牺牲公平与效率,也不能为了公平与效率而忽视安全,三者之中偏废任何一方都会给一国农业、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的发展带来长期的消极影响。但这也不是说要把三种取向放在同等位置,等量齐观。农地流转目标取向确定的关键在于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根据本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的实际情况,恰当地选择适合某一时期国情的农地流转目标的取向。当农地效率问题成为影响一国农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时,就要重视农地流转的效率取向。当公平问题成为影响一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时,就要选择公平取向。我们应当看到,在各国都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和转向可持续农业的今天,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是公平取向和效率取向的基础、前提和保障,因为没有农地安全,公平和效率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各国的农地流转制度都应以安全取向为优先,兼顾公平取向和效率取向,这是各国在创新农地流转制度时不应忘记和必须重视的。

中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自然条件复杂、人多地少、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复杂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农地政策和农地制度也要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国家发展目标的需要,完善、发展和创新我国的农地流转制度。其重点之一就是要选择适合我国情况的农地流转目标取向,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抑制耕地非农化趋势,重新审视“土地是第二财政”的城镇发展用地观,〔18〕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建设用地的变化速度最快,1985-2000年和2000-2016年的单一动态度分别达到1.17%和1.96%,远远高于其他土地利用类型;

(1)建设单位当面。建设单位就是建筑项目的投资者,即业主。绿色建筑工程造价的成本预估是业主编写项目书和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可以为业主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业主在了解成本预估后可以对收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这个建设项目收益情况较好,业主则会投资该项目。若收益情况不乐观,则会直接影响业主决定是否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此外,工程造价预估还可以督促业主对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和调整,严格控制在工程建造阶段的额各项成本。

作为一个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大国,在建国之初,我国就选择了土地流转制度的公平取向,通过土地改革和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土地所有制的根本变革,建立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基本上解决了土地公平问题。但效率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解决好,就如同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以及公共资源的配置政策一样,是“城市倾向型”的二元结构,其显著特征就是城乡分割。〔19〕这与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目标取向重在公平有关,也与当时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处于计划经济下由政府主导的特点有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流转制度又发生了重大变革,重点由公平取向转向效率取向,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引导。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土地使用权的大规模流转,正确协调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生产效率,使我国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现今的土地流转也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复杂问题,如农地绝对流失问题、农地权利模糊问题、农地细碎化问题、农地隐性流失问题、农地非农化问题等等。这些新问题既涉及现阶段由土地问题引起的新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也涉及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愈来愈严重的农地安全问题。因此,当今我国农地流转制度创新的核心之一就是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三种目标取向的关系。上述发达国家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相关举措为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总之,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农地流转制度一定要重视安全目标取向的选择,确保现在和将来我国的农地安全。否则,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且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大国一旦土地安全不保,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都将面临巨大的威胁。虽然我国早已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最行之有效的做法就是要像上述发达国家那样,树立农地安全意识,以农地的安全取向为目标,通过对农地流转的具体规制,减少和延缓农地的流失,实现农地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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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urity Orientation on Farmland Transfer in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Its Enlightens for China

Yang Biao,Wang Xinzhong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transition from modern agriculture to sustainable agriculture,developed countries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safety of agricultural land.In order to prevent the loss of agricultural land,developed countries have chosen the new goal orientation of safety except the traditional goal of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when formulating the agricultural land transfer system.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types of agricultural land loss in developed countries,examining the relevant measures in these countr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gricultural land security in the process of agricultural land transfer,which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and enlightenment for China’s innov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land transfer system.

Key words: developed countries,farmland transfer,security orientation,enlightenment

中图分类号 F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547(2019)04-0044-08

基金项目: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农民工承包地流转与城镇化”(项目编号:14YJA8400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杨彪,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新中,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严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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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农地流转的安全取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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