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教学分级评价的可行性研究_大学论文

高校本科教学分级评价的可行性研究_大学论文

高校本科教学分层次评估的可行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行性研究论文,本科教学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8742(2006)05—0024—06

1 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发展的背景

2001年之前,我国高校有三类评估方式:一类是合格评估,一类是优秀评估,一类是随机性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开展最早,从1993年开始,对1976年以来新建的、以本科教学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校开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合格评估。到2001年底,已经评估了178所高校,其中有相当一批院校第一次没有过关,给予黄牌警告。这对地方政府震动很大,促使他们加大了对新建院校的投入;同时对学校震动也很大,促使高校加强了教学基本规范的建设。从1995年开始,国家对于进入“211工程”的重点高校,开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优秀评估,第一批是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等4所试评高校,到2001年底已经评估了16所高校。其中有些没有一次通过,引起准备“迎评”的近百所“211工程”院校的极大震动,对其他学校也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从1997年开始,对介于上述两类情况之间的学校,也就是对那些办学历史长、以本科教学为主要任务的高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到2001年底,已经评估了26所学校,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后来,教育部对评估的方式及指标体系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特别是把优秀评估、合格评估、随机性评估合并成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修改了原来的评估方案,减少了评估中繁琐的一面,更多地强调了教学质量意识。到2001年底,已有25所高校接受了评估,其中8所获得优秀,16所获得良好,1所仅获得合格。另外,2001年教育部仍对8所新建院校进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2所没有通过的高校进行合格复评。以前评估结论都是在学校内部宣布,从2001年开始,这种评估的结果不光是通过不通过,而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类向社会公布,2001年接受了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25所高校的结论在当年9月就通过新闻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引起了高校和社会的极大关注。近年来,教育部启动的“本科教学质量与高职教学改革工程”,全面地贯彻了2001年4号文的精神,“质量工程”的任务之一就是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并制定了每五年对所有高校进行一轮评估的决策,从2003年开始实行。三年来,已对171所高校进行了评估。

如果从评估指标体系方面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现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优秀、良好和合格标准基本上是合并了优秀评估、随机评估和合格评估三个方案的指标要求,但由于没有相应措施和进行正确引导,使得一些攀比现象出现。至今仍有专家学者希望实行“对新建院校强行合格评估;对一般院校进行随机水平评估;优秀评估应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随机评估”的制度。多数专家学者也认为,对不同层次的高校进行分类评估符合我国高校的现状。

受教育部委托,我们对2003年以来已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171所高校的校长、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教育部评估专家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调查者对国家实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决策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评估对加强本科教学的基础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评估专家及教育部门的领导也对现行的评估体系与方法提出了一些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与建议比较集中的是关于分类评估、评估程序与方法、具体指标的可操作性、评估结论等。这些宝贵意见与建议对本科教学评估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实际意义,特别是有关分类评估的建议必须引起我们重视。

2 关于分类评估意见分析

在对专家意见建议归纳、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问题虽然表面看是评估程序或某项指标,但实际却与不同类型学校用同一评估标准有关,如教学型的院校认为“双语教学”、“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图书馆状况”指标要求过高,研究型大学则认为“生师比”、“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指标与学校实际不符,中、西部学校则认为“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社会声誉”、“就业”等指标是社会、政府的问题而不是学校可以解决的,农、医、艺术类学校又认为指标没有充分反映这类学校的专业特点。总之,学校层次不一,类型有异,拨款渠道和标准不同,用一个指标不甚合理。由此看来,分类评估成为进一步改革本科教学评估的主要问题之一,有关分类评估的意见与建议主要有以下观点。

2.1 分区域或经费投入评估

被调查的专家学者指出: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诸多因素,全国本科院校采用一套评估指标,对部分高质量的大学达不到评估的目的,相反对经济发展滞后地区的高校来说,又难以达标。另外,国家对不同学校投入不同,各省对高校财政拨款有差异,建议评估分为:(1)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较落后地区。(2)按政府对学校投入的多少分类。

2.2 分类别评估

也有被调查的专家学者指出:评估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到高校的专业特点,目前指标体系理工科色彩太浓,没有系统考虑文科、艺术、体育、医学、农林等院校特点。如农林院校的实习农场很重要,但指标对农林院校实习农场的面积没有要求。又如艺术院校应强调出作品、出人才,应强调艺术教育的特色;艺术类院校近年才开始有规模地培养硕士,教师中博士、硕士要在短时间内达到50%的比例,对于地方院校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很重要。建议评估分为:(1)一般院校、理工院校、农林院校、医学院校、艺术院校及体育院校。(2)综合性院校、多科院校、单科院校。(3)文理科院校、工科院校、艺术、体育等单科院校。

2.3 分层次评估

还有被调查的专家学者指出:重点院校与一般地方院校之间有很大差距,不同层次的学校国家投入不一样,水平也不一样,不同层次学校之间没有可比性,采取同一标准评估不太科学,也不公平;同时,也助长了盲目攀比、不切实际的拔高等浮躁心态,失去学校本身的办学特色。不同层次的学校主要在硬件建设上有区别,特别是对“211工程”以上的学校应从硬、软件等方面增加更高标准的要求,这样才更有针对性。建议评估分为:(1)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高校。(2)“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其他本科院校。(3)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211工程”院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的“211工程”院校、一般本科院校。(4)部属院校、省属院校。(5)研究型本科院校(有研究生院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有研究生但没有研究生院本科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没有研究生的新升本科院校)。

由此看来,要求分类评估成为各高校的共识,它虽然不可能解决评估中的所有问题,但对于更好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不同层次、不同科类的大学办出特色,引导各类学校以平和心态接受评估是有意义的,应该成为新一轮评估指标制定工作的重要参考。

3 由问卷调查引发的思考

分类评估看似繁琐,实际上只是指标体系多了,但具体操作却简单了许多,更有利于具有针对性地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制定分类指导的指标体系,关键是如何分类。

按区域或经费投入分类,我们认为不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东部发达地区与中、西部较落后地区对教育的经费投入是不一样,但不能因此就降低本科教学要求的标准,这样不利于人才培养,将人为地造成西部本科教学质量差的假象。其实,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一些有历史传统的学校教学质量还是十分优秀的。教学经费对任何一所大学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尤其是本科教学质量要有一个长期的积累建设过程,不是加大经费就可以立竿见影的。

国家对“985工程”学校的投入虽然大,但其经费使用是有指向的,并不是主要用在本科教学方面;“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有100所左右,其类型有综合性大学,也有工、农、医、艺术、体育等单科学校(还有部分进行了合并),可以说包含了所有类别的学校,且各学校之间的差别很大,如果将“211工程”学校作为一种类型,几乎等于没有分类。

分类别评估最大的问题是繁琐。按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学校类别可分为:综合、师范、民族、工科、农、林、文科、财经、政法、医学、体育、艺术院校等10多种类别,如果按单科学校分,就会出现指标体系除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习和实训等内容不同外,其它都相同;而且,同类别的大学之间差别也相当大,仍不能用一个标准衡量。

分层次评估能够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不同层次的大学办出特色。问卷中要求分层次评估的专家学者最多。下面对各种建议进行分析:

(1)按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高校分类

教育部启动的“本科教学质量与高职教学改革工程”,把高校分为上述类型,但却没有把全国所有高校归类,也不可能归类;所以有学者建议被评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及办学条件,申报进行哪一层次评估。这就会造成本科教学评估中,专家要“先评估学校属于哪一层次”,那么,在此之前学校应该按什么指标进行建设呢?这样分层次指标体系很好制定,但容易造成新的攀比及心态失衡,不利于学校各安其位地进行本科教学建设。

(2)按“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其他本科院校分类

“985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工程,目前有38所;“211工程”是政府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985工程”学校基本都是“211工程”学校。虽然国家对这些学校进行了重点投入,但如前所说,投入的指向并不主要是本科教学;再者,我国现有近700所本科院校,为100所左右的高校制定两个不同的评估标准,也不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

(3)按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211工程”院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的“211工程”院校、一般本科院校分类

如果按此分法,在评估中我们首先要论证,哪些学校是以研究生教育为主,如同要论证哪些学校是研究型、教学型大学一样难以判断。

(4)按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分类

部属院校是指教育部直属的71所重点院校,但它是行政管理的划分,而不是教育层次的划分,其变动也不受教育规律的制约;再者,许多部属院校也都是省、部共建的,不同省在共建中的投入也不一样,从经费投入方面也没有可比性。

(5)按研究型本科院校(有研究生院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有研究生但没有研究生院本科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没有研究生的新升本科院校)分类

我们认为,这种分法可操作性强,符合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及教育规律。目前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共有56所,除个别学校外都是“211工程”学校;38所“985工程”学校除个别学校外都在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因此,把设有研究生院的本科院校作为一个层次,应该说代表了中国高校最高层次;从高校教学规律看,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师资队伍、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及教学效果应该也能够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第二层次为一般本科院校,无论有没有研究生,因为有些办学时间比较长的单科学校也没有或是很少有研究生。第三层次为新建本科院校,一所高校的发展需要长期的历史积淀,我们认为,以毕业生不足六届的为新办本科院校比较合适,即本科办学历史在十年以内的为新建院校。

4 建立新的本科教学评估体系的设想

4.1 建立分层次评估指标体系

为了适应我国大学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必须对本科教学评估进行分类指导,引导不同层次、不同科类、不同地域的大学办出特色。首先要制定满足分层次要求的评估方案,进而从指标体系到评估方式进一步落实“分类指导”原则,以鼓励同层次学校相互竞争,突出特色,不断创新,使本科教学评估更有说服力和鞭策作用。我们认为,分层次评估的指标体系应该是各个不同层次高校进行本科教学建设的方向性、指导性体系,制定好不同层次大学的本科教学评估指标,关系到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成效,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设有研究生院的本科院校,应该是我国的研究型大学,其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是在创造知识的同时,也以“创新”人才的培养为己任。所以这一层次的指标在硬件要求、科研要求、学生培养目标要求等方面都必须适应我国建设国际一流大学的目标。

一般本科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占有很大的份额,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础,本科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是高等教育成败的关键,它的指标应该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突出社会效益和办出特色为目标。

“独到的教育理念,是办学特色的灵魂。办学理念是大学精神的结晶,是大学中相对稳定的因素之一”。[1] 因此,以上两类有办学历史的大学都要求有办学特色,并把评估的重点放在人才培养的质量方面和社会的认可度上面。

新建本科院校,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需要建立的,大部分为从专科升上来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本科教学是与专科教学完全不同的两个教育体系,所以新建本科院校的评估应以规范办学条件、教学环节,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确立“本科意识”为建设目标,“重在建设”是核心。因此,新建的本科院校教学评估,对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仍可使用。

各层次的评估指标要突出其特点,以免出现“评估指标太全面,重点不够突出”的情况。此外,由于不同类别的单科本科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差异较大,还要根据其教学特点进行个别观测点的“补充说明”,如现行的《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医药类院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见教高司函[2004]209号)等。同时,分层次评估也为今后开展行业评估留下了发展空间。

4.2 建立运行合理、手段科学的评估机制

我们认为,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评估工作应由教育部统筹安排。具体组织实施时可进行分类:教育部组织对设有研究生院的学校和新建本科学校的评估。一般本科院校的评估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这样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教育部派观察员,对评估中意见比较多的学校,教育部可随时组织复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也可推荐好的院校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也有专家学者建议,一般本科院校评估可以分大区组织评估。

在问卷中,对现行评估程序,认为“很科学”的占12%,“基本科学尚需简化”的占84%,“不太科学”占3%,“需要大改”占1%。

对评估组考察的可信度,认为“可信”的占72%,“一般”的占27%,“不可信”的占1%。

对专家组水平,认为“水平高”的占62%,“基本合格但尚需培训提高”的占38%。

对专家评估工作的满意度,认为“满意”的占64%,“基本满意”的占34%。

已评估的院校对评估的结果,认为“实事求是”的占53%,“基本符合学校实际”的占46%,“不符合学校实际”的占1%。

可以肯定地说,本科教学评估采用的程序与方法,是科学可行的。为了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专家学者们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深入的考察程序

被调查的专家学者认为,专家组多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检查常态教学状况,减少形式的东西,以减少造假的可能。如,考察中座谈会不一定能听到对学校教学工作真正的意见,建议取消集体座谈会,多些时间深入到师、生、管理人员中调查观察、个别交谈。由于定性指标难把握,量化指标较少,导致区分度不大的评估结果较多,因此应突出本科教学过程和环节的评估,通过大量的听课,查阅试卷、论文,考察实践教学环节,以及考察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出评价结果。论文质量是很重要的指标,专家组抽查样本太少,建议在专家组进校前由校外同行专家抽评一定比例毕业论文(设计)和课程试卷,专家组侧重对重点、疑点项目进行考察,不作一般性评价,可更宏观地进行评审。也可首先进行通讯评议,在通讯评议的基础上派专家组入驻学校进行实地考察。也有专家学者认为,评估程序的“简化”应有一定限度。要特别加强对新建本科院校的评估。评估不能只侧重于“检查”,而忽视了“专家指导”和“同行互助”。要进一步加强评估后的抽查与建设。

(2)确立正确的资料整理意识

被调查者认为,尽可能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避免花大量精力准备“百余盒材料”;准备近三年的试卷、论文等教学档案,时间过长、材料过多。也有专家学者认为,为了缓解大多数教师反映资料整理工作量大的压力,最近评估中要求只检查一年的资料,但一个学校的教学不能只看一年,也要看前几年的情况,对过去资料达不到要求的不必去改,就是要观察评建过程是否在不断改进,评估时达到要求即可,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思想,同时也可使评估组对学校的全貌有所了解。而且评估中也不能只看“死”的文件档案。

(3)建立科学的评估手段

被调查者认为,应设法进行常态下的评估,尽量以学校自然状况迎评,避免学校突击式准备。建议建立教育部的数据库,长年采集状态数据,把量化指标作为日常状态数据向社会定期公布,定量的指标用数据说话,减少进校评估内容,缩短在校考察时间;定性的指标由专家进校评估。以日常数据统计为主,专家进校考察、核查为辅,专家进校考察以专项核查和评价方式进行。要积极探索评价学校平时教学工作状况和实际水平的方式,日常数据统计方法应在保证科学、规范、可靠性上着力设计,并可通过网络手段查询相关资料数据。还有专家建议,将日常评估与集中评估相结合,平时可组织部分专家进行考察,减轻学校对专家组的关注程度,形成过程考核机制。

有专家学者认为,由于各高校对概念的理解不同,统计的角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造成同等情况下其结果偏差较大,也影响评估结论建议,评估的方法应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也有专家学者强调,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要防止与学校排名趋同。

4.3 建立科学的评估结论模式

问卷中对评估结论的建议与意见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优秀”结论的比例

被调查者认为,“优秀”比例必须严格控制,从2003年到2005年三年间,评估的标准,越来越宽松,知名院校为保优,提出再次调低指标,凭什么?教育部要慎重。也有人认为优秀结论不应有比例限制,这有利于调动积极性。越到后面,学校的工作做得越好,“优”的比例自然大些,这也体现了“以评促建”原则。

(2)关于评估结论建议

除了坚持现行的结论等级外,还有以下观点:A、优秀(即通过)、缓冲和不合格;通过、有条件通过、不通过;通过、暂缓通过、限期整改(暂不通过)。B、一般情况下只作合格不合格评估,优秀评估要由学校申请,并从严掌握。C、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D、以总分数排顺序。

问卷中对指标体系等级分类,认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占49%,通过、缓通过、不通过的占38%,合格(通过)、不合格(不通过)占12%。

坚持评估结论用现行的四个等级的,是因为有专家学者认为,“现行评估结论具有一定的导向和激励、警示作用,至少在这一轮的评估中保持不变,否则容易引起已评学校的波动”。评估结论从某种意义上成为一部分学校迎评过程中的指挥棒,为了使评估工作从“要我评”为“我要评”,新一轮评估,我们认为以“通过、缓通过、不通过”比较合理。正如有被问卷者深刻地指出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应是标准参照性评估,故不同学校、不同专家组应依据‘标准’确定评估结果。但由于‘标准’中一些观察指标的不可定量性,所以不同专家组的评价可能有差误,从而影响了‘标准’执行的统一性。在教学评估的结论把握上,不同学科、院校之间差距较大。有的新办院校还没有一届本科毕业生,专家组评估给‘良好’,其实能‘合格’就不错了。”这段话给我们很大的启迪,由于指标中定性内容过多,而评估过程中的不可预测的因素,不可能评出绝对的公平,评估结论应当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国家评估把住合格线,“优秀”、“特色”等交给学校自身努力,得到社会的认可,在长期办学历史中自然形成。

(3)评估结论的公布运用

被调查的专家学者认为,在公布评估结论的同时,应公布学校的相关基础数据,自评报告、专家意见等,让社会比较全面地了解被评学校。给“缓通过”的学校一些压力,也给一些时间整改,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通过;对评估“不通过”的院校,要停招、缓招部分不合格专业,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学校要有相应的降低办学层次的处罚。

5 结语

通过对意见与建议的综述可以看出,造成评估中攀比、浮躁心态等不良倾向的主要原因除学校对教学评估的认识有偏差外,指标体系没有分类和评估结论分为四等也是原因之一。由于用一个指标评估所有学校,层次高的学校认为评不上“优秀”没有面子,层次不高的学校,“船小好调头”,针对硬指标“A”级标准建设,而忽视了教育教学规律。如果进行合理的分类评估,且评估指标只设基本的参照标准,结论不设“优秀”,使各层次学校各就各位,各安其位,一切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再加上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使评估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制度,长期开展下去,建立起理性的评估意识,变“要我评”为“我要评”,相信评估中的不良现象会自然消失。

标签:;  ;  ;  ;  

高校本科教学分级评价的可行性研究_大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