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1]2000年在《财政对中央银行的责任转嫁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政对中央银行的责任转稼问题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中值得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一个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但在众多的转型经济国家里,当然也包括中国,两大政策的运作大多是基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下的既要保证经济的较高增长,又要面对财力不足的问题。于是,出现了众多的政府财政对中央银行的责任转稼问题: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或长期借款;征收铸币税;实施金融限制;执行选择性的信贷政策;按非市场清算价进行外汇操作;按补贴利率公开或隐蔽地提供存款保险并对失去清偿力的金融机构重新提供资本等。围绕上述问题,本论文从历史演进的动态角度出发,运用规范研究、实证分析、以及对比分析或者三者结合的方法,在大量研究国别实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探讨。 本论文首先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探讨了政府融资与中央银行制度、职能的密切关系,剖析了政府财政向中央银行责任转稼的历史变迁。紧接着,又分析探讨了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关键性问题—财政融资,并借此对政府与中央银行的关系进行了再认识。此外,论文还研究了责任转稼与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问题。即主要是从中央银行===================
张海星[2]2006年在《政府或有债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如何防范财政风险,保持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如果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不确定性事件发生时所产生的财政风险,就会发现这种财政风险通常是和或有债务相连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政府忽视这种“隐性”财政风险,其对财政状况和政策的分析肯定是不全面的。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近几年都在加强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研究,并明确提出了在政府财政报告中披露有关或有债务的信息。世界各国都在关注政府或有负债问题,有些国家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如新西兰、捷克、美国、加拿大、南非、巴西、哥伦比亚等都力图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来防范或有债务与财政风险的累积和爆发。由于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只是反映了政府活动的一部分内容,不能涵盖政府的全部财政活动,尤其是对游离于预算体系以外的政府或有债务缺乏有效的确认、量化、报告和披露制度,使得这一部分债务不断累积,并逐步转化为政府的直接负债。这将对政府财政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成为引发财政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和解决各级政府的或有债务问题,特别是分析其形成机制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与技术监测,对减少国家财政风险、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理论上构建了一个政府或有债务的分析框架,并把它放置于我国渐进转型的特殊的制度背景之下。在此基础上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中国政府在渐进转型中形成的一个包含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或有负债体系,进而通过“时间赎买”策略和“补偿替代”模型,从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中解析了我国或有债务的形成机制。接下来把研究的视野拓展到开放经济条件下,以东亚国家为样本,分析了政府隐性外债造成的金融危机,并对我国隐性外债进行了反思。之后,又从财政(公共)风险的视角对我国或有负债的规模及其引发的道德风险和制度性公共风险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最后本文提出在明晰政府行为风险责任与职责范围的基础上,应从制度、管理和技术三个层面上进行财政创新,对传统的政府或有负债体系进行改造,以防范和化解财政(公共)风险。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七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政府或有负债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而对其进行理论上的解析,是探索这些问题解决办法的逻辑起点。本文从中国经济转型中公共部门赤字的融资方式入手,在借鉴汉娜(Hana Polackova Brixi)提出的财政风险矩阵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共部门的债务进行了分类,从而引出了本文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研究口径。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政府的双重主体身份(经济主体和公共主体),并从经济学和会计学两个层次对政府或有负债进行释义,指出政府作为公共主体要面临法定(显性)和推定(隐性)的两种或有负债;政府或有负债具有不确定性、时效性的特点,并受政府的主观评价的影响,但它主要不是由政府自身的行为引起的,且大量的表现为推定的或有负债形式;制度安排、财政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政府承担的稳定、发展、转轨的重任是或有债务的重要渠道;政府担保(隐性和显性)是或有债务的重要承载形式。对中央政府层次的或有负债考察,本文发现;在经济转型期间,中国政府积累的大量隐性、或有负债是依托于一种特殊的载体而存在的,这种特殊的载体就是政府构建的隐性担保体系。这一隐性担保体系表现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隐性担保、对国有银行体系的隐性担保、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隐性担保、对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和对养老金隐性负债的偿还义务。对地方政府层次的或有负债考察,本文认为,地方政府负债有其合理的经济学解释和财政体制要求。但在无法定融资权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以“多元化融资”等多种名义举借,形成了大量的或有债务。通过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或有负债的规模、结构、投向等进行了多角度的透视,本文从制度创新、财政体制、经济发展和债务管理等多方面分析了地方或有债务的成因。从中国渐进转型的制度变迁中解析或有债务形成的特殊路径。本文通过对前苏联、中东欧转型国家的样本分析以及中国情况的大量实证性研究,证明了中国政府确实在经济转型期内积累了大量的或有债务。在渐进转型过程中,中国政府通过“时间赎买”策略推迟了财政支付的过程。在短期内,财政支付的推迟又是通过过度积累隐性、或有债务的形式完成的。在收付实现制的财政预算体制下,将本应在预算内进行的财政活动转移到预算外,以“准财政活动”的形式部分地替代了政府预算内的支出,其结果必然是缓解了当前的财政压力,改善了政府的收支平衡表,表现为较低的赤字和负债率,然而获得这种财政绩效的代价却是长期财政成本的增加和未来财政风险的加大。本章最后用“补偿替代”模型验证了上述结论。把研究的视野拓展到开放背景下,本文发现;政府或有负债是以隐性外债的形式存在的,它表现为政府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对外借款提供的隐性担保。国内外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政府隐性外债是导致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演和分析了在东亚发展模式下,政府通过准财政行为对银行和企业提供的大量隐性担保,使后者产生了严重的道德风险,从而诱发了金融危机和货币危机。我国也有以不同形式存在的隐性外债,且数额可观,亚洲金融危机国家的经验教训应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从财政(公共)风险的视角分析政府或有债务。传统的财政分析方法只局限于财政预算内收支和显性赤字与债务的研究,从而忽略了隐性及或有债务引发的财政风险。即使考虑到这方面的影响,也仅仅是就债务而论债务,而没有涉及到政府用于还债的资产状况。本文采用财政可持续的分析方法,在广义资产负债框架下,对包括政府隐性、或有债务在内的综合负债水平和政府可用于还债的各类资产规模进行了测算,并对全国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与财政风险进行了静态和动态的评估。得出如下结论;(1)目前我国政府的直接显性债务资产负债率尚且适度,而在或有负债和综合债务层次上却都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和财政风险。(2)从债务构成看,隐性及或有债务风险要远远大于直接显性债务。(3)从债务主体看,地方债务风险大于中央债务风险。(4)而从动态的角度看,政府债务仍然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可持续性。在规模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对我国政府或有债务引发的道德风险和制度性公共风险进行了分析。最后介绍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防范或有债务风险的经验做法和对我国的启示。财政创新与风险控制。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或有债务(特别是政府担保)是一种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效的财政支持手段,要想提高这种财政杠杆的融资效率,规避或有债务造成的财政(公共)风险,就必须从制度、管理和技术三个层面上进行财政创新;(1)构建防范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的制度路径。包括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增强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深化国企改革,建立风险与利益的对称机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处理和化解银行不良资产;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有步骤地支付转轨成本;改革粮食流通体制,逐步消化亏损挂账;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分类化解债务风险。(2)建立化解或有债务风险的的管理系统。包括完善政府担保机制;披露政府或有负债信息;实施或有负债的预算管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或有债务风险;建立或有负债的风险储备金制度。(3)探索预警或有债务风险的技术检测方法。一是运用风险概率、保险精算、计量经济模型、或有权益分析等技术探讨量化或有债务的方法;二是尝试建立综合债务口径的财政风险预警和监测的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应包括基础数据库、宏观总量指标、微观预警指标、风险预期指标和政府承受能力指标。
齐稚平[3]2010年在《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与收益》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是最近30年以来,全球各国的金融体系并不稳定,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惨重的代价。从1982年的拉美债务危机、80年代末美国储贷危机、90年代初北欧国家银行危机,到1997年肇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再到2007年爆发影响至今的美国次贷危机;从拉美洲的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欧洲的昔日帝国英国,到创造亚洲奇迹的泰国、韩国,再到曾被誉为“拥有最完善的现代金融制度”的美国,金融危机绵延不断。从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风暴,再到2009年主要发达国家全部陷入经济衰退的过程,流动性的剧烈变化对全球经济金融的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面对来势汹涌的金融危机,各国政府都无法坐视不管,坐以待毙,纷纷频繁地出台大规模的危机救助措施。中央银行作为金融危机救助的主体之一,更是在宏观经济、问题金融机构、流动性匮乏的金融市场等层面展开全面救助。无论哪种救助措施中央银行都要为避免系统性恐慌而承担必要的成本,都需要耗费资源,那么中央银行在金融危机救助中应遵循怎样的最优救助原则呢?为减少危机救助的随意性,中央银行在决定是否救助及如何救助时,要估算在救助过程中需要耗费掉的资源成本与实现救助目标后的收益谁大谁小,要权衡救助的道德风险与不救助的传染效应孰重孰轻,因此,在干预行动前应进行必要的成本与收益分析。既要考虑直接成本和直接收益因素,也要考虑间接成本和间接收益因素。要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救助政策适时退出、谨防道德风险、根据宏观经济金融条件相机抉择、积极寻求国际协调等原则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权衡,决定是否救助并选择最优处置方式。本论文站在一般性中央银行的视角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最优的金融危机救助原则进行研究。并对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危机救助问题提出有益的启示与建议。首先,梳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理论基础。本文通过与“金融危机管理”的对比,界定了“金融危机救助”的概念;通过梳理“救与不救”的理论争议,讨论了金融危机救助的必要性;通过对“谁来救”问题的分析,探讨了金融危机救助的主体问题,由此建立了金融危机救助的一般框架。接着,本文分析了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对金融危机的救助是中央银行发挥金融稳定职能的表现,实现金融稳定也是金融危机救助的根本目的。因此,央行金融稳定职能是本文分析的基点。在此基础上,最后贷款人理论的演变与发展及已有的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与收益分析的文献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本文通过国际历史经验的梳理,总结了英、美、日三国的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制度安排,分析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典型案例。包括英国巴林银行倒闭案、美联储对LTCM救助案、美联储对1987年股灾和“9.11”的快速反应、东南亚危机中IMF的救助对策、雷曼兄弟破产案、各国中央银行对次贷危机的救助。这些案例既有救助的也有没有救助的,既有救助成功的也有救助失败的,旨在为提炼中央银行的最优救助原则提供事实依据。第三,在梳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总结次贷危机发生后美联储危机救助实践中采用的各种创新型工具的基础上,归纳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金融危机中的货币政策、对问题金融机构的救助、对流动性匮乏的金融市场救助三个层面。第四,通过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考察金融危机救助的财务成本和引发的货币不稳定问题,这是央行金融危机救助的直接成本。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是中央银行全部业务活动的综合会计记录,中央银行正是通过自身的业务操作来调节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和社会货币总量。因此,本文在对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直接成本的考察中,以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为分析对象。第五,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及博弈理论,分析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诱发的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认定为金融危机救助最大的成本,因为它带来了持久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整个金融体系更趋脆弱。本文分析了在金融危机救助中存在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及金融危机救助诱发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为降低道德风险,笔者进一步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了中央银行基于道德风险的最优承诺的选择。第六,分析中央银行救助的收益,包括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收益不仅包括中央银行自身可以获得的盈利,还包括因为采取了救助措施而取得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好转。直接收益是指中央银行在救助过程中对问题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购买价格较低问题金融资产,在金融机构恢复经营或问题金融资产流动性恢复的情况下,中央银行获得资产收益。因为中央银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因此直接收益并不是中央银行进行救助决策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决策时主要考虑的是救助的间接收益,即来自非量化的对金融危机救助的社会和经济评价,其核心体现为未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通过挽救未进一步形成的损失就是救助所换来的收益,主要包括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稳定了经济增长,降低了金融系统性风险。第七,将各种成本收益因素纳入成本函数、收益函数,在考察成本与收益曲线的基础上,考察封闭经济条件与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国家效用函数。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一国中央银行对金融危机的救助范围仅限于本国经济,不存在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也不存在国际间金融危机救助的相互影响。在此条件下,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和收益完全体现在本国的国家效用函数之中。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危机可以通过贸易渠道、资本渠道在国际间传递,引发国际性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担和转移,救助的收益可以全球共享,甚至一国取得的救助收益有可能是建立在其他国家付出高昂的成本基础上的。因此,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存在着明显外部性问题。作为开放条件下危机救助成本国际间转嫁的例证,本文对次贷危机中美元汇率波动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在考察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国家效用函数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的结论:最优的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原则。包括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原则、救助政策适时退出原则、谨防道德风险原则、根据宏观经济金融条件相机抉择的原则及积极寻求国际协调的原则等。最后,针对我国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实践情况,分析了我国中央银行救助存在独立性不强、隐性担保严重、危机预警机制缺失等问题,提出了成本收益分析对我国金融危机救助的启示及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一、用成本——收益法全面衡量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行为。以往研究金融危机的研究成果中,采用成本收益分析的不多见。且仅有的研究文献中,有的以政府救助(包括财政救助与金融救助)为研究范围,有的以中央银行对问题金融机构充当最后贷款人为研究对象。本文是从中央银行的视角,研究范围是所有中央银行对金融危机的救助措施,而不局限于最后贷款人。二、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措施划分为货币政策、问题金融机构救助、流动性匮乏的金融市场救助三个层面。已有的文献中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措施概况为两个方面: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向整个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货币观点),和通过贴现窗口或直接贷款给个别金融机构(银行观点)。货币观点其实是在金融危机中相机抉择货币政策规则的运用,而银行观点则是指在危机中中央银行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本文在梳理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总结次贷危机发生后美联储危机救助实践中采用的各种创新型工具的基础上,认为中央银行直接购买金融资产,或以缺乏流动性的金融产品为抵押向金融机构提供援助的做法有别于传统的货币政策和最后贷款人的救助,构成了中央银行对流动性匮乏的金融市场的金融救助。三、通过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研究金融危机救助的直接成本。已有文献中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集中于通过央行资产结构和规模的变化考察央行不断创新的金融救助措施,而对负债方关注很少。本文在分析金融危机救助的直接成本过程中以央行资产负债表为研究对象,研究的重点是金融危机救助中央行负债方结构与规模变化,进而考察央行金融危机救助的财务成本及引发的货币不稳定问题。四、利用国家效用函数研究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和收益。成本收益分析是在微观经济领域常见的分析方法,但在宏观经济领域中的应用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为宏观的成本与收益往往不具备以货币统一计量的性质,且可能存在外部性等问题,为此方法的应用增加了难度。因此,已有对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收益分析的文献中都以分别研究各成本或收益因素为主,未将成本收益纳入统一的函数中进行考察。为解决此问题,本文引用国家效用函数的概念,将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收益因素纳入国家效用函数之中,以求满足国家效用最大化的最优条件。以往文献未见将国家效用函数引入金融危机救助分析的做法。五、分别在封闭经济条件及开放经济条件下研究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问题。两种经济条件下,假设条件不同,央行救助的成本与收益也有很大区别。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一国中央银行对金融危机的救助范围仅限于本国经济。但是这种条件只是为了理论研究方便的一种假设。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金融全球联系日益紧密,唇齿相依,金融危机通过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等渠道在国际之间传染,金融危机救助也存在严重的外部性问题,救助的成本与收益可以在国际间转嫁与分担,尤其以次贷危机中各国中央银行的救助互相影响表现得最为显著。已有研究金融危机救助的文献中未见对两种经济条件的区分。本文的局限及下一步研究计划:一是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很多成本、收益因素无法量化,使得成本收益分析的结论不能像项目分析中那么明确,而只能得出原则性的结论。二是本文没有考虑金融危机中金融救助与财政救助的协调与配合问题,也没有考虑成本与收益在社会各部门间的分担与转移。在下一步研究中,本人拟对金融危机中各种救助措施的传导过程进行系统的研究,并争取进行量化的验证。
张伟晔[4]2008年在《转轨时期“财政赤字货币化”观点的拓展研究》文中指出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回顾改革过程,转轨国家转轨之初都会面临中央财政赤字不断扩大的难题,而平衡财政赤字是麦金农教授在研究转轨顺序时提出的首要要求。俄罗斯的改革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而中国的改革却始终在比较平稳到有序地推进。有观点认为俄罗斯的改革部分成本是通过通货膨胀的方式由全体公民来承担的。那么中国的改革是如何分担成本的呢?中央银行和财政的关系究竟是如何的呢?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银行的改革这些年争议较多,令人关注。如何从转轨的角度认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剥离和重组的意义?央行资产负债表不断的自我膨胀又说明了什么问题?笔者将以上的问题统一在铸币税的框架中,试图从中央银行的角度来研究这些问题,从历史和现实中寻找这些问题的内在逻辑。一、论文的主要内容前言: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及方法。第一章对铸币税进行概述。第一节货币史演进研究了铸币税涵义的演变。第二节文献综述,评述了铸币税研究过程的不同定义之间的关系和铸币税与政府融资的有关研究成果,明确了财政赤字货币化观点是研究转轨时期国内铸币税问题的起点。第三节对于从中央银行资产表角度对货币发行和铸币税收入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后文研究中国问题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对以上问题的一个拓展,使得问题的研究框架更加符合现实的需要,即由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广受关注,财政赤字货币化受到限制时,出现了财政向中央银行转嫁责任的有关问题。第一节介绍了财政的职能和风险。第二节研究了转轨国家财政责任转嫁的原因和途径。以上为基础,在第三节中提出了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研究垄断货币发行所获得的铸币税。使得铸币税的定义,不仅注重经济业务的表现,如财政透支,购买国债,而且关注到经济业务的实质央行代行财政职能时资产负债表的变化。第三章:铸币税引发金融风险的机理分析。从铸币税与通货膨胀和汇率稳定两方面分析。研究通货膨胀与铸币税问题时,分别考虑是否存在经济增长和货币化,使得铸币税的研究含有渐进转轨意义。铸币税与汇率稳定的模型表明,铸币税对于汇率和国内经济因素的影响都是负面的。本章中将俄罗斯的激进改革作为模型的佐证。激进改革中出现的经济衰退和货币替代现象加剧了铸币税的负面影响,财政赤字的货币化手段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理解为转轨的巨大成本由全民分担。第四章:研究了中国转轨的问题。第一节中介绍了中国在转轨时期的存在财政实力下降和国债规模扩大的问题。渐进改革中财政责任向金融机构转嫁是第二节研究的内容。面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加入WTO的双重约束,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剥离和资产重组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关键。中央银行参与了承担转轨成本的任务,通过一系列的会计处理,实现了资产负债规模自我膨胀,短时期内使得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符合国际标准,这是第三节的研究。第四、五节中体现了代行财政职能的后果和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质量的变化。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的扩张,在短期内可以通过央行票据方式吸收流动性。本质上讲,中央银行资产质量的恶化和负债自我增加是目前遏制铸币税负面影响的方法。这只是暂时的做法,也体现了转轨时期渐进转轨的要求。第五章:政策建议和全文总结。二、论文的主要观点转轨时期财政赤字的弥补都涉及财政和中央银行的关系,财政赤字货币化是财政融资获得的铸币税。采用铸币税融资方式引发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俄罗斯激进转轨的现实说明了这一点。本文认为,中国转轨时期也存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不平衡,财政难以承担转轨成本的问题。通过制度安排将成本转嫁向金融机构,并由中央银行参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理,本质上是铸币税化解的方式。由于这部分扩张的基础货币以中央银行票据的方式暂时冻结了流动性,所以铸币税的负面影响暂时没有显现,目前的表现是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质量和调控手段的限制。渐进改革使中国有逐步化解矛盾的时间和机会,现在的做法必然是过渡性的,带有渐进转轨的特征。三、论文的主要贡献1、系统地研究了铸币税的演进过程。从货币史的角度,对于铸币税不同概念进行了比较和归纳。从中发现,看似矛盾的不同定义其内在的逻辑性是一致的。从信用的角度,对于铸币税做了新的解释,对铸币税与货币的本质有了不同的解读。2、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的自我膨胀来重新理解铸币税问题。将财政转嫁责任,隐性的从中央透支作为研究中国现实的起点。指出央行利用央行票据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实际上是使不良资产货币化,在发挥准财政职能。3、将铸币税为财政融资的问题,结合转轨经济一并研究。研究表明,俄罗斯转轨时期转轨通过铸币税方式化解财政压力的做法,与模型推导是一致的。4、提出中国目前的做法的结果是产生了一个脆弱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以不良的资产和不断增长的负债来努力避免铸币税负面影响的显现。中央银行本身也承担着巨大的损失。这样的做法符合我国渐进转轨的需要,使得我国改革平稳推进。转轨部分成本出现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能够使我们在较长的时间内逐步加以化解,而同时维护了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四、本文的不足关于中央银行损失。目前国内还没有研究中央银行损失、财力方面的文章。而国外的相关文献几乎由于都需付费,因此未能全部查到,由于文献不足,写作力度也不够。到底我国中央银行能够承受多大压力,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承担了多少损失,财政应如何结合自身收支情况,及时地为中央银行处理其肩负的过重的负担,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王正耀[5]2006年在《转轨时期中国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联动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经济转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与国民经济的两大主要部门即财政与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密不可分,在渐进性的制度变迁过程中,财政与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主要的制度变迁成本。随着“强财政、弱金融”向“弱财政、强金融”格局的演变,制度变迁的成本分摊机制发生了变化,改革的成本从初期以财政承担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为主。这种转变固然与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支配能力的下降而其职能不断延伸扩张,使收支产生不匹配导致较大的财政风险密切相关,但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货币政策的传导环节,成本的转嫁使国有商业银行积聚起巨大的金融风险,其典型表现为资本充足率的缺乏、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国际竞争力的下降等。现代经济的金融化特征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如不能及时、妥善的对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巨大金融风险加以控制和化解,那么在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市场、银行间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处于被动局面,而且有可能导致其风险的不断恶化,从而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稳定产生冲击,有可能使多年改革的成果化为乌有。正因为如此,自1998年开始,我国对国有商业银行实现财务重组,通过发行特别国债、剥离不良资产等手段,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指标趋于好转,但其产权单一、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良资产的产生机制等问题依然存在。为彻底扭转国有商业银行的这种局面,2003年10月在政府的安排和推动下,采取了以外汇注资、剥离不良资产和产权改革等手段多管齐下的方式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我国采取了三步走的战略。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同时也是原来存在于国有商业银行内的金融风险显性化的过程。国有商业银行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机构,同时也具有马太效应的负外部性,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中国经济转轨时期特殊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安排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第二财政”,以及财政承担公共风险的职能属性等,所
陈斌, 周俊[6]1999年在《值得重视的财政对中央银行的责任转嫁》文中提出传统的中央银行教科书将中央银行的职能界定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管理金融的银行,在这些方面的活动,通常视为货币活动。但事实上,货币政策今天已与政府的财政操作交织在一起,同时与债务管理交织在一起,使得这些活动带有重要的财政内涵,并且在转型经济
郑彬[7]2013年在《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经济学家们对财政分权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是这些研究总体上强调了来自分权的收益,忽视了分权可能导致的代价。财政分权的实践表明,各国财政分权的绩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一些国家如美国等,财政分权促进了经济增长;而在另外一些国家,与财政分权相伴随的却是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在现实问题面前,经济学家们不得不进一步深化对财政分权问题的研究,更侧重于分析财政分权在各国间的差异及其对经济各方面的影响。其中,巴西、阿根廷等国家不断累积的债务问题受到了部分经济学家的关注,他们开始从不同角度解释财政分权与债务累积之间的关系。研究的结果表明,财政分权条件下次国家级和地方政府的软预算约束是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本文对已有的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回顾,明确已有研究的角度、方法和结论。本文认为,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地方政府软预算形成的原因和影响,有助于人们更全面地理解财政分权的收益与代价和财政分权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经济学家更深入思考财政分权实践中的制度安排,也丰富了软预算约束理论。但与此同时,已有的研究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最为重要的是没有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中国的财政分权改革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不断的调整,形成目前的格局。对于财政分权改革的作用,经济学家们似乎缺乏一致的意见。有些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财政分权促进了经济增长;而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则观察到了中国财政分权制度设计中的一些缺陷,如事权划分不清、政府间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财政不平衡等,这些缺陷导致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地方政府债务不断累积。基于以上原因,本文试图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从比较分析的角度深化对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问题的研究。本文利用演绎的分析方法,建立了一个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决策的模型。首先,根据已有的研究,构建地方政府面对硬预算约束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决策。然后,根据这一基准模型,重点说明中央政府拥有政府间转移支付自由裁量权时,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是如何软化的。通过这一模型,可以观察到,要解释地方政府预算约束软化问题,必须说明地方政府对于来自中央政府援助的预期和中央政府政治家对援助的成本与收益的考量。经济理论的研究表明,无论是人们形成的某种预期还是对自身行为的成本与收益衡量,都是由制度决定的,因此要清楚地方政府的软预算形成的原因,必须从制度角度入手。本文认为,在研究地方政府软预算问题时,政治制度和财政制度是两种必须加以重点关注的制度。据此,本文建立了一个比较分析的框架,说明不同财政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设计对于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可能具有的含义。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和财政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国别之间的比较需要建立在某种分类的基础上,也就是要在相似的政治制度或财政制度的国家间进行比较。为此,本文根据政治学家和财政学家的研究,根据各国财政制度设计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将政治制度和财政制度结合起来,划分了分权的类型,构建了比较分析的基础。在构建了比较分析的框架和基础的前提下,本文对两组不同国家的地方政府软预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首先,对美国和德国的研究。从政治制度的角度看,美国和德国的上下两院议员的构成不同、立法权基本对等,属于立法权高度分散的两个国家。但是,两国的财政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美国的财政制度属于效率导向型的,而德国则属于公平导向型的。本文分析了这两个国家地方政府软预算程度的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德国的地方政府较大程度的预算约束软化主要源于德国财政制度设计中的各级政府财政责任不清晰和不对称,源于上院主要由州政府官员组成。美国的预算约束之所以相对硬化,原因在于美国的财政制度设计中,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相对明确,各级政府拥有宪法授予的独立的税收立法权;联邦参议院虽然在其他方面和众议院拥有对等的立法权,但不能对税收和拨款首先提出议案等。其次,对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研究。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具有相似的财政制度,可被划分为公平导向型。但是澳大利亚的立法权相对分散,加拿大的立法权却高度集中。分析表明,澳大利亚的地方政府预算约束较为硬化,而加拿大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则相对软化。澳大利亚地方政府预算约束硬化的原因在于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明确、参议院不能就税收和拨款提出或修改议案、均等化转移支付方案采用公式法、贷款协会制度等;加拿大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软化可能与政党的发展、联邦政府与省级政府不断增加的重叠的支出责任有关。在中国,从公务员队伍的规模、行政管理费用和地方政府债务等几个方面判断,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是软化的。本文从中国政府分权特征入手,分析了地方政府预算约束软化的原因,包括:缺乏来自于民众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决策执行的双轨制和税收收入的逐级向上集中、各级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不清、干部任命权的集中和财政支出权的分散。另外,地方政府、地方融资平台和商业银行各自都存在着软预算约束,并互相加强,进一步导致地方政府预算约束软化。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一些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的建议。
刘杰[8]2015年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指出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三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王传正[9]2005年在《论中国银行监管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说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由于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金融机构的内在脆弱性、金融主体行为的有限理性和金融资产价格的内在波动性,造成金融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和伴生的巨大风险性。从历史到现实,人们在享受金融带来的福利的同时,也深受金融危机的危害。在各类金融中介机构中,银行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部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使银行在经营理念、管理手段和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同时,这些急剧变化同银行业固有的风险一起也造成了银行业前所未有的动荡和危机。1980-96年期间,IMF的180个成员国中,有130个国家的银行业发生过严重问题或金融危机。 自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银行业一直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管制最为严厉的经济部门之一,即使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经济自由化思潮及各国普遍实行自由经济政策的大背景下,银行业仍是沿着管制—放松管制—再管制的轨迹前进的。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各国的金融监管普遍加强,其中不仅涉及监管技术的进步,更涉及金融监管体系的变化和分合。各国政府为了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金融的平稳运行,着手实施对银行业的严格监管和建立金融安全网。各国政府希望通过对银行实施有效监管,来纠正市场失灵,优化资源配置,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社会福利。 在各国银行监管当局和国际金融组织不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推动监管手段、监管技术进步,完善监管制度的同时,经济学家也在从多角度对银行监管的理论基础和有效性进行探讨,对监管制度的框架进行设计和完善。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经济学家和监管当局在监管体系的许多领域达成共识,其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其他文件指南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这些共识主要包括:第一,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是银行监管的三大支柱。第二,确立资本管理的监管理念,深化了对资本的认识,将风险水平与资本要求紧密结合。第三,指出内部模型法对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第四,银行监管从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
李龙[10]2012年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与化解》文中研究指明为了应对2008年的经济危机,我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以调控,有效地遏制了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势头。地方政府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由于地方政府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监管,进行不规范的融资,随之而来的是地方政府显性和隐性债务负担日益严重。融资规模巨大,而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有限,我国地方政府积累已久的债务风险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确保经济的平稳运行,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所存在的隐患,如此一来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的预警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工作。就理论而言,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问题涉及财政学、金融学等相关学科。本文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并全面的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必要性。对传统的预警方法进行了修正,建立了更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系统。在建立预警分析的基础上,又对如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如提高地方财政能力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内容大致可划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工作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创新点与难点等。第二章,文献综述与评析,文献综述的目的在于认真梳理国内外相关的重要的理论资料,涉及到基本的政府债务相关理论、政府的债务预警机制和债务管理的基本方法,以及涉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有关理论。这些理论是本文研究工作的基石,因此在文献研究过程中,笔者将对某些重要文献进行综合评析,这将有助于笔者在随后的个人研究活动更好地加以借鉴、引证,以充实、丰富个人的研究成果。第三章,在文献综述基础之上,笔者系统地展开了关于政府债务理论的阐释,属于规范研究内容。笔者力图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上,发展关于有特色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理论,并且以此作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的理论依据。首先阐释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接下来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理论,重点探讨如何规范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事业和建立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的工作。最后还分析了产生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的原因及其与金融风险之间的一般关系。本章论述的主要内容,可以视为研究有特色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的理论框架,为妥善处理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债务问题提供对策选择之依据。第四章,研究了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预警体系。基于对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特征的深刻分析,结合第三章的理论框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评估的传统方法进行修正,并试图建立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特征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方法。首先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之非线性特征,深入分析其可能引发的债务风险的基本特征。其次,提出有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理论框架,设计预警指标并选取合适的评价分析方法。最后,努力建立一个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预警体系,即修正后的模糊评价分析法。第五章,是本文的比较借鉴部分,比较分析了美国、日本、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的借债与政府债务管理的具体实践,为我国的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与举债活动提供了借鉴意义。第六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地方政府除了建立预警之外,还需增强地方财政能力才能化解债务风险,因此在本章,笔者运用SVAR、面板误差修正模型对增加我国地方政府财政能力进行实证分析;对我国转移支付最优化进行实证检验。第七章是本文对策建议部分,笔者进一步明确本文研究的核心结论,并依据前文的分析,尽量对规范化地方政府债务活动提出相应的,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理论,修正了过去那种传统的模糊评价分析方式,制定了一个有效性更强的风险预警模型,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统计数据,利用SVAR、面板误差修正计量模型等相对先进的计量工具,对一些命题进行了实证检验。
参考文献:
[1]. 财政对中央银行的责任转嫁问题研究[D]. 陈斌. 西南财经大学. 2000
[2]. 政府或有债务问题研究[D]. 张海星. 东北财经大学. 2006
[3]. 中央银行金融危机救助的成本与收益[D]. 齐稚平.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4]. 转轨时期“财政赤字货币化”观点的拓展研究[D]. 张伟晔.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08
[5]. 转轨时期中国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联动问题研究[D]. 王正耀. 西南财经大学. 2006
[6]. 值得重视的财政对中央银行的责任转嫁[J]. 陈斌, 周俊. 财经科学. 1999
[7]. 地方政府软预算约束的比较研究[D]. 郑彬. 辽宁大学. 2013
[8]. 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
[9]. 论中国银行监管制度的构建[D]. 王传正. 东北财经大学. 2005
[10].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与化解[D]. 李龙. 南开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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