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灵感思维的发生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灵感论文,思维论文,机制论文,发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灵感是什么?灵感是怎样发生的?这是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家竭力要弄清的问题。从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在2000多年前提出“灵感说”起,人们就开始研究讨论灵感问题,此后的1500多年时间里,柏拉图的“神性的迷狂”的观点一直在研究领域占统治地位。人们把灵感看作一种神性的着魔,认为诗人和艺术家在创作时是因为吸入了神的灵气而使作品具有了超凡的魅力,因此诗人和艺术家只是神意的传达者。到了18~19世纪中期,一些浪漫主义的学者把灵感的源泉从超自然的神力转向从“自我”内部来探求,他们感到天才与灵感有一种特殊的关系,而把灵感等同于天才。当代西方相当一部分心理学家由于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心理学说的影响,把灵感等同于一种无意识的直觉。
我国关于灵感问题的研究因本世纪80年代初钱学森先生关于思维科学的见解的发展而进入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位著名的自然科学家根据自己创造性思维实践,提出了灵感是大脑的“有规律的”“一种思维”,是不同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第三种思维形式。钱学森认为科学和艺术中的创造和突破系于灵感,无灵感即无创造和突破。钱学森借用了国外心理学中关于“多个自我”的提法,提出灵感就是人通过大脑的潜意识对经过显意识收集的信息再加工而得到结果。钱学森认为,灵感“实际上就是形象思维的扩大,从显意识扩大到潜意识,是从更广泛的范围或是三维的范围来进行形象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说,灵感思维与形象思维有密切关系,解决灵感思维问题的“突破口在形象思维,如果形象思维解决了,那么灵感思维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灵感是否能与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并列,成为第三种思维方式,尚待探讨,钱学森关于灵感问题的许多新观点为灵感思维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拓宽了思路。
我们认为,灵感的确是一种特殊的思维现象。对某一问题百思不得其解而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境地时,由于某一偶然事物或信息的激发或在某种特殊的思维状态下,主体在情感迂回、思路盘旋之中忽然顿悟,捕捉到了事物的底蕴,所要探索的问题一下子获得了明确的解决。灵感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突发的、飞跃式的。在灵感到来时,主体常常处于高度兴奋、如痴如狂的精神状态,因此在有些人看来,思维主体仿佛真的被一种神秘的外力所控制、所支配。实际上,灵感产生的根本机制还是应从人的意识内部去探求。
传统观念认为,思维是人脑的一种理性认识活动。思维主体把在感性认识阶段获得的对事物认识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把判断按照一定逻辑关系来进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思想认识,人脑的这种活动过程就是思维。这种关于思维的界定,把逻辑思维之外的头脑的一切活动都排除于思维之外。不仅是灵感,就连形象思维也不占一席之地。这种定义不便于反映思维的全貌。我认为,思维是运用头脑中已有的思想材料进行加工组合,形成一种新的思想认识的过程。思维活动运用头脑存贮的思想材料按信息的不同性质可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各种不同事物的信息;一种是各种不同愿望或观念的信息。前一种信息通常按收贮时的原貌,以意象的形式存在。意象被存入头脑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受遗忘的剥蚀,某些细节越来越淡化,代表性的特点越来越突出,最后成为一种反映与主体某种关系的意识到存在的朦胧意象存贮在意识之中。另一种表示愿望或观念等的信息,我们称之为意念。意念可以是表示某种情感、某种动作的欲望、某种心理要求的信息,构成结构很简单;意念也可能是一种观念、一种认识、一种对某种规律的把握或某种复杂的意识。这种意念信息的构成比较复杂,呈现为网络状或团块结构存贮在意识之中。主体对这些意念元素无论其简单还是复杂都是整体把握,作为一种意识到的存在,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把它调出,作为一种元素,参与思维。当这种意念的信息被调出时,并不显示细节,只是作为一种被感觉到的整体,去和其它的元素结合,所以尽管这种意念的内容可能很丰富,构成很复杂,但被调出与其它元素结合却是在短瞬间就完成了,所以不影响思维快速敏捷的特点。这两种思维的信息材料除非表达的需要,并不一定非得选用抽象的语言符号来代替。
思维就是把已有的意象与意念两种信息有机地组合在一起的过程。一般说来,意念与意象是按下列三种方式来结合的。首先是凭直觉。当一种信息在意识中浮现时,主体凭直觉在记忆的库存中搜索选调与之相匹配的另一种信息,构成最佳组合,形成一种思想。直觉是一种内心的观照,是凭感觉来确定对对象的某种意识取向,而不需要逻辑证明。其次是凭经验。主体在多次的实践中已积累了对事物的某种规律性的把握,已形成了某种思维定式存在潜意识之中。当某种信息在头脑中出现被作为思维的对象时,主体就毫不犹豫地按经验中的思维定式来选取与之相对应的信息构成思想。最后,还有一种方式是凭理性。当主体在思维中遇到复杂的或陌生的对象时,凭直觉和经验难以进行较满意的信息组合时,主体就要更多地依靠已掌握的规律来分析、选择,构成思想。
人在进行日常思维时,主体调取的与意象相对应的意念的构成比较单纯,就内容性质看,一般是情感、愿望和简单的理念。在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时,主体就是要发现较复杂的象的信息和其相对应的复杂的理念、事理和规律的信息的内在联系,来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规律性的把握。当主体寻找不到与既有的象相对应的意或与既有的意的信息相对应的象的时候,就会发生思路中断。因为规律、事理都有其相应的物质显现,都蕴含于一定的事物的现象之中,只有发现了能够承载意的象或象所蕴含的意,主体才能在思维中形成一定的思想。主体在这种思路中断的情况下,往往要被思维惯性或思维定式所左右,而走入死胡同,这就使主体陷于徒劳无益的冥思苦想之中。虽然思路不通,但头脑的活动并未真正停止,有时表面上不再思考这个难题了,但解决这个问题的愿望和已掌握的线索潜存于意识的深层,存贮起来。由于灵感的出现,突然解决了创造者探索的问题。问题的解决关键就在于打通了思维的路径,找到了意象与意念的最佳组合,发现了意象所蕴含的意念的内涵,或找到了意念的内涵相对应的意象。这种解决不是发现了所有的细枝末节,而是整体的方向性对问题顿悟式的把握。这种方向式的把握象点燃思维火药库存的火把,瞬时间意识中发生了思维的大爆发,某些潜沉的意识起来了,一切有关的存贮活动了,种种有关的记忆、联想、组合跳跃了,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一下子变得清晰了,这就是灵感到来了。
灵感发生与这样的一些外部条件有关,一是某些外部信息的启迪。这种外部的信息对灵感思维的具体作用又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有的信息就是主体打开思维通路所缺少的思维成分。二是灵感的发生与某些外界的物质刺激有关。这类刺激看似与创作构思思维无关,但他们却可以使主体的头脑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主体的思维较少地受事物的逻辑规则所制约,多种信息万花筒般地在意识中急速地闪现组合。有许多组合是荒唐怪诞的,但也有的出乎意料地打破常规的组合恰恰是主体所期待的。主体以特有的敏感凭直觉意识到这种组合的意义,捕捉到了这种信息的组合关系,于是解决难题的灵感产生了。
从上面灵感产生的几种情况的思维状态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灵感出现时,打通思维路径不是靠逻辑关系,而是凭非逻辑的直觉。灵感出现时表现为刹那间的顿悟,常常出现在经过一段紧张的思索,调动头脑当时所能运用的一切材料,按照能想出的一切关系进行探索,但终于没有突破性的发现,于是主体把要研究的问题放在一边,头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散乱、松懈的状况。在这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性和逻辑介入的。灵感是对事物的一种认识、理解和发现,但是这种理解和发现恰恰又是在最没有理性的时候出现的。美国的一位心理学教授关于直觉的心理机制的推测对我们解释灵感的产生机制很有意义。他说为什么思维主体能在瞬间产生直觉、引发灵感、出现顿悟呢?“因为他能很快地在记忆中把他原来熟悉的组块认出来,就好象在百科全书中,如果我们把索引找对的话,我们就能从索引找对那个内容。”①塞蒙教授所说的组块就是我们前边讲的意念与意象的信息。
为什么有些信息似乎并不在我们的记忆的库存之中,但在灵感爆发时却突然冒了出来,成为灵感思维的关键成分呢?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头脑存贮信息有瞬时记忆和长久记忆几种情况。有的视觉的形象和听觉的声象的记忆,仅能持续一两秒钟;短时记忆(也叫短时存贮)也只能持续一两分钟,过时即忘;长时记忆(也叫长时存贮)可保持良久,乃至始终不忘。有时瞬时或短时的东西表面上看已淡忘,实际已潜入意识的深层,被存贮起来。一旦头脑被某种因素激发而处于特殊的兴奋状态,这种潜存的信息就被调动起来,在潜意识中参与信息组合,并由潜意识进入显意识,在显意识中表现出突发的思维成果。爱因斯坦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充分相信直觉对灵感的作用。他说:“我相信直觉和灵感。”他认为概念、命题与感觉经验之间的联系“纯粹是直觉的联系,并不具有逻辑的本性。②爱因斯坦的这个观点与我们前文提出的意与象凭直觉结合而构成普通思维的观点不谋而合。爱因斯坦认为经验材料和普通原理在“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一条逻辑的道路”。爱因斯坦甚至推演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一般地可以这样说: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觉性的,而从一般到特殊的道路则是逻辑性的。”③这个论断虽有过于绝对化之嫌,但却意味着这位大科学家已意识到直觉不仅对灵感而且对一般思维也具有普遍意义。
我们讲灵感是凭直觉来打开思维道路,而不是靠逻辑关系的推演,但并不赞成把灵感的直觉与柏格森、克罗齐的神秘的直觉联系起来或划等号。尽管西方的一些学者把灵感和直觉的作用神秘化、唯心主义化了,使人有一种反理性的虚无缥缈的神秘感,其实灵感并不排斥理性,并不神秘,甚至灵感思维的构成也离不开理性。我们前文讲的那种与意象结合而构成灵感思维的意念就包含理性信息的内容。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误解,就是因为有许多人按传统的说法把理性和逻辑看成是同义语,认为如果是非逻辑的,就一定是反理性的。实际上逻辑是针对思维形式的性质说的,理性是针对思维内容的性质说的,两者并不是一回事。人类的知识、智慧既可以通过逻辑思维取得,又可以通过非逻辑的灵感、直觉得到,这两条途径可以互助、互补,我们不应人为地把两者对立起来。
注释:
①H·A·塞蒙:《信息的存贮系统》,《心理科学通讯》第67、68页。
②参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541~542页。
③《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4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