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贸易优势比较优势的定量分析_比较优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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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03)05-0017-08

一、引言:背景与文献

2001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为333.35亿美元,是1984年28.11亿美元的11.86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5.66%,超过同期中国商品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14.78%)和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8%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是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与总体贸易发展不相匹配:从世界贸易排名看,中国服务贸易的位次一直落后于商品贸易的位次;另外,自1995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始终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有不断扩大之势,与商品贸易顺差和整体贸易顺差形成鲜明的对比(如图1所示)。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要求,中国对服务贸易作相应的承诺减让。《中国入世议定书》及其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和“第2条最惠国豁免清单”等法律文本集中体现了中国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减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和世界贸易组织,2002)。

在上述背景下,盛斌(2002)对中国加入WTO服务贸易自由化做了定量评估。程大中(2002)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因素和服务贸易出口的基本格局进行了经验研究。本文要做的工作是,构造两个实证模型即“51个经济体模型”和“12个经济体模型”,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定量评估,分析在服务贸易总体和分部门两个层次上,与世界其他经济体相比,中国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状况。

将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用于服务贸易的实证研究,最早可以追溯至Dick and Dicke。Dick and Dicke(1979)借助RCA指数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运输服务和其他私人服务等,他们通过对各种RCA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在18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没有证据表明显性比较优势决定服务贸易模式。Peterson and Barras(1987)运用RCA指数对一大组国家的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同时探讨样本国家的实际服务出口份额与其RCA指数的关系。Peterson(1988)运用RCA指数专门对11个经济体旅游服务的竞争结构进行了经验研究。Hoekman(1995)利用RCA指数对OECD成员国、发展中国家和小的发展中国家等三类经济体的服务贸易进行分析,发现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小的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将要成为相对专业化的服务出口国。

图1 中国服务贸易差额与总体贸易差额的比较(1984-2001)

数据来源:根据有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和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tatistics 2002计算。

本文以下内容安排为:第二部分讨论“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及其涵义,第三部分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定量评估,最后是结论。

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及其涵义

显性比较优势(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指数(RCA指数)是巴拉萨(Balassa,1965)首创的国际竞争力测度工具,又称“相对出口绩效指数”(index of relative export performance,REP)。该指数可以定义为,一经济体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出口占世界该种商品或服务出口的比率对于该经济体总出口占世界总出口的比率之比。在n(j=1~n)个经济体,m(i=1~m)种出口商品或服务中,一经济体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为:

RCA指数公式是以“非中性程度”(degree of non-neutrality)表示一经济体的出口结构的。非中性的出口结构即表示RCA指数大于100或小于100,亦即一经济体在商品或服务i上的出口份额有别于在所有m种商品或服务上的出口份额。(注:m种商品或服务是一个非确定的总体概念,既可以代表一个商品或服务组,比如服务总出口,也可以定义为所有商品与服务的总出口。本文在分析服务贸易总体显性比较优势时,m指的是所有商品与服务的总出口;在分析服务贸易分部门的显性比较优势时,m指的是所有服务的总出口。)当一经济体的RCA指数大于100时,则其在该商品或服务上就拥有“显性”比较优势;相反,当一经济体的RCA指数小于100时,则其处于非比较优势地位。更细的分析则认为,若RCA指数大于250,表明该经济体的该商品或服务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指数小于250而大于125,表明该经济体的该商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指数小于80,表明该经济体的该商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实际上,RCA指数与下面的出口函数密切相关。假定j国商品或服务i的出口比率是如下几个变量的函数,则

如果(3)式函数中的各因素对任何国家都起同等程度的作用,那么,RCA指数“显示”的正好是某贸易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相对生产成本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一种衡量跨国竞争力结构的事后指标。上述有关指标都是以贸易数据为评估基础,以下列假设为前提条件的,即:特定商品或服务(或相对同质的一组商品或服务)的国际贸易格局能够反映一个经济体在该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组上的比较优势。这一假设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当生产的机会成本在经济体之间存在差异时,国际贸易就会发生。如果每一个经济体的出口结构由比较优势相对较强的商品或服务所主导,那么就存在这样一种趋势,即生产日益专业化,以及贸易格局日益反映生产的专业化。(注:不过,Deardorff(1984)对贸易格局“规律性”地由经济体比较优势所决定的观点持保留态度。特别是Bowden(1983)认为,非中性的出口结构可能是由于经济体在消费格局上的差别,而不是生产条件上的差别(当然,非中性还可以同时反映生产与消费两方面的差别)。在标准的H-O比较优势理论那里,贸易国之间的消费者偏好被假定是一致的。但是,20世纪中叶之后,制成品贸易(产业内贸易)的飞速发展,使国际经济学家们开始将对国际分工类型和国际贸易流向的关注焦点由供给方面转移到需求方面(Linder,1961)。如果说Bowden的评价是有价值的话,那么他至少指出了在检验比较优势理论方面所存在的困难,而不在于他指出了RCA指数的缺陷。实际上,Bowden认为,他提出的难题可以通过使用该指数的变换形式(基于生产与消费的数据)来加以克服,从而找出引起非中性程度的因素。然而,对于服务贸易的研究,这一解决方案可能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国家之间服务统计数据存在很大差异。但使用贸易统计数据可能是衡量服务国际竞争力的唯一可行的方式。)

三、对命题的定量分析

本文选取1998年数据作为以下分析的数据基础。我们将利用RCA指数构造两个实证模型即“51个经济体模型”和“12个经济体模型”,对服务贸易进行总体与分部门两个层次的国际比较,从而确定中国以及其他样本经济体在服务贸易领域所处的国际地位即国际竞争力状况。

1.“51个经济体模型”

考虑到国际比较的针对性,我们选取1998年服务出口在20亿美元以上的经济体作为样本,共计53个,但由于克罗地亚(服务出口为39.64亿美元)和斯洛文尼亚(服务出口为20.45亿美元)的其他相关数据缺失,所以被排除在外,最后样本数为51个(见表1)。这51个经济体在1998年的服务总出口为12491.98亿美元,占全球服务总出口13178亿美元的94.79%,商品总出口为50762.26亿美元,占全球商品总出口53242.72亿美元的95.34%,GDP总量为272876.49亿美元,占全球GDP总量287369.78亿美元的94.96%。

表1 51个样本经济体的地理分布

注:1.样本经济体的选取标准是,1998年服务出口在20亿美元以上,但不包括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

2.1998年,51个经济体中的俄罗斯、乌克兰、沙特阿拉伯、中国和中国台湾等5个经济体不是WTO成员。

资料来源:《2000年世界发展指标》、世界贸易组织《年度报告》。

表2 中国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的国际比较——基于“51个经济体模型”

注:1.表中的RCA指数值均未乘以100。

2.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墨西哥和沙特阿拉伯的商品出口为1997年数据,希腊的服务与商品出口为1997年数据,中国澳门的服务出口为1997年数据。其他数据均为1998年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国际统计年鉴》计算。

定量分析的最终结果如表2所示。中国(不包括澳门、香港、台湾)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值为58.63(=0.5863×100),小于80,在51个样本经济体中列第48位,仅仅位于爱尔兰(48.648)、印度尼西亚(0.41318)和沙特阿拉伯(33.511)3国之前。这说明,在整体上,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很弱。

从结果我们还可以看出:(1)有27个经济体的RCA指数大于100,其中高收入经济体16个,占59.3%;这16个高收入经济体中有14个是OECD成员国,约占OECD成员国(22个,比利时和卢森堡组成“比-卢联盟”)64%。(2)在RCA指数小于100的24个经济体中,有10个属于高收入经济体,其中OECD成员国有7个。(3)多米尼加、菲律宾、埃及、中国澳门和希腊等4个经济体的服务贸易RCA指数大于250,显示出极强的竞争力;土耳其等13个经济体的服务贸易RCA指数大于125,小于250,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包括中国和加拿大在内的5个经济体的RCA指数小于80。(4)新加坡、日本、德国、瑞典、加拿大、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在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方面并未如通常想像的那样大。

2.“12个经济体模型”

由于大样本中很多经济体的详细数据无法获得,所以,这里构造“12个经济体模型”,对服务贸易分部门的显性比较优势进行计量分析。这12个样本经济体是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中国、日本和韩国。选取这些经济体的主要原因是,除了详细数据的可获得性外,更重要的,在1998年,除澳大利亚以外,上述11个经济体的服务贸易出口位居全球前15名(注:这15个经济体在1998年的服务出口排名为: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西班牙、比利时-卢森堡、中国香港、奥地利、加拿大、瑞士、韩国、中国。它们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935254百万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总出口(1316688百万美元)的71.03%。同年,服务进口前15名的经济体为: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加拿大、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中国、西班牙、中国台湾、韩国、中国香港。)。它们的服务出口总额(826967百万美元)占当年全球服务总出口的62.75%,商品出口总额(3330125百万美元)占全球商品总出口的62.55%,GDP总量(21260767百万美元)占全球GDP总量(28736978百万美元)的73.98%,因此很具有代表性。

表3 中国服务贸易分部门显性比较优势的国际比较——基于“12个经济体模型”

国别或 总体服务 交通运输

旅游RCA通信RCA建筑RCA

地区 CA指数RCA指数 指数

指数

指数

澳大利亚0.894811.19561.482582.652820.01517

加拿大 0.4985 0.86240.985592.922480.06488

法国0.8735 1.06121.129440.557821.5668

德国0.510651.13330.664761.197241.48974

意大利 0.868850.70321.427270.538421.81526

日本0.553071.51530.193221.001663.36978

韩国0.614841.884 0.7938 1.46432-

荷兰0.8219 1.75430.4202 0.869871.46267

西班牙 1.242250.65491.956780.581070.26295

英国1.087280.82970.758290.9495l0.31881

美国1.047550.835 1.108430.872930.45462

中国0.466560.451 1.671 1.811830.6646l

国别或

计算机和

金融和保

其他商业

版税和许

个人、文化

地区 信息服务险服务 服务 可证费用

和休闲服务

RCA指数RCA指数CA指数RCA指数 RCA指数

澳大利亚 1.197691.019240.398470.239911.20806

加拿大1.841051.8501 1.0265 0.2575 20.8478

法国 0.461010.471271.075460.375021.34518

德国 1.809320.8401 1.382660.559950.12629

意大利0.219310.864551.034530.097270.51811

日本 1.098510.432021.172441.624350.55344

韩国 0.010640.133681.169880.148160.04681

荷兰 0.931390.190191.327360.639870.71169

西班牙1.782490.6694 0.5369l0.067750.72476

英国 1.4258 2.429951.189370.912811.45318

美国 0.843961.115180.7349 2.083911.38162

中国 0.280470.276411.226960.035580.04971

注:1.表中的RCA指数值均未乘以100。韩国的建筑服务出口的数据缺失。

2.我们根据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对于中国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和归类,具体做法是:表中的“其他商业服务”包括咨询、广告、宣传、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和其他服务“版税和许可证费用”为“专利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个人、文化和体闲服务”为“电影、音像”(不过,根据GATS服务贸易部门分类表,“电影、音像”则属于“通信服务”中的“视听服务部门”)。

数据来源:根据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国际统计年鉴》计算。

分析结果列在表3和表4中。可以看出,在样本经济体中,中国(不包括澳门、香港、)的总体服务贸易RCA指数为46.656,列倒数第一,总体国际竞争力很弱。在所讨论的9大类服务部门中,中国只是在旅游服务、通信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的RCA指数大于100,最高是通信服务(181.183),其次是旅游服务(167.1)。其他6大类服务的RCA指数均小于80,其中,“版税和许可证费用”与“个人、文化和休闲服务”两项的RCA指数小于5,“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与“金融和保险服务”两项的RCA指数不足30,显示出极弱的竞争力。

若进行横向比较,中国则在“交通运输”与“版税和许可证费用”两类服务上列倒数第一;在“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方面列倒数第二,仅位于韩国之前;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与“金融和保险服务”两类服务上列倒数第三;在建筑方面列第六位;在旅游服务方面列第二位,在西班牙之后;在通信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列第三位。

在样本经济体中,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的总体服务贸易RCA指数大于100。RCA指数大于100的服务部门的分布情况是:澳大利亚和日本分别有6个;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加拿大分别有5个;意大利、韩国、荷兰、西班牙和中国分别有3个。

表4 中国服务贸易分部门显性比较优势的排名——基于“12个经济体模型”

位次 总体服务交通运输 旅游通信建筑

1 西班牙

韩国

西班牙 加拿大

日本

2

英国荷兰中国 澳大利亚 意大利

3

美国日本 澳大利亚 中国法国

4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意大利

韩国德国

5

法国德国法国德国荷兰

6 意大利

法国美国日本中国

7

荷兰

加拿大 加拿大

英国美国

8

韩国美国韩国美国英国

9

日本英国英国荷兰

西班牙

10 德国

意大利

德国

西班牙 加拿大

11 加拿大 西班牙

荷兰法国 澳大利亚

12 中国中国日本

意大利

韩国

位次 计算机和 金融和 其他商业版税和许 个人、文化

信息服务 保险服务 服务 可证费用 和休闲服务

1 加拿大英国德国美国

加拿大

2

德国加拿大

荷兰日本英国

3 西班牙美国中国英国美国

4

英国

澳大利亚 英国荷兰法国

5 澳大利亚 意大利

日本德国 澳大利亚

6

日本 德国韩国法国

西班牙

7

荷兰西班牙

法国

加拿大

荷兰

8

美国 法国

意大利 澳大利亚 日本

9

法国 日本

加拿大

韩国

意大利

10 中国 中国美国

意大利

德国

11 意大利荷兰

西班牙 西班牙

中国

12 韩国 韩国 澳大利亚 中国韩国

数据来源:根据表3的数据。

如果将“51个经济体模型”和“12个经济体模型”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我们还可以发现,尽管两个模型涉及的样本数不同,但结果却十分相似,特别是在显性比较优势的国家排序方面,更是如此(见表5)。所不同的是,在“51个经济体模型”下得出的RCA指数普遍略大于在“12个经济体模型”下得出的RCA指数,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后者的竞争范围比前者小。

总之,不管在哪种模型下,与其他经济体相比,中国的服务贸易基本上都是处于很弱的竞争地位。

表5 两种模型下12个样本经济体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的一致性

国家或地区“51个经济体模

位次 “12个经济体模位次

型”下的RCA

 型”下的RCA

西班牙

1.56206 9 1.24225

1

英国 1.36718 111.08728

2

美国 1.31719 141.07553

澳大利亚 1.12522 220.89481

4

法国 1.09842 230.87355

意大利

1.09254 250.86885

6

荷兰 1.03341 260.82197

韩国 0.77419 370.61484

8

日本 0.69548 410.55307

9

德国 0.64213 460.51065

10

加拿大

0.62682 470.498511

中国 0.5863 480.46656

12

资料来源:根据表2和表3。

 四、结论

本文在包括不同数量样本的实证模型下,探讨了中国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状况。我们发现:(1)在“51个经济体模型”的分析中,中国总体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在51个样本经济体中列第48位。在“12个经济体模型”的分析中,中国总体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在12个样本经济体中列倒数第1位。这表明,无论是在哪种分析框架下,中国与其他经济体相比,其服务贸易从总体上看都是处于很弱的竞争地位。(2)在“12个经济体模型”的分部门研究中,中国只是在通信服务、旅游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的显性比较优势,但其他服务部门的显性比较优势状况令人担心,显示出极弱的竞争力。这些分析结果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有不断扩大之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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