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主体性道德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性论文,道德教育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32(2002)03-0105-03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人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弘扬并建构人的主体性,已成为当今中国教育的目标。
“所谓主体性道德教育就是以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为前提,运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性的教育方式,以形成学生真正自律的道德品质为目的的教育”。[1]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以培养道德生活的主体为目的;二是以培养道德主体的主体性为其教育内容;三是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发挥其创造性和能动性,以达到培养有道德的人的目的。
主体性道德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现代化建设不仅要求实现经济、政治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要求实现人的现代化,人是社会现代化的主体和实践者,社会现代化是靠人去实现的。培养具有现代素质的一代新人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主体性道德教育是社会发展信息化趋势的必然要求。在网络时代里,信息多元、信息变化频繁、信息传播媒介多种多样、社会各阶层(包括学校)很难像过去的时代那样对各种信息进行性质上分类,并贴上正误、真假、有用或无用的标签,以指导或强制人们接受某种带有价值取向的信息。即使政府明确肯定的价值、规范等(具体体现在高校德育教学大纲之中)也往往由于信息价值取向多元、信息变化频繁、传播媒介多种多样而难以发挥指导作用,即使学校明确提出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学生守则之中)也难以为学生所诚实地遵守,因为学校教育的地位不断面临着大众传播媒介的挑战。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较之学校传播的信息更多变、更真实、更丰富多彩,因而对学生更具有吸引力[2](页4)。面对选择的世界,高校道德教育,再也不能仅仅要求学生接受几条道德规范,道德教育必须面对日益复杂的信息环境,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道德推理、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学生优良道德品质的集中体现,它的发展依赖于学生道德主体性的发展。所以,道德教育的目的应定位于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
一、主体性道德教育的内容
现代教育理论愈来愈强调教育对象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价值和能动作用,认为人不是被动、消极的客体,而是具有主动性和能动性的“自主人”,强调重视人的尊严和价值。现代道德教育的理论及实践也证明了道德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借助自己的智慧努力探索、不断建构从而达到自主、自觉的过程。因此,主体性道德教育应注重唤起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塑造大学生主体性道德人格。
1、唤起大学生的自我意识,这是培养道德主体性的前提。自我意识是对自我存在的认识、对自我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认识和评估。“人作为社会的应当的和可能的主体要转化为现实的和实际的主体,需要一个重要的条件,即主体人的自我意识。就是说,人在社会历史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实际确立和有效实现,是以人对自身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地位、职责、使命和任务及实现途径等的足够清醒的自觉意识为前提条件的”[3](页276)。因此,主体性道德教育首先应注重唤起和提高大学生自我意识。这种教育实际上就是促进学生自我教育的教育。因为只有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才能使其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并不断提高自我意识水平。而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人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等意识都以正确的自我意识为前提。同时,只有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学生才能确立起自我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外在)教育内容才能变成“为我而存在的”,教育信息才能为大学生接受、内化,大学生在教育中的能动性、自主性、创造性等主体性才可能得以充分发挥。
2、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人的根本是人自身。德国教育家洪堡认为:“教育必须培养人的自我决定能力,而不是要培养人去适应传统世界,不是首先要去传播知识和技能,而是去‘唤醒’学生的力量,培养他们自我学习的主动性、抽象的归纳力和理解力,以便能使他们在目前无法预料的种种未来局势中自我作出有意义的选择”[4]。这就意味着必须尊重大学生在整个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感觉到爱和被爱,变被动为主动。杨贤江先生曾经说过:“主动是成人的,被动是成器的。成人的能够用器,造器、做器的只被人用、听人造。”[5]大学生是用器、造器的,这就要求教师,在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中,充分认识大学生的个性差异,引导大学生从道德对于其自身的意义出发,使其自觉地形成道德品质,也只有充分尊重大学生道德形成中的主体地位,才能有助于使道德规范真正内化为学生自身的需要。总之,只有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使学生获得自尊、自信的情感体验,也才能学会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这样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3、发展大学生的主体能力。所谓主体能力,指的是主体驾驭、控制、推动自己不断发展的能力。对大学生而言,要使自己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展,要使自己成为教育活动和自身发展的真正主体,仅仅具有主体意识是不够的,还需要自身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能力,即主体能力。它主要体现在道德思维能力(主要指道德判断能力、道德理解能力、道德选择能力)、道德思想建构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在道德思维能力中,现代社会特别强调了对人们批判性思维和选择能力的培养。因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网络的大众化,各种社会思潮大量充斥人们的头脑,冲击着人们对传统道德观念的信仰。这就使培养大学生对各种思潮的分析和辨别能力以及从中择善而从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主体性道德教育要求培养道德主体的建构能力。对道德规范及道德思想的理解固然重要,但大学生道德思想的形成不应只停留在简单的认同上,更重要的一点,是要使之真正成为学生自己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为人在接受外界信息的时候,并不是简单的刺激反应式,而是有选择的注意,并依据自己原有思想来吸纳它们;同时吸取了优秀道德思想的学生,其本身的认知结构也随之发生改变。只有具有主动吸收与建构能力的学生才能更深刻地体会道德思想的意义与价值,从而坚定其实践的意志。
主体性道德教育也要求培养道德实践能力。道德教育不仅要使学生在道德认知与道德判断上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在行动中能够坚定地按自己的道德意志来进行活动。人的道德思想主要是通过行动得以反映。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帮助大学生克服知行矛盾,形成主动按自己道德思想来行动的习惯是主体性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4、塑造大学生主体性道德人格。所谓主体性道德人格,即独自、理性、自为、自由的道德人格。这是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道德教育的价值所在。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表达的是对道德教育所作的价值追求。道德教育的价值,即能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主体的需要,所能达到的最高理想与最大可能。在对个体的意义上,将道德理解为人格形成的基石,不是从个人与社会对立的意义上理解道德教育,而是从“人终于成为自己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6]的意义上理解道德教育。在道德实践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学生的道德发展、道德学习是一个自主建构的过程,是一个与学生主体活动息息相关的过程。道德学习的自主建构指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是自主地、能动地生成的,而不是借助外部的力量强制形成的。因此,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充分体现了对个人地位和尊严的承认和尊重。
二、主体性道德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1、确立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是世界和自己的主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重视学生主体性道德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民主、开放式的教育,这种教育要求我们尊重、了解学生的需要,以民主、平等的态度进行交流和对话。这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师道尊严”,讲究教师权威,“教师说了算,学生跟着转”,学生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不敢质疑问难的旧的教学方式。营造民主、平等、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师要把慈爱、微笑、激励带进课堂,除传授知识的职能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顾问、一个合作者、一个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个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提供现成真理的人。在此基础上采用对话教育的形式,使学生主体精神得到发挥。只有真正营造出一种民主、愉悦的课堂氛围,才能使学生保持最佳的学习心态,养成成熟的主体意识。
2、注重启发性原则。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我国教育界长期受封建教育思想的影响,形成一种固定的以教师为中心,教师充当主角,重在“讲”;学生是“观众”,是配角,重在“听”的被动式教学模式。没有或很少有学生的独立思考,无视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及其潜能的发挥。为此,教师要在组织教学上下足功夫,改变单向式传播知识的教学模式,创造一个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探索性课堂教学模式,改讲堂为学堂,变主讲为主导。教师要走出“多讲多得、少讲少得、不讲不得”的误区,把一部分时间让给学生,给他们尝试的机会,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观念,唤起和提高大学生自我意识,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
3、重视个性化原则。长期以来,高校德育教育在指导思想上,忽视人的个性发展,过份强调统一性,常常以“标准化”的要求,把学生培养成同一模式的制成品。这是对学生创造精神和主体意识的扼杀。片面强调知识传授的重要性,注重教育内容的体系与掌握,不重视认识、研究教育对象,忽视对大学生精神方面的需要、道德品质实际状况的了解;注重教育的一般性与教育目标设置的整齐划一;在教学过程中忽视大学生的自尊、兴趣、态度、情感、意志、个性差异性和针对性;造成了大学生道德知行的背离;注重教育的社会需要与社会价值,忽视大学生个体需要与个体价值,以及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相互转换。以至出现有的学生德育分值很高,而现实道德表现和分析、解决道德问题的能力极差的现象。根据当前现代化社会的要求,高校德育应该使每一个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都能得到提高。但是每个学生在身体和心理发展上都是不平衡的,有高低差别。他们具有不同的感性经验和认识能力,具有不同的性格和气质特征,也具有不同的兴趣和爱好。这就要求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情景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整个德育过程必须从学生的个性特点出发,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界定和选择多样化、个性化的教学目标,使每个学生得以生动活泼、全面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应该使每个人尤其借助青年时代所受的教育,能够形成一种独立自主的、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意识,以及培养自己的判断能力,以便由自己确定在人生的各种不同的情况下他认为应该做的事情。”[7](页85)为此,在教学方法上,应该克服教师单纯传授知识的灌输式、注入式方法和学生单纯接收信息的仓储式、填充式方法,注重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模拟式、师教生、生教生,以及个别辅导等多种能够调动学生主动思考、发展个性的教学方法。
4、激励性评价原则。激励性评价,就是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使教学评价在正确判定教学状况的前提下,给学生一种促进与鼓舞,激发其向更高迈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传统道德教育,在价值评价中,考核学生品德水平时注重道德知识测验,忽略了学生的道德行为,智育好就是“三好”,“安分守己”便是好学生。这与现代社会的要求是很不相符的。因此,必须建立新的价值评价标准体系。考核内容不单单是知识本身,更重要的是考查学生的道德主体性素质。教师要根据学生不同的个性特点确定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同时,评价应以鼓励、表扬为主。在评价上必须以大学生道德主体性素质发展为标准。考试形式应多样化,考试成绩要从多方面累计,要增加平时的学习考查比例。考查可以从出勤、发言、讨论、辩论、调查报告、平时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评定。以激励学生多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培养道德人格,从而达到主体性道德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