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十道演变新探_唐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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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205(2012)01-0098-12

关于唐代的“道”,唐史、制度史及历史地理学等众多领域的学者颇有研究,一般的涉及之作且不必说,卞孝萱、田尚、程志和韩滨娜、曹尔琴、史念海、贾云、郭峰、许正文、成一农、郭声波等都做过专门的探讨①。不过对其中的很多问题,专家们却多因袭旧说,质疑者寥寥。道的起源、性质、功能等姑且不论,仅就其演化过程而言,前贤多遵从由贞观十道直接分化为开元十五道之说。直到上世纪60年代,严耕望在《景云十三道与开元十六道》一文中,首先驳斥了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初置十五采访使的说法,继而论证早在景云二年(公元711年,以下径书年份)即有十三道的分化,迨开元二十六年(738年)黔中道独立,则开元末年共有十六道②。严文甚有见地,近半个世纪来,尚无人超越。然而,笔者近来爬梳史料,发现一些新的情况,对这一古老问题的探讨③,或有补益。

一 永徽十三道

十道始置于贞观元年(627年),向无异说④。据《括地志序略》等文献,其分布格局,与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略有不同(见图1)⑤。

图1 贞观元年(627年)十道示意图

至于贞观十道的分化过程,传统观点一向认为,开元年间初置采访使时方分为十五道⑥。严耕望将十道分化的初始时间,从以往的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或二十二年(734年),提前到景云二年(711年),从而破除了十道分化与初置采访使同时的陈见。但笔者发现,十三道之区划,并非始于景云二年(711年),事实上还要早得多。

成书于高宗末年的《千金翼方》卷1第3篇名为《药出州土》,共列有133个出药之州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州都是按道排列的,而其所列道目,并非历来认为的“贞观十道”,试以表格列举之(见表1)。

由此可知,最迟在孙思邈写作《千金翼方》之时,已经存在十三道了。也就是说,不仅开元年间十道始析为十五道的观点不妥,即便严耕望主张景云二年(711年)始分十三道亦不正确。那么《千金翼方》所存的这份材料是否可靠呢?

笔者认为这份史料的真实性是很高的。第一,目前学术界公认《千金翼方》是药王孙思邈晚年积三十年之力的心血结晶,最终成书于作者去世之年,即高宗永淳元年,也就是公元682年。虽不能断定此后就没有人篡改过,但大体上是保存了原貌的。第二,这份材料唐代人就引用过,玄宗时人王焘所著《外台秘要》卷31《药所出州土》就曾原文收录,只是《外台秘要》所录缺漏甚多,反不及《千金翼方》所载完备⑧。第三,通过考察该文所载州之存废,可以证明此材料非系伪造,如穀州,显庆二年(657年)废入洛州;交州,永隆二年(681年)改为安南都护府⑨;箕州,先天元年(712年)改为仪州;始州,先天二年(713年)改为剑州。同理,亦可推断此文所作的上、下年限。此文所载当州,置于贞观二十一年(647年);恩州,置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年);至于柘州,据两《唐书·地理志》,更是永徽年间(650-655年)置的;又,《旧志》载松州都督府属,永徽中由陇右道改属剑南道,而《千金翼方》中松州、当州、扶州、柘州皆属剑南道。凡此种种,都说明孙思邈写作此文的上限,不早于永徽年间。而其又载有显庆二年(657年)罢废的穀州,说明下限应在657年之前。即便考虑到信息传播和处理的滞后性,该文所作,也当在高宗初年(公元650年代)。这个结论,与公认的《千金翼方》写作时间相符。既然可以确定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创作年代,亦可证明,最迟高宗初年,唐朝已有十三道的创制。

那么十三道最初形成于何时呢?史籍均载贞观十道设置于贞观元年(627年),但贞观元年很可能只是大体划分了十个区域,名称未必尽同于后世所载,其中尤其明显的是关内道。贞观八年(634年)分遣诸使“观省风俗”,李靖是畿内道大使,《贞观政要》⑩、新旧《唐书·李靖传》(11)等所载均同,表明京师附近地带,当时是叫畿内道,而不是关内道。另外,萧瑀为河南道大使(12),李大亮为剑南道巡省大使(13),李袭誉为江南道巡察大使(14),据《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这次共派遣了13人。这仅仅是巧合,还是该年已经有十三道的区划了?可能是前者。因为《初学记》所载《括地志序略》,一般认为其根据是贞观十三年(639年)大簿,从《序略》中能看出,各州府基本上是以十道排序,而在山南道、陇右道和江南道内部,顺序则颇杂乱,显然不可能是十三道的区划(15)。且在贞观十四年(640年)将西域纳入唐帝国版图之前,也不可能有河西道的分立,否则河西道只有6个州(即凉、甘、肃、瓜、沙、伊州),岂非过小?

笔者以为,十三道体系的形成,当始于永徽初年(650年)。理由如下:一,从唐代道的演化规律看,往往在君主禅代之时变动比较大。如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设立行台道(16);太宗贞观元年(627年),置贞观十道;下文将提到光宅元年(684年),武则天恢复十道区划;景云二年(657年),玄宗当政前夕,重划十三道;安史乱起,唐朝开始遍设方镇,道目遂泛滥,至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改采访使为观察使。这是否暗示在唐前期,朝廷易主之时,万象更新,一般会改革最高层政治区域,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的治国方略?

二,上述推测并非无的放矢,是可以找到佐证的。永徽年间(650-655年),松州都督府管辖的地区,由陇右道划归剑南道,这在《旧唐书》卷41《地理志四》剑南道部分有多处明确的记载:

松州 据贞观初分十道:松、文、扶、当、悉、柘、静等属陇右道。永徽之后,据梁州之境,割属剑南道也。

文州 旧属陇右道,隶松州都督。永徽中,改属剑南道也。

扶州 旧属陇右道,隶松州都督。永徽后,改为剑南道。

龙州 旧属陇右道,永徽后,割属剑南也……(17)

笔者以为,剑南道与陇右道辖区的调整,当和十道析置为十三道同时。松州都督府属从陇右道割隶剑南道,正好反映了十道细分和辖境调整的大背景(18)。

三,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岭南道。《旧唐志》载:“永徽后,以广、桂、容、邕、安南府,皆隶广府都督统摄,谓之五府节度使,名岭南五管。”(19)我们知道,节度使制度始于睿宗景云年间(710-712年),与永徽年间(650-655年)相隔五六十年,故此处所言,时间跨度太大。但白纸黑字不应无据,其字里行间透露出岭南道内部格局发生变化,从而与玄宗时候的岭南五管之辖境一致了,随之变动的,或许还有岭南道的外部边界。据《括地志序略》,岭南道原是包括建州、泉州(即今福建地区)的。但前引《千金翼方》十三道州目,此二州属于江南东道。联系《旧唐志》的这一记载,笔者推测,泉、建一带从岭南道改属江南(东)道,可能也始于永徽年间。

那么为何分为十三道,而非十五道或二十道呢?这一方面是基于地理环境使然,另一方面可能是模仿汉代的十三刺史部。严耕望说:“盖按察使之始置本模拟汉代刺史之制,遂即因道域广大,乃分析为十三,以拟汉之十三部欤?”(20)就目前史料所见,永徽年间虽然还没有按察使之设,不过李唐统治者追隆盛汉的企图已很明显。

综合考量,《千金翼方》所载的十三道,当是高宗永徽初年(650年)改革贞观十道的结果,仿照贞观十道、景云十三道等,本文姑且将之命名为“永徽十三道”。并且,这种十三道的区划在整个高宗当政时期,应该都没有改变(参见图2)。史载高宗仪凤元年(676年)十二月:

诏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来常为河南道大使,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薛元超为河北道大使,尚书左丞崔知悌、国子司业郑祖玄为江南道大使,分道巡抚,申理冤屈,赈贷乏绝。(21)

此处河北道、河南道都是一人,而江南道却是二人,这说明高宗晚期仍是十三道的规制。因为山南道、江南道虽然均分为东、西两道,但直到开元天宝年间(713-756年),唐人仍然习惯统称为江南道或山南道,而不一定加以明确区分,这在《册府元龟》卷162《命使第二》载开元八年(720年)八月按察使、二十一年(733年)宣慰使、二十二年(734年)采访使名单中均有反映(22)

二 则天朝十道之回复

但是,正如严耕望所指出的,《旧唐志》(23)、《通鉴》(24)、《唐会要》(25)等书都表明,景云二年(711年)因“江山阔远”,山南道、陇右道均被分为两道,同时当还有江南道的析分,则景云元年(710年)显然是十个道的规模。而且此前中宗年间,确实也是十道的区划。《册府元龟》卷162《帝王部·命使第二》有云:

唐中宗神龙二年二月,遣十使巡察风俗。下制曰:“……宜于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识理通明、立性坚白、无所詘扰、志在澄清者二十人,分为十道巡察使,二周年一替,以廉按州部……”遂命易州刺史姜师度摄右御史,以充此使。

二十人分为十道,二周年一替,则此时分为十个道是显而易见的。稍后几年同类情况还有不少:

景龙三年八月,遣十使巡察天下。

睿宗唐隆元年六月庚子,平韦庶人。壬寅,降十道使赉玺书宣抚。

景云元年八月,制出十道使持节巡抚天下。

二年二月,降十道使按察。(26)

图2 总章二年(669年)十三道示意图

这不但表明神龙二年(706年)以后中央对地方监察力度的加强,也佐证了此时全国是十个道的规模。既然唐高宗时期已经是十三道,半个世纪后的睿宗时期为何还要重分呢?

要解开这个谜团,需从武则天时期说起,其中关键在于唐代主要的监察机构——御史台的演变历程。《唐六典》卷13《御史台》云:

梁、陈、后魏、北齐、隋皆曰御史台,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更名宪台,咸亨元年复故。光宅元年改曰左肃政台,专知在京百司;更置右肃政台,专知按察诸州,加右台大夫一人。神龙元年,改为左、右御史台,犹置二大夫。延和元年废右台,先天二年九月复置,十月又废,而大夫随台废置。

《唐会要》卷60《御史台》所言则更详细:

武德初,因隋旧制为御史台。龙朔二年四月四日,改为宪台。咸亨元年十月二十三日,复为御史台。光宅元年九月五日,改为左肃政台,专管在京百司及监军旅;更置右肃政台,其职员一准左台,令按察京城外文武官僚,以中宗英王府材石营之,殿中御史石抱贞缮造焉。神龙元年二月四日,改为左、右御史台。景云三年二月二日,废右台。先天二年九月一日,又置右台,停诸道按察使。其年十月二十五日,又置诸道按察使,废右台。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方质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载初以后,奉勅乃巡,每年不出使。

然而御史台并非所有官员都以监察地方为职责。大夫、中丞是台中主官,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分属台院、殿院、察院三个系统,而侍御史“掌纠举百寮及入阁承诏”,殿中侍御史“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只有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27)。据《唐六典》等的记载,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前,唐政府的监察御史才八人,此后虽然增置至十人,但从其职责来看,要对地方实行稳定的监察,仍力有未逮。也就是说,光宅元年(684年)之前,唐政府并没有对地方进行有效监察的机构或措施。或许,此时国家初建,人少官简,监察的需求尚不紧迫,或者监察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但武则天废黜唐中宗、唐睿宗,正式当政之后,为了维持其统治地位,在大用酷吏的同时,还扩大监察机构,倍增人员,加强了对地方的监控力度。

前引文中犹可注意者,在于唐玄宗当政前后,诸道按察使与右御史台的交替:“景云三年二月二日,废右台。先天二年九月一日,又置右台,停诸道按察使。其年十月二十五日,又置诸道按察使,废右台。”景云三年(712年,也就是先天元年)二月二日,之所以要撤废右御史台,是因为前一年已经设置了诸道按察使,取代了其原有的“澄郡县”的作用,此即《通典·职官典》所谓“睿宗即位,诏二台并察京师”(28),从而使左、右台职能雷同,矛盾频发,只有罢废其中之一。第二年(713年)则置右御史台之时,停诸道按察使;复置按察使之时,右台不复存在。换言之,诸道按察使与右御史台之职能、作用,应当是接近甚至一致的。

由此,我们或许可以说,光宅元年(684年)以后,因为右肃政御史台的设立,唐朝有了较固定的专门针对地方的监察机构(29)。而“右肃政台,其职员一准左台”,左台也就是原御史台,其监察御史为10人,则右台亦是10人。这意味着,如果台中主官与台院、殿院所属人员不亲临地方,对州县的监察由察院这10人具体负责,则十名监察御史必然会与十道发生关系,很可能即是一人分察一道;又或者台院、殿院、察院共20人(30)都掌纠察州县,则可能是二人共掌一道。因为此后一直到景云二年(711年),甚至玄宗初年(31),以十道之制遣使逐渐成为常态。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早在永徽年间就有十三道的存在,到了景云年间(710-712年),反而要“以江山阔远,奉使者艰难,乃分山南为东西道,自黄河以西,分为河西道”(32)。

不过御史毕竟是京官,人数又少,要对全国300多个州府、1500多个县进行监察,谈何容易?所以“初置两台,每年春、秋发使……载初以后,奉勅乃巡,每年不出使”,故有天授二年(691年)发十道存抚使、神龙二年(706年)及以后发十道巡察使等补救措施,然而这些均非地方的常设官员,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遂有景云二年(711年)二十四都督府的议设,寻因权重难制而罢(33)。而几乎同时设置的十道按察使,则显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以后二十多年中虽然数度罢废,却屡屡复置,直至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改设为十道采访处置使。

田尚以为“武则天时曾析江南道置黔中道,析岭南道置安南道。中宗曾把江南道分割为东西两道”(34),恐皆不能成立。因为“道”从北朝以来,广泛应用在各种场合,凡遣使必有“道”,这些都是广义的临时的“道”,北朝、隋代以及唐初武德年间(618-626年),所在多有,此处毋庸赘言。其与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等狭义的正式的道,是有区别的。

笔者以为,在讨论唐道的时候,必须分清楚该“道”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狭义的正式的道,贞观元年(627年)至景云二年(657年),系指贞观十道及其演化出来的永徽十三道,其时虽然没有固定的使职与诸道相联系,但各道都有相应的较固定的区划,即作为正式政区的各州县,可分属诸道,这应该是朝野皆知,成为常识的。景云二年(657年)至天宝末年,因为按察使、采访使附着于诸道(畿),“使”与“道”二者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此期狭义的正式的道,即指“按察使道”或“采访使道”。凡此之外,则均属临时性质的广义上的“道”。田尚谓武则天时曾析置黔中道、安南道,出自《旧唐书》卷50《刑法志》:

(武则天)命摄监察御史刘光业、王德寿、鲍思恭、王处贞、屈贞筠等,分往剑南、黔中、安南、岭南等六道,按鞫流人。(35)

此事起因于长寿年间(692-697年)岭表等地的流人谋逆,所谓黔中、安南等道,不过是刘光业等摄监察御史“按鞫流人”的分工区域而已,其与隋代许善心为冀州道大使(36)、唐武德初李孝恭为山南道招慰大使(37)等情形类似,故不能说武则天当时从十道中另分出黔中道、安南道来。至于“中宗曾把江南道分割为东西两道”,则属年代判断失误,其依据为《旧唐书·张廷珪传》所载:

景龙末,为中书舍人,再转洪州都督,仍为江南西道按察使。(38)

“景龙末”,当指公元709年或710年,其时已是中宗末年,张廷珪此时为中书舍人,以官员正常的任期、迁转,其“再转”洪州都督并兼江南西道按察使,当在睿宗时候了。而按察使之初置,在睿宗景云二年(657年)可无疑,所以张廷珪任江南西道按察使,最早也当在睿宗时。公元8世纪江南西道之分置,正如严耕望所言,当始于睿宗景云二年(657年),而非中宗时。

三 玄宗朝之十六部

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十三道的规制也不能满足需要了。于是开元初年(713年),先后有都畿、京畿按察使的设置,都畿、京畿遂亦从十道中分立出来(39)。京师、东都两畿与诸道区别监察,据上引文,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年)分置左、右肃政台时已然,开元时只不过是重新单列而已。但开元初都畿、京畿有此则无彼,尚未同时存在。《册府元龟·帝王部·命使第二》云开元十三年(725年)正月遣使疏决囚徒宣慰百姓,都城、京城已与十三道并列,严耕望谓“十五道之分割至迟已萌始于此时矣”(40)。但此时唐朝不设按察使(41),宣慰使只是临时性质,尚不得谓已有十五道。十三道与两畿并列,同置按察使,并形成经制,当始于开元十七年(729年)复置按察使之时。《通鉴》卷213云:

(开元十七年)五月壬辰,复置十道及京、都两畿按察使。(42)

也就是说,所谓“开元十五道”即便系统完整地存在,也早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初置十道采访使。二十二年的十五部,只不过是继承了既成事实而已(43)。

但盛唐开、天年间(713-756年)一直只有这两畿十三道共十五部吗?否。无论高宗年间(649-683年),还是景云二年(657年)至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十三道的序列中,都有“河西道”,此点在《千金翼方》、《册府元龟》与《旧志》、《通鉴》都有明确记载,证据确凿,无需多费笔墨(44)。而历来名列“十五道”中的“黔中道”,却不见踪迹。那么开元、天宝之际究竟有无黔中道采访使之设呢?严耕望文中引《册府元龟》卷162天宝五年正月“遣使巡按天下诏”中载有黔中道(45),或曰这是临时性质的黜陟使,且一人巡按数道,并不一定是正式的采访使道。那么《唐会要》卷78“采访处置使”条所载,即明示有黔中道:

(天宝)十二载二月,河南(46)道采访处置使、河东郡太守李憕,河南道采访处置使、陈留郡太守王浚等奏请依旧置两员交使,望以周载,许依元敕酬功处分。敕诸道准此,黔中道各一人宜依旧定。

另外,《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12册《大唐故太原府祁县尉黔中道采访判官南阳樊公(泳)墓志铭并序》亦云:

天宝初,朝臣萧克济持节兼黔中采访使,希公明达吏事,咨为副车。

此墓志铭提供了黔中道采访使、采访判官的实例,说明至迟天宝初已正式存在黔中道。

至于黔中道初置的时间,当在开元二十二年至天宝初年之间。严耕望云:“至于十五道之名称,《六典》为开元二十六年所奏上者,时代远较前列《通典》、两《志》、《通鉴》为早,而《册府》所载尤为原始材料。《六典》、《册府》皆有‘河西’无‘黔中’,自当从之。”严耕望并说:“考《元和志》三○黔州条,‘开元二十六年又于黔中置采访处置使,以(黔中)都督浑瑊为使’。则黔中为道置采访使,乃二十六年《唐六典》完成以后之事。两《志》、《通鉴》以为二十二年始置,误矣。然则二十六年置黔中道后,并前为十六道,非十五道矣。”(47)

严耕望揭示出始置黔中道晚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并指出开元末年有十六道,均有开创意义。但是以《元和志》此条之孤证,似乎尚不足以确定黔中道是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始置的。按:《太平寰宇记》卷120“黔州”条所记与此相同,当因袭《元和志》旧文,不能算佐证(48)。

然而查考新、旧《唐书》等史籍,浑瑊乃皋兰州人,本出于铁勒九姓之浑部,祖上世为皋兰刺史或都督,其本人也一直生活在北方,从未到过黔中。更重要的是,其时代完全不合。浑瑊威名始著于安史之乱期间,德宗时曾位极人臣。而其父浑释之广德中战死沙场时年方49岁,则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时浑释之才23岁或24岁,此时浑瑊怎可能身为黔州都督兼黔中道采访处置使?

既然材料本身可存疑,“黔中道置于开元二十六年说”也就颇有问题了(49)。但史籍中有关黔中道的可靠材料委实不多,《元和志》至少提供了一条线索,或许只是长官名讳有误而已。《新唐书·方镇表》“黔州”条载:

开元二十六年,黔州置五溪诸州经略使。(50)

可与《元和志》所谓“又隶五溪诸川入黔中道,仍加置经略使”(51)相印证,若该年黔中未设“采访使道”,则原本与黔州无关的五溪地区(时为辰州都督府所辖,辰府与黔州都督府为并列关系),何来“黔州”置经略使之说?

另,《旧唐书·地理志》“辰州”条云:

景云二年,置都督府,督巫、业、锦三州。开元二十七年,罢都督府。(52)

当是黔中地区既置经略使,遂罢辖内辰州都督府,适可证开元二十六年(738年)黔中置经略使之实。

因此,在找不到更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置黔中道采访使”,可能是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一种说法。

又,据《册府元龟·命使第二》“开元十三年正月制”、“天宝五年正月命”两条,加之碛西作为一个地区概念其时颇为盛行,似乎其时曾存在过碛西道,严耕望即认为“十六道外,碛西亦正式成为一道”,卞孝萱、郭声波等亦作是说。但一则此二处之“碛西”道是否为狭义的正式的“道”,亦即“按察使道”或“采访使道”?前者定非,不必赘述。后者为黜陟使巡按区,而黜陟使的派遣具有随机性,从唐前后期史料均可知。黔中作为一个地区概念,在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前时常与岭南等并列,然则其时亦为“道”耶?安南、闽中、姚嶲、广府等亦时常与碛西并举,其亦皆为“道”耶?二则史籍中尚未发现有“碛西道”三字连称,以及有关其置废或存在按察使、采访使的任何记载。严耕望亦言:“至于碛西道,似未置专使,故不见治所”。三则郭声波以为“碛西正式成为一道,乃自开元十二年(724年)并安西、伊西北庭两节度使为碛西节度使起”(53),而碛西、伊西等节度使终玄宗之世分合无定、名目多变,焉得谓自此“正式成为一道”?因此,若非有更有力的新材料出现,“碛西道”之说不能成立,最多只能存疑。

图3 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十六部示意图

总之,唐代开元末年及天宝年间(742-756年),实有十六部采访使,即京畿、都畿两个特殊单位(54),以及14个名实相符的“道”(参见图3),而非一直以来众口一词的“十五道”。这十六部的建置,迄天宝十四载(755年)不变。

至于天宝十四载(755年)以后,藩镇林立,虽亦称为“道”,并有采访使或观察使等的设置,但那与贞观十道或开元十六部等已截然不同,故本文从略。

四 十道与十五道辨析

岑仲勉在《唐史余沈·置十道采访使》(55)和《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置十五道采访使》中,指出置十道采访使在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并说:“前引张敕二首及陈记,均称十道,《曲江集》二复有《奉和圣制送十道采访使及朝集使诗》,是十五道之分,并非初制。”(56)在此,岑仲勉怀疑最初设置采访使时是十道,后来才分为十五道。据前文所述,可知十五道(概言之,姑且不考虑畿与道之别)之分,早已有之;而《册府元龟》具载十五采访使之名讳、职衔,亦可知置使时为十五部。故岑仲勉之疑,其实是为何称“十道”而非“十五道”之惑。

事实上,“十道”与“十五道”的关系,确实微妙。质其实,虽然北宋时“十五道”已渐成通称,史不绝书,但唐人却极少有言“十五道”者。据笔者检索,现存唐代史籍言“十五道”的不过两例:《通典》“开元二十一年,分为十五道”;《元和志》“二十一年,分天下州郡为十五道”(57)。其实杜佑于《州郡典》等处极力避免使用“十五道”一词,后文概称“十五部”,此处不知是出于疏忽抑或后人篡改。而《元和志》所云,“二十一年”已不确,“十五道”自也颇可怀疑。

那么,一般情况下,唐人又是如何称呼十五采访使辖区的呢?各种资料表明,其时朝野上下依旧通称“十道”(见表二)。

当我们返回去审视按察使诸道的称呼时,可以看得更清楚。景云二年(711年)至开元中期,全国共有十三道或十四部,经严耕望的揭示,揆诸《册府元龟·命使第二》,证据确凿,可无疑问,但其时仍一概称“十道”,如表三所载。

上表所列史料较单一,但千篇一律言“十道按察使”,却证实了:在设置按察使的十三道或十四部、十五部时代,通行的称呼仍是“十道”。事实上,遍检史籍,此期恒言“十道”,无一例外。

此外,唐代地志、图经等往往以“十道”为名(58),开元中及以后尚有:《开元三年十道图》,《开元十道要略》,梁载言《十道四蕃志》(59),贾耽《贞元十道录》或称《十道志(述)》,李吉甫《十道州郡图》(《元和十道图》)等。成书于“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之后不久的《六典》,其《尚书户部》所举州府也是以十道为“经”,东、西道等“下注”而已(60)。天宝初年《郡县公廨本钱簿》残卷也是分十道列举的(61);而《元和志》亦以“十道”为纲;五代时撰述的《旧志》也是举述“十道郡国”(62);更往后的《会要》卷七十“州县”部分、《太平御览·州郡部》等也分十道而录之,更说明了“十道”观念的深远影响(63)。

而唐人在开元二十二年(731年)后所以仍言“十道”,除十道的概念行之百余年已深入人心,十五道乃自十道分置这两个原因(64)外,还有其他因素:一是十道乃概称,非实指。十可虚指,况十几本属“十”之范畴?二则因为初置之十五采访使中,两畿既与畿外诸“道”有别,严谨而言非十五道;待数年后黔中道再分置,则“十五”之数亦不可得,何谓“十五道”?

明乎此,则亦可知并非是开元二十年(731年)或二十一年(732年)置十道采访使,次年再将十道分为十五道了。此际唐人心目中的“十道”,与后世习称的“十五道”,二者之间不存在实质的差别,仅为称呼之不同。

然则为何历代多言“十五道”呢?笔者以为主要原因有:一,年代渐远,旧义不彰。开、天时(713-756年)人固然明白其时之“十道”与“贞观十道”实质有别,但后人要突出开元之制与贞观之制的不同,非“明示之”不可。大历年间(766-779)的陈秦尚言“分十道置廉察”,而贞元时期(785-805年)的杜佑已称之“十五部”,更往后的李吉甫等人则径谓之“十五道”矣。在此过程中,历史逐渐失真。二,两畿与诸道之别也渐趋模糊。宋代“京畿路”时而复置,是“畿”其时已混同于诸路矣。三,初置之十五部,道有十三,畿仅得二,“少数服从多数”,言十五道不仅更简洁,且宜与十道对比。四,《通典》伊始,河西道已湮没于史籍。十六部之概念既无,十五道之说遂不复有数目上之障碍矣。

五 小结

综合全文,十三道在唐高宗永徽初已分置,比传统观点要早数十年;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年)恢复十道成制,并正式成为监察道;睿宗景云二年(711年)又变成十三道,其后至开元十七年(729年),以十三道为常态。若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析置黔中道不误,则此后十几年间,唐朝当为十六部。即便不考虑畿、道之别,整个唐代,十五道也最多不过存在了十年时间。事实上,唐朝人恒言“十道”,“十五道”之说宋以后才逐渐流行。

注释:

①卞孝萱:《关于北朝、隋、唐的“道”》,《南开大学学报》,1977年第6期;田尚:《唐代十道和十五道的产生和性质》,《中国古代史论丛》,1982年第3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程志、韩滨娜:《唐代的州和道》,(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曹尔琴:《隋唐时期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年第1辑;史念海:《论唐代贞观十道和开元十五道》,《唐代历史地理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贾云:《唐贞观诸道的产生及其使职的作用》,《汉中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郭峰:《唐代道置改革与三级制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许正文:《汉州唐道的设置与分裂割据王朝的形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第3辑;成一农:《唐代的地缘政治结构》,李孝聪主编:《唐代地域结构和运作空间》,(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郭声波:《唐代监察道功能演变过程的考察》,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编:《历史环境与文明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

②严耕望:《景云十三道与开元十六道》,《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初刊于《史语所集刊》第三十六本《纪念董作宾董同龢两先生论文集》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1964年。

③本文只涉及道目等十道演化问题,其余起源、性质、功能、影响等俟另文探讨。

④只是[宋]高承《事务纪原》卷7云:“唐贞观十二年,天下州府三百五十八,始分为十道;一云在元年并省郡县,始因关河近便分置也。”另有持贞观八年(634年)说者,然亦无证据,且无影响,故此处不论。

⑤主要区别在于今福建地区的归属,《括地志序略》将泉、建二州列在岭南道部分,“南选”的范围初时也包括此二州(参见《唐会要》卷75《南选》大足元年敕文)。因此,不但唐太宗时岭南道包括泉州、建州,后来武则天恢复十道,岭南道的地域也应该包含福建地区。

⑥此观点直接来源于《通典·州郡典》、《旧唐志》、《新唐志》、《资治通鉴》等经典史籍,古从者如云,此处不赘列。

⑦[唐]孙思邈:《千金翼方》卷1《药出州土第三》,(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5年,第5—6页;[唐]孙思邈撰,朱邦贤、陈文国等校注:《千金翼方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2—17页。按:作者文中言133州,实仅列128州,比勘各道州数与舆地形势,窃以为当是河北道缺载或脱漏了5州。

⑧[唐]王焘:《外台秘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⑨诸志皆作调露元年(679年)改,但《旧唐书·高宗纪》明确记载为永隆二年(681年),《近事会元》亦作永隆二年(681年),《元和志》为永徽二年(651年),“徽”当为“隆”之讹。

⑩[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卷5,(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64页。

(11)《旧唐书》卷67《李靖传》,(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第2480页;《新唐书》卷93《李靖传》,(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第3814页。

(12)《旧唐书》卷63《萧瑀传》,第2401页。

(13)《旧唐书》卷62《李大亮传》,第2389页。

(14)《旧唐书》卷59《李袭志传附李袭誉传》,第2332页。

(15)[唐]徐坚:《初学记》卷8《总叙州郡第一》,(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65—166页。

(16)隋唐的行台(或行台尚书省)命名相当规范,无一例外均冠以某某道之称,显然皆具有明确的辖区,笔者将这种行台的辖区称之为行台道。

(17)《旧唐书》卷41《地理志四》,第1699—1702页。

(18)《旧唐书》卷41《地理志四》“松州”条谓:“永徽之后,生羌相继忽叛,屡有废置。”可能也与松府的改隶有关,但生羌忽叛导致的羁縻州废置,只是松州都督府内部的变化,与整个松府的变迁,关系可能不是很大。因此,松府改隶剑南道,当与泉、建割属江南东道一样,反映的是全国性的区划大调整。

(19)《旧唐书》卷41《地理志四》,第1712页。

(20)严耕望:《景云十三道与开元十六道》,《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170页。

(21)[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161《帝王部·命使》,(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1797页。按:此处时间,《册府》作仪凤二年(677年),《旧唐书·高宗纪下》作仪凤元年(676年),当以旧纪为准;而旧纪所述过简,江南道作“左丞崔知悌等”,则宜以《册府》为正。

(22)《册府元龟》卷162《帝王部·命使第二》,第1801、1803页。

(23)《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639页。

(24)《资治通鉴》卷210《唐纪二十六》“睿宗景云二年”,(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6年,第6666页。

(25)[宋]王溥:《唐会要》卷70“州县分望道”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459页。

(26)《册府元龟》卷162《帝王部·命使第二》,第1799页。

(27)《新唐书》卷48《百官三》“御史台”,第1237—1239页。

(28)《通典》卷24《职官六》,(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8年,第660页。

(29)不少前辈学者以天授二年(691年)“发十道存抚使”,为诸道成为监察区之标志。笔者以为欠妥,此存抚使与贞观八年(634年)等前期的遣使类似,还是临时性质,具有偶然性。

(30)《通典》卷24《职官六》“凡置左、右肃政二台,别置大夫、中丞各一人,侍御史、殿中、监察各二十人”,第660页。笔者以为“各”当作“共”,则其与《会要》所言正合;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左、右台的三院御史分别共有20人。

(31)此时虽然按察使已是十三道的规制,但其他使节的派遣,如宣劳使、宣抚使等,仍为十个道的区划,可参见《册府元龟》卷162《命使第二》。

(32)《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639页。

(33)《旧唐书》卷7《睿宗纪》,第157页;《唐会要》卷68“都督府”条,第1411—1416页。

(34)田尚:《唐代十道和十五道的产生和性质》,《中国古代史论丛》,1982年第3辑,第147—148页。

(35)《旧唐书》卷50《刑法志》,第2143页。

(36)《隋书》卷58《许善心传》,(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3年,第1427页。

(37)《旧唐书》卷60《河间王孝恭传》,第2347页。

(38)《旧唐书》卷101《张廷珪传》,第3152页。

(39)郭声波:《唐代监察道功能演变过程的考察》;及拙文《盛唐京畿都畿考论》,《历史地理》第23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40)《册府元龟》卷162,第1802页。

(41)此点可参见下文表三,以及拙文《十五采访使始置于开元二十二年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1年第1辑。

(42)《资治通鉴》卷213《唐纪二十九》“玄宗开元十七年”,第6784页。

(43)开元十七年(729年)后不见罢废按察使的记载,笔者认为采访使系由按察使改置,详见拙文《十五采访使始置于开元二十二年论》。

(44)严耕望:《景云十三道与开元十六道》,以及[日]前田正名著,陈俊谋译:《河西历史地理学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年)中的相关部分。

(45)《册府元龟》卷162《帝王部·命使第二》,第1802页;严耕望《景云十三道与开元十六道》,《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171页。

(46)当是“河东”之讹。

(47)严耕望:《景云十三道与开元十六道》,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169页。

(48)[宋]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394、2403页。关于黔中道采访使的确切设置时间,文献所载,似乎仅《元和志》、《寰宇记》此二例。

(49)严耕望等仅据《元和志》所载,即言“二十六年置黔中道”,似欠周妥。

(50)《新唐书》卷69《方镇表六》,第1932页。

(51)《元和郡县志》卷30《江南道六》,第736页。

(52)《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621页。

(53)郭声波:《唐代监察道功能演变过程的考察》。

(54)关于两畿并非“两畿道”,从而十五道之习称亦有未当,可参见拙文《盛唐京畿都畿考论》。

(55)岑仲勉:《唐史余沈》,(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02页。

(56)岑仲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90页。

(57)分别见《通典》卷172,第4479页;《元和郡县图志》卷13,第361页。

(58)如《长安四年十道图》,《太平寰宇记》所引韦述《十道录》(按:据引文,在元和十三年后,非韦述所著)、《十道记》(著者不明,疑为北宋初时人)等。关于此点,卞孝萱《关于北朝、隋、唐的“道”》已指出。

(59)一般称《十道志》。梁载言,《旧唐书·文苑传》谓博州聊城人,历凤阁舍人,中宗时为怀州刺史,撰《十道志》十六卷;《新唐书·艺文志》亦谓“梁载言《十道志》十六卷”。据清人王谟(仁甫)所辑之诸道序略推测,是书当成于开元初年(713年)。然《太平御览》、《太平寰宇记》等所引《十道志》,大半多称某州某郡,或当从宋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所云,“其书多称咸通中沿革,载言盖唐末人也”?又,晁氏云该书十三卷。或该书晚唐已散佚大半,唐未有人补著乎?

(60)郑樵《通志·地理略》将之直呼为《开元十道图》。

(61)吴震:《敦煌石室写本唐天宝初年〈郡县公廨本钱簿〉校注并跋》,《文史》第13、14期。

(62)虽然其在十道之下,分江南道、山南道为东西道,还列有河西道,但无京畿、都畿、黔中道。

(63)真正明确以十五道提领全书的,只有最晚出的《新唐志》。《通典·州郡》以古九州为目,仅在每一州的篇首注列“十五部”的辖区而已。

(64)这两点郭声波已言之,参见其《唐代监察道功能演变过程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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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十道演变新探_唐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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