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空间:英日教育政策比较研究_社会改革论文

公共教育空间:英日教育政策比较研究_社会改革论文

公共教育空间:英日两国教育政策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国论文,政策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时代,全球政治和经济正在大规模地走向一体化。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许多民族国家依然保持着独立性格,发挥着独立实体的作用。各民族国家,无论是古老国家还是新型国家,都想建成一个人民所期待的国家,为此,教育成为各国的立国之本。民族国家通过民族教育使其国民获得价值认同。在民族国家中,一贯有一种民族教育图式。这种图式常常是所谓的义务教育,它一般指初级学校教育,在此基础上,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得以构建并不断明晰化。在民族教育图式中,受教育者伴随着都市化的发展,出现了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而与当地产生断裂的“离根”(dis-embedded)现象,人们通过教育这种阶梯被分化到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政治经济的阶层。在大部分民族国家中,现代国民的学习空间就是这样形成的。

一、20世纪40年代的教育改革:英国和日本的立法过程

(一)英国

早在二战期间,英国就对其现代民族国家未来社会的重建进行了审议,其中教育被视为社会重建的主要因素,为此,1943年英国政府发表了《教育重建》白皮书,主张通过新的立法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将义务中等教育引入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在此基础上,1944年8月3日,英国议会通过了著名的《1944年教育法》。该法规定,地方教育当局有义务为其所管辖地区的5-15岁(未来尽可能是16岁)儿童提供充足的教育;儿童在15岁(或16岁)之前,家长有责任让他们享受学校教育,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11年(或12年)。

《1944年教育法》废除了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法案规定,11-15岁的儿童有权享受适合于其年龄、能力和性向的充足的中等教育。法案还对教育目的作出了规定:教育机构要服务于社会,促进人的体力、智力、精神和道德的发展。法案还将宗教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之中,规定所有学校都要进行宗教教育。针对不能进入高等院校接受教育的青年,该法规定,对其实施继续教育。《1944年教育法》成为英国教育史上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英国的这次教育改革扩大了所有青少年和成人的学习机会,为全体国民营造了新的学习空间。与双轨制学校教育中的学习空间相比较,新的学习空间从公共机构层面上讲,是一种更具有区域性的地理空间,学习场所以固定的城乡社区学校为特征;从精神层面上讲,更开放、更灵活。

(二)日本

1945年战败后,日本于1946年制定了新宪法,根据新宪法精神,于1947年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学校教育法》对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都作出了规定。这种连续性的学校教育体系包括:1)学前教育,主要由幼儿园实施,招收4-5岁儿童;2)义务教育,主要由小学和初级中学实施,分别招收6-11岁儿童和12-14岁儿童;3)非义务中等教育,主要由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实施,分别招收15-17岁青少年和15岁以上的青少年;4)高等教育,主要有大学、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等机构,分别招收18-21岁青年、18-19岁青年以及18岁以上的青年。因此,学校教育一改战前的双轨制,而实行单轨制,这成为新教育理念的一大象征。

日本的教育改革是与其社会重建紧密相联的。1945年以前,日本的教育体制是:不满14岁的所有儿童都必须持续接受学校教育;开设青年学校,为未接受过正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青年提供教育机会,将他们接受学校教育的年龄延长到20岁。1945年以后,日本政府为适应地方的民主要求,认为有必要改革旧的教育制度。这就是日本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重建。其结果,1945年以后,日本拥有了新的教育空间,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了9年,确立男女同校原则以消除性别偏见或歧视,确立小学区制原则以为当地青年提供灵活的学习机会。

二、20世纪80年代英国和日本关于教育改革的讨论

(一)关于中等教育的讨论:历史回顾

1.英国

《1944年教育法》未直接涉及到中等学校的种类问题,地方教育当局有选择中等学校类型的权利。因此,中等学校出现了三个种类:现代中学、技术中学和文法中学。学生通过“11岁考试”升入这三类学校。进入技术中学的人寥寥无几,一小部分人能够进入文法中学,其余的学生进入现代中学。作为校外考试的普通教育证书(GCE)考试表明,更多的青少年不能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早期离校生数字不断攀升,义务中等教育处在危机之中。20世纪60年代,工党要求各地方教育当局在其所辖地区设置综合中学,从此中等教育的三轨制被逐步取而代之。人们认为,对于每一个儿童而言,根据11岁考试决定其未来出路未免太早了,要从人类发展的视角来观察儿童。《1944年教育法》第28款也明确规定:“教育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促进个别儿童的发展,而是要促进地方教育当局所服务社区的发展”。由此可见,创建一个改善人们生活方式的学习社会,促进社会的健全发展,是义务教育实实在在的目标。

2.日本

在日本,综合高中的基本方针并非始终受到人们的支持和接受。就旧教育的双轨制而言,男女生同校的义务初等教育阶段较短,而非义务中等教育阶段较长,且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地方教育当局开设男子中学和高等女学校,家长交付学费。战后,日本根据新学制,设立了三种高级中学:重新组织的新型综合高中、男女同校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其中,第二类中学因历史悠久而享有很高的声望。

战后有素养的人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人们更加重视把英语作为第二种语言,更加重视美国文化和文明以及欧洲或西方知识。日本作好了建设成为一个高度工业化国家的准备,因此教育就成为其中的核心因素。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认为,儿童获得一般的读、写、算知识不仅必要而且重要。对中等教育的社会选择自然使更多的府县教委规定在高级中学开设多样化的普通课程,或者在其管辖区域内创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逐渐衰落,变得很微弱。

新宪法精神和《教育基本法》的内容给人民带来了设想和向往,即可以生存在一个和平、安康、和谐的世界和有生机的国度中,构建新型的日本社会。战后,在美国进步主义教育思潮等的影响下,民主主义教育深受青睐。但不久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这一能够促进日本民族国家发展的民主主义教育被迫中断了。

(二)小型政府和教育改革

1.英国

(1)1979年以来:撒切尔主义

尽管撒切尔主义是否存在这一问题还待商榷[1-4],但自1979年撒切尔上台执政后,英国开始在教育领域进行一系列激进的改革,其基本特征是引进“市场机制”,采取“个人主义”,成为“铁政府和当局”。

首先,引进市场机制。撒切尔政府接受了新自由主义观点,即在教育领域中引进了合理的市场机制。在这方面,他们包容了“新右”思想[5]。因为市场机制更有效力,也更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最终比其他任何体制都更富有成效[6]。保守政府受亚当·斯密学院(Adam Smith Institute)和经济事务学院(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等新自由主义智囊团的影响颇深,这在公共部门各种领域的竞争中,在撤消对市场管制的规定中,在各种鼓励性政策中,是非常明显的。“市场机制这种战后共识性的理念,成为了(英国)真正放弃凯恩斯经济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7]

其次,采取个人主义。撒切尔政府认为,每个人既要个人奋斗,也要对自己负责。国家对人民生活的干预是一种错误。战后,国家虽然建立了“独立的文化”,但也毁坏了个人的自我责任,因此政府的任务是重新激发个人主义的精神特质。

第三,成为铁政府和当局。有人把撒切尔政府的特征描述为“社会独裁主义”[2],这与“强硬”或“果断”政府的概念是密不可分的,与以前政权的“共识”政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教育改革

撒切尔政府时期进行的教育改革揭开了英国教育历史的新篇章,改革的基本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确定了促进个人发展的教育目的。《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教育目的旨在促进学生在体力、智力、精神、道德和文化各方面得到发展,同时为他们在成人生活的机会、责任和经历等方面做好准备。

第二,设置了国家课程。《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国家课程由核心科目和基础科目组成。核心科目包括数学、英语(使用威尔士语教学的学校为威尔士语)和科学,基础科目包括历史、地理、技术、音乐、艺术、体育和现代外语。

第三,对学校教育实行公开评价。《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根据公开的评估标准对学校效能进行评估。在7、11、14、16岁这四个年龄段,每门国家课程都制定国家学业成绩标准,按照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评定。为了监督评价的实施,而成立了“学校考试和评估委员会”。

第四,允许家长选择(parental choice)学校。在此前的教育立法当中,有家长有权为子女择校的规定,而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出台又使这一权利强化了。就中等教育而言,中等学校必须按照标准人数招收学生,如果择校的人数超过学校能容纳的人数,地方教育当局和学校董事会要制定选拔标准,按标准招生,同时对择校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家长,要尽到说服的义务。

第五,削弱地方教育当局的权力。削弱地方教育当局对学校的控制权的措施之一是,《1988年教育改革法》引进一种被称为“脱离地方教育当局控制”(opt-out)的计划,设立“直接拨款学校”(grant maintained school),由中央政府(教育和科学部)直接向其拨款。根据这一计划,所有公立中学和学生数在300人以上的小学均具有申请成为直接拨款学校的资格。削弱地方教育当局权力的另一种措施是,对地方教育当局所管辖的其他学校,使校长成为负责任的管理者,控制学校的预算权。削弱地方教育当局的权力,目的在于使教育市场化,扩大家长的选择权和学校的自主性,通过竞争提高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改革高等教育的管理。《1988年教育改革法》提出了高等教育的新框架。英国的高等教育包括“公共部门”(多科技术学院)和“自治部门”(大学),两者可从国家获得80%以上的经费,但是这种二元制结构涉及到两种不同的资源水平和多元文化问题。因此,创建一种完全新型的独立公共部门成为了可能。

2.日本

1984年,前首相中曾根康弘成立了直属于首相的临时教育审议会(简称“临教审”),对1945年以来的日本教育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审议。在“临教审”成立之前,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本经济审议会、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等曾经多次发表报告,提出革新日本教育的主张和建议,其中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发表了一份报告,要求下放教育的管理权。另外,松下公司总裁松下幸之助成立京都论坛,主张依照以下方针弱化教育和经济与社会服务领域中严格的行政管制:1)自由选择;2)竞争;3)市场原理;4)信息时代;5)国际化;6)文化传统与民族历史;7)全人类;8)“不变”与“变化”。他们所讨论的主题是“自由选择”,奉行自由市场原理并发挥其职能,建立一个小型政府,将教育和福利领域中的国家服务转交给私立部门,以缩减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

“临教审”提出的最终建议虽然并不完全符合初衷,但在以下几方面达成了共识:1)尊重个性的教育原则;2)推进教育的国际化;3)推进教育的信息化;4)向终身学习体系过渡。此后,为了改革高等教育,而成立了大学审议会,该审议会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大学教育的建议。另外,中央教育审议会、教育课程审议会、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终身学习审议会等也提出了多项建议,对教育各领域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在教育课程方面,日本素来有对中小学的课程严加控制的历史,《学校教育法》中的部分条款是关于课程的,中小学的“学习指导要领”具有法令的性质,各学校都要遵照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说,日本的学校课程是国家设置的。然而,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根据教育课程审议会的建议,学校的科目不但没有强化,相反,学校却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学习空间。在课堂上,师生可以从事极具个性化的活动。

三、20世纪90年代和新千年:为了什么的教育

(一)英国的教育政策

1997年以布莱尔为首的英国工党开始执政,新工党推行“第三条道路”路线,在这一路线指导下,英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

实际上,早在1976年,英国工党政府的詹姆斯·卡拉汉(James Callaghan)首相上任后不久,即在牛津的罗斯金学院发表演说,其中涉及的主要教育问题有:1)儿童小学毕业具备充分的识字与识数的能力了吗?2)中等学校的课程能否满足大多数儿童的需要,特别是能否为他们的未来做好准备?3)公共考试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是适当的?4)对于大多数未能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少年来说,考试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是恰当的?卡拉汉的演说引发了一场教育大辩论。

新工党政府基于《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实施成果,在充分考虑卡拉汉首相的意见的基础上,修正了过去保守的教育政策。1997年尼尔·威尔逊(Neil Wilson)主编的《工党的教育政策》出版,阐述了如下主要内容:1)政府控制补助金的使用,降低低年级的班级人数,每班人数上限为30人。2)对长期失业的青年实行新政策(New Deal),使他们享有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选择权。3)发展普通教学理事会,确立新的高级技能教师等级,清退不良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改革教师和校长培训。4)把加强与地方教育当局的合作作为提高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5)关于学校教育:在学校的地方管理(Local Management of Schools)下,各学校要能够正常运行,确保教育拨款能公平、公正地配给各学校;强调地方政府与家长的责任和力量;各学校要提高教学标准,在教学方法和课堂组织方面做到不偏不倚;教学标准应成为学校政策的核心内容;学校要有解决青少年违纪问题、逃学问题等的适当策略;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鼓励家长在学校管理中担任一定的角色,推举家长代表,使其成为地方教育委员会的成员,也可以通过与家庭学校签订合同的方法,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6)关于终身学习:对终身学习经费的改革;长期可偿还的拨款可以取代贷款、家长捐赠金以及逐渐萎缩的拨款;建设研究优异中心(Centers of Research Excellence),促进高等教育机构间的转换。7)关于信息技术:推广网络技术,使计算机网络在学校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2004年7月,教育与技能部发表了《儿童和学习者5年战略》(Five Year Strategy for Children and Learners)[8],指出必须彻底改革英国的教育体制,具体措施有8项:1)从2006年起,针对学生数量,保证每所学校3年的预算;2)普及特色学校(universal specialist schools);3)每所中学都拥有地产和建筑物、可移动资产、雇佣职工,改善学校董事会的水平,扩大同外部捐助者和教育基金会合作的自由;4)扩大广受欢迎的学校,使其走上快速发展轨道(first-track),建立新的学校联盟;5)加强与学校的新联系,去掉责任制中的繁文缛节;6)到2010年,建立200所特色学校,其中更多的是新型学校;7)在未来的10至15年间,每所中学都要整修或重建,从而达到现代标准;8)建立“基金合作伙伴关系”(Foundation Partnership),使学校联合起来,提高标准,共同担负起更广泛的责任。

2005年4月,政府发表了一份题为《技能:在商务中增强,在工作中提高》(Skills:Getting on in business,getting on at work)的白皮书,内容涉及到儿童问题、终身学习问题,以及青年人和成人的培养问题。这是英国教育中一项广泛而综合的改革计划。综观这些政策文件的内容,目前工党政府的教育政策倾向为:1)努力保护儿童,让他们在社区和家长的养护下更加安全、健康地成长;2)给青年人提供充足的机会和选择权,发展他们的工作生涯;3)发挥成年人的潜力,使他们在谋求较好的工作中拥有更加灵活的机会,能够让自己同时让全民实现更加充裕的生活;4)发展产学合作,在不断变化的全球知识经济社会中提升国家竞争力。

(二)日本的教育政策

2000年,日本的教育改革国民会议发表了《教育改革国民会议报告——变革教育的17条提案》[9],这个报告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7条建议。1)培养人性丰富的日本人:认识教育的基点在于家庭;学校对教授道德不能犹豫;所有学生都要参与社区服务;对问题儿童的教育不能暧昧;保护儿童,使其远离有害信息。2)发挥每个人的才能,培养富有创造性的人:矫正高度标准化的教育,实行能促进个人发展的教育制度;改善过分死记硬背的学习,使大学入学考试多样化;为在诸领域中拥有更多创造性领导人才,加强高等院校和研究生院的教育和研究;将创造性学习体制引入高等院校;推行终身教育,提高个人在工作中的能力。3)在新的时代,营建新的学校:推进有效利用教育资源的进步性计划;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修改教育基本法。4)制定“教育振兴计划”,修改教育基本法。与过去大体相同,这次教育改革的理念仍然关注个性化、国际化、竞争和市场力量、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等主题。但此次改革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1)振兴家庭和学校教育;2)更加重视家庭在基本学习方面培养孩子的作用;3)强调青年一代要参与社会生活并承担义务;4)营建新型学校。

目前,小泉政府正在采取紧急措施,减少国家债务,同时引进“三位一体”(trinity)的年预算合理化措施,即:国家年预算合理化;废除或缩减对地方政府的一般性平均补助金;把权力分配给地方当局。政府提议撤消长期以来向地方政府发放的、用于维持教师工资高额标准的特别补助金。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实施教育改革国民会议报告所提出的建议。文部科学省也解除了自身在学校诸多领域中的一些行政职责。首先,就新型学校而言,根据修订后的学校教育法和私立学校法,为使商业公司能够拥有自己的学校,不像从前那样严格要求它们成立学校法人集团。其次,就大学而言,彻底改革国立大学的管理体制,将市场机制引入高等教育之中,促进高等教育管理的私有化,即实行国立大学法人化。为此,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学术产业组合(academic-industry-complex)。第三,对于学校课程,日本自20世纪80年代“临教审”咨询报告发表以来,遵循以活动为中心的课程方针。培养“生存能力”思想的提出表明,课程发展原则发生了从“注重内容”到“注重结果”的变化。教育改革国民会议的建议再次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强调未来一代要具备较高的创造能力和学习基础。现在,各种新型学校(如初高中六年一贯制学校、用英语授课的学校、学分制高中等)都在根据“学习指导要领”的规定,开发多样化的课程。第四,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级学校广泛地应用信息技术。最后,在终身学习领域和对特别教育需要儿童进行的支援教育中,也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措施。

除此之外,政府同意采用一种特别措施,即鼓励地方教委建立特别行动区(special zone)。特别行动区的基本理念是:“服务于当地人们的需要”。这是一种存在于“教育服务密集结构网络里的”自由市场。

四、结束语:公共教育空间的主要形态

在英国和日本,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管理体制的地方分权化。与英国不同,日本还没有将权力下放到地方的立法机关,但弱化对教育的管制的基本方针越来越明显了。日本提出“三位一体”的财政改革措施或许会使地方拥有更大的权力,以解决教育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在英国和日本,以下几点已经成为共识:教育或学校要与产业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不仅在产学合作的宏伟计划中,而且在地方和学校的环境中,两国政府都提出要建立和扩展地方工商业和学校教育间的新关系,籍此,青年人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获得有关工作场所的更好的知识和经验。

英日两国都重视终身学习体系的建立,并将掌握信息技术看作是拓宽、丰富学习机会的重要手段,信息技术已经覆盖并渗透到教育领域的方方面面,信息技术学习使人们跨越疆界、走向国际。

在英国和日本,由公共资金维持的教育空间正在变得越来越宽广。其共同之处在于,教育空间正在向超越学校和学校教育的范围发展。此外,家长为孩子选择学校的愿望使国家和地方政府废除了一些学区,曾被广泛接受的公共教育的地理环境正在发生着变化。学校教育的私有化加速了这种趋势。日本的私立学校没有学区的限制,而英国的“直接拨款学校”有较广的生源。地方学校的经营原则和公开招生使学区或学校教育区扩大了。从这些意义上说,公共的教育空间不是变得规则、协调了,而是在各自的地理环境中变得不规则了。

然而,从英国工党政府提出的许多教育改革文件可以看出,政治家们似乎总想创设一种像圆周一样的空间意象或公共领域。《14-19岁教育与技能》白皮书对这种意象进行了解释。新服务空间的中心是父母、社区以及对儿童和青年人的教育负责任的学校。在日本,就政府或审议会发表的文件看,这种公共管理中的想象结构尚不明显。在大部分文件中,日本的民族认同感是明显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本教育改革的特性或许是普遍建立在许多政治家所希冀的一种同心意象的基础之上,这种意象是关于未来社会的秩序。

译者简介:刘彦尊,东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所教师。(吉林 长春 130024)

标签:;  ;  ;  ;  ;  

公共教育空间:英日教育政策比较研究_社会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