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危机中的政府干预及其后果分析_金融论文

韩国金融危机中的政府干预及其后果分析_金融论文

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干预及其后果——韩国金融危机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韩国论文,金融危机论文,金融系统论文,后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韩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是惨痛和深刻的。关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普遍存在的观点认为是由于高额负债经营带来的资金流通的问题和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干预造成的经济结构性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长期性的。韩国政府早在8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政府干预对经济产生的不良后果,并开始对金融系统进行自由化改革,但由于种种原因,自由化改革进行得并不彻底,根本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本文试就韩国政府是如何对金融系统进行长期干预,以及金融自由化改革失败的原因进行一下深入的探讨。

一、韩国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干预

一个国家的金融系统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它承担着将经济中的金融资源从过剩的一方配置到不足的一方,并通过不断地配置,使经济中的金融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在西方工业化国家,金融系统被看作是一个金融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对金融资源进行不断配置的是各种金融媒介,即各种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市场上资本不足的一方主要是经济中的各生产部门,金融机构对金融资源进行配置实际上是将本系统内的储蓄基金转化成生产部门中的投资,因而金融系统能否有效地向生产部门提供资本是决定这个国家经济发展速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金融系统担负着向生产部门提供资本的职责,工业化国家金融业的发展一般快于其它行业的发展。各种高新科技产品(如电子计算机、无线电远程通讯等)总是最先应用于金融业,各种金融产品发展衍生速度之快也是其它行业产品无法比拟的。更重要的是,这些经济中的金融资产总是超过其它生产部门的总产值的。这个具体是用金融相关比率,即一个经济中的金融总资产(通常用货币供应总量M2表示)与国民生产总值(GNP )间的比值来衡量的。金融相关比率越高说明这个国家的金融系统越发达。另一个衡量金融系统效率的标准是金融市场的整合程度。如果一个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大规模的无组织地下金融市场;或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内融资的渠道和利率差别很大,那么,这个金融市场就是分割的,表明金融系统的低效和不发达。

金融系统除了起将金融资源从剩余的一方配置到不足的一方,为各生产部门提供生产必须的资本的作用以外,还起着把不可避免的金融风险进行重新分配,通过分散投资减少风险的作用。金融市场和各种金融媒介为金融资源提供了一个价格机制和一套清算系统,使其具有更高的流动性,降低了信息和交易成本,最终使金融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个人、商业组织(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国家各有关部门。在一个国际化的金融市场上还有来自境外的各种组织和机构。金融市场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以及借债市场和资本市场等。〔1〕

根据以上提供的两个标准来衡量,韩国金融系统的发展程度落后于生产系统的发展程度。韩国的金融相关比率在1992年为41.9%,远低于同期的日本109.5%,台湾167.0%(见表1)。与工业化国家相比, 韩国的个人很难从商业银行中取得贷款;金融市场上的融资工具有限;并且长期存在大规模的地下金融市场。不同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得到贷款的条件和利率相差很大。这些数据和事实反映了韩国金融系统的不发达,无法完全满足各生产部门对资本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表11965—1992年日本和台湾的金融相关比率 (单位:%)

国家/地区

1965

1970

1975

1980

1985

1990

1992

韩国12.1

32.2

31.1

34.1

39.2

40.1

41.9

日本75.4

72.2

82.3

85.2

96.8 116.0 109.5

台湾33.3

40.9

55.9

64.0 104.7 144.0 167.0

资料来源:韩国银行《统计月报》;日本银行《经济统计年报》;中国中央银行(台湾)《金融统计月报》。

韩国金融系统的不发达来源于韩国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干预和管制,正如以下解释的,韩国的金融系统不是建立和发展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之上,而是建立在政府的长期干预之下。韩国政府首先考虑的是其经济发展计划,出口和战略产业政策,然后再根据这些计划和政策建立发展相应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在必要的时候,政府还颁布紧急法令管制金融市场,解救陷入破产困境的企业。因此,韩国的金融系统不能够独立于生产系统之外优先发展,而是根据生产部门的发展目标而发展。可以说,韩国政府是把金融系统作为一个执行宏观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工具。

1.政府对金融系统干预的开始

1948年韩鲜半岛独立之后,新政府面对的是一个由日本殖民政府遗留下的金融系统,但苦于没有合适的人选来运作,政府只好重建金融系统。新的金融系统是按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所提供的方案建立的,主要的特点是独立自主的中央银行和私人拥有的商业银行系统。但在1950年,新的中央银行“韩国银行”建立不久,韩鲜战争(1950—1953)就爆发了。战后,韩国政府面临的是战争的废墟,飞涨的物价,资本的匮乏和政治社会的动荡。当时,作为向生产部门提供资本的金融系统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相反,无组织的地下金融市场却非常活跃。〔2〕

1961年朴正熙军政府上台后,便开始抓紧对整个金融系统的控制。首先,作为中央银行的韩国银行对金融系统进行独立调控的权力被剥夺,其本身被置于财政院(MOF,后改组为财政经济院MOFE)的管理下; 随后,政府没收了由私人拥有的商业银行的资本所有权,对其进行国有化,实行直接控制。由于当时现存的商业银行无法向政府制定的出口产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政府又新设了几家专业银行:韩国产业银行(1961),农业合作协会(1961)和国民银行(1962)。这些专业银行都有各自的融资对象,并独立于央行的管理之外。为刺激出口,政府于1964年主动对韩国货币进行了贬值,同时为解决企业外汇方面的问题,又成立了专门的韩国外资银行,还允许外资银行在国内设立分行。〔3〕1965年,为扼制地下金融市场,截流更多的地下资金到有管理的金融系统中来,政府大幅度提高了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从15%调高到26.4%(18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调高到30%);银行的贷款利率从17.52%调高到26%(见表2)。这个措施有效地吸纳了资金,银行的存贷款数量到1972年政府重新实行低利率政策为止,各自增长了大约7倍。在同一时期内,整个经济中的存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左右上升到20%以上,而且高利率还吸引了大量的外资。

表21961—1992年韩国银行系统利率 (单位:%)

1961 1965 1970 1975 1980

定期存款 15.0 26.4 22.8 15.0 19.2

一般贷款 17.52 26.0 24.0 15.5 20.0

通胀率8.1 13.6 16.3 24.9 28.8

1985 19901992

定期存款10.0 10.010.0

一般贷款 10.0-11.510.0-12.510.0-12.5

通胀率 2.4 8.6 6.2

资料来源:韩国银行《统计月报》。

2.政府对金融系统干预的加深

60年代经济计划和出口产业政策的成功实施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极大地增加了韩国政府掌握和控制经济发展的信心,政府开始更加大胆地介入经济之中。为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业结构,政府在70年代初期制定了大力发展重化工业的产业政策。为刺激企业向钢铁、造船、石油、化工等重化行业的投资,政府于1972年颁布了“经济稳定发展紧急状态法”,大幅度降低了银行的利率。该法令将所有高息短期的银行贷款转变为低息长期贷款(如表2所示); 冻结了地下金融市场上的贷款合同,并强制将其转为月利息不超过1.35%的长期贷款;而且政府还根据不同的产业提供了不同利率的政策性贷款(如表3所示)。 根据有关论文提供的数据,政策性贷款的数量在70年代不断增加,其数量占银行总信贷的比率从1970年的47.5%上升到1975年的53.1%,并继续上升到1978年的59.1%。

表3 1978年韩国一年期政策性贷款利率一览表(单位:%)

贷款类型 利率贷款类型

利率

一般贷款 19.0 造船业11.5

出口业9.0 制铁业15.0

农产品海产品出口业 9.0

机械制造业 15.0

农业 9.0

中小型企业 15.0

渔业 9.0

海外建筑业 15.0

深海捕鱼业 9.0 国家投资基金 16.0

季节性农业 10.0 国防业16.0

旅游业

11.5

出口制造业 16.0

资料来源:韩国银行《统计月报》。

对于企业来说,投资于政府制定的战略产业政策,不但可以得到低于市场利率的低息贷款,而且还可以将部分投资风险转嫁到政府的头上,甚至于借得越多,政府共同承担的风险就越大,企业自身也就越安全。有些企业还将低息借得的贷款投机于地下金融市场和房地产,赚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由于当时韩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企业很难从市场上直接融资。这些对于企业融资的有利和不利条件导致韩国企业普遍过份依赖银行系统进行间接融资,使企业的负债率上升到很危险的程度。〔4〕

低利率政策和大量政策性贷款极大地削弱了银行的利润,70年代一般存贷款的平均利率差为零,政策性贷款的利率和存款利率的利差甚至达到了负值。政府所考虑的仅仅是银行能否有效地向企业提供生产所需资金,而不是银行本身的利润和安全性。每当银行的经济状况发生问题,产生亏损,影响到国际信用等级时,政府就通过央行低息或无偿地注入一笔新的资金,以解燃眉之急。这样,银行的自主经营的决策权被剥夺,存贷款利率被控制,自身的利润效益被忽略,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所作的仅是在政府的指导下,向政府所规定的企业和项目提供贷款而已,那么,在这些经营人员中便产生了道德危机的问题。〔5 〕这不但削弱了他们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监督的积极性,而且导致国家丧失了一道筛除低效益投资的屏障,使企业过快、过度膨胀,并轻易涉入一些毫无比较优势的行业,降低了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和整个国家经济的效益。

由于重化工业涉及面广,投资项目庞大,政府虽加强了对银行系统的干预,仍无法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要,于是政府从1972年起加快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各种金融市场(如证券市场、企业短期融资票据市场等)的培育和扶持。新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一批投资金融公司(1972),合作金融公司(1972)和综合金融公司(1976)。政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些有组织的金融机构吸引地下金融市场的游资并向企业融资,从而弥补商业银行系统资金供应的不足。这与在西方工业化国家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的作用有所区别。作为金融市场上的媒介,西方的信托投资公司主要起着调节不同投资期限,分散投资降低风险、降低信息和交易成本以及提供清算机制的作用,而韩国金融公司因为受政府的干预过份集中投资于企业债券,未分散投资,增大了经营风险。如投资金融公司(后转为综合金融公司)将总资产的80%以上投资于企业短期融资票据。另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在机构本身的融资方式上,韩国的金融公司主要靠借贷来融资,而西方的投资公司一般是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本公司的股份来融资,这造成了韩国金融公司与韩国企业相类似的“高额负债经营”的问题。虽然金融机构本身就是一种高负债的经营机构,但在1997年韩国金融危机爆发时才发现,它们的资本充足率远低于国际清算银行(BIS)所要求的8%的最低标准,不少连4%都没有达到。这两个问题成为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6〕

与韩国政府的期望相反,70年代的重化工产业政策并未带来预期的效果。因为国际市场上环境的变化,两次石油危机的打击和国内劳动力成本的提高,韩国的出口急剧下降。到1980年为止,经常项目下的赤字达到53.2亿美元,经济出现衰退,经济增长率降低到-4.7%,〔7〕国内过快、过度扩张的行业(特别是造船业和建筑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给金融系统留下了巨额的呆帐和坏帐。

二、韩国政府对金融的自由化改革及其局限性

1.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改革

韩国政府对金融系统进行干预,从经济角度分析,是由于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不完善。一个成熟的市场是建立在完全的信息流通和自由公平的竞争上的。在这个市场上有众多的供应者和需求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法影响和控制整个市场。市场的价格由供求关系即供方和需方的均衡来决定。这样一个市场可以自发地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但在韩国金融市场建立的初期,市场上的金融资源极度匮乏,资本的需方远远大于供方,若让市场机制完全发挥作用,资本就不一定会流入风险高、收益不确定的出口和重化工战略产业中,而可能会流入消费品市场或用于投机赚取更高的利润。另外,政府干预金融市场比干预其它资源市场更为方便有效。基于这些原因,韩国政府在60、70年代对金融进行干预,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向。所以,金融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可以作为政府进行干预的一个很好的解释。从政治角度分析,1961年通过军事政府上台的朴正熙军政府,以及以后的出生军界的全斗焕和卢泰愚总统,都是为取得新政府的合法性和民心,将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并把金融系统作为发展经济的有力工具,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

70年代末期重化工产业政策遗留下来的大批低效益企业和惨痛的经济衰退,使韩国政府意识到当经济发展得越来越成熟,经济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都超过了政府管理力所能及的范围时,政府的干预只会降低市场经济的效率,给经济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决心对经济进行重组和调整,对金融系统实行自由化改革。

在利率方面,政府逐步放松了对利率的干预和控制。1981年,企业短期融资票据市场的利率全部开放,企业中,长期债券的利率可在银行利率的上下各100个基本点范围内自由浮动。1982年, 一般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之间的利率差被取消。1984年,商业银行建立了一套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而非政府政策确定贷款利率的体系。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其它融资工具,如可转换企业债券,可转让大额存单(CD)等的利率也被放开。令人瞩目的是,1988年政府放开了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两年以上的存款利率也被放开。但令人遗憾的是,这项自由化措施在实行不到一年就被取消了,主要原因是利率的上升造成企业偿还贷款利息的负担增加,使得不少企业陷于破产的困境。

在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政府首先从国有的商业银行中抽出股份,对其进行私有化,同时为防止国内各大财阀对银行的垄断,规定每个股东所持的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8%。 为促进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并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政府批准成立了两家与外资银行合资的商业银行。1982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也被放松,在一年之内成立了12家短期信贷金融公司和57个合作基金。1986年,国内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被允许自由设立分支机构。 为推动地方金融业的发展, 政府于1987年下放了更多的金融自主权给地方,各地方先后成立了5 家证券投资公司和9家保险公司。到1989年为止,全国又新设立了3家商业银行。

为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自由度,1982年政府宣布放弃对银行的信贷规模和额度的直接控制,转为通过存款准备金比率,公开市场业务和再贴现率进行间接控制。随后,韩国货币当局把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从70年代的23%调低到5.5%,以期扩大银行自由放款的数量和利润。

韩国金融系统的自由化改革基本上是朝着德国的全能银行体系发展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被逐步扩大和分散。商业银行被允许出售和代理可转让大额存单,回购协定(RP),以及其它商业票据。具有特殊意义的是,在1985年他们被允许开设信托投资业务,可以通过信托帐户认购政府和企业债券,以及企业股票(关于银行认购企业股票,目前仍受政府限制);同时,商业银行还被允许拥有象证券公司这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降低金融市场的条块分割,商业银行被允许在货币市场上经营短期金融工具。另一方面,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始现金管理帐户和代理企业短期融资票据业务;证券公司被允许从事企业债券担保,债券管理基金和可转让大额存单的业务。

在国内金融市场自由化改革的同时,政府还试图将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外资银行在韩设立分行的数量从1979年的18个上升到1989年的66个。国外证券公司被允许在韩设立代表处,并可持有韩国证券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份。1987年,国内的人寿保险市场也对国外开放。〔8〕同时,国内的金融机构被允许在海外金融市场上投资。

2.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局限性

80年代韩国金融系统自由化改革的目标和措施无疑是正确的,但由于种种的原因使得一些关键性的措施,如完全放开银行存贷款利率和完全停止政策性贷款等,并未真正地执行下去,导致了金融自由化改革的片面性和不彻底性。以下就造成金融改革局限性的原因进行探讨。

政府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私有化改革的时候,面临着一个是否建立一套存款保险体系的问题。在实行金融市场自由化的国家,为避免金融市场上的动荡给一般储户带来损失,普遍建立了一套存款保险系统,该系统负责在银行破产时偿还储户的储蓄金。建立这样一套系统,需要筹集一大笔基金和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因此成本是很昂贵的。另一方面,60、70年代长期的政府干预使政府、银行和一般储户都认为政府绝不会轻易让银行破产,当银行出现问题时,政府会出面解决,而且处理一家破产的银行比建立一套存款保险系统要便宜得多,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各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建立这样一套系统。这实际上是将保障银行和储户存款安全的责任转移到政府头上,给予了后者更多理由和权力来干涉银行业务。

在银行的自主经营方面,政府虽然下放了银行的所有权,但并未完全下放对其的控制权和管理权。政府总是不断通过对银行“指导”和“暗示”压低货币市场上短期金融工具的利率,控制银行的贷款数量,并“劝说”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政府债券。其次,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仍由政府来任命,股东无权决定。

韩国政府在80年代曾经试图实行金融交易的“实名制”,即投资者和储户在进行金融交易和存款时都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名,原因是使用假名可以逃避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但是,这项措施因为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反对未能进行下去。匿名的金融交易使货币当局难以得到金融市场上资金流通的准确信息,给执行货币政策和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带来困难。这又给政府干预金融市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由。〔9〕

韩国政府在实行各项改革措施之后,国内的金融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动荡。政府在放松利率管制后,货币市场的利率和股票市场的价格均出现大幅波动,经常项目下的顺差急剧减少,物价上涨。有的论文认为,利率的放开使投资者易于从银行中贷款,并在股票市场和其它金融市场上投机,造成了市场上的不稳定因素。这给政府的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正确性提出了疑问。事实上,在实行自由化改革的短期内,金融市场上价格的波动正是由于改革前价格机制受到人为扭曲的体现。长期的政府干预使某些价格指数不能够真实反映金融商品的价格。这一段时期的价格波动是各种商品试图寻找到自己真正市场价格的“回位”过程。短时期的波动是正常的和不可避免的,但要把这种动荡作为金融市场自由化改革的反面论证是不妥的。

从整个经济结构上来讲,金融市场的自由化改革必须和其它要素市场的自由化改革同步协调进行,单方面的金融市场改革而没有其它市场改革相配合只会影响到改革的效果,甚至还出现金融系统自由化改革措施与政府的宏观经济计划和政策相抵触的局面。在80年代,政府虽然减免了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但国内的商品市场仍处于受保护的状态,进口消费品受限制,出口产品受补贴。因此,商品市场发出的是受政府调控的资源配置信号,不是真实市场供求关系的信号,这使金融资源无法配置到经济效益最佳的行业。

另一个削弱金融系统自由化改革的原因来自政府对外债的限制。长期以来,韩国政府扮演着国内企业向海外融资的代理人的作用。几乎所有的国外贷款都须由政府直接或由政府所控制的金融机构担保,这些担保意味着由国家出面统一借款,然后在国内分配。造成政府担保的原因是当时国内企业信用级别不够高,以及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等原因。一旦企业破产,政府负有偿还外债的责任。这样,政府就具有了选择国内融资对象和对外资如何分配的特权。

80年代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政府对70年代重化工产业政策遗留下来的低效益产业的重组。开始时,政府试图采用彻底的市场化来对这些产业进行重组,希望利用市场淘汰低效益企业,使各种资源配置到最佳的产业。 但在当时韩国十大企业集团之一国际集团(KukjeGroup)倒闭后,政府看到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后果是大批企业的倒闭,大量工人的失业和大笔投资的损失;另一个不良后果是大型企业集团对商品市场和金融系统的垄断。政府由此引起的社会政治动荡和群众的不满会造成自己下台,害怕失去即得的利益,害怕承担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责任和剧痛,于是不得不重返干预经济的老路。为维持亏损企业的经营,政府强迫商业银行继续向它们贷款,给后者留下庞大的呆帐;同时,为减少企业债务的压力,政府在1988年短暂放开利率后又重新降低了利率。另一方面,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看到政府在企业濒临破产边缘时会出现干预和保护,便更加大胆地借款和放款,使银行的呆帐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仅1987年一年,商业银行因为企业的呆帐和坏帐所造成的损失达到4500亿韩元,作为补偿,他们从韩国银行得到了大约1890亿韩元的特殊补贴。〔10〕

正当经济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的时候,由于国际上油价、美元和利率均走软,使韩国进口成本和偿还外债的负担降低,出口大幅增长,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连续3年达到了12%, 不少濒临破产的企业又扭亏为营,银行也能够用利润抹去呆帐和坏帐带来的损失。生产系统和金融系统的情况似乎得到了好转。80年代末经济的反弹,虽然解了金融系统中巨额呆帐坏帐的燃眉之急,但使韩国丧失了一次及时进行经济重组的良机。如果当时政府能够痛下决心,抛开某些方面的即得利益,彻底撤出对经济的干预和对企业的保护,完全放开银行存贷款利率,让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低效益企业破产,那么,整个国家经济结构上的根本问题,企业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就能够得到彻底纠正,经济就会朝着更加稳健高效的方向发展。虽然这样作必然会产生一些阵痛,但那时国家所付出的代价肯定比1997年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所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政府的有关方面拘泥于即得的利益只会让国家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3.90年代金融系统自由化改革的不平衡

进入90年代,韩国政府认识到80年代金融系统改革的片面性和不彻底性后,准备继续加深加大金融系统的自由化。

首先,政府在1991年颁布了四阶段的利率放开的计划。到90年代中期,绝大多数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短期贷款利率和企业债券的利率被放开,但起决定作用的银行存贷款利率仍被政府牢牢控制。因此,金融市场仍未达到自由竞争的程度,金融机构和企业仍无法完全摆脱政府干预的阴影。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全球化和来自国外的巨大压力,以及政府为使韩国尽快加入世界经济合作组织(OECD),加速了韩币汇率自由化和国内金融市场准入方面的改革。1990年,一套由市场供需决定汇率的外汇体系建立起来。1993年,韩币实现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同时, 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实现了国民待遇。 到1995年,国外投资者被允许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11〕这些改革措施为外资出入韩国国内的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但问题是,政府一方面想通过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提高国内金融系统的效率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使金融市场早日国际化;另一方面却又紧抓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不放,继续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这就造成了韩国金融市场的不平衡发展。在国内金融市场还为完全成熟,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方式还存在问题、尚未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国内金融市场上优胜劣汰,就过快开放国内金融市场,让他们与在经验、技术和管理上占优势的外资金融机构竞争,势必会造成他们的竞争劣势,无益于其自身问题的解决和效率的提高,相反,会使他们更加依赖于政府的保护,也就更易于接收政府的干预。

四、结论

韩国政府从60年代对金融系统干预的开始,到70年代政府干预的加深,再到80年代片面的和不彻底的自由化改革,使韩国金融系统中长期存在着结构性问题,使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冒险和高负债经营的问题。这两个宏观和微观的问题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政府的干预所引起的,而且这两个问题最终导致了1997年韩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和经济的严重衰退。

韩国80年代金融系统片面和不彻底的自由化改革,拖延了问题的及时解决,使金融机构和企业无法抵御在90年代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过程中激烈的竞争和动荡,此时政府的干预和保护不仅拯救不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和银行,甚至连整个国家的经济也陷入一片危机之中。

从这个惨痛的教训中应该看到,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其规模和复杂程度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左右的。要达到经济的高效率和持续稳定的发展,唯有顺应市场规律,勇于牺牲有关方面的局部利益,及时彻底地撤出政府干预和保护,果断地切除低效率的部门,才能规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行为,使经济朝着健康有效的方向发展。

注释:

〔1〕Frank J.Fabozzi,Franco Modigliani and Michael G.Ferri:《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建立》,Prentice Hall Inc,1996年,6—117页。

〔2〕Hugh T.Patrick & Yung Chul Rark:《日本、韩国和台湾金融业的发展》,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129—188页。

〔3〕韩国银行:《韩国的金融系统》,1995年。

〔4〕赵顺:《韩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世界经济研究院,1994 年。

〔5〕关于“道德危机”的问题,Pual Krugman 在《亚洲发生了什么?》(麻省理工学院,1998)一文中作了很好的理论阐述。

〔6〕龚焰:《韩国金融危机的直接和间接原因》, 《世界经济》1998年第5期。

〔7〕韩国银行:《统计月报》,1997年6月,第5页。

〔8〕韩国银行:《韩国的金融系统》,1995年。

〔9〕Hugh T.Patrick & Yung Chul Rark:《日本、韩国和台湾金融业的发展》,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129页至188页。

〔10〕Hugh T.Patrick & Yung Chul Rark:《日本、韩国和台湾金融业的发展》,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129页至188页。

〔11〕韩国银行:《韩国的金融系统》,1995年。

标签:;  ;  ;  ;  ;  ;  ;  ;  ;  ;  ;  ;  ;  ;  ;  ;  ;  

韩国金融危机中的政府干预及其后果分析_金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