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对策论文_陈宇棠

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管理对策论文_陈宇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摘要:本文主要对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供电企业提高反窃电防治对策进行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用电检查工作;存在问题;防治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大企业和家居电器的用电量的不断增多,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减少电费的支出,存在着一些违规用电现象。因此,我们电力企业应定期进行开展用电检查,杜绝偷电等行为的发生,这对于供电企业的电网建设制度化与标准化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用电检查是我们供电营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而查窃电又是用电检查的重点和难点。本文主要对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供电企业提高反窃电防治对策进行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当前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用电检查队伍和检查人员专业水平相对欠缺。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城镇人员在不断扩大,这使得供电企业的客户及其用电量快速增长。有的地方用电容量和客户量比以前翻了一番还要多,而目前用电检查人员的数量基本没有增加,用电检查队伍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目前,我们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与装备不足。与目前窃电广泛运用高科技手段相比,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装备和技术素质存在明显差距。供电企业虽然通过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员的技术素质,有的也配备了部分相关的检测设备,但总体上还不能满足要求。反窃电未形成大气候。与窃电的专业化、一条龙形成明显对比,目前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和反窃电力度弱,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检查窃电过程中,对于电量窃取数量取证相对困难。由于电能有别于其他商品,其生产、运输和销售同时完成,因而电能被盗不同于其他商品被盗,有其独特的表现:①窃电现场几乎可以完全销毁,不留下一点痕迹;②窃电工具小巧隐蔽,不容易被发现;③窃得的电能不需要运输、储藏和销赃;④即使窃电者被现场抓获,有时也不能做到人赃并获,作为被盗电能的所有者供电企业也不可能马上查证被盗电能的数额,只能通过调查询问和收集有关资料后确定。供电企业一方面面临查证窃电证据难以取得的窘境,另一方面,已取得证据的可信度常在司法实践中又遭遇质疑,因为司法机关在证据的采用方面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受各种关系和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受偏向弱势群体和办案责任追究制的影响,使得供电企业千辛万苦得来的证据经常被轻易否决。其结果是使得供电企业的损失不能追回。

(3)供电企业查处窃电的执法成本相对很高。由于电力企业在改制以前具有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双重身份,在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的同时还代表国家行使电力管理职能,能够协调和处理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的用电纠纷。但在电力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成为与用户平等的市场主体,在用电检查工作中,供电企业对被查到的窃电行为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在窃电证据难以取得、窃电给供电企业带来的损失难以认定的前提下,用电检查中形成的纠纷处理难度加大,执法成本很高,对窃电的打击力度显得十分薄弱。

三、供电企业提高反窃电的对策探讨

(1)加大打击窃电的宣传力度。供电企业可以通过跟相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在周围的社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宣传电力使用的相关法例规定以及对违法用电活动的处罚条款。让民众更好的了解用电程序与相关规范,提高文明、合法用电意识,保证用户的安全用电。另外还可以借助媒体、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偷电现象对社会危害的视频、宣传手册的普及,起到警示作用。在社会上形成打击窃电的强大威慑力,巩固反窃电工作成果,提高反窃电工作效率。

(2)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窃电。窃电与反窃电是一对矛和盾,在窃电技术不断提高的今天,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供电企业要多开展用电检查培训,让越来越多的检查人员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总结每一次窃电案例的教训,从中获取经验来武装自己,才能对付千变万化的窃电技术,才能在实际检查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水平。打击窃电还应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作为合格的用电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如《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条例》、棚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还要认真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如《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脚等,做到深刻理解并能正确灵活运用,防止用电检查时自身出现违法行为。同时,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中,要全面配合、协同公安部门一起行动,及时、正确地收集证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通过合法途径及时、到位地追缴电费,对于情节严重的窃电者,还要通过行政和司法渠道追究窃电者的责任,使之受到应得的处罚,并对其他窃电者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3)坚持防范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①供电企业应把硬件关。在开展反窃电工作的同时,应切实完善用电计量装置,完善其防窃电性能,切实加强防堵工作。成套的计量装置,首先在材料上要把好关,要选好表计表箱、一次和二次电缆线、计量用互感器、计量屏(柜)、计量专用铅封等,做到整个计量装置的全封闭,具备较好的防窃电功能,并且还要将计量硬件设备与负荷控制终端技术相结合,同时,加以改造和利用,增加窃电的难度,并对窃电造成一定的威慑作用。其次,应加大新型设备投入,如推广新型防撬铅封和新型负荷控制终端设备、及时更新表计的防倒码功能软件,这些都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能有效改善营销业务的外部环境。⑦实行“防抓并举”的用电检查策略。用电检查工作的重心与策略应从以前以“抓为主、防为辅”的策略转移到“抓防并举”的工作方向上来。通过负荷控制终端实现了24h对用户用电负荷的监控,对管理用户用电起到了关键作用,犹如供电企业在窃电者身边安装了一只千里眼,可以及时发现嫌疑用户用电负荷的异常情况,一旦出现用电异常情况,用电检查人员即刻进行检查。

(4)将用电普查与重点抽查手段相结合。由于供电企业的用户范围非常广泛,不可能对每一地区都进行全面检查。因此要灵活运用调查手段,在新的用户或是出现偷电现象严重的辖区应该进行重点普查,以保障该地区用户的用电安全。而在一些用电比较规范的辖区,可以进行“重点抽查”,只需要重点检查用户的电箱,防止一些伪装的锁头和虚阖的铅封出现即可。

四、结语

总之,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做好用电检查工作不仅是企业职责的体现,更是对其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的考量。针对当前一些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中出现的如偷电现象屡禁不止、检查人员的工作意识不到位等问题,供电企业应从加强内外巡查、完善相关法规、对检查人员意识与工作程序的培训等方面入手,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实现供电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张博.浅析我国目前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防窃电对策[J].科技资讯,2012,(25):115-116.

[2]庹玉蓉.浅析当前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防窃电对策[J].广东科技,2011,20(18):181-182.

论文作者:陈宇棠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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